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布羅斯之所以被譽為「主教之主教」,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他成功的教會管理,而他最有名的代表著作證是闡述其背後理念的《論責任》(又稱《論教牧人員的責任》)。安布羅斯參照了西塞羅同名著作,但是將其作了「基督教化」的處理,最突出的就是大量採用《聖經》教導和人物作例證。因此本書在跨文化對比、西方古代文史哲研究、宗教與哲學對話等領域也有重要的意義。
本書分為三卷:卷一最主要處理四種美德:明智、公義、剛毅和節制;卷二說功利與美德的關係;卷三是對上述兩個主題的比較,並且總結認為,我們必須總是選擇美德的事物。它起初針對米蘭教會的教牧人員,目的是教導他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應該堅持的美德和責任。本書在歐洲中世紀的教會裡被廣泛傳閱,是一步基礎性的宗教史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