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瑪拉團契同志契友的現身經驗,也是同志基督徒出櫃的生命故事,見證耶穌愛同志。
◎花蓮瑪拉團契的故事,也是同志基督徒出櫃的生命故事
◎異性戀霸權?同性戀霸權?搞清楚這個社會如何建構霸權
◎基督教反同志?同志基督徒出櫃現身,見證耶穌愛同志
暗櫃之中,隱藏著同性戀者的生命故事…
走出暗櫃,意謂同性戀者即將面對世界,揭露自己生命底層的愛慾情愁
外面的世界會友善的接納還是憎惡?用真誠的愛來回應還是隔絕疏離、冷漠以對?
若沒有真實發生在你、我週遭,我們就只能從影視、新聞等媒體中揣測想像。
為什麼?怎麼會?是週遭人的提問,也是同志年少時對自己不曾止息的疑惑。
好不容易接納自己的同志身份,接踵而來的是向世界「現身」的壓力。
該不該?怎麼做?現身之後會更自由地做自己嗎?
那我的家人呢?他們能不能接受?又要如何面對家族親友的提問?
即使經過籌劃,現身之後的世界,仍往往不如想像中美善。
「走出暗櫃」是作者訪談花蓮瑪拉團契多位同志契友的出櫃故事,
由他們自述出櫃前心路的百轉千折,以及在家庭、學校、職場、教會現身的萬般情態,
期待您不只是好奇,更願意佇足傾聽生命故事的低吟,細看暗櫃建構的場景。
如果「走出暗櫃」的故事讓您有些觸動,
請更多關心這些邊緣的少數者,一起建構更友善的家庭與社會氛圍。
畢竟你、我、我們的家人、朋友,乃至我們自己的兒女,
都有可能成為瑟縮在暗櫃角落的人…。
期盼這個世界
不再有暗櫃
本書依據作者 2006 年碩士論文所修改的書名,描述的是花蓮瑪拉團契同志契友的現身經驗。「現身(come out)」,也有人用「出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一詞,即向他人告白或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其中「closet」通常被譯為「衣櫃」或「暗櫃」
作者簡介:
陳樂山
社會工作兼教育工作者
出生於台北,因為喜愛花蓮的自然環境,30歲後成為花蓮人,參與社會工作並且到偏鄉國小擔任代課老師。
37歲時參加瑪拉團契,因而逐步接受基督信仰,42歲受洗成為基督徒。
40歲時畢業於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以瑪拉團契為研究對象,訪談多位同志契友,探索各自的現身處境。撰寫碩士論文的同時,作者也對自己的同志身份與生命歷程,有深刻的梳理與反思。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懷的行動。台灣好世協會推出三本好書—《走出暗櫃》、《彩虹之約》、《真愛的條件》剛好滿足這三項要求。
《彩虹之約》的作者顏慧旻在書中探索台灣同志的處境、同志神學的興起,針對台灣教會有關同志議題之不同立場的聖經詮釋,做全面、深入的探討,解析不同詮釋背後的信仰型態,並嘗試在對立兩邊的中間搭建對話的橋樑。這本書是從聖經、神學的角度來解說同志議題。
《走出暗櫃》的作者陳樂山則是從敘事的角度述說同志的生命故事—身份認同的故事、現身出櫃的故事、追尋信仰的故事。作者指出,差異不是洪水猛獸,只會讓社會更豐富而多彩。有人說,心靈的困惑不能被理解,只能被體會。這本書邀請讀者聆聽同志的故事,感受同志的生命,進而去除偏見,接納同志。
《真愛的條件》的作者張仁和從長老教會〈關心同性婚姻議題之牧函〉的影響,探討基督教會應當如何來牧養、關懷因同志議題引發對立的信徒。這本書有所探討同志議題有知性的探討,也有同志的故事,作者的用心則是帶出適切的關懷行動。
這三本書也好像是我跟同志朋友之關係的歷程。我從無知而排斥,到理解、接納,與關懷,是經歷聖經與神學的探討,基督徒同志生命故事的感化、陶染。三位作者都是虔敬、熱心的基督徒(一位牧師),這三本書也是這三位作者的碩士論文,有著紮實的學術研究做其論述的根基。因此,我極力推薦。
推薦人簡介:陳南州(前玉山神學院教授、副院長)
名人推薦: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懷的行動。台灣好世協會推出三本好書—《走...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前言
本來只想說別人的故事,卻又不得不將自己也推上了舞台!
2004年5月,我決定放棄已蹲點兩年的田野,從對於原住民社區總體營造的探察,轉向到對「同志議題」的研究。這一個看似僅是更換論文題目的簡單決定,其動機卻滿佈著難以言說與理解的莫名。我試圖編造充份的理由來回應關心者的驚訝與不解,而這些理由卻連我自己聽來都覺得欠缺說服力,去放棄一個已建立良好關係的田野,轉進一個全然炯異的研究領域。
對於「他者經驗」的關心所映照出的,似乎是對自己生命歷程的反思,定格在「同志現身經驗的研究」,儘管說的是別人的故事,但難道不是想藉著別人的經驗,言說出自己對生命的理解與渴望嗎?
但是在論文計畫中,我仍然試圖去掩蓋這一切自己也還無法釐清的莫名。我站在自以為最安全的位置包裝以客觀的研究者身份,自信可以脫離一切框架來詮釋敍事者的生命經驗。然而擔任計畫審查的教授們質問:「去除框架的『現身』如何成為可能?」「筆者的standing-point何在?究竟是站在insider的位置還是outsider的位置?」直指核心的問題讓我無法再安全地躲在舞台之後單純地做一個說故事的人,儘管仍然試圖反駁卻又找不出足夠說服他人的理由,最終只得把自己也推上了舞台,提早現身!
這樣的結果,我並非完全沒有預期。早在更易論文題目之時,我就已經思索過這種可能。事實上認真回想過去近十年來在花蓮的單身生活,我何嘗不是一步步在為自己終究要現身的這一天舖路?只是在理性的行動中,我還是比較傾向於將自己置身於一種混沌的狀態,不管內心如何清晰地給自己一種身份定位,對外仍然維持一種不明說的態度,以利於在現實社會中面臨不同的生存處境時,有足夠的彈性空間來應對。
如今在這篇論文裡,我不得不脫離這種曖昧狀態,清楚地交待自己的位置、說出自己的故事,同時引領讀者走進同志的暗櫃,用心去體會同志現身情態的千折百轉。
第一節 同性戀意識的啟蒙
我最初的愛戀經驗,在我記憶所及至少可以追溯到國小三、四年級,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喜歡還是只因為當時同學間流行起哄的男生女生相互配對遊戲。在這遊戲中,功課好的男生和功課好的女生很容易成為被配對的雙方。我依稀還記得那個和我配對女生的容貌和名字,甚至自己還曾認真的思考過以後長大要和她結婚,也不避諱在同學間表達我對她的愛意,不過兩人擬似戀愛的狀態僅止於在學校同學們的言說間,私底下我們並不常在一起,當然也從未發展成真正的情侶關係。
此後一直到國小畢業前,因為重新分班而讓我不斷有機會和不同的女生相配對,雖然我有時也會礙於男/女壁壘分明的性別界線而極力否認與撇清,但心裡對於這些曾經配對過、功課好又美麗的女生,多數是抱持著高度的好感,並且懷想著對未來結成夫妻、組成家庭的憧憬。
升上國小五年級,我意識到我喜歡一個同班級的男生,不僅上學時經常找機會和他膩在一起,放假期間也常想去他家找他玩。在同學間,我們彼此以乾哥乾弟相稱,在那個階段似乎也是稀鬆平常之事,但對我來說,那種渴望「兄弟之情」的感覺格外強烈,與喜歡女生的感覺很不一樣,即使到現在一旦回憶起他的樣貌,我仍然可以重新感受當時那股強烈的悸動與渴望。不過那時的我並未將這種情愫勾連到「同性戀」,而是以濃郁的兄弟情誼名之。之後在國中、高中、大學乃至進入職場,我總是不自覺的被某些男性所吸引,甚至對他們有性幻想,相對而言,吸引我的女性數量就沒那麼多,而我對她們也都止於共組家庭、養育兒女的想像,未曾產生性的渴望。在那一段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的過程中,不論我是如何喜歡或渴慕一個對象,我都不敢直接付諸行動去追求對方,並嘗試和他或她進一步發展為伴侶關係。
1996年我離開了在其中出生、成長三十年的台北都會,獨自來到花蓮工作並就此定居。我那不可抑遏的同性情慾和與異性共組家庭的想望仍然持斷並進,在嘗試與異性交往的幾次經驗後,我終究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無法好好愛一個女人,因為在過程中我總是會不時湧起對於其他男性的渴望。至此,我在內心接受了「同志」的身份,然而在日常生活網絡中,我仍然避免讓「同志」成為別人指認我的標籤之一,面對家人、朋友的催婚,我都以事業或學業未成做藉口,並不敢直接說出我愛男人更勝於愛女人的事實。
除了自己也莫名所以的同性情慾外,在建構同性戀意識的過程中,我認為一些「工具」的配合也十分重要。我對於「同性戀」這三個字的最初理解應該是透過書本,幼年時愛看書的我偶爾會從報紙、雜誌上登載的小說中發現同性戀的故事情節,這些如真似幻的描述格外吸引我的目光。大約是在中學時期,我開始閱讀白先勇、馬森等名家的小說,對於書中同性戀人物的情感刻畫,我常有一種恍若自己的真實感受,同時他們也帶領我去探索我從不曾也不敢踏入的同性戀世界。我當時十分渴望能去台北新公園(現在已更名為228紀念公園)一窺究竟,但也只限於在大白天裡實地搜尋書中人物活動的痕跡,從不敢在深夜去探險。至於那些藏身在街弄中且需要高消費的同志酒吧,就更只能存在於想望中,即便是在我成年之後,我都仍然不敢單獨跨入。
約莫就在我當兵時期,家用電腦開始進駐企業、機關、學校與家庭,我因著擔任文書之職習得電腦的基本操作技術,也因此得以在網路普及化後跟隨時代浪潮跨進網路世界,但因家中沒有電腦,所以網路的應用僅限於工作場域。一直到我遷居花蓮後擁有自己的電腦,網路才在我的私人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其中我倚重最深的就是在「同志」領域的探索。
我依稀記得我是從網路的搜尋引擎中查詢「同志」一詞,而開展我的同志生活,除了在網路中獵取同志的相關知識與資訊外,也藉由同志交友網站向外開拓人際互動,逐漸建構對於「同志」清晰而具象的認知。在我的經驗裡,「網路媒介」幾乎是與「情慾取向」同等重要而共同建構了我的同志認同。
第二節 在家庭中不現身的現身狀態
我無意將自己的同性戀傾向歸因於家庭的影響,不過從我的家庭背景來看,似乎還頗為符合某些人認定的同性戀者生長環境的家庭樣板。我算是在嚴格的家庭教育中成長的,可歸類為所謂的「嚴母慈父」型的家庭,我上頭還有兩個姐姐,我是家中的獨生男孩。母親對於孩子的課業和行為要求很高,是家中主要的管教者;父親的形象比較溫和,但我仍深刻地記得他偶爾對我生氣時的一些斥責:「沒出息」、「不像個男人」等。這些斥責並不常聽到,但我的印象卻格外深刻,成為父親鮮少對我責罵時我唯一記得的話語。舉個例子,像是在飯桌上,他常認為我吃飯應該要有「男人的樣子」,什麼是男人的樣子?就他的詮釋是「大口吃飯」、「狼吞虎嚥」等,而不是像我一口一口細嚼慢嚥,在飯桌上花了很多時間。
不知是否因為同時兼具清秀的外表與柔弱的個性,童年時期的我經常聽到別人對我的形容詞是:「好像女生!」我不太確知這樣的評價對於我的日後成長有無影響,當時的我也並沒有明顯感受到這句話是否帶有褒貶的意涵,但「成為男人」或「成為女人」的意念,卻不時交互出現在我的想像中。直到進入國中男女分班後,我逐漸意識到:具有女性化特質的男生在純粹男生班的環境中似乎顯得有些怪異;但由於我的學科考試成績很不錯,所以還不致引發同學的揶揄,但班上另一名具較多女性特質的男同學則沒那麼幸運,我經常目睹他在班上遭受同學惡意的言語嘲弄甚至以肢體暴力相向,而當我向導師反映此事後卻仍未獲處理,我對他最後也只能報以有距離的同情。現在重新反省我當時採取「有距離」的態度,還搞不清究竟是因為害怕遭到池魚之殃,還是不自覺地也擔心起自己會變成「像他那樣的人」?
約莫也是在進入青春期的階段,我開始從我喜歡的「乾哥」與其他男生身上學習並刻意摹仿男性化的言行舉止,包括較為粗俗的口頭禪、抽煙、大聲講話等,並儘量修正原本女性化的氣質,但這些被傳統禮教視為粗鄙的行為,我也只敢在獨處或與少數男性同儕相處時才偶爾為之,在家庭或學校中,我仍然努力維持乖寶寶的形象,絲毫不敢造次。
順利考進公立高中後,我想要參加一個國術之類的社團。回家告訴父親,他帶著不信任的語氣對我說:「像你這個樣子一定不行!」我想他的意思是:像我這樣纖細瘦弱的身材一定吃不消,也不適合。從小我就不擅於運動,因此對於自己的體能一直也沒什麼信心,聽了父親的話,擔心起自己參加這樣的社團是不是會被別人笑,因此就打消了念頭改為參加棋藝社之類的靜態社團。
小時候的我,智能發展比體能發展強得多。母親對孩子們基本的要求是:功課要好、不可以學壞,所以我總是有讀不完的課外讀物,卻沒有機會和朋友出去玩耍,久而久之在長輩們的印象中,我是個內向、聽話、愛讀書的孩子。但如今回想,卻懷疑幼年內向的行為表現是源自先天的性格還是家庭教育塑造而成?除父母親之外,家中我最常相處的對象就是大我五歲的姐姐,所以小時候經常是和姐姐以及她的朋友們一起玩「屬於女生的遊戲」,不會打球更不會打架等「屬於男生的運動」,而我對此似乎也習以為常。恃著功課好、人緣佳,又受到老師的寵愛,在同儕(尤其是同性別的男生)之中從不感覺有什麼怪異或自卑。
經歷了國中男女分班以及高中純粹男校,在清一色的男性環境中,我開始產生較大的自卑感,覺得自己比同儕遜色。儘管在功課上仍維持不錯的水準,但是在上體育課或課外活動的時間,我完全無法和多數同學們一同分享各種運動的樂趣,只能和一小撮不擅運動的「乖乖牌」藉讀書之名留在教室。事實上,我非常渴望能像多數男生一樣奔馳在球場,進行一些比較「男性化」的人際互動。同一段時期,不同於幼年的表現,我開始在家中顯露叛逆的行為,並且強力爭取獨立行動的權利,不想讓家人確切掌握我的行蹤,為此經常和母親吵架。順利考上大學後,家人對我的管教終於比較放鬆,我認為這也可能是我與父母間長期抗爭的結果。而學校及系上開放的環境與學風更開啟了我人生的新體驗,我不但變得比較開朗與活躍,也逐漸培養各方面的能力與自信。另一個結構性的因素,是大學班上女多男少(43比7)的環境,讓同儕間的合作與競爭,又趨向非體能性的活動,因此也讓我較為得心應手。
由於和女同學相處甚佳,家人也一直以為我可能有交女朋友,只是不願對他們明說。偶爾聊到婚姻的議題,我多半以「結婚有什麼好?」來回應。父母親不圓滿的婚姻的確給了子女不願結婚一個強力的理由,他們也只好不再多問。而隻身於民國39年來台灣的父親,似乎也默默地接受了獨子不願「延續香火」的事實。我一直很慶幸自己並未遭遇到一般同年齡的「獨子」所面臨的結婚生子的壓力,而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族近乎斷裂的狀態,也使我和父母親得以避免掉許多有壓力的「關心」。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也獲得了更大的自由,以如此這般獨立的我,不帶絲毫同志的標籤,現身在家庭的網絡中。
2003年秋,我到台北參加同志諮詢熱線主辦的募款晚會,意外發現在台上擔任主持工作的是我表弟。我小時候回外婆家時我們還常有機會玩在一起,但我卻在那場晚會中刻意避開他的視線,不敢與他相認,直到一年後在彼此共同認識的朋友傳話中,證實了兩人的同志身份,我們才尷尬的通了電話,而他其實也早在那場晚會中就看到了我。
同年,一位香港來的堂哥參加我父親的八十大壽,席間在某個我們獨處的時刻,堂哥用港式國語問我:「弟弟,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可以不回答我。」我說:「好,給你問。」堂哥說:「弟弟,你是不是gay?」我有些驚訝,但幾乎是沒有猶豫的立即回答:「是!」堂哥說:「我也是!」我們就很戲劇性地相互擁抱。這算是我第一次,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對有血緣關係的人直接come out。
我從未考慮過要在家庭中現身,主要原因,在客觀環境上,我覺得在我的家庭中沒有提供給我現身的家庭氛圍,儘管我的父母親還算開明,但我也不認為他們會很容易接受孩子是同性戀的事實;在主觀意願上,我也覺得沒有必要,尤其是當我獨自遷居到花蓮之後,我的生活早已獨立自主,在花蓮的生活網絡幾乎與在台北的家人完全分隔,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切割在不同網絡中的角色,沒有太大的困擾與不安。我曾經設想,假使我的父母或姐姐詢問我是不是同性戀,我應該還是不會正面的回應,對我來說這不僅是難以啟齒的事,同時也是盱衡現身後對於自己和家人生活利弊得失的精細盤算:假若讓他們知道我是「同志」,對他們只是徒增困擾,對我的生活也沒有任何幫助。相對而言,「表弟」、「堂哥」與我的家庭網絡的聯結十分微弱,不僅好幾年難得見上一面,平時生活也沒有固定的交集,因此我在面對這樣的血緣關係時,就不會有如同面對我的姐姐或父母時相同的現身顧慮。
至於家人是怎麼理解我的不婚與不交女友,我也不太清楚,但這樣的話題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我家庭的閒談之中,反倒是其他的親戚朋友仍不免會熱心詢問,而父母親和我自己也都有各自的說辭來應對,這些說辭除了強調尊重孩子個人的意願外,還有社會現實與不婚趨勢的數據強力支撐,讓我這般的當代同性戀者可以比以往更輕易而合理地隱身在不婚社群中。
第三節 我的「現身」經驗
相對於我在家庭網絡中不考慮現身,在我自己的生活網絡裡,卻有意無意地慢慢為現身而舖路,其實這也是在花蓮獨居多年後才逐漸發現自己在這件事情上似有若無的意圖。
對我來說,認定自己是同性戀或是對人說出自己有同性戀傾向是十分困難的。在來花蓮之前,我人生最初的三十年,儘管不斷悄悄地慕戀男人,我都還不認為自己是gay。獨居花蓮後,我才有勇氣與機會上同志交友網站瀏覽、交友,也才敢去書店翻閱同志相關書籍、買所謂的同志雜誌並帶回家收藏。當我越來越認清自己的愛慾傾向後,就有越來越強烈的傾吐需求,希望被自己日常生活網絡中的人瞭解與接納,同時也希望結識更多的同志朋友。
在花蓮第一年和朋友共同租屋時,漸漸地喜歡上一位同性室友,還暗自幻想著兩個人未來可能就如此這般地成為家人。然而他還是交了女朋友,粉碎了我虛擬的兩人世界,我倉惶地逃離那共同生活一年的屋簷,受挫的單戀將我帶入生命中嚴重的低潮。我向一位原先就認識的朋友,同時從事輔導工作的女性老師求助,在她任教的學校輔導室中,第一次,我向同志以外的人訴說著我的同性戀情愫。然而在那次會談之後,我們彼此就再也沒有任何聯繫,我不主動聯繫的原因,是覺得有些尷尬。
之後在因緣際會中,我加入了一個由一些專業人士組成的讀書會團體。忘了是基於什麼理由又是處在怎樣的狀態,我在一次讀書會後向其中一位女性成員在茶舖中說出我的同性戀傾向。這位成員也是我工作上的同事,是我相當信賴的好朋友。不同於第一次現身的背景,在這一次現身前我並沒有經歷感情的波折,然而我卻是流淚哽咽地說出「我是gay」三個字。
我對異性戀者的現身經驗,還包括一位精神科醫師。這位男性醫師也是那個專業人士讀書會的成員之一。我在加入讀書會數個月之後即退出,之後我透過朋友的轉達徵詢那位醫師是否可以看他的精神科門診,經他同意並完成第一次看診後開始每週一次的會談,這也成為我當時苦悶的生活中最為期待的一件事,我十分渴望坦誠的說出自己的愛慾與情緒,也渴望被瞭解與接納。可惜後來因為這位醫師搬遷到北部而中斷了會談,我當時還向他徵詢是否可以引薦其他醫師繼續會談,他認為那個讀書會裡的專業人士都很適合,不過我並沒有接受,主要是我覺得無法和他們建立足夠的信任感。
這三次現身經驗都是在具有信任基礎且相當私密的場合中現身,但我不確知他們共同的諮商輔導背景會不會也是我願意主動現身的原因之一。此後我就再沒有對異性戀者現身過,直到我決定要寫這篇論文。然而在這段期間中,我反倒越來越活躍於以同志為標籤的社會場域,尤其是在2003年加入瑪拉同志團契之後。
第四節 遇見瑪拉團契
如本章第一節陳述過的,寫同志研究方面的論文並非我在選擇論文題材時最初的設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個議題對於當今的台灣社會而言,仍然是容易引發一般人對於作者的好奇與聯想,而我,並沒有準備好要面對別人的提問。
2003年3月,我在同志網站上看到了一則訊息,報導在花蓮甫成立了一個基督教同志團契。當時我在花蓮生活已經滿七年了,期間偶爾聽到過花蓮有些交友團體,但多半撐不了多久就解散了;我自己也曾經在1998年試圖和朋友共同組織過一個同志聯誼團體,初期雖吸引了不少男同志加入,也辦了多次活動,但經歷了數月仍然在人氣逐漸渙散下宣告停頓。當時的花蓮,幾乎沒有特定的同志聚點,包括我在內的一些同志朋友,經常抱怨花蓮沒有一個可以讓同志現身的空間,大家只能藉著各自的生活網絡碰運氣,或是從網路中同志交友網站去尋覓同志朋友。因此當我發現「瑪拉同志團契」成立的消息,我就十分興奮與好奇,希望能夠加入這個團體。
我藉由報導中的資訊,以電子郵件和團契聯繫上。HM約我到一家甫開幕不到一年的同志茶舖見面。這是我第一次進入這個在網路上逐漸傳開的花蓮唯一一家同志茶舖,嚴格說起來應該是屬於男同志的聚點,平常很少出現女同志,但那一天HM卻和當時瑪拉團契僅有的三位女成員,約我在那裡碰面,這也是她們第一次走進這個茶舖,因為網路上的流傳而慕名前來,也順便藉著這次聚會在那裡共同製作了一些簡單的自製傳單,想要透過這個茶舖讓顧客們知道團契的存在。
面談中我們四人各自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HM也簡單說明了這個團契是在基督信仰中,以傳播福音、協助基督徒同志為主要宗旨。我表明了我非基督徒的身份,但是對於基督教信仰有一定程度的瞭解與接納,所以也願意和她們共同研讀聖經,一起為在信仰中受挫的同志做些事。此後,我們每週固定聚會一次,每次約二至三小時,地點都在約四坪大的HM租屋處。每週聚會內容皆訂定一個主題,包括:讀聖經、進行同志議題相關的討論以及團契未來的發展方向等。在信仰之外,HM其實也很關心同志的社會運動,因此我們也在共同討論中逐步確立了瑪拉團契的基本性格與工作內容。在這草創初期的兩三個月中,我們四人既是團契的核心幹部,也幾乎等同於團契的全部成員,而我是其中唯一的男生,也是唯一的非基督徒。
同年六月,HM邀集了一群來自全省不同地區,同時對於拍同志紀錄片有興趣與想法的同志基督徒來花蓮,在我家頂樓的交誼廳,討論出要拍攝台灣幾個重要同志教會或團契中同志基督徒的生命故事,重點放在對於信仰的見證,其主要目的也是在回應「走出埃及」團體所拍攝的「寧為女人」紀錄片,在這部片中,厲真妮傳道以她個人從同性戀回歸異性戀的生命故事,闡述同志違背基督信仰的精神,並呼籲同志要認罪悔改,而HM所號召籌備的紀錄片,則試圖導向截然不同的見證內容。
另一方面,由於HM過去曾經在台北同光同志教會和高雄迦南同志團契參與聚會,他們十分樂見花蓮瑪拉團契的成立;同時間,同光教會也在台中成立了以勒同志團契,於是台灣北部、中部、南部和東部四個區塊各自建立了基督徒同志聚會的定點,也共同構成了一個在台灣地理區位上較為完整的同志教會網絡,大家決定每三個月一次輪流在這四區舉辦「台灣同志基督徒聯合禱告會」。第一次聯合禱告會就訂在花蓮舉行,地點也是在我家頂樓的交誼廳,來自上述各教會共約十多位同志基督徒前來參加。
暑假過後,團契其中兩位女生分別因為工作與學業的關係北上,初期成員只剩HM和我,但同時也陸續增加了幾位新成員,大部份是男生,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都有。此後的兩年,就維持著契友來來去去的狀況,而每次聚會的人數多半維持在四至六人的規模,HM和我算是其中最穩定的班底。
與其他同志教會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瑪拉團契儘管規模小、歷史短,卻富有高度的社會活動力。成立第一年,瑪拉團契就積極與外部教會或機構進行串聯,發起拍攝同志紀錄片、辦理同志聯合禱告會等,也自行組隊上台北參加同志諮詢熱線的年度募款晚會、台北同玩節等活動,並且發行團契刊物「瑪拉爆報」,寄送到花蓮所有的教會。這些活動有的純粹是在信仰上的操練,有的則偏向社會運動的路線,而其中有些甚至必須要面臨到實體現身的問題。
瑪拉團契集體現身的先決條件,必然是團契每一個個體意願的集結。也就是說,團契個人若沒有做好現身的準備,就不可能成就集體現身的結果。以我個人而言,在加入瑪拉團契之前,從沒有機會或勇氣以個體的身份參與如同志大遊行這般集體現身的行動,但藉由瑪拉團契的中介,啟動了我現身的能量。換句話說,瑪拉團契與我,集體與個人,彼此之間互相牽引,互為動能,既是供給力量的來源,也是成就行動的結果。或許這一段經歷,才是促使我放棄原先的論文題目改做同志現身研究的最重要原因,而其中隱隱作祟的,極可能是我蠢蠢欲動的現身能量。
第五節 研究內容與方法
走筆至此,筆者所站的位置就十分清楚,我是因著身為同志的一份子,也是以瑪拉團契的一份子的身份,來探討瑪拉團契個別成員與團體的現身問題。換一個角度來看,本研究未嘗不是瑪拉團契參與諸多社會運動中的另一種展演型式,藉由成員們的現身說法,呈現出花蓮同志真實存在的部份樣貌。而筆者在其中,除了儘可能忠實地將同志的話語與行動再現為文字外,在下筆分析的同時,也試圖還原出敘事者的在世籌劃:何以要現身?在什麼處境下現身?以何種方式現身?現身後的生活如何改變?
「認同」與「現身」一直是同志研究中最常被關注的兩大議題,前者探討的是個人給予自我的內在價值與定位,參考紀登斯(Anthony Giddens)的說法就是:「自我認同並不是個體所擁有的特質,或一種特質的組合。它是個人依據其個人經歷所形成的,作為反思性理解的自我。(Giddens,2002:49,黑體字依照譯本呈現)」而柯司特(Manuel Castells)更進一步從社會學的觀點去闡釋:認同是人們意義與經驗的來源,也是由行動者經由個別化的過程所建構的(Castells,2002:6-7)。經由社會衝擊而進行反身性思考,建構出自我認同,成為一個人行動的基底,「同志認同」必然也是個人情慾取向與社會所建構的同志符碼相互激盪後而做出的內化抉擇。
相對於「認同」是由外而內無法透視的建構過程,「現身」則是從內而外明顯表態的具體行動,在實踐行動之前,現身者必然重新參照社會條件,在我者與他者之間進行權衡與辯證,而最終決定展現現身行動。這種個人在社會網絡中的生活籌劃,牽涉到更為複雜的地理與社會條件的限制。筆者身處在花蓮,所關注的正是在花蓮的區域社會中,同志所面臨的現身問題,他們在現身籌劃中受到哪些社會條件的限制或導引?他們又如何突破這些限制或是如何運用社會有利條件來展現他們的同志身份?
以「花蓮」做為現身研究的地理背景,我有必要在此描述一下這塊田野。花蓮為台灣東部一個地形狹長的縣份,東臨太平洋,西倚中央山脈,境內多高山,僅有少數由河流沖積扇所形成的平原。縣內轄有一市(花蓮市)、二鎮(鳳林鎮、玉里鎮)、十鄉(秀林鄉、新城鄉、吉安鄉、壽豐鄉、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豐濱鄉、富里鄉、卓溪鄉)。依據花蓮縣政府2005年五月底人口統計資料,花蓮縣總人口數為349208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為75.45人,相較於台灣其他縣市,算是地廣人稀,其中原住民人口數為88587人,約佔花蓮縣總人口數之四分之一。十七世紀前的花蓮純粹是南島語族原住民的居地,包括阿美族、布農族、太魯閣族、噶瑪蘭族、西拉雅族等。數百年前從中國大陸渡海來台移民開墾的漢人,稱這一片充滿原始蠻荒氣息的東部山區為「後山」。十七世紀荷蘭人佔領台灣時,開始開採花蓮的金礦,將花蓮帶入了「開發」階段。在清朝統治時期,官方制訂「開山撫蕃」政策,大量引入漢人(現在稱之為閩南、客家籍)移民,造成原住民與漢民族不同文化體系間的衝突與交流。國民政府遷台後,許多隨政府從大陸來台的「外省籍」人士也先後落戶花蓮,讓花蓮從百年前原住民主宰的社會轉變為由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共同建構的社會,因而形成了花蓮社會的多元族群與文化特色(吳親恩等,1995)。
在瑪拉團契所成立的花蓮市,其地景即如同花蓮多元文化社會的縮影,大街上行人的面孔、彼此交談所使用的語言,均呈現出與台灣其他都會不太一樣的文化特色。這種多元文化特色,也恰巧反映在瑪拉團契的成員背景上。從前述「認同」與「現身」的反思性建構觀點來看,必然無法否認不同文化背景對於同志現身的影響。不過,筆者並無意從族群、文化的角度去分析個體現身情態的差異,畢竟本論文的研究對象數量十分有限,且集中於花蓮市或鄰近的鄉鎮地區生活圈,在質與量上均不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做為所屬文化脈絡下的現身典範。筆者亦無意將他們的現身經驗集結與台北或其他都會同志的現身經驗做比較,原因在於筆者認為同志現身經驗反映的是個人認同與社會(包括家庭)條件相互參照後的人生籌劃,並不適合歸納整併為全稱式的「花蓮同志的現身經驗」以做為「台北同志的現身經驗」之差異比較。也就是說,筆者僅視「文化背景」為諸多社會條件之一,與「現身行動」之間不全然解釋為因果。在文化背景這樣的大脈絡之下,筆者意欲更細緻地探討個人生活網絡的小脈絡,揭露在特定處境中的個人現身如何成為可能。
除了個人現身經驗的研究之外,本篇論文還有一個關注的焦點,就是同志團體的現身。如本章第四節所述,同志團體的經營與維繫十分不容易,而瑪拉團契是筆者所知在花蓮彼時唯一可以維持超過一年而仍然持續運作的團體,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其運作的型式擺脫了以往同志團體的內部聯誼方式,而開展出對外運動的路線,儘管這樣的活動型式在台北都會區已屢見不鮮,然而在花蓮卻是首見。筆者要提出的問題是:團體現身在花蓮如何成為可能?他們又運用哪些現身策略?現身後對社會產生的影響與效果何在?
據此,筆者以瑪拉團契為研究對象,針對團體及個人進行現身經驗的觀察與訪談。我選擇了團契中一位女同志及其家屬和五位男同志為個人經驗的主要報導者。選取CL、WJ、AF、AC、YS這五位男同志的原因為:
他們與花蓮的關聯性:除了AF是因為AC的關係來到花蓮居留外,其餘四位都是在花蓮出生長大的花蓮人,具有花蓮區域文化的代表性,符合本研究在地理界線上的設定。
面臨現身壓力的多重性:五位男同志在研究期間都與家人同住,因此在參加同志集體活動時可能面臨較多的顧忌與壓力,這樣的處境,正符合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一個重點:同志如何在多重的「關係」中現身。
他們與團契的密切性:從加入團契的時間來看,除了YS是在2004年底才加入團契,其餘四位都加入團契超過一年,且持續與團契保持密切的互動;從參加活動的狀況來看,除固定聚會外,CL、WJ、AC、YS均在團契辦理或參與的公開活動中現身過,現身的場域包括台北及花蓮。在論述集體現身時,他們都具有實戰經驗。
除了HM之外,筆者並未選取其他女同志為研究對象的原因是,當時團契中的女同志都是從外地前來花蓮工作,或是家住花蓮本地的學生,但是因工作或學業的異動而未能長時間留在花蓮並持續參與團契活動。如同本章第四節所述,筆者在加入團契時儘管都是女性成員,但不久後她們都離開花蓮工作或求學,而之後加入的成員又多半是男性。直到本研究設定的時間截止,只有上述五位男同志符合筆者的選取標準,因而看起來似乎造成了本研究在性別上面呈現傾斜的狀態,但我對此卻並不擔心,接下來會有所說明。
筆者以第三章全章的篇幅來報導與論述HM的現身經驗。「現身」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宣告」,可能是言語上的說明,也可能是動作上的表態,總之都有一個「現身的對象」,換句話說,在本研究中所定義的現身,必須是有「人」為對象的現身,也就是在某一種人際網絡的「關係」中現身。因此筆者依據HM從小到大的現身歷程,區隔出四種現身的場域與對象,包括:在姐妹的親密關係中現身、在家庭的兩代關係中現身、在學校師生的權力關係中現身、在教會信仰的權力關係中現身。這四種關係,幾乎涵蓋了同志現身處境最常見的四種關係。另一方面,我也邀請到一位非同志的報導人,以同志家屬的身份來報導她所目擊的同志現身情境,其目的就是希望對於同志的現身經驗有更多向度的深刻理解。
對於其他五位男同志的現身經驗,筆者則全部安排在第四章,以個人為獨立小節的形式來書寫,其主要原因在於:同志的現身儘管在情態上有各自的獨特性,但是在現身時面臨的困境,卻幾乎有很高的一致性。筆者在第四章的書寫上,試圖完整地表述每位同志個人處境的獨特性,卻在其中穿插對照其他同志在面臨類似情境上的現身差異。也就是說,如果以HM的現身做為一種在各個人際網絡關係中現身的範本,那麼其他五位同志的現身,就是做為相對的比較與對照。不過這樣編排更重要的意義在於,筆者其實是刻意忽略男性與女性在面對現身情境時的性別差異,甚至意欲站在一個更為基進的立場,去質疑究竟有沒有一條清楚的界線,是足以確切區隔出「男」、「女」兩個性別?我要說明的是,筆者對於同志現身的理解,並不認為「性別」的差異會是同志現身的重要變項,筆者認為,現身者與現身對象彼此的關係,才是影響同志現身情態差異的最主要因素。至於在本論文中仍不時出現「男同志」、「女同志」等具性別標籤的詞彙,乃是依據受訪者的自我認同,並方便讓讀者理解現身者的基本背景而不得不使用。同樣地,筆者在書寫「異性戀」、「同性戀」等詞彙時,也是抱持著相同的立場。
除了在性別分類上,筆者是站在質疑的基進立場,在現身經驗的分析上,筆者也避免採取歸納的方法,為各種現身策略訂出不同的標籤。我認為現身策略的運用,都是現身者其獨特生活脈絡的產物,是現身者的在世籌劃與所處環境條件、限制所共同結構出來的一種自願或非自願的抉擇,筆者只是透過現身行動來挖掘行動之前的根基,也就是朝向「現身是何以如此這般展開?」的探問。因此,我認為深入去理解現身者的思維與生活脈絡,要比將現身策略的分類更為重要。
在完成了瑪拉團契主要成員的個人現身經驗探索後,論文第五章將進入瑪拉團契集體現身經驗的研究。集體現身經驗其實是與個人現身經驗有密切的關聯,彼此也很可能會互相成為對方行動的動力之一。在這一章中,研究的焦點將從個人的關係網絡提升到社會整體的氛圍,只是現身的對象不僅僅是一個個人或群體,而關乎區域性的文化整體,包括道德觀與價值判斷等。在面對社會整體進行現身行動時,其現身策略也趨向於多元,同時也可能需要更多社會資源與中介媒體的協助。
此外,集體現身與個人現身之間還存在一個值得考察的面向,就是「空間」的問題。集體現身通常比個人現身更強調政治能量與展演效果,期待在同志集體出櫃的時刻,同時引發異性戀社會集體的注目與反省,因此對於現身空間的選擇,就摻入更複雜而細緻的考量。
從瑪拉團契的集體現身一路考察到花蓮的同志空間,並且訪談到當時花蓮最為知名的一家同志消費空間的負責人,除了希望增補一般讀者對於花蓮同志活動空間的認識以做為對於同志生活底景的理解,筆者的研究重點,也將從同志對異性戀對象的現身移轉到同志在同志空間內的現身,也就是進行「圈內/圈外」現身意義的探討。
截至2006年本論文完成之時,花蓮瑪拉團契仍然在持續運作中,但筆者已先設定了資料蒐集的期限,自2003年2月瑪拉團契成立後,至2005年4月止,對於之後個人或團體的現身經驗,並未再予補充。在這兩年多的期間,筆者採集了與瑪拉團契相關的文件,並且用參與觀察團契活動及個別深度訪談的技術,完成對於該團契同志現身經驗的第一層資料,之後再進行論文的寫作與分析。期盼這一篇論文能夠在眾多的同志論述中,首次補上一塊在花蓮地景與多元文化脈絡下所生產的同志現身經驗的研究。
第一章 前言
本來只想說別人的故事,卻又不得不將自己也推上了舞台!
2004年5月,我決定放棄已蹲點兩年的田野,從對於原住民社區總體營造的探察,轉向到對「同志議題」的研究。這一個看似僅是更換論文題目的簡單決定,其動機卻滿佈著難以言說與理解的莫名。我試圖編造充份的理由來回應關心者的驚訝與不解,而這些理由卻連我自己聽來都覺得欠缺說服力,去放棄一個已建立良好關係的田野,轉進一個全然炯異的研究領域。
對於「他者經驗」的關心所映照出的,似乎是對自己生命歷程的反思,定格在「同志現身經驗的研究」,儘管說的是別人的故...
作者序
身為同志,一生都要不斷經歷走出暗櫃的躊躇和不安。即便在十年後重新出版碩士論文的此刻,腦袋中反覆酙酌的仍是走出暗櫃可能面臨的種種:那些我從未向他們現身過的家人、親戚、朋友、同事,若是因閱讀本書而發現我的同志身份會怎麼樣?十年前公開論文的忐忑再度攪擾,絲毫不因年齡增長、閱歷豐富而稍稍減損。
2006年的論文記述的是花蓮瑪拉團契成立最初三年的集體行動,和我所訪談契友們的現身故事。十年來物換星移,大多數的契友已離開花蓮失去聯繫。書中最年輕的19歲阿美族少年,現在也即將屆臨30而立,他是否仍然是暗櫃中的同志?還是已經走出暗櫃勇敢做自己?訪談時26歲的職業軍人,背負著奶奶抱孫子的期待,現在是否已在家族壓力下結婚生子,完成長孫傳宗接代的任務?卻在午夜夢迴時溫存初戀男友的情書,交織著被父親發現的驚恐無助?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位國中老師,這十年經歷了學校、家長諸多不友善的對待,所有的苦處委屈也只能靠自己消解轉化,卻在另一個展演的舞台上扮裝解放真實的自己。
瑪拉團契在這十年間也有很大的改變。大家討論多年想要成立協會的願景終於實現,未來將聯結更多友好夥伴及資源,進行出版、同志講座等事工,也因此讓我的論文有了再次對外公開的機會,成為「好世協會」成立第一年的出版書籍之一。十年變遷應該有很多內容需要修改增補,但我重讀論文後,發現社會的暗櫃依舊,即使是新世代同志,多數仍然處於是否現身、如何現身的壓力與焦慮中,因此,我想這本論文至今應該還是有其貢獻,而決定維持原本的論文結構和內容,讓它的價值不僅僅在述說同志現身的故事,也保留了與後續同志研究的對話空間。
謝謝所有接受訪談的契友們,不論你們現在何處,都祈願你們身心自在。也謝謝陳南州牧師、邱淑嬪牧師多年來持續關心團契發展,帶領同志基督徒認識上帝的信息。特別謝謝HM,雖然不贊成我對現身故事採取的詮釋觀點,卻仍大力支持這本論文的出版,我非常感激,也期盼HM有機會重新詮釋自己的故事,呈現更多元的同志觀點。
讓我有勇氣敢將這本十年前的論文重新出版問世,最要感謝的是已在天上安息的恩師余德慧,藉由授課、私塾、論文指導、日常談話,引領我一窺詮釋現象學的堂奧。雖然寫論文過程讓我如入十里霧中,搞不懂余老師到底要的是什麼,十年後重讀修改,才發現這一套哲學理路歷久彌新,絲毫不因事過境遷而稍減其價值。即使今日我仍然覺得這門學問深邃晦澀難以言喻,但我相信它已幽幽暗暗地影響我觀看世事萬物的角度,不停留在表面呈現的樣子,而轉向探究事物的實底。對人,也就多一點理解與寬容了。
如果這本論文也能夠觸動您,期盼您也願意放下習而不察的成見,用新眼光檢視社會現象,理解每個人獨特的生命處境,幫助自己更開闊清明,也幫助所有同志走出暗櫃!
陳樂山 2016.02.14于花蓮
身為同志,一生都要不斷經歷走出暗櫃的躊躇和不安。即便在十年後重新出版碩士論文的此刻,腦袋中反覆酙酌的仍是走出暗櫃可能面臨的種種:那些我從未向他們現身過的家人、親戚、朋友、同事,若是因閱讀本書而發現我的同志身份會怎麼樣?十年前公開論文的忐忑再度攪擾,絲毫不因年齡增長、閱歷豐富而稍稍減損。
2006年的論文記述的是花蓮瑪拉團契成立最初三年的集體行動,和我所訪談契友們的現身故事。十年來物換星移,大多數的契友已離開花蓮失去聯繫。書中最年輕的19歲阿美族少年,現在也即將屆臨30而立,他是否仍然是暗櫃中的同志?還是已...
目錄
第一章前言
第一節同性戀意識的啟蒙
第二節在家庭中不現身的現身狀態
第三節我的現身經驗
第四節遇見瑪拉團契
第五節研究內容與方法
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異性戀霸權與後現代酷兒理論
第二節同性情欲的歷史觀點
第三節當代同性戀的社會處境
第四節同志的現身
第三章一位女同志的現身經驗
第一節在姐妹的親密關係中現身
第二節在家庭的兩代關係中現身
第三節在學校師生的權力關係中現身
第四節在教會信仰的權力關係中現身
第四章五位男同志的現身經驗
第一節CL的現身經驗
第二節WJ的現身經驗
第三節YS的現身經驗
第四節AF、AC的現身經驗
第五章集體現身-看見同志團契
第一節關於「瑪拉團契」
第二節報佳音
第三節同志議題講座
第四節發行刊物
第五節花蓮的同志空間
第六章結論
參考書目
第一章前言
第一節同性戀意識的啟蒙
第二節在家庭中不現身的現身狀態
第三節我的現身經驗
第四節遇見瑪拉團契
第五節研究內容與方法
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異性戀霸權與後現代酷兒理論
第二節同性情欲的歷史觀點
第三節當代同性戀的社會處境
第四節同志的現身
第三章一位女同志的現身經驗
第一節在姐妹的親密關係中現身
第二節在家庭的兩代關係中現身
第三節在學校師生的權力關係中現身
第四節在教會信仰的權力關係中現身
第四章五位男同志的現身經驗
第一節CL的現身經驗
第二節WJ的現身經驗
第三節YS的現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