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戰後出生之團塊世代將在2025年達到75歲,一般稱為「後期高齡者」,為解決高齡者之醫療、照護問題,日本於2017年度將消費稅提昇為 10%,所增加之稅收將作為充實高齡者照護、年金等社會保障用途,面對少子高齡化之社會現象,日本除實施長期照護保險法外,在稅制、年金、公務員制度亦配合採取改革措施,足資台灣借鏡,但即使如此,2015年12月文春新書出版「老人地獄」一書,詳細描述日本高齡者在環境惡劣照護中心住宿的淒慘狀況,夜間照護人力不足,高齡者入廁清洗都要等到日間人員上班方能處理,在照護設施居住之老人約有兩成遭受虐待。這些警訊亦值得重視。
台灣政府對於高齡者照護所投入之資源與重視程度,在法制等各方面均無法與日本相比,高齡者照護問題仍由家庭承擔主要責任,至本書出版為止,對於高齡者照護體系應採取社會保險或一般稅作為財政來源,不同政黨間仍有嚴重歧見,這是一個不成熟民主社會必須承擔的後果,就是公共議題只見黨派色彩,缺乏理性、客觀討論的空間,國內的社會法學者又囿於留學國背景各有見解,更令此一領域研究雪上加霜,國家安全法制研究學會本於民間社團關切社會重要議題之宗旨,在沒有政府補助前提下,以有限人力及經費蒐集了十篇與長期照護保險法制有關的學術論文,在此誠摯感謝各篇作者的努力與協助。日本、韓國均已實施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爭論與等待應該不是台灣最佳選項,禮運大同篇有云「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本書提供政府及關切此一議題的朋友們參考,期待台灣高齡者照護制度能具體落實並健全發展。
李麒 2016.4.23於台灣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