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休閒產業概論
近年來,隨著社會不斷進步,一般大眾對休閒的需求持續增加,休閒產業也陸續出現,民眾參與休閒的情況相當普遍。例如,週休假日時會出外走走、調適身心,為接下來的工作做準備,這即是休閒參與的一種。在此種情形下,休閒的種子己深入人心,休閒產業隨即快速發展,對於產業的經營管理知識的需求也漸增加,休閒產業的黃金時代已經來臨。
第一節 休閒的定義、分類、功能與效益
一.休閒的定義
從古代到現代,每一個時代的人們或多或少均從事過休閒(leisure)。在農業社會時代,人們利用農閒期間以節慶的方式進行休閒;在工業社會時代,人們為調劑身心而從事遊憩活動,這些都是休閒生活的創造。在不同時代的時空背景下,造就出不同的休閒文化,也因如此使得休閒的定義相當多樣。綜合各類看法,可從以下幾個觀點定義休閒:
(一)時間觀點
自從工業革命之後,人們開始有了正式的工作時間,也對於一天中的24小時重新做分配。最常被大家接受的時間分配方式是「三八制」,此種分配方法是將一天24小時分成平均的三等份,分別為工作時間、生活必需時間及休閒時間。站在時間的觀點,扣除工作及生活必需以外的時間就是休閒。高俊雄(2008)也指出──休閒是扣除人類為維持生命現象、遵守實行責任義務,或為了謀生存而必須從事的活動後,所剩餘的時間(residual time),或稱自由時間(freetime),或稱休閒時間(leisure time)。
從以上敘述中可發現,以時間定義休閒時,其論點是具有所謂「時間剩餘」的看法,即視休閒為扣除維持生計所需的工作及生理必需的時間之外,人們可利用的時間,因此亦稱為「剩餘時間的休閒觀」。但在休閒的本質中,含有自由的成分,故以時間定義休閒時,還應加上是一種閒暇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才是休閒。
(二)活動觀點
從活動的觀點來看休閒,乃建構於以時間定義休閒的看法上,認為休閒是在工作及生活必需以外的閒暇時間所從事的活動。在此種觀點下,休閒是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是自由選擇的活動,也是個體為滿足需求而從事的活動。因此,活動觀點將休閒定義為──在工作及生活必需外,個體以一種自由選擇且愉悅的心態所從事的活動或行為。
(三)心理觀點
也有學者認為休閒除了需要有閒暇的時間、從事的活動外,也需具備自由的心境。顏妙桂(1994)指出──休閒是一種自由舒暢的心境,一種全然忘我的投入,甚至是一種超越真實生活的狀態。此觀點認為個體參與休閒時,是出自於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強迫的;參與休閒純粹是為了內在動機而非達到某種目的,個體將在休閒中體驗到內心實質的感受。此觀點將休閒的重點置於心理狀態,個體的休閒體驗是關鍵,故欲詮釋休閒時,必須考慮到個人主觀體驗,休閒注重的並非是時間或活動,而是個體的心理狀態。
(四)綜合觀點
從上述的時間、活動、經驗等方面界定休閒或對休閒概念的討論,可以發現無論是哪一種觀點均有其優缺點,均可詮釋休閒,但也都不甚完整,總有解釋或說明上不足之處。因為休閒是一種多元且複雜的概念,並非以單一一個概念就可以完全解釋清楚,故有學者提出以綜合的觀點詮釋休閒,以得到較全面的效果。
Bammel及Burrus-Bammel(1992)就曾經提到──沒有單一的定義能夠將休閒的面貌全部呈現,因為休閒包含了下列三種途徑:
1.休閒是最後剩餘之事。
2.休閒是一種心靈狀況或態度。
3.休閒是當個體本身認為是休閒,他就處於休閒之中。
高俊雄(2008)也用以下三種概念來解釋與定義休閒:
1.運用剩餘時間或自由時間選擇從事休閒相關的活動。
2.從參與活動過程中,去追求優質的休閒體驗。
3.從參與活動過程中,去實現一個人在休閒生活中想要實現的夢想。
故休閒並非單一的概念,而是多元且複雜的,要真正了解休閒,就必須以多元的角度來詮釋。依以上的看法,本書也認為休閒並無法以單一的概念詮釋,使用綜合的觀念詮釋休閒,不僅較為完整,也較可了解休閒的多樣性質。
二.休閒活動的分類
休閒活動的內容相當廣泛,休閒活動的分類方式也有很多種,許多休閒研究者視其研究目的或分類時期的各項社經標準,做為休閒活動分類的參考依據。在休閒活動分類上,最簡單的分類方式是依休閒的活動方式,分為靜態休閒與動態休閒;也有學者在研究休閒時,針對如參與休閒活動的種類、次數或頻率,使用統計的方法將休閒活動進行分類。另外,也有學者針對活動的型態來分類休閒活動,此種分類的方式受到廣泛的認同。綜合各個看法,休閒活動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別:
(一)遊戲性休閒活動
此類型是最寬廣的休閒活動,因為人們自小就常接觸遊戲。遊戲有許多型態,參與人數自單人到團體均有,且大多屬於低組織化、隨性的活動。此類型的休閒活動如:電腦遊戲、玩紙牌、打麻將、扮家家酒、捉迷藏等均屬之。
(二)運動性休閒活動
這是一種結合個人體能與心理狀態的休閒活動,可分成是否有使用運動器材以及個人或團體等種類。個人及團體不需運動器材的活動如跑步、游泳、快走等;個人需要運動器材的活動如射箭、衝浪、高爾夫球等;團體需要運動器材的活動是至少需要二個人一同進行的運動,如網球、籃球、棒球、羽毛球等。
(三)戶外性休閒活動
這是指非在室內舉行的休閒活動。現代人的生活環境大部分集中於都巿,因此常傾向於在自然環境中從事戶外性休閒活動,故戶外性休閒活動也會強調是在自然環境中進行的活動項目,才算是戶外性休閒活動。此類型活動包含登山、郊遊、生態旅遊、野外探險等。
(四)觀光性休閒活動
這是近年來成長快速的休閒活動,許多國家均視觀光性休閒活動為重要的休閒產業。包含的項目相當廣泛,如旅行、運動性觀光活動(如自行車)、文化觀光活動等均屬此類。
(五)健康性休閒活動
近年來由於座式生活型態的盛行,各種文明病陸續出現,使得人們在從事休閒活動之餘,也希望可以增進自身的健康,健康性休閒活動因而盛行。此種活動大多以增進體適能及控制體重等為訴求重點,藉由這些活動達到增進健康的效果,包含有氧舞蹈、瑜珈、慢跑等均屬之。
(六)藝術性休閒活動
所有的藝術活動均可列入此種休閒活動的內涵,如繪畫、舞蹈等。藝術性休閒活動歷史久遠,也是未來的休閒趨勢。國內在此類休閒活動的發展相當蓬勃,各縣巿均成立展覽中心,大都會地區也大多有美術館,針對手工藝也成立台灣工藝研究所等單位。藝術性休閒活動可再細分如下:
1.表演性藝術:如音樂表演、歌曲演唱、電影、電視、舞蹈、各類戲劇、傳統藝術表演(如相聲、歌仔戲、布袋戲)等。
2.美術:如繪畫、素描、手工藝、雕刻等。
(七)嗜好性休閒活動
這是個人基於自身的興趣而從事的休閒活動,大多是個人長期參與的活動。基本上,個人的嗜好可以是一種,也可以有多種,包含範圍廣泛。有些人對運動特別有興趣,可以一週七天,天天往球場報到;有些人對游泳特別喜愛,有些人則投入騎自行車的行列。有些人有收集的嗜好,收集郵票、錢幣及名車、名錶;有些人們的嗜好在藝術,如彈琴、跳舞及演戲,這些都是嗜好性休閒活動。
(八)社交性休閒活動
社交性因素是許多休閒活動得以成立的原因,而社交性休閒活動也充滿在各項休閒活動中。若參加休閒的主要理由是社交互動,則其參加的活動即可歸為社交性休閒活動。這類休閒活動相當多樣,可以是球類競賽(如打高爾夫球)、露營、泡茶聊天等。大致說來,社交性休閒活動所需要的休閒技能偏向簡單化,其活動規則也盡量單純,活動的競爭在此類活動中不被強調,反而是聯誼性質較多。
(九)志工性休閒活動
若參與休閒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幫忙某些人,此即為志工性休閒活動。這類休閒方式在近年來發展快速,如服務偏遠地區學童而發展出的課輔志工旅遊方案、幫助有需要的人建造屋舍、登山步道的義務清潔與維修等,均是志工性休閒活動的表現。此類的休閒方式多樣,通常以三種型式出現:
1.活動引導人員:此種志工乃幫助某些活動的進行,如弱勢團體活動指導人員。
2.行政人員:此種志工乃負責活動的規劃、推動及進行,如淨山活動的辦理單位人員。
3.周邊服務人員:此種志工乃負責活動的周邊服務工作,如路跑活動的報到、場地的指引、垃圾的處理等。
(十)教育性休閒活動
隨著社會的快速進步,資訊的收集與流通變得愈來愈重要,在社會競爭的壓力下,進修與自我成長的需求日增,也刺激教育性休閒活動的成長。此類休閒活動多屬個人成長的活動,如在職教育、生涯發展、探索教育等均是教育性休閒活動的類別。
(十一)休息性休閒活動
在忙碌的工商社會,休息性休閒活動是許多人的選擇之一。所謂的休息性休閒活動乃指人們將參與的活動視為休息,因休閒原本就有休息的意涵,也可以說所有的休閒活動均是休息性休閒,但此類的活動又較其他休閒活動更偏向立即性的成果及讓身體休息的機會,如看電視、玩電腦遊戲等。
(十二)文化性休閒活動
此類休閒活動與文化有關,如閱讀、寫作、鄉土研究等均是文化性休閒活動的一環。有許多人喜歡探索及體驗不同的族群文化,例如到原住民部落體驗原住民的生活及祭典,享受不同的文化生活。
由以上的分類可看出休閒的類別多樣,每個人參與的休閒活動可能不太相同,不過各種休閒分類也會有交集之處。例如有人將跳舞視為運動性休閒,也有人視為嗜好休閒,更有人視為社交性休閒,故休閒的分類應視參與者的目的及心態而訂定較為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