第一章 大國、崛起與戰爭
什麼是大國?歷史上有哪些國家可以稱之為大國?近代以來的戰爭形態經歷了怎樣的演進?大國崛起的內涵是什麼?大國崛起為什麼要以戰爭的方式完成?
二○一四年十月,當中國人從「黃金週」假期休假回來後,突然發現自己即將成為全球GDP第一的國家公民。十月七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二○一四年十月號《世界經濟展望》,該報告顯示,二○一四年美國GDP將是十七點四一六萬億美元,中國GDP將達十七點六三二萬億美元。這意味著,中國將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這是自從一八七二年美國成為世界頭號經濟體至今,首次在購買力水平衡量的GDP上落後於另一國家。
無獨有偶,世界銀行也進行了類似的統計,顯示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計算,中國經濟規模將在二○一四年十月十日超過美國。
對於中國經濟規模此次「第一」,各界人士幾乎均表示「要淡定」。大部分普通民眾也認為,這個「第一」與實際感受「有出入」。
而媒體給出的標題則是:中國經濟又「被第一」了。
對購買力平價這一衡量經濟規模的標準存在質疑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即便中國名義GDP超過美國,也不能說明什麼—中國GDP總量超越美國,只是時間問題,這在學界不是祕密。
首先,英國和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的時候,人均收入也達到世界前沿水準。而在人均GDP方面,中國跟美國的差距可能是五十年或七十年。二○一三年世界各國GDP的排名,雖然中國位居第二,但按人均算,中國GDP遠遠排在了第九十九位;而以人均收入而論,二○一三年中國人均收入六仟六佰二十九美元,不僅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也被甩在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國家之後。中國還有二億多人口生活在貧窮門檻以下。看著這樣的清單,我們又如何能領受GDP「世界第一」這份「殊榮」呢?
其次,在國際競爭的舞台上,經濟總量往往並不能發揮太大作用。不論是國家還是企業,最終依靠的是自身的創新能力,這決定了經濟發展的質量。按照英國著名經濟史和經濟統計學家安格斯.麥迪森(Angus Maddison)的說法,直到一八九五年,中國的經濟總量才被美國超越,但這並不妨礙西方列強在戰場上一次次打敗中國。保羅.甘迺迪認為,經濟總量本身並無太大意義,因為「數億農民的物質產量可以使五百萬工人的產量相形失色,但由於他們生產的大部分都被消費了,所以遠不可能形成剩餘財富或決定性的軍事打擊力量」。所以,他並未將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中國看作是大國。當前,中國雖已經成為全球製造業大國,但是仍處於產業鏈的最低端,出口產品附加值低。如果繼續依賴這樣的增長模式,不但國際競爭力難以提高,而且也會威脅到國家經濟安全。
總之,先進的生產力比GDP更重要。
另外,從老百姓的角度看,GDP指標並不能體現諸如生活環境、社會安定、生活服務條件等與自身生活質量切實相關的因素。
對於今天中國的實力與處境,著名國際政治學者王輯思教授有如下定位:
「今天的中國是一個獨特的大國。我們是國力最雄厚的發展中國家,卻在許多方面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我們的影響正在迅速傳遍全球,卻還沒有在亞洲獲得主導地位;我們擁有獨特的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卻還不具備足以影響外部世界的價值體系;我們是現存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受益者,卻又受到西方的制約,需要努力推動國際秩序的改革。」
這說明,建設一個強大而美好的國家,中國任重而道遠,我們仍要虛其心,淡其名,順時應勢,自強不息。
進入二十一世紀,伴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爆炸式增長,有關大國崛起的話題開始在中國國內媒體和學術界走紅。不僅保羅.甘迺迪出版於二十世紀八○年代末的名著《霸權興衰史》(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Great Powers)再度出版並暢銷,中央電視台還製作了既叫好又叫座的《大國崛起》系列專題片。義大利歷史學家克羅齊(Croce)說「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即人們按照當下的需要去重構歷史。對大國崛起的研究反映了中國今天的現實和需求。
大國崛起總是與戰爭相伴,以致造成一種思維模式,即戰爭是大國崛起的助產士、催生婆,大國崛起必須以戰爭的方式才能完成。在藉由歷史考察大國崛起與戰爭的關聯之前,我們需要對本書所涉及的三個關鍵詞做一個嚴格的界定—什麼是大國?什麼是崛起?什麼是戰爭?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釐清歷史上大國崛起與戰爭的關係,以及戰爭在二十一世紀大國崛起中將扮演怎樣的角色。
一、什麼是大國?誰是大國?
從中文的字面意思來看,大國顯然包括了兩層含義—規模的大與實力的強。據此標準,近代以來可歸入大國之列的國家屈指可數,即便英、法、德這樣世界近現代史上的強國,若去掉殖民地,也達不到大國的標準—從國土和人口的規模上來看,它們只能算是中等強國。顯然,大國之大,更多是指強的意思,英文的「great powers」更貼切。過去中國稱西方大國為「列強」,其實是一個非常精準的翻譯。
今天意義上的民族國家誕生於十六世紀大西洋沿岸的西部歐洲。以十五世紀末的地理大發現為契機,西歐人憑藉其在技術,尤其是在武器和船舶製造方面的領先地位,通過海洋這個四通八達的載體,獲得了以往一向為歐亞大草原遊牧民族所獨有的機動性和軍事優勢。結果,世界局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在新的權勢格局裡,歐洲成為核心,成為非歐世界的入侵者、統治者。這一政治組織形式在十八世紀末傳到美洲,在二十世紀又擴散至全世界。所謂大國,實際上指的是近代以來民族國家體系中的佼佼者。
那麼,大國或者說強國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大國必須是能夠自保的國家,在競爭激烈、弱肉強食的近代國際體系中,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下來,並確保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當今世界,雖然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正義與秩序還有待實現,但小國、弱國的基本生存是有保證的,國際法、同盟關係、地區組織、聯合國都構成了對潛在侵略者的強大威懾與制約。因此,從二戰結束至今,鮮有哪個國家喪失了主權。
但是,在近代的歐洲乃至世界,一國使用武力吞併另一國或強迫其割讓領土是一種被普遍接受的做法。也正是憑藉此種方式,英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國才能建立起比本土大若干倍的海外帝國,沙皇俄國、美國也才能擴張至今天的洲際規模。在這一過程中,一些國家暫時消失了,如波蘭、印度、朝鮮,一些國家則永久性地成為一個更大國家的一部分,如十七、十八世紀的德意志諸邦國,在十九世紀由普魯士統一成德意志第二帝國,更多的國家被迫出讓領土以滿足大國的貪婪,如中國、墨西哥等。
當然,這並不等於說大國就沒有在戰爭中失敗過。事實上,在近代歐洲,大國間的戰爭極為常見,勝敗也乃國之常事。但整體看來,每一場戰場結束後大國大致都可以全身而退,如在經歷了近四分之一世紀的拿破崙戰爭之後,作為戰爭挑起者的法國居然又回到了戰爭爆發前的疆界之內。彼時,大國間的權勢調整常常以犧牲弱小國家為代價完成,波蘭就是在此種名義下通過三次瓜分而最終消亡。
按照這一標準,自近代以來,歷經多次戰爭而毫髮未損,甚至領土面積還在擴大的國家並不多,英國、法國、德國、俄國、日本、美國無可爭議地屬於這一行列。在這一過程中,它們或者一直占據一流強國的位置,或者成功地躋身其中,對內完成了政治經濟的整合,對外擴充了權勢,實現了民族國家或大帝國的成長。
其次,所謂大國,必須在某一方面有重要的創新以至能夠在較長時期內支撐其大國地位。
大國之所以能成為大國,必須要有內在、使其可以強大的創新,也就是說,其大國地位需要有賴以存在的機制,而不是單憑某些偶然因素。這方面,西班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十六世紀,西班牙成為歐洲首屈一指的大國,但其大國地位的獲得與其說是靠能力,不如說是運氣使然。它主要得益於兩個偶然事件:
一是發現美洲。一四九二年,哥倫布代表西班牙王室發現了美洲。之後,整個中、南美洲漸次落入西班牙手中,成為其殖民地。但是,西班牙發現美洲與葡萄牙發現新航路在性質上完全不同,後者是一個多世紀不懈努力的結果,前者則純屬偶然。事實上,葡萄牙王室之所以拒絕了哥倫布的遊說,恰恰是因為它有較多的實踐經驗,並掌握了當時最先進的地理知識。那個時代,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地球是圓的,問題在於地球到底有多大以及大陸與海洋的關係。根據哥倫布推斷,分割歐洲和日本的海洋寬不到三千英里,通往亞洲最便捷的路線是橫渡大西洋。而葡萄牙人確信,地球比哥倫布認為的要大得多,海洋也更寬,前往東方的最近之路是繞過非洲而不是橫越大西洋。事實證明,葡萄牙人是對的。哥倫布則歪打正著,發現了一個此前不為歐洲大陸所知的新世界。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哥倫布至死都認為自己到達的地方是印度。
二是王朝聯姻。一五一六年,來自哈布斯堡家族的勃艮第大公查理繼承了其外祖父和外祖母的西班牙王位,稱「查理一世」。一五一九年,查理一世又繼承祖父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大業,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哈布斯堡家族在奧地利世襲領地的統治者,查理一世因此改為皇帝查理五世。一五二六年,查理五世又戴上了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王冠。至此,哈布斯堡王朝的領地聯合成為一個規模空前的國家,其領土計有:西班牙及其廣大的美洲殖民地、在歐洲的屬地西西里、拿坡里、撒丁島和巴利阿里群島,奧地利,尼德蘭和勃艮第,匈牙利,波希米亞。歐洲自七百年前查理曼大帝時代以後,就再沒有出現過如此龐大的家族王朝,這是一個比大英帝國還早上三百年的「日不落」帝國。一五五五年,查理五世將神聖羅馬帝國的皇位讓給弟弟斐迪南一世(一五五五~一五六四年在位);一五五六年,將西班牙王位傳給兒子腓力二世(一五五六~一五九八年在位)。雖然失去了東部領地(奧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亞),西班牙仍然是歐洲首屈一指的國家。一五八○年葡萄牙國王死後無嗣,腓力二世又成為葡萄牙及其廣大殖民地的主人。
得益於上述兩個因素,西班牙在十六世紀顯赫一時,但由於缺乏創新,沒有內在的機制支撐其權勢,西班牙在十七世紀之後一蹶不振,從此絕緣於大國之列,淪落為歐洲國家體系的二流,甚至三流國家。非但如此,其龐大的領地日後又成為強鄰覬覦、瓜分的對象。
反觀其他大國,幾乎都有自己的創新或獨到之處,如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度和強大海權、俄國的彼得大帝改革、美國的憲法、德國的參謀本部、日本的明治維新等等。正因為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創新,上述國家才足以累積起強大的綜合國力並在競爭中脫穎而出,亦使其能夠在較長時期內擁有大國地位。
以英國為例,一個小小的歐洲島國,為何能變成歐洲強國,最終成為世界霸主?其所憑藉的不是簡單的武力征服,而是它所創造出來的一種新的制度文明。英國的創新性主要表現在:英國率先建立了現代意義的議會民主制度;英國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領先世界所有國家;英國是第一個全球金融資本的中心;英國擁有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海上力量;另外,英國在歐洲列強間縱橫捭闔、折衝樽俎,一向居於主動地位,它的外交文化也具有創新性。正是這些創新將英國送上了霸權巔峰,使其能獨領風騷二百多年。
再次,大國一經崛起,就必須具備相對的穩定性,即在國際體系中長期發揮重要作用。換句話說,大國不能是曇花一現式的,大國一旦成為大國,幾乎注定了將長期保持這一身分。
縱觀歐洲近代史,英國、法國、普魯士(德)、俄國等國自崛起之後,就一直保持著大國的地位,哪怕在這一過程中經歷了重大挫折,其大國地位也未喪失,或很快恢復。如拿破崙戰爭之後的法國,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德國和蘇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德國、日本。事實上,自近代以來,世界大國俱樂部成員的擴充是非常緩慢的。十八世紀形成的英、法、普、俄、奧五大國格局,到了二十世紀初,也只是增加了日本和美國兩個國家。到了二十一世紀,有世界影響力的大國依然只有美、俄、中、英、法、日、德七個國家。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其實這背後的玄機恰恰是,成為大國需要一定的先天條件,比如國土面積、人口數量、民族特性、資源稟賦、地理環境等等。具備了一定的先天條件,也就決定了一個國家具備了抵禦挫折和在災難之後的復興能力。以德國為例,其前身普魯士崛起於七年戰爭,但是在拿破崙戰爭中遭受重創;十九世紀中葉之後,普魯士通過三場戰爭最終於一八七一年統一德國;到二十世紀初,德國的工業產值已經超過英國,位列歐洲第一,世界第二;第一次世界大戰及戰後的《凡爾賽和約》沉重地打擊了德國,但二十世紀三○年代,德國再度成為歐洲第一經濟大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即便在分裂的情形下,聯邦德國也是歐洲經濟的發動機。在德國一次次失敗又快速復興的背後,其決定性因素是德意志民族嚴謹、務實、勤勞、執著的個性以及相對較大的人口和國土規模。
與此相反的是,個別國家在突然崛起之後又快速消失。如瑞典,在三十年戰爭之後成為北歐霸主,但在十八世紀初的北方戰爭中輸給俄國後就永久地失去了大國地位,在十八到十九世紀的歐洲政治中,瑞典已是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再如葡萄牙,在十五到十六世紀憑藉新航路的發現而成為強國,但十六世紀八○年代卻被西班牙合併,後來雖重獲獨立但再未擁有大國身分。究其原因,無論是瑞典還是葡萄牙,人口太少(不足二百萬),國家抗風險和打擊的能力極弱,一個失誤即可造成致命的後果。
按照以上標準,截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在國際體系中真正具備大國資格只有八個國家,按出現的先後順序為:法國、英國、俄國、普魯士、德國、日本、美國、蘇聯,其中普魯士為德國前身,蘇聯為俄國的繼承國家。唯一例外的是荷蘭,這個國家雖然在十八世紀之後淪為二流國家,並幾次在戰爭中被他國占領,但是,其在十七世紀卻是真正意義的世界性大國,擁有最大規模的商業船隊和最強大的海軍,同時,它又在諸多方面奠定了近代資本主義商業的基礎。以荷蘭區區規模而言,這些實在是一個巨大而了不起的成就。基於此,本書也將荷蘭列入大國行列予以考察。
二、戰爭形態的演進
近代早期,歐洲發生了一場「軍事革命」,它指的是在十六世紀二○年代以後的一百五十年裡,歐洲戰爭在規模、費用以及組織上的劇烈膨脹。這場革命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步兵的興起、職業化常備軍的出現、火器的廣泛使用以及用於抵禦新式砲兵進攻之防禦工事的迅速發展等等。
與此同時,歐洲也開始了宗教改革(與宗教改革力量相對應的就是反宗教改革力量)。宗教和政治問題互為表裡、緊密交織,幾乎所有國家的戰略思維當中都蘊含一種「天定命運」成分,幾乎每個民族都自視為新的「上帝選民」。其中,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尤為狂熱。關於信仰的力量,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Gustave Le Bon),在《烏合之眾》(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一書中這樣寫道:
在人類所能支配的一切力量中,信仰的力量最為驚人,《福音書》上說,它有移山填海的力量,一點也不假。使一個人具有信仰,就是讓他強大了十倍。
軍事革命所帶來的新戰爭技術與宗教激情結合在一起,誕生了近代早期的總體戰。無論是荷蘭爭取獨立的八十年戰爭,還是發生在德意志土地上、全歐洲規模的三十年戰爭,總體戰的性質都非常突出。八十年戰爭既有宗教戰爭的性質—天主教的西班牙想消滅新教的荷蘭,又是一場獨立戰爭—荷蘭要脫離西班牙人的統治。對荷蘭和西班牙而言,信仰都是不能妥協的;荷蘭人不能放棄獨立的目標,西班牙亦不願失去自己最富饒的領地,並擔心荷蘭獨立將在其他地方產生示範效應。雙方目標的不可妥協性決定了這場戰爭必將歷經多年,直到有一方獲勝或雙方都精疲力竭、打不下去為止。三十年戰爭也是因宗教而起,天主教的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奧地利)想以天主教一統德意志;同時,嫉妒、恐懼哈布斯堡家族權勢的國家,如法國、丹麥、瑞典、英國也趁機加入戰爭,支持德意志新教國家,以打擊哈布斯堡家族。宗教的特性使這場戰爭難以妥協,不斷有新的大國加入則注定了戰爭的漫長,因為一個國家失敗了,又會有另一個國家頂上。
與工業化時代的總體戰相比,早期總體戰雖然技術手段較為落後,但宗教的激情顯然更勝於日後的政治激情,因此戰爭的殘酷性、破壞性有過之而無不及。例如,三十年戰爭使德意志幾乎成為廢墟,有的地方人口減少達一半以上,曾經富饒、繁華的城市生靈塗炭,餓殍遍野。到十七世紀中期時,許多觀察家害怕戰爭已將歐洲帶到了自我毀滅的邊緣。德國牧師保羅.格哈特(Paul Gerhardt)在一首讚美詩中寫道:
哦,快啊!醒來吧,從這嚴酷的世界中醒來吧,
在恐懼猝不及防地突降以前,睜開你的雙眼吧!
三十年戰爭之後,歐洲的戰爭進入了有限戰爭階段,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其間具有總體戰性質的拿破崙戰爭是個例外)。
在這一有限戰爭形態下,參戰國家都不追求壓倒性的政治目標,如消滅一個重要國家或顛覆他國政權,其戰爭目的是有限的、局部的,比如為了平衡某一國家過分的權勢、得到某一塊領土或貿易權利,甚至就是一個承諾—一八六六年的普奧戰爭,其目的就是使奧地利承認普魯士統一德國的權利。
不僅目標有限,戰爭的規模、波及的範圍也是有限的。在十八世紀,一場戰役投入的兵力幾乎沒有超過十萬人的,能夠集中四五萬人已經屬於很大規模了;三十年戰爭那種就地取材的補給方式已非常罕見,軍隊通常都是自帶糧草。普魯士的腓特烈大帝曾說:「當我的將士們打仗的時候,我的臣民可以不知道。」在一定意義上,十八世紀的戰爭就是王朝戰爭,是幾個有著複雜姻親和血緣關係的王族,其內部的家務事。那個時候的戰爭非常鮮明地表現出了克勞塞維茨(Clausewitz)的論斷—戰爭是政治另一種手段的延續,戰爭不是為了消滅對手。
在十九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戰爭形態依舊表現為有限戰爭,雖然此時已全無十八世紀的政治氛圍—王朝戰爭正在讓位於民族戰爭,但戰爭目標並沒有改變其有限的性質,戰爭仍然是政治的工具而不是政治本身。所以,在一八六六年的普奧戰爭中,儘管普魯士大勝但卻沒有進軍維也納,戰敗的奧地利除了承認普魯士有權統一德國外什麼都沒有失去。
歐洲為什麼能夠在二百年的時間裡(除了拿破崙戰爭)保持著有限戰爭的狀態?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宗教激情的消失。三十年戰爭的結果證明,天主教消滅不了新教,新、舊教彼此之間只有共處一條出路。根據一六四八年的《西伐利亞和約》,喀爾文教派取得了與路德教派同等的地位,並且規定,一六二四年元旦日為一切宗教糾紛總解決之期。之後,民族國家的君主們不再像當年的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或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那樣,擔負著沉重的宗教使命,他們將王朝利益進而也就是國家利益置於頭等重要位置。如果說宗教的激情令人瘋狂,那麼利益的計算則使人清醒。當戰爭無關信仰而成為一樁有關成本和收益的買賣時,其必然是理性的行為,你死我活讓位於適可而止。戰爭中的雙方在彼此的眼中,不再是必須置於死地的魔鬼,而是隨時可以放下恩怨的夥伴。
其次是王朝間的共同利益和君權神授的觀念。君權神授的觀念在基督教的歐洲深入人心,在十八世紀,推翻一個合法君主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而且,歐洲的王室之間有著複雜的聯姻關係,彼此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僅沒有理由置其他王室於死地,相反,他們在面對威脅舊秩序的革命力量時又是同一個戰壕的戰友。所以,當一七九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路易十六被推上斷頭台後,整個歐洲王室從中看到的是自己的危險,故聯合起來對法國進行干涉。一八四八年歐洲爆發革命後,俄國、奧地利、普魯士、法國組成神聖同盟攜手鎮壓,以維護王朝的共同利益。
再次,後勤條件的限制也使得戰爭難以突破有限戰爭的框架。鐵路出現於十九世紀上半葉,真正在戰爭中發揮作用是在一八七○年的普法戰爭。沒有鐵路,只靠畜力和步行來動員軍隊和進行保障,戰爭規模必然有限,而且一進入冬季就需要休戰過冬。
最後,封建王朝既沒有足夠的財力供養一支規模龐大的常備軍,也無全民皆兵的意願。任何時代,軍隊都是一件昂貴的必需品,但工業化時代的國家顯然有更充足的稅收支持一支較大規模的軍隊,而在近代歐洲,君主收入有限,除了英國,幾乎所有國家都面臨缺錢的窘境,戰爭基本上可以簡化為錢的問題—有錢就可以徵募到兵源和作戰物資,就能將戰爭打下去,而一旦沒錢,就只有求和一條出路。所以,十七到十八世紀的君主們在打仗時都非常謹慎,極力避免人員傷亡。有人在一六七七年曾經這樣寫道:
我們在戰爭時像狐狸而不像獅子,有二十次圍攻還不能做一次決戰。
二十多年之後,又有人寫道:
現在的情形常常是這樣的,雙方各以五萬人的大軍,彼此互相對峙著,一無所獲,然後各自宿營過冬。
另外,封建王朝對於武裝大眾也持警惕的態度,因為這將導致社會秩序的顛覆。
法國大革命的爆發預示著總體戰時代的到來。一七九二年九月二十日,毫無作戰經驗、臨時拼湊起來的法軍憑藉「保衛共和國」的高昂熱情,在瓦爾密戰役中出人意料地擊敗了訓練有素的普魯士職業軍隊,世人由此見證了革命激情所帶來的巨大力量。詩人歌德(Goethe)對此評價說:
此時此刻世界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你們都可以說是親自看著它誕生。
一七九三年,法國的國民公會為了確定「所有法國人均應入伍以保衛國家」的原則,通過了一個法律,其內容是:
青年人應該戰爭;已婚的男人應該鑄造兵器和運輸補給;婦女應該製造帳篷和被服並在醫院中服務;兒童們應將舊布製成繃帶;老人們應抬到公共場所,以鼓勵戰鬥人員的勇氣,並宣傳對國王的仇恨和對共和國的擁護。
公共建築物應該改成營舍,公共廣場應該改成兵工廠。一切具有適當口徑的火器均應移交給部隊,在國內的警察應使用短槍和刀劍。一切配鞍的馬匹都應集中以供騎兵使用;一切挽馬凡不作耕種之用者,都應用來拉曳炮車和補給車輛。
這就是總體戰誕生的信號,此後,法國軍隊的構成和規模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到一七九四年夏天,貴族們在部隊軍官中所占的比例由革命前的大約百分之八十五下降到低於百分之三;按照花名冊,革命軍登記有一百萬人,其中七十五萬人是武裝隊伍。革命政府還發起了一場政治教育運動,向軍隊散發了上百萬份官方布告、激進報紙,甚至愛國歌單,以引導年輕人的思想,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現象。
在民族主義激勵下的法國公民軍隊打敗了歐洲各國職業軍人,顯示了民族主義和徵兵制相結合的巨大威力。換言之,總體戰的法國戰勝了仍然處在有限戰爭狀態下的歐洲其他封建王朝。法國軍隊開創的以普遍徵兵制、就地補給制和多兵種合成編製為核心的現代軍事體制,隨著拿破崙戰爭傳遍了歐洲,澈底改變了人類戰爭的形態,使得席捲全民的殘酷世界大戰化為可能。
拿破崙戰爭畢竟發生在前工業化時代,戰爭在經濟動員方面尚不具備工業化時代的總體戰性質,所以,拿破崙戰爭只能算是總體戰的雛形。
美國南北戰爭是工業化時代第一場貨真價實的總體戰,預示了未來戰爭的發展方向。南方和北方就像法國大革命一樣,都將經濟力量和人力的動員與政治意圖結合起來,軍事技術的進步則使戰爭更殘酷、更血腥。北方之所以勝出,在於其比南方擁有更大的工業基礎、更多的人口。但美國南北戰爭因其內戰性質而未能得到外界應有的關注和重視。
一八七○年的普法戰爭是首次真正利用了工業化成果的國家間戰爭,當時的人們往往將其當做是下一場戰爭的模板,並據此得出結論—工業化時代的戰爭是短促的。其實,這場戰爭短促的特點主要不是源於其工業化的成果,而是其目標的有限性—俾斯麥對戰爭實施了高度的政治掌控。
事實上,技術和工業革命對戰爭的影響遠遠超出了十九世紀晚期政治家與軍人們的想像力。武器的進步迅速提高了戰場上的殺傷力,同時蒸汽機使國家能在越來越遠的距離上分散、供應軍隊,毫無疑問,戰爭的規模和殘酷性也因此而大大增加。至十九世紀末,美國和德國的工業化加速發展;同時,法國、奧匈帝國,甚至沙皇俄國,也加入到了西方世界經濟力量擴張的浪潮。西方的經濟力量和工業化進程不僅為二十世紀災難性的總體戰提供了資源,也使得戰爭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避免。取代王朝政治的民族主義思潮更驅使著從政治家到將軍、從資產階級到普羅大眾都變得魯莽狂熱、渴望戰爭,將其視為一種可接受,甚至是必要的選擇。
第一次世界大戰宣告了總體戰時代的正式來臨。一戰之所以被稱為「總體戰」,首先是因為它的手段和規模。工業化帶來了很多新的殺人武器,鐵路使更多軍隊在短時間內投入戰鬥,軍隊的後勤需求更加複雜和龐大。所以,一個國家的戰爭能力越來越依賴它的工業實力和技術水平,最終決定勝負的是一個國家或者國家聯盟的經濟和人力資源,即綜合國力。換句話說,總體戰更像是一場全能競賽,十八世紀有錢就能打仗的時光已經過去了。總體戰對國家工業能力的依賴恰好說明了工業時代戰爭與農業時代戰爭的區別,前者需要的是鋼鐵、石油、糧食,即供養一支龐大軍隊並使後方百姓不致餓死的能力,擁有這些資源,就能夠將戰爭進行到底,就能夠贏得勝利。
其次是它的戰爭目標,它所進行的戰爭動員。在這場戰爭當中,關於開戰的理由,開始出現了日後司空見慣的神聖化自己與妖魔化別人的現象。德國人說,為了保衛祖國,反對沙皇制度,捍衛文化發展和民族發展的自由,在被迫的情況下,我們用純潔的良心和純潔的手,拿起寶劍。俄國聲稱,自己被迫作戰純粹是抗議斯拉夫兄弟的尊嚴受到奧匈帝國的侮辱。法國總統說,法國再一次為人類的自由、理性和正義而鬥爭。英國強調,德國破壞了莊嚴的國際條約,英國是為了捍衛比利時的中立,反對強大民族欺凌弱小民族。這些美麗的辭藻反映出,隨著大眾政治的興起,民眾由政治和國家命運、前途的旁觀者變成了積極的參與者、決定者,戰爭不再與人民無關,當權者既需要給人民一個冠冕堂皇的戰爭理由,標明戰爭的正義性質,同時它也需要把人民的力量動員起來。既然戰爭雙方有好與壞、善與惡的分別,那麼戰爭的目標就必然是一方澈底壓倒另一方,是「完勝」,而不會是適可而止或妥協讓步,曾經支配了歐洲政治的均勢原則沒有了市場;對於戰敗的對手必須嚴懲,因為它們是邪惡的化身,當年維也納和會戰勝國與戰敗國歡聚一堂的和諧場面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在總體戰時代,戰爭有利於擁有更強大工業基礎的一方,因而超級大國對中等強國有明顯的優勢;如果一方打總體戰,另一方打局部戰爭,那麼獲勝的更可能是總體戰的一方,哪怕其實力弱於局部戰爭的一方,這就足以解釋為什麼在爭取民族獨立的戰爭中,西方殖民者都以失敗告終。
如果說有限戰爭可以成為靈活有效的政治工具的話,那麼總體戰未免傷筋動骨、難有真正的贏家,即便是戰爭的勝利者亦如此。
三、何為崛起?
所謂崛起,首先是「起」,即興起、強盛之意,指一個國家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狀態;其次是「崛」,強調發展的快速性、突然性,將二者合起來,指的是一個國家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了國力的發展與強盛。
雖然「崛起」一詞強調了發展的快速、突然性質,但這通常是表面現象。如同任何事態的發展都有一個過程一樣,國家的強大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其必然經歷一個漫長而艱苦卓絕的歷程,其間充斥著內亂、內戰、改革、創新,甚至失敗和倒退等等。總之,一個大國的崛起絕對不像其結果看起來的那樣簡單和輕鬆,沒有多年的累積和歷練,是不可能一鳴驚人的。國家所謂的崛起,其實是其內部力量充分整合、累積後的外在表現,而不是簡單的一場戰爭就足以造就。正如《霸權興衰史》一書的作者、耶魯大學教授保羅.甘迺迪所說:
單一因素一定是錯誤的,一定是綜合各種因素而造成了大國的崛起。
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幾個大國崛起的歷程。
法國的崛起是在三十年戰爭之後實現的。十七世紀中葉,在西班牙這個巨人衰落後,歐洲國家突然發現,一個規模雖然比不上西班牙、但國土更緊湊、民族成分更單一的法國成為了歐洲大陸第一強國。而在此之前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裡,法國深陷宗教衝突和王權與貴族的內戰,在一個時期裡甚至處於分裂狀態,首都巴黎被分裂的貴族勢力占據著。法國的崛起,其實是在克服了這種分裂、對抗因素之後才實現。
英國崛起的第一個重要標誌是十八世紀初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但在這之前,英國已經有了超過兩個世紀的累積。先是兩代亨利國王消滅了貴族割據勢力、實現了宗教獨立,接著伊莉莎白女王奠定了英國海權的基礎,將英國發展成一個殖民地、海軍和貿易大國。十七世紀,英國又以內戰和不流血革命的方式,解決了政治體制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才有了英國在十八世紀初的崛起。
德國在崛起之前也是經歷了關稅同盟、修建鐵路網、軍事改革等不可或缺的國力累積。如果從拿破崙戰爭後期算起(參謀本部成立於一八○九年),至一八七一年第二帝國宣告成立,德國崛起的過程也超過一個甲子的時間。
美國就更為典型。長期以來,流傳著「戰爭造就了美國」這一觀點。事實並非如此。獨立之後,美國先是以制定一七八七年憲法為手段,解決了獨立之初政治體制鬆散、無力的弊端;之後開始對外擴張,到十九世紀中葉,除了尚未購買阿拉斯加,美國的領土已經達到了今天的規模;一八六一至一八六五年的內戰解決了阻礙國家發展的南北分裂問題。此後,美國經濟步入高速發展期,在一戰之前,美國的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實力就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準。一九○○年,美國的工業產值約占世界工業產值的百分之三十。當然,一戰和二戰不可避免地給美國帶來了更大的發展機會。它不僅因為遠離歐洲主戰場而幾乎沒受到什麼損失,更重要的是,它借戰爭之機,大力擴充自己的經濟實力。而且,戰爭加速了歐洲列強的衰落,使美國在戰後的地位更加突出。
為什麼一個大國在經歷了漫長的累積、整合、發展之後,反而會給人崛起的感覺?即令外界感覺到其國力爆炸式地增長,世界或地區權勢格局突然間改變。個中原因在於,外界對一個國家實力變化的感知總是滯後於現實,也即在一個國家實力已有較大提升的情況下,外界往往低估其實力;反之,若一個大國衰落了,外界也往往傾向於高估其實力。尤其是在交通、通訊、統計以及媒體技術尚不十分發達的時代,真實瞭解一個國家的情況並不容易。所以,往往是因為一個重大事件的發生,才讓外界如夢方醒,意識到一個新的大國已然誕生。
以日本的崛起為例,一九○四到一九○五年的日俄戰爭,標誌著日本崛起為大國,成為非西方世界首個躋身於列強行列的國家,而且是在被迫開國、簽署了不平等條約的情況下。事實上,自一八六八年明治維新之後,日本就在「富國強兵」的口號下開始了快速發展。在一八九四到一八九五年的甲午戰爭中,日本打敗了一直雄踞東亞權勢之首的中華帝國,獲得了巨額賠償和領土割讓。此事雖令外界有所震動,但畢竟中國的實力已今非昔比,日本的勝利亦不完全出人意料。真正讓全世界震動的是日本在日俄戰爭中的勝利。開戰前,沒有一個國家預測日本會獲勝,當時的沙皇俄國擁有世界規模最大的陸軍,日本只不過是一個亞洲的黃種人國家。而事實則是,沙皇俄國內部早就腐朽不堪,日本經過三十多年的埋頭苦幹,也已不是當年的日本了。但想在戰前準確對兩國實力做估量則很難做到,正因如此,戰爭的結果才會令世界震驚。
此外,對於一個大國而言,在實力累積階段,雖然國力已有大幅增長,但仍處於發展硬實力的時期,尚未擁有威信、威望、感召力、吸引力等軟實力,所以,該國在國際體系中的地位、作用、影響等尚不能與其真實國力相匹配。只有這一實力的增長被外界承認之後,該國才能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世界秩序的安排等等,其崛起也才能算最終完成。
在這方面,美國的經歷非常有代表性。早在一戰之前,美國就已經貴為世界第一經濟大國,但其外在影響力尚未得到世界認可,在政治謀略和外交技巧方面也顯得極為稚嫩、青澀。當時的世界政治仍被英國、法國等歐洲大國把持著。一戰爆發後,隨著歐洲西線戰場陷入僵局,美國被推到了決定歐洲命運的位置。戰後,美國總統威爾遜的政治理念如公開外交、民族自決等在《凡爾賽和約》中得到體現,這些是對歐洲幾百年來外交實踐和政治思維方式的顛覆。二戰結束後,美國更是一手主導了聯合國的創立和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建立,成為二十世紀世界政治經濟遊戲的規則制定者。
回顧歷史,大國崛起的「東風」通常就是戰爭,不管其參加戰爭是主動還是被動,戰爭都是成就大國身分最後也是最關鍵的步驟。那麼,大國的崛起為什麼要通過戰爭方式完成?
首先,戰爭是檢驗、驗證一國實力最具權威性的手段。如前所述,在交通、通信、媒體及統計學尚不發達的近代,一國國力的增加、累積在平時很難被感知,因此也難以得到他國承認。一國在戰爭中的出色表現不僅使其有了以強力貫徹自己意志的可能,而且也使其實力得到他國認可,從而轉化為構成大國地位不可或缺的威信、威望,即我們今天所說的軟實力。反之,一個國家的衰落也是通過戰爭被感知的。如日俄戰爭之於日、俄兩國,一興、一衰,當沙皇俄國的衰落終於呈現在世人面前時,更加速了其最終的滅亡。所以,一個國家只有贏得了戰爭,才能贏得他國對自己大國身分的認同,其漫長的強大曆程才能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其次,一個大國在成為大國之後,通常都會產生新的利益訴求,如建立有利於己的國際規則和利益分配格局,獲得更多的領土或貿易機會,控制戰略要道以擁有對他國的戰略優勢等等。這些要求勢必會與其他大國,特別是主導性大國的利益發生衝突。如普魯士要統一德國,而法國極力阻撓;日本要獨占朝鮮的想法與俄國產生矛盾。在近現代,這些矛盾有的可以通過外交方式解決,但更多的則是在戰場上決出勝負,況且在那個時代,戰爭是一國合法的政策工具。
再次,大國通過戰爭最終實現崛起也與時代背景有直接關係。在二十世紀之前,國家發動戰爭不存在任何倫理的禁忌、法律的制約,國家領土的擴大、貿易權利的獲取都可以通過戰爭方式實現。因此,在近現代的歐洲乃至世界歷史上,戰爭是一個非常正常而且頻繁的現象,和平反倒更像是兩次戰爭之間的間歇。而且,在有限戰爭的時代裡,因戰爭規模、目標受到嚴格限制,戰爭也的確能夠為相關國家帶來收益。如英國通過十八世紀的幾次戰爭一步步奪取了法國在北美和中美洲的殖民地;沙皇俄國通過戰爭將其版圖擴大至洲際規模,並贏得了黑海、波羅的海出海口;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和日俄戰爭得到了台灣、朝鮮和在南滿的有關權利。
進入總體戰時代後,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為例,除了美國、日本這兩個在戰爭後期加入、而且本土遠離主戰場的國家,其他歐洲國家,無論是戰勝國還是戰敗國,都成為這場戰爭的輸家,戰爭直接導致歐洲喪失了在世界政治、經濟、安全中的主導地位。正如丘吉爾所說,戰爭帶給他們的是「勝利與悲劇」。導致這一狀況出現的原因在於,總體戰的成本過於高昂,加之在聯盟戰爭的背景下,戰爭持續的時間又被延長,因而難以有真正的贏家。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雖然戰亂不斷,但戰爭似乎已失去了與大國崛起的關聯性。一方面,大國之間鮮有戰爭發生,核威懾、經濟上的相互依存使大國間任何形式的戰爭都無法成為靈活有效的政策工具;另一方面,一些國家利用開放的國際貿易體系和經濟的全球化實現了和平崛起,如聯邦德國在二十世紀五○年代、日本在六○年代、中國在九○年代所取得的成就。
由此可見,大國以戰爭方式崛起有著鮮明的時代特性,而並非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律。未來的大國崛起之路有望擺脫戰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