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教授就台灣的國際地位提供精闢極高水準的政治-法律分析,使讀者瞭解此問題所有的觀點、層面;同時,基於政治與法律的觀點理由,提出獨創深刻精闢的理論,強調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本書寶貴的特色是詳細分析探討台灣關係法的起源與意義,根據此法美國國會界定闡明美國對台灣政策持續恆久的原則。」──黎安友(Andrew J. Nathan),政治學講座教授,哥倫比亞大學
「一本最精深博學與重要的大作,闡述台灣進化為一個自由與民主的國家,致力於確保二千三百萬台灣人的人權與政治自決自主。本書探討:台灣重要的過去、現在與可預見的將來以及與美國、中國的關係;促進亞太地區的和平、人類安全、經濟進步以及人性尊嚴的共同利益與機會。此適時的大作也提供令人佩服、深深感動的政治行動建議,包括透過公民投票讓台灣人民確認決定他們的國家地位。」──鮑斯特(Jordan J. Paust),法學講座教授,休斯頓大學法學中心
作者簡介 陳隆志 陳隆志博士是享譽國際的一位學者,美國紐約法學院的教授;他專長的領域是國際法、人權、聯合國、以及台灣。他曾任耶魯法學院的研究員、高級研究員及資深研究學者;擔任過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傑出訪問客座講座教授。他從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獲得法學士,在美國西北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在耶魯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當他在國立台灣大學三年級在學中,在四千多名「全國性」高等考試(包括司法官及其他高級政府職位)應考者中,名列第一(狀元)——在台灣歷史上一個獨特傑出的成就。 抱著很大的熱情,陳博士獻身促進全球人類瞭解認識他的故鄉台灣,以及傳播發揚民主、自由及人權的普世價值(他的歸化國美國是一個象徵)。為此,陳博士創辦了二個跨國性合作的智庫:新世紀研究院(院長)(New Century Institute, New York)以及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其宗旨在台灣以及全世界傳播及促進人性尊嚴與人類安全的普世價值。他是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的創會理事長及榮譽會長,美國政策科學中心的董事。他曾任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以及台灣總統府的國策顧問。他的其他經歷包括:美國法學院聯合會國際法組主席、美國國際法學會的理事、美國比較法學會理事以及美國比較法雜誌的編輯。他曾擔任「人權」雜誌的總主編,該雜誌由美國律師公會個人權利及責任組所出版發行。此外,他曾是國際人權聯盟的副會長及該聯盟的執行理事;他也曾擔任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會長。他曾是國際人權研究院的主講,該研究院是訓練國際人權專家的中心,位在法國的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René Cassin所設立。
序言 在1964年獲得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之後,我真幸運受聘為耶魯法學院的研究員,而且有真大的光榮與我的恩師哈羅德‧拉斯威爾(Harold D. Lasswell)教授合作著書。拉斯威爾教授是美國社會科學的泰斗。美國學術理事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尊稱拉斯威爾為「所有社會科學的宗師以及各門學科的先驅」,褒揚他三十多年巨大的學術貢獻,將法律及政治學與社會學、心理學及哲學整合貫通起來。1967年,我們合著以政策導向研究的專門新書出版,書名是《台灣、中國與聯合國:世界社會中的台灣》。拉斯威爾教授與我認為台灣人民歷經幾世代殖民統治的折磨,有權利將中國國民黨軍事占領(在當時已超過二十多年)壓迫統治加以排除。在二十世紀中期,我們沒有想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竟然成為台灣人民獲得主權的絆腳石。我們明確陳述,台灣既不屬於中華民國,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向聯合國及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呼籲支持台灣人民追求解放、自決及終極的主權之努力奮鬥,正如許多過去被殖民統治的人民一樣。四年後的1971年,我用漢文出版《台灣的獨立與建國》一書,使我變成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不受歡迎的人」,列入黑名單。1972年,我與理斯曼(W. Michael Reisman)教授合著一篇長論文刊載在《耶魯法學雜誌》(Yale Law Journal),其題目為:「台灣誰屬?國際所有權[主權]的探求」。我們研究的重心是蔣介石及中國國民黨對台灣不合法的統治;他們在1940年代後期,由中國大陸逃亡台灣,而在台灣從事軍事占領。1970年代,世界的輿論很快速反對蔣介石在台灣的流亡政權。1972年帶來尼克森赴中國的重大訪問。前一年,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投票決定將蔣介石的代表驅逐出聯合國,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占有中國在聯合國的席次。許多國家的政府乃陸續將它們的外交承認由台北轉到北京。鑒於問題的迫切性,理斯曼與我提議一個公民投票的方案藍圖,讓台灣人民能夠發出自己的心聲,斷然決定台灣未定的國際地位。 自《台灣、中國與聯合國》一書出版,幾乎五十年後,台灣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演變進化。1978年,卡特總統驚動全世界,宣布美國也要將外交承認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轉移到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自1955年生效的《美台共同防禦條約》也將到期屆滿終止。這是歷史上,美國第一次斷絕與一個盟邦的關係。 卡特決定終止承認中華民國是台灣歷史的一個轉捩點,隨後的幾十年台灣經歷社會、政治、文化、與經濟的巨大變化。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要與「台灣人民」建立非官方的關係,而將繼續出售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作為美國外交策永久的一部分。尤有進者,《台灣關係法》宣布,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全是美國國家利益關切的事項。假使不是美國國會有此遠見,台灣很可能在幾年前就會因中國的侵略而淪陷。 在蔣介石兒子蔣經國於1988年去世之後,台灣開始重大改革的轉型,由戒嚴的被軍事占領地轉型為一個活潑富有生機的民主國家,珍惜愛護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價值。更重要的轉型是在文化的領域。李登輝總統,蔣經國的繼承者,培養「新台灣人」認同意識的生長發展,擁抱台灣作為一個人民有共同命運的移民海島國家。陳水扁總統,於2000年,在他第一任就職演說承諾,將使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成為一個開放的社會,以及國際人權的領導者。在他的任期內,陳總統努力要促使台灣成為聯合國一個正常化、有尊嚴的會員國。台灣化與民主化過程的成果,其重要性不必誇張,而是有目共睹的。今日,絕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人都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對於年輕的一代,他們所知道的台灣就是今日這一個自由、民主與繁榮的國家。 正如俗語所說,世間事物愈變愈是一樣。台灣人在聯合國並沒有代表。中國對台灣的領土做無理的要求主張——用武力威脅作後盾。美國政策決策者,大體上依附著1970年代過時的模式,在外交政策曖昧模糊的姿態下,對明顯的情勢變化裝作不知,使台灣艱難的處境一年拖過一年,情勢惡化。就內政方面來看,馬英九總統執政時,他的經濟政策的設計是要與中國大陸整合,而依許多批評者的看法,是要造成台灣經濟對中國的依賴。馬氏的政策為廣大的台灣民眾大聲拒絕唾棄。對馬政府處理台海兩岸事務的不滿,導致太陽花運動,參與運動的人2014年初期,很戲劇化地占領立法院。太陽花運動的衝力繼續到今日,連高中學生也抗議以中國為中心修改歪曲有關台灣的歷史課本。儘管中國對台灣無理蠻橫的領土主張,台灣人民,就根本的意義來說,已經行使廣泛及有效的人民自決,表達他們集體的願望與意志,要維護他們自由、獨立的主權國家。 這本書已醞釀很久了。經由這本書的出版發行,我希望能達成多重的目的。做一個法律學者,我長期以來,在區域性與全球性的發展趨勢與條件之脈絡下,研究陳述介紹台灣的發展。我所用的研究方法是新港國際法學派的政策科學方法,麥克杜格(Myres S. McDougal)與拉斯威爾兩位教授是新港國際法學派的開山祖師。[兩位教授是耶魯大學的教授,耶魯大學位於美國新港(New Haven),康乃狄克州(Connecticut),因此而被稱為新港國際法學派;也有國際學者稱這個學派為耶魯國際法學派。]我真榮幸能夠在耶魯法學院做研究生,受教於兩位偉大的教授,而且真光榮能作為《人權與世界秩序:人性尊嚴國際法的基本政策》(Human Rights and World Public Order: The Basic Policies of an International Law of Human Dignity)一書的共同著作人。透過我自己的書,我想闡明影響台灣及一般國際事務相關互動的法律原則與有效權力過程。作為本土出生的台灣人,我抱著熱烈的期待以及讚賞欽佩的心情,看到自己祖國的進化進步。1993年,留學美國三十三年後,由中華民國的海外黑名單被解脫,我回到了久違的故鄉台灣。承蒙母校國立台灣大學的邀請,我發表了一系列的三場公開演說:國際法與人權;台灣的憲法文化;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展望。我發覺,代代生活在戒嚴威權統治的父老兄弟姐妹已經覺醒。我於1971年在美國出版發行的書《台灣的獨立與建國》,以前是蔣政權的禁書,1993年第一次在台灣出版發行,而且榮獲台灣筆會最佳書的肯定。不久,台灣大學法學院邀請我在1994年擔任傑出客座講座教授,講授國際法、人權及聯合國的課程。 1997年,感謝親人、友好的贊助支持,我創立了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是台灣第一所的民間智庫——透過廣義的教育,促進台灣在國內與國際的發展。2000年,我在美國設立新世紀研究院(New Century Institute),是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的姐妹智庫。那時候,我每年一半的時間在台灣,另一半時間是在美國的紐約法學院每年教學一學期。兩個姐妹智庫合作,從事研究,在平面及電視媒體發表評論,出版刊物,舉辦有關世界貿易組織的菁英訓練營。工作的大方向,是在台灣及向國際社會傳播人性尊嚴與人類安全的理念。新世紀基金會的出版可分三方面:新世紀智庫論壇,與新世紀研究院合作出版的季刊;新世紀智庫叢書;以及台灣聯合國研究書庫一系列有關聯合國體制研究發行的書籍,是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的研究出版成果。有關台灣參與聯合國的研究討論發表傳播,以及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人才的培訓是近年來特別加以強調的領域。近年來,每當我回台灣時,我目睹的是一個在短時間內有真重大變化的國家。年輕的一代,他們一生在民主社會生活,他們正在組織起來,要求參加會影響他們在台灣這個海島國家的生活與福祉的種種決策。我希望這本書能鼓勵他們繼續努力,吸收其他同胞的參與,爭取全人類的安全及人性尊嚴。做一個美國公民,我為我的歸化國在台灣需要時努力支持台灣人民,感到驕傲欣慰。台灣的進化很大部分要歸功美國制定的《台灣關係法》以來,在其政策架構下的支持。在下面的章節將會闡明這個重要的立法,而我希望,此法律會鼓勵美國決策者重新承諾保護台灣自由民主的國家社會。就我所知,過去二十年來並沒有有關《台灣關係法》的重要學術著作。這不是因為這一個法律不重要。《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對台政策的基石,而常常被決策者、國會議員、學者以及就外交關係發言的其他人所援引。立法者經常提出決議或法案要重新強調《台灣關係法》的目的。更一般來講,《台灣關係法》代表美國國會透過國內立法影響美國外交政策的一個成功例子。正如1979年,在美國憲法之下,對國會分享要塑造外交政策的限制與潛能,今日仍是一個重要問題。 在結論的第十二章,我回到理斯曼教授與我在1972年合作的論文主題:台灣人民決定他們將來的公民投票。在國際社會公開全神注目及在適當授權的公投委員會指導監督下,舉行公民投票確認台灣人民的意願,開展台灣未來的政治發展將是理想的解決機制。本書以呼籲世界共同體,支持台灣人民決定他們自己的前途作結束。雖然我的祖國是台灣,我的歸化國是美國,但是這本書的政策考量與建議是基於所有相關參與者的共同利益為中心——不但是台灣人民的利益,而且包括美國、中國、亞太地區的利益,甚至是全世界、全人類的利益。與許多事物類似,台灣人民要過獨立與自由生活的願望並沒有改變。實際上,這種願望得到擴大與強化。這種願望能夠由全世界所有的人共同分享。 感恩致謝 我對兩位良師與共同著作人,麥克杜格與拉斯威爾教授,無限的感恩;他們倡導讚揚建立有人性尊嚴的國際法。無數的學者、學生、律師及國際社會其他的成員,是新港國際法學派兩位創始人智慧遺產的受益人,過去受益,將來也繼續受益。 我在紐約法學院執教幾乎四十年,得到教授同仁及歷屆學生真多的支持。我要感謝院長安東尼‧克勞威爾(Anthony Crowell)、副院長威廉‧拉皮亞納(William LaPiana)以及教授同仁真多慷慨的指教與協助。我要向紐約法學院圖書館同仁致謝,特別是副院長兼館長卡米爾‧布魯薩德(Camille Broussard)、資深參考股長邁克爾‧麥卡錫(Michael McCarthy)教授,以及他們的團隊。我感謝史坦‧舒瓦茲(Stan Schwartz),提供許多對教授的協助幫忙。在學生群當中,我要感謝研究助理的協助貢獻,包括威廉‧費尼克(William Fenwick)、亞倫‧克羅恩(Aaron Krowne)、杰福瑞‧劉(Jeffrey Liu)、席拉‧穆恩(Sheila Munn)、詹姆士‧戴(James Tai)、亞歷山大‧塔爾(Alexander Talel)以及潔希‧唐(Jessie Tang)。我對尼古拉斯‧特納(Nicholas Turner)要特別致謝,感謝他雖然身在相隔半個地球的地方,但是在很多月日的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及電訊對話討論,提供了優異傑出的協助,包括必要的研究起草、電子檔案的組織整理以及網際網路電腦技術的發揮。 我也特別向新世紀研究院的董事與朋友致謝,包括陳隆豐博士、陳郭玥娟女士、鄭陳美貴、陳怡雪、鄭嘉惠與林正義。我也感謝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同仁在專業上的協助支持,特別是蘇芳誼、黃英玟與陳雪琴。 在牛津大學出版社方面,我要感謝特別編輯布莱克‧拉特克利夫(Blake Ratcliff)的支持及熱心。我也要感謝總編輯約翰‧勞斯(John Louth)、助理編輯艾登‧多米茲奧(Alden Domizio),以及阿倫‧庫馬爾‧瓦蘇(Arun Kumar Vasu)所領導的製作團隊,他們在出版過程中所表現的專業及技能。他們富有創意的本書封面設計,有岩石、水以及三片綠樹葉,象徵美國、台灣、中國動態的三角關係,這三個國家追求共同利益,但也有各自的利益盤算。 最重要的,我要感謝親愛的牽手千壽、孩子們、媳婦、女婿以及孫子們的情愛、耐性與持續不斷的支持。這本書要獻給他們以及世界各地為人性尊嚴與人類安全,為台灣國家正常化,以及為一個有公義與和平的全球化世界努力奮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