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民,中國國民黨籍法律學者,前司法院大法官。專攻領域為憲法及行政法,為臺灣憲法學界知名學者。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研究員,2008年10月經總統令特任為大法官,任期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總是在大法官解釋中的意見書開頭附上一段中國或他國的名言佳句,故在法律人間有詼諧地稱呼其為「帥話王」,然亦顯示出其涉獵之廣深,博學多聞。在卸任大法官後,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擔任研究員。在擔任大法官期間,針對槍砲條例第8條第1項關於空氣槍之處罰規定是否違憲的釋字第669號各協同意見書中,唯一明文主張擁槍權的只有他一人。他也是著名葡萄酒鑑賞家,其著作《稀世珍釀-世界百大葡萄酒》從1997年初版至今,已經出到第三版,可說是華人領域中最暢銷的葡萄酒書籍,曾任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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