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於荒島的魯賓遜,也曾辛勤勞作、自我克制和深謀遠慮,這些都應該被視為道德方面的品質,如果我們都能信守這部分道德,則世界一定會變得美好。然而,這終究不是道德最重要的部分。現行的道德是功利主義和迷信的奇特的混合物,而迷信的部分則在其中占有較大的比例,是道德準則的起源。這是一位偉大哲人在數十年前,對其所處時代道德的精闢論述。
美好的人生
按語:
何謂美好的人生?羅素告訴我們,美好的人生是由愛所喚起,並為知識所引導。愛是一個含有多種情感的字眼,我們的愛總是游移於純粹的歡喜和純粹的仁慈之間;知識並不是指道德的知識,而是指科學的知識以及特定事實的知識。對於美好的人生而言,愛與知識都是必要的。
關於美好人生的見解,對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人而言各不相同。有人認為監獄是遏制犯罪的良策,還有人則堅持認為教育效果更佳。
對美好人生的看法,羅素並不打算說明誰對誰錯,也不想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如何的正確,他只是想說出自己的觀點,並希望得到盡可能多的贊同。羅素的觀點如下:
美好的人生是由愛所喚起,並為知識所引導。
無論是有愛而沒有知識,還是有知識而沒有愛,都不可能產生美好的人生。在中世紀,當一個國家出現了瘟疫時,教士便會帶領人們聚集在教堂裡祈禱,結果是在如此擁擠的環境裡,瘟疫得以更迅速地傳播。這便是有愛而沒有知識的例子,而戰爭則是有知識而沒有愛的例子。在這兩個例子中,結果都是大規模的死亡,而不可能產生美好的人生。
愛與知識都是必要的,但在某種程度上,愛則更為必要,因為愛將引導明智之士去尋求知識,以清楚地知道如何使所愛的人獲益;相反,如果人們沒有知識,他們將迷信於道聽途說,往往會好心而辦了壞事情。例如:對於病人而言,一位能幹的醫生要比最忠誠的朋友更為有用;對於民眾的健康而言,醫學知識的進步要比孤陋寡聞的慈善更有貢獻。
愛是一個含有多種情感的字眼。作為一種情感的愛,總是游移於兩端之間:
愛的一端是純粹的歡喜。對於無生命的物體,如一幅風景畫,一首奏鳴曲等,我們只會產生歡喜。通常,這種歡喜在兒童之中比在成年人中更為強烈,因為成年人看待事物往往帶有功利主義的色彩。對於我們人類的情感而言,歡喜也有著重要的作用——當我們僅僅從審美的角度來觀察事物時,有一些人頗具魅力,而另一些人則恰恰相反。
愛的另一端是純粹的仁慈。例如:有人為幫助痲瘋病人而犧牲了生命,在這種情況下,他人所感受到的愛不可能帶有任何審美歡喜的成分;父母愛自己的孩子,有時是出於審美的歡喜,但當這種成分不存在時,父母的愛心依然強烈。
最完美的愛,是歡喜和美好願望這兩種成分不可分解的結合,父母對漂亮且成功的孩子所感到的快樂就包含著這兩種成分。
沒有美好願望的歡喜,也許是殘酷的;而沒有歡喜的美好願望,則容易變得冷漠和高傲。
我們渴望他人美好願望的程度,是由我們感到自己需要幫助或面臨他人傷害的程度而定的,但對於人生則不盡然。我們渴求愛,目的在於擺脫孤獨感,以及求得「被理解」,這不僅僅是仁慈的問題,也是同情的問題。那些對我們生有愛意的人,不僅應當希望我們好,而且也應該知道如何使我們幸福。毫無疑問,這屬於美好人生的另一成分的問題,即知識的問題。
在此,我們就被帶到知識的必要性這個問題上來了。當我們說知識是美好人生的一個組成部分時,我們並不是指道德的知識,而是指科學的知識以及特定事實的知識。
如果我們希望達到某一目的,知識可以為我們指出方法,當然,這種知識也可能在無意中轉化為道德的知識;但是,除非我們考察行為可能產生的各種結果,否則我們無法判斷哪一種行為是正確,哪一種行為又是錯誤。所有道德的準則都必須接受檢驗,即它們能否實現我們希望達到的目的。
事實上,我們「應當」希望的東西,只不過是他人要求我們希望的東西。其通常是諸如父母、教師、警察、法官等權威人士要求我們希望的東西。如果你對某人說「你應該做某某事」,你這句話的動機在於他對得到你的讚賞的慾望——伴隨著你的讚賞或不讚賞而來的,可能還有獎勵或懲罰。既然一切行為皆源於慾望,那麼,非常明顯,道德的概念並不重要。
理論上的道德是多餘的,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即可一目了然:如果你的孩子生病了,愛使你希望治好孩子的病,而科學則告訴你如何達到這個目的。在此,並不存在一個道德理論的中間段,論證你的孩子應盡快治療,你的行為直接源於實現目的的希望以及知識。這一點適用於一切的行為,無論行為是好是壞。
沒有任何辦法可以使人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可行的辦法是透過一種獎懲制度來改變他們的慾望,因此,立法機構中的道德家所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制定一套獎懲制度,才能取得立法機關所希望的最佳效果。如果我們說立法機關缺乏良好的願望,也就是說,立法機關與我們社會的某一些願望相衝突,遠離了人類的慾望,便失去了道德標準。
因此,道德與科學的差異不在於知識的種類,而僅僅在於慾望。道德方面所需要的知識與其他方面所需要的知識並沒有多大的不同,不同的是有些目的希望能被達到,而正當的行為有助於這些目的的實現。當然,如果正當行為的定義要獲得廣泛的認可,其目的就必須是大多人所希望的。如果誰將正當行為定義為能夠提高他個人收入的行為,想必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任何道德論據的效力在於其科學的部分,亦即證明此類行為是大多數人追求目的的手段。
現在,我們可以更加準確的解釋美好人生了:當我們說美好人生是由受知識引導的愛所構成的時候,那激勵我們的慾望是盡可能地去過這種生活,並看到其他人也過這種生活。這句話的邏輯含義是:人們生活在這樣一個環境中,比在一個缺少愛或知識的社會裡,能有更多的願望被滿足。但我們並不是說,這樣的人生是有「道德的」或是「罪惡的」,因為實際上這兩種概念並沒有科學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