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近半世紀以來,國際間的文化資產保存趨勢,由單體的紀念物保存,擴展到場域性與群體性的文化資產保存議題上,而我國在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上,亦逐漸重視個別古蹟、歷史建築以外的大規模群體保存問題,2005 年以後,我國文資體系陸續新增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等文資類別,然而,如何正確地認知文資定義、適當地運用法制工具,如何有效地推行與落實聚落建築群等之保存,仍是目前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20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訂時新增「聚落」類別,再於2016年7月27日修法時,將「聚落」類別更名為「聚落建築群」,截至2022 年10月止全台總計登錄21處聚落建築群(含1處重要聚落建築群),但就整體保存工作的經驗觀之,在聚落建築群定義、相關保存計畫工作方面,尚存在許多值得探討的問題,因此,未來如何正確地執行聚落建築群的保存與計畫工作,仍是地方主管機關與專業執行團隊所必須正視的課題。
有鑑於此,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規劃出版《聚落建築群保存操作手冊》,並與同時出版之《史蹟保存操作手冊》、《文化景觀保存操作手冊》,共同組成系列性參考手冊,詮釋場域性、群體性文化資產之保存工作內容。本手冊內容包含:國際保存概念之引介、文資定義之釐清、列冊與登錄流程之說明、保存操作機制之彙整、相關法定計畫之執行,以及管制工具之運用等,提供各縣市主管機關、文化資產專業團隊、相關所有權人、使用人與管理人等,作為認知聚落建築群保存之核心價值、相關計畫操作之參考與依據。
近半世紀以來,國際間的文化資產保存趨勢,由單體的紀念物保存,擴展到場域性與群體性的文化資產保存議題上,而我國在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上,亦逐漸重視個別古蹟、歷史建築以外的大規模群體保存問題,2005 年以後,我國文資體系陸續新增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等文資類別,然而,如何正確地認知文資定義、適當地運用法制工具,如何有效地推行與落實聚落建築群等之保存,仍是目前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20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訂時新增「聚落」類別,再於2016年7月27日修法時,將「聚落」類別更名為「聚落建築群」,截至2022 年10月...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聚落建築群概念之發展
1-1 群體性文資概念之發展
1-2 國際保存案例與比較
1-3 台灣保存執行問題
第二章 登錄相關作業
2-1 聚落建築群定義之釐清
2-2 定期普查、提報與申請
2-3 逾五十年公有建造物之評估
2-4 發見疑似文化資產之處置
2-5 列冊追蹤
2-6 登錄前評估作業
2-7 登錄程序、審查、分級、廢止
2-8 暫定古蹟程序與執行
2-9 類別與公告內容之變更
第三章 管理維護
3-1 管理維護之權責與事項
3-2 經營利用與收益
3-3 營建開發影響之處置
第四章 修復及再利用
4-1 完整資料之建立
4-2 保存修復原則
4-3 修復及再利用事項
4-4 修復再利用採購
4-5 因應計畫
4-6 緊急修復
第五章 保存及再發展計畫
5-1 計畫說明
5-2 基礎調查及現況地形地貌測繪
5-3 土地使用相關法令研析及管制建議
5-4 登錄範圍保存價值研析
5-5 保存及再發展原則研擬
5-6 制定建築形式及景觀維護方針
5-7 依本法第34 條規定之評估
5-8 日常管理維護準則
5-9 其他涉及保存及再發展事項
第六章 管制工具
6-1 相關土地管制體系之處置
6-2 自治條例之運用
6-3 相關罰則
第七章 獎勵、補助與補償
7-1 減稅、節稅
7-2 容積移轉
7-3 其他獎勵與補助
前言
第一章 聚落建築群概念之發展
1-1 群體性文資概念之發展
1-2 國際保存案例與比較
1-3 台灣保存執行問題
第二章 登錄相關作業
2-1 聚落建築群定義之釐清
2-2 定期普查、提報與申請
2-3 逾五十年公有建造物之評估
2-4 發見疑似文化資產之處置
2-5 列冊追蹤
2-6 登錄前評估作業
2-7 登錄程序、審查、分級、廢止
2-8 暫定古蹟程序與執行
2-9 類別與公告內容之變更
第三章 管理維護
3-1 管理維護之權責與事項
3-2 經營利用與收益
3-3 營建開發影響之處置
第四章 修復及再利用
4-1 完整資料之建立
4-2 保存修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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