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本條例)的頒行,在生物醫學研究領域中引起了高度的觀注,該條例在當前國際社會中屬相當先進之立法。雖說該法在未來或有必須調整以適應在地化需求之空間,然這個立法確實對於保障人權與釐清科學研究的正義基礎,有其關鍵地位。本書在第一部份,係以註釋法學之方法就該條例加以詮釋;其中援引共同作者等參與國科會與衛生署研究計畫所累積之知識為本。至於第二部分,則係就國際相關發展所歸納出之49個相關議題,以23篇專論方式加以呈現,冀求在我國生醫研究之領域發揮拋磚引玉之效果。
作者簡介:
范建得
現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主任
林瑞珠
現職:
台灣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務長
台灣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科專任教授
李崇僖
現職: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汝吟
現職: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陳仲嶙
現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李子聿
現職:
承展智權暨商務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廖嘉成
現職:
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研究員
執業律師
梁宗憲
現職:
正邦聯合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張喬婷
現職:
立言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陳冠維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陳彥碩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劉源祥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目錄
第一篇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物資料庫之設置
第三章 生物檢體之採集及參與者之保護
第四章 生物資料庫之管理
第五章 生物資料庫之運用
第六章 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篇 專 論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評釋
論建置台灣族群基因資料庫應有之法律及倫理規劃
台灣生物銀行相關爭議問題釋疑
導覽Taiwan Biobank重要法律議題
簡析冰島族群基因資料庫之建置
當前資料庫保護制度之發展及其於族群基因資料庫之適用
人體基因研究之倫理規範問題初探
人體組織研究中告知後同意的法律意涵─兼論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之適用範圍問題
原住民基因研究之倫理課題與規範初探
論告知後同意原則與生物資料庫之建置─以台灣生物資料庫為例
論生物資料庫參與者自主與權益之保護
從研究自由之觀點論基因研究的社群參與
論我國原住民族群基因研究之群體同意機制
論研究對象選取之正義原則—後基因體時代的新課題
從公共健康觀點論醫療資訊隱私保護原則—以美國HIPAA隱私規則為中心
基因隱私與科學研究之調和—基本原則與特殊利益考量
BIOBANK風險管理與救濟制度研議
台灣生物資料庫使用與釋出規則
從生醫研究趨勢探討參與研究者權益之保障
Biobank計畫中之再接觸(re-contact)的問題
人體組織保護立法芻議
基因資訊隱私保護法理與規範
論建置「台灣生物資料庫先期規劃」之公共諮詢議題
附錄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人體生物資料庫資訊安全規範
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人體生物資料庫設置許可管理辦法草案
第一篇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物資料庫之設置
第三章 生物檢體之採集及參與者之保護
第四章 生物資料庫之管理
第五章 生物資料庫之運用
第六章 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篇 專 論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評釋
論建置台灣族群基因資料庫應有之法律及倫理規劃
台灣生物銀行相關爭議問題釋疑
導覽Taiwan Biobank重要法律議題
簡析冰島族群基因資料庫之建置
當前資料庫保護制度之發展及其於族群基因資料庫之適用
人體基因研究之倫理規範問題初探
人體組織研究中告知後同意的法律意涵─兼論人體生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