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把你當人看」的不羞辱人的社會。
#台灣成為一個民主社會之後,需要再成為有品社會。人民的尊嚴、就業、福利、隱私,不會因為社會的組織和制度而受到羞辱。
#羅爾斯《正義論》之後,最重要的一部社會正義之作!
#王丹 推薦
建立一個人民不會被組織和制度羞辱的有品社會
阿維賽・馬格利特《有品社會》被讚譽為:「自羅爾斯《正義論》問世以來最重要的社會正義著作。」社會正義並非我們以為的理所當然,是隨著時代需求而演進的。羅爾斯的正義指的是分配公平公正,那是在經濟分配和基本權利、基本人權特別被關注的時代所提出,而馬格利特在《有品社會》提出不羞辱原則和尊重公民權利,則顯現出當代社會面臨接納與排斥異己問題浮上檯面的困境,這些議題延續到了現在,更因為難民、移民、移工、全球化流動、傳染疾病等問題而更加顯著。
這個世界因應著現代化的發展,政府機構、社會組織所擁有的權力越來越大,而多數人以為民主社會就是服膺多數的社會,覺得犧牲少數是不得不為,但這種簡略的社會觀不斷被挑戰、被修正。馬格利特的《有品社會》從羅爾斯《正義論》出發,進一步來做合理性區辨——建立分配正義的社會是大家的期待,但在此之前,馬格利特指出:「把有節制的社會(避免奴役或腐敗)放在首位,有品社會次之,正義社會最後。這個次序是累進的,即有品社會必須先是有節制的社會,正義社會必須也是有品社會。」馬格利特提出的「有品社會」,一開始便下了定義:社會組織不羞辱人的社會。而之所以用反面定義,是因為正面定義會很模糊,比如「健康」,界定模糊或是各有說法,但「不健康」卻讓人較容易明白確切的定義分界。此外,消除人的痛苦也比讓人愉快更明確、更迫切。有品社會就是讓人民不會因為被組織和制度羞辱而產生痛苦的社會。
這本書討論的主題,放在現今台灣,對照近年興起的公民運動,重新認識民主體制、法治運作、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等層面,但這些比較接近在討論正義社會,怎面對權力與權利公平分配的問題。但在正義社會的前一階段,有品社會,依然是我們正在努力的階段,關心有沒有人被排除在該有的權利範圍之外,是不是有人被當作非國民對待而不認為他們該享有同等權利,是不是有人被認為該比其他人次一等,不該享有同樣的工資、不該享受同樣的健保⋯⋯。在當前所謂民粹右派反撲狂潮的時代,最是羞辱各種弱勢者的時刻,此時《有品社會》提供我們要邁向好國好民不得不認真看待、仔細處理的縝密思考。
【推薦書評】
馬格利特在書中提出的討論之所以重要,第一是因為公正,本來就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制度主打的訴求,更是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設一個「有品社會」,減少制度對人的羞辱,才能有真正的公正可言。第二是因為,如果我們認為社會的最終追求是人的自由,那麼這樣的自由,首先應當建立在自尊的基礎上,如果我們對自己沒有榮譽感的要求,那樣的自由就會走向邪惡的道路。——王丹
可說是自羅爾斯的《正義論》以來,在社會正義領域最重要的書籍⋯⋯馬格利特表明,「有品」本身就是個強有力的道德觀念。一個有品的社會努力消除其成員受到的制度性羞辱,這種羞辱使他們喪失了自尊或對生活的掌握。——Charles Leadbeater,《新政治家與社會》(New Statesman & Society)
這是一本精彩的書,有著對政治制度和社會實踐的宏觀倫理詳細論證,同時也非常注重日常生活的細節和細微差別。論證到最後使「有品」與「正義」並列為獨特的道德觀念。——Michael Walzer(美國著名的政治理論家和公共知識分子,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榮譽教授)
讀這本書讓我經歷了一段非常美好的過程。本書以認真且謙遜的人的語調,不斷與讀者互動,不僅公平而且有禮地推理,充滿道德熱情且無怨懟,面對各式各樣的競爭觀點充滿同理心,但清楚堅定自己的論述。這本書充滿哲學思考、真實,而且論述成功,對道德哲學和政治理論有著獨特的貢獻。——George Kateb(普林斯頓大學政治學教授)
《有品社會》極度敏銳地發展出自從盧梭以來在政治哲學中一直被忽視的主題。除了剝奪自由之外,在還不夠有品的社會中,其二等公民也會被羞辱及蒙受被排除的痛苦。馬格利特的論述以其出色的鑑別力、敏感度和縝密度而聞名。——Stuart Hampshire(英國哲學家)
一本精彩的書。嚴肅而不沉悶艱澀,既謙遜又充滿企圖,其所關注的和追索的方式都很不傳統。過往有品一詞於政治上只出現在政客想讓「性」遠離網路的夸夸之談中,很高興有品可以成為正經的主題來作智識上的討論,「如何建立不羞辱弱勢群體的社會」這類主題過往很少受到哲學家的關注。——Alan Ryan,《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馬格利特對這些主題的討論充滿了深刻的心理學洞察力和哲學精確度。這本書是哲學家如何僅注意相似的道德術語間的區別就可以幫助澄清的典範,藉此清晰我們的道德語言。這是對我們的政治和道德理想應是什麼,在認知上的良好補充,它使政治反思擺脫了純粹只就權利來討論的僵局。——Michael Ignatieff,《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馬格利特的書貢獻良多⋯⋯一個有品的社會應該要有更多像《有品社會》這類的書。——Alan Wolfe,《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
《有品社會》以英國分析哲學的嚴格風格提出了「為什麼任何人都不應該被羞辱」的論點。在理想世界中,我們追求正義;在這個世界裡,我們可以實現有品,福利國家可以達成此一目標。為了保全福利國家,我們需要被提醒為什麼要創建福利國家,而馬格利特的提醒很有效。——Alan Wolfe,《通用語》(Lingua Franca)
(本書)探討了羞辱和尊重的概念,並描繪了有品社會的主要特徵。在馬格利特看來,所有羞辱案例都具有共同點,就是合理化對某人的作為或不作為來表現那個人被集體所拒絕的感受⋯⋯這是一本高度引人入勝的原創著作。對於研究羞辱和自尊的學者來說,這本著作極為重要。它為哲學界對正義理論的痴迷提供了及時而具有挑戰性的修正。對於從事各種文化和社會政策議題的政治理論家來說,這是令人振奮的思想資源。—— Alan Patten,《思想》(Mind)
作者簡介:
阿維賽・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
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喬治凱南教授,以及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的舒爾曼榮譽哲學教授。政治哲學家、著名倫理學家,著有《記憶的倫理》(The Ethics of Memory)、《有品社會》(The Decent Society)、《偶像崇拜》(Idolatry)等,與伊恩・布魯瑪(Ian Buruma)合著《西方主義:敵人眼中的西方》(Occidentalism: The West in the Eyes of Its Enemies)。
譯者簡介:
黃勝強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博士,現任上海海關學院海關管理系主任、教授,上海大學博士生導師。翻譯過《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美國資本主義的未來》、《自由貿易的社會建構》《克魯格曼國際貿易新理論》等書。
許銘原
譯者,合譯過《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自由貿易的社會建構》等書。
章節試閱
導論
什麼是有品社會?我給出的答案大致如下:有品社會就是其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我不認為有品社會與文明社會相同。文明社會是成員之間互相不羞辱的社會,而有品社會則是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舉例來說,根據這種思路,我們可以認為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捷克斯洛伐克不是一個有品社會卻是一個文明社會;而如果把捷克共和國想像為有品多於文明的社會,也並非自相矛盾。
可用兩種方法來描繪社會組織:一種是抽象的方法,透過它的運作規則和法律制度來認識它;另一種則是具體的方法,主要觀察它的運行方式。同理,我們可以把組織的羞辱分為法律的(如紐倫堡法案或其他種族隔離法所規定的)和運行方式的(如一九九一年洛杉磯警察毆打黑人羅德尼.金〔Rodney King〕)兩種。在組織的運行方式中,非文明的社會和非有品的社會兩者界線非常模糊。我對組織的關注集中在其運行方式的層面上,因此本書中經常混淆這兩個概念。然而,即使運用於特定情況中的區別有時不清晰,但這種區別還是有價值的。文明社會的理念是微觀倫理概念(microethical concept),探討個人之間的關係;而有品社會的理念則是宏觀倫理概念(macroethical concept),則是把社會當作整體的設定。
有品社會的概念可用另一些定性的詞語來比較對照,例如把堅守正當程序的社會稱為正當社會(proper society),把保護其公民名望的社會稱為尊重人的社會(respectable society),但有品與正義這兩類社會則是最重要的比較。理清有品社會的概念,不僅要求說明有品社會與非有品社會之間的明顯區別,而且要把它和別的與其對立或互補的社會概念相比較。除正義社會外,我沒有明確地把有品社會的概念與其他可替代的社會概念相比較,但我提到了比較的可能性,希望能夠在全書中闡明它。
本書第一部分用來討論感到被羞辱的理由。我從兩個極端的主張入手:一個是無政府主義(anarchism),認為管制組織的存在本身就是感到被羞辱的理由;另一個是斯多葛主義(Stoicism),認為沒有一種管制組織能提供感到被羞辱的理由。我認為,管制組織不一定就會羞辱人民,但它有能力這樣做,因此,這兩種極端的觀點我都不贊成。
我認為,有品社會的概念並不一定與權利概念相關聯。一個社會即使沒有權利概念,也可以培育與有品社會相適應的榮譽和羞辱概念。有品社會中的榮譽感就是自尊的理念,相對於自豪和社會榮譽。
本書第二部分討論尊重人的合理性解釋。我提出三種道理。第一種是正面的,這種道理的依據是一種人的共同特質,這一特質使人值得被尊重。第二種道理是懷疑論的,質疑這一特質是否存在,認為尊重來自尊重的態度本身。第三種道理是否定性的,認為對於尊重人來說,不存在任何肯定的理由,甚至質疑的理由也沒有,只存在不羞辱人的道理。
本書第三部分討論把人排除出人類共同體,和使人喪失對自己的基本控制這兩種羞辱概念。我將說明這兩種羞辱如何在社會環境中具體地表現為否定那些展現人性的特定生活方式。
第四部分討論在有品社會中重大社會制度(如涉及社會福利或懲罰的社會制度)的運作方式,我無意討論所有的社會制度(如不討論住宅制度),但我的討論仍涉及很多項制度。
本書因此分為兩大區塊,一大區塊是本書前三部分,主要討論羞辱;第二大區塊為第四部分,討論組織的運作方式。我在書的結尾處將有品社會與正義社會進行比較,認為每一個正義社會都應當是有品社會,但反之並不亦然。
對於可以成為有品社會的社會單位,我沒有對其規模大小設立上限或下限,但在現代世界中,一個民族的最低數量標準是社會的自然選擇。低於這個標準的社會實體不可能成為有品社會。其原因之一就是:在當今社會,有品的生活其必備條件至少有讀寫能力,還包括一些基本的技術技能,而具備這些條件則需要一個相對發達的教育體系。在一個小規模的社會中,提供這樣的教育體系並非易事。民族還因另一個重要的理由而引人關注。國家被認為擁有使用武力的壟斷權力,而且往往它們也確實有這樣的權力。於是,國家有一種特別大的可能性製造組織的羞辱,無論是在規範上還是實際上都是如此。
我首先把有品社會粗略地定義為不羞辱人民的社會。為什麼從反面(即不羞辱)而不從正面(如將其描繪成尊重其成員的社會)來形容有品社會?我有三個理由:第一個是道德理由,第二個是邏輯理由,第三個是認知的理由。道德理由萌生於我的信念,即相信抑惡和揚善之間極不對稱,消滅令人痛苦的邪惡比創造令人愉快的恩惠緊迫得多。羞辱是令人痛苦的邪惡,而尊重則當屬恩惠。所以,消滅羞辱應該優先於展現尊敬。
邏輯理由建立在兩種目標的區別上,一種是能夠直接而且聰明地實現,另一種基本上是前一種的副產品,無法直接實現。例如,自發行為就意味著行為者不是依照決定和計劃而直接行動。自發行為只是行為者盡力在行動中讓自己的行為表現更多的自發性。從根本上講,自發行為不是初始目的,而是副產品。尊重人也可能是一個人對他人的一般行為舉止的副產品,而不羞辱人則是另外一種情況。相對於我們把某些特定的動作看成像是授予軍人榮譽(如行禮),可能沒有任何一種行為舉止可以被我們定義為用來表示尊重。也許我們會用一些用於其他目的的動作來表示尊重,以至於所表示的尊重僅僅是副產品。相反的,有些特定的動作如打某人巴掌,則是羞辱本身,而不是用於其他目的動作的副產品。
認知的理由是,識別羞辱行為比識別尊重行為容易得多,就像生病總比健康顯見一樣。榮譽和健康都是與防衛有關的概念,我們捍衛我們的榮譽、保護我們的健康。疾病和羞辱則屬於受侵害的概念。侵害狀態比防衛狀態更易於識別,因為前者可以根據侵害者和被侵害者之間的鮮明對立來識別,而後者即使在沒有可識別的侵害者的情況下仍然存在。
所有這些都是從反面而不是從正面來描述有品社會特徵的理由。如果從正面來描述,有品社會應當是通過其組織向其所統治的人民表示尊重的社會。我們在本書的後面將看到,有時也需要從正面來描述有品社會的特徵,就像我們開始從反面描述來探討。
我沒有把有品社會歸入人們所熟悉的像自由主義或社會主義一類的「主義」之下。倘若這個標籤無法迴避,那麼最符合我的有品社會理念的是與「歐威爾式社會主義」(Orwellian socialism)相反的「歐威爾的社會主義」(Orwell’s socialism)。前者是一個平等或者更平等的「動物農莊(animal farm)」,而不是一個平等的人類社會。歐威爾無疑是有品社會的重要思想源泉,而且既然歐威爾是一位社會主義者,有品社會便體現在歐威爾式社會主義之中。
導論
什麼是有品社會?我給出的答案大致如下:有品社會就是其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我不認為有品社會與文明社會相同。文明社會是成員之間互相不羞辱的社會,而有品社會則是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舉例來說,根據這種思路,我們可以認為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捷克斯洛伐克不是一個有品社會卻是一個文明社會;而如果把捷克共和國想像為有品多於文明的社會,也並非自相矛盾。
可用兩種方法來描繪社會組織:一種是抽象的方法,透過它的運作規則和法律制度來認識它;另一種則是具體的方法,主要觀察它的運行方式。同理,我們可以把組織的...
推薦序
【推薦序】
走向一個理想社會
王丹
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徐賁先生對以色列著名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阿維賽・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的The Decent Society一書的介紹,當時就有一種驚豔的感覺。對這本書中提出的社會發展的方向,理想社會應該有的樣子,我的印象是如此的深刻,以至於後來在台灣的清大開辦「中國沙龍」的時候,每一期的沙龍,我都會介紹這本書,而每一次,學生的反響都是非常熱烈的。可是很遺憾的是,我一直找不到這本書的中文譯本。現在,大塊文化終於要出版這本書的中文版了,我覺得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關於理想社會,從古至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設計,從制度層面到道德建設,從空想社會主義的烏托邦到毛澤東主張的對人進行的思想改造,都是試圖建設一個他們心目中的「理想社會」。到目前為止,比較成為主流的理想社會的形態,是建立在憲政民主基礎上, 以自由主義為宗旨的一套社會建構。但我們也都知道,這樣的民主制度,固然是相對來說最好的選擇,但卻遠遠不是最理想的選擇;這樣的民主制度,不僅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制度設計本身也存在一些內在的漏洞。對於民主體制已經成為主流的國際文明社會來說,如何讓社會更加進步?進步的具體原則是什麼?這就是本書要提出討論的問題。而作者的答案很簡單,就是要建立一個decent society(徐賁先生的翻譯,使用「正派社會」這個中文對應詞彙,現在與中文版書名一致,下文中使用「有品社會」)。
什麼是「有品社會」呢?馬格利特勾勒了大致的樣貌:第一,在這樣的社會中,不會有任何一個人被制度所羞辱。按照作者的說法:「在文明社會裡,社會成員相互不羞辱;在有品社會裡,制度不羞辱人。」顯然,在馬格利特看來,有品社會是比文明社會更進步的社會,其進步的意義,在於道德要求的提出,不再是針對個人,而是制度。社會成員相互之間不彼此羞辱,這當然是重要的道德要求,但在我看來,如果我們不首先防治制度對人的羞辱,人對人的羞辱其實是很難通過教育和道德約束來完成的,因為制度會成為隱形的巨大的庇護所,庇護那些人對人的羞辱。
第二,在這樣的社會中,「即使在受羞辱者本人不並不覺得遭到羞辱的時候,社會其他成員仍然可以有理由覺得如此」。在馬格利特看來,「一個社會對羞辱的共識越強,它就越是有品」。這個觀點的重要意義在於:首先,我們說「有品社會」是比民主社會更加進步的社會,是因為我們爭取民主制度,往往是,或者往往首先是,為了爭取自己的正當權利和權益;這些權利和權益爭取到了,一個民主的理想就得以建立。但這樣的理想之所以還不穩固,就是因為我們的追求不能僅僅停留在屬於自我的框架內(不管這個框架是群體、組織、族群,還是國家)。比民主制度更理想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有權利而且有義務,去為他人爭取權利和權益。我在哈佛大學念書的時候,親身經歷過學生為抗議餐廳服務員和校內清潔工人的工資過低而舉辦的罷課抗爭,而其實,當時很多這些基層勞動者自己,並沒有太強烈的抗爭意識,反倒是學生在為他們爭取。在我看來,這就比較符合馬格利特所說的「有品社會」的理想。
在這個觀點中,馬格利特其實強調了「社會共識」對於一個理想社會的重要性。他之所以主張我們不僅要考慮自己的權利,更要關心其他人的權利,除了正義之外,也是為了「共識」。社會的進步,只有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才更有可能。而這樣的共識要如何形成呢?僅僅靠啟蒙、討論,和教育顯然是不夠的,真正可以凝聚共識的,就是行動。這是包括漢娜・鄂蘭在內的很多當代政治哲學家一再強調的,馬格利特顯然也認同這一點。正因為如此,掌握話語權的人,例如知識分子,很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通過自己的言行,去推動社會共識的行程。馬格利特的這個觀點給我個人的啟發尤其重大,它讓我知道了,為了一個理想社會的實現,什麼才是有意義的工作,以及意義何在。
正如我在本文開頭介紹的,馬格利特是一個倫理學家,也是一個政治哲學家,而他的長處,就是從倫理的角度討論政治哲學。榮譽和羞辱,這些概念過去屬於倫理學的範疇,我們往往傾向於從道德和教育等層面去思考;而本書提醒我們的是,我們要如何通過制度建設,來推進社會的道德和倫理水平。所以他特別強調自由市場對人的羞辱,認為必須改變我們目前主流的經濟體系中存在的那些「羞辱」人的因素,例如「重視貧困、無家可歸、剝削、惡劣工作環境、得不到教育和健保」等等問題。只有讓制度更公正,才能讓人不受到「羞辱」。而不受到羞辱,是保持人的尊嚴和榮譽的重要基礎。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確,但我在馬格利特的表述中,隱隱體會到一種思路,那就是:在一個社會中,只有具體的個人真正地具備榮譽感,他的自尊心得到充分的保護,這樣的社會,才有可能成為相對來說更加理想的社會。
正因為如此,本書的核心概念是「羞辱」。馬格利特討論的問題包括:什麼是羞辱?羞辱為何是一種傷害?相互羞辱造成什麼樣的社會惡果?羞辱有哪些表現形式?以及我們要如何消除羞辱?
馬格利特在書中提出的討論之所以重要,第一是因為公正,本來就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制度主打的訴求,更是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設一個「有品社會」,減少制度對人的羞辱,才能有真正的公正可言。第二是因為,如果我們認為社會的最終追求是人的自由,那麼這樣的自由,首先應當建立在自尊的基礎上,如果我們對自己沒有榮譽感的要求,那樣的自由就會走向邪惡的道路。所以馬格利特的論述,從兩個層面上,可以加深我們對於理想社會的認識,一個是社會層面,一個是個人層面。
有西方學者指出,這本書,是自羅爾斯的《正義論》之後,最重要的一部有關社會正義的著作。對於很多有追求社會正義的理想的年輕人來說,這是一部不能錯過的著作。
【推薦序】
走向一個理想社會
王丹
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徐賁先生對以色列著名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阿維賽・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的The Decent Society一書的介紹,當時就有一種驚豔的感覺。對這本書中提出的社會發展的方向,理想社會應該有的樣子,我的印象是如此的深刻,以至於後來在台灣的清大開辦「中國沙龍」的時候,每一期的沙龍,我都會介紹這本書,而每一次,學生的反響都是非常熱烈的。可是很遺憾的是,我一直找不到這本書的中文譯本。現在,大塊文化終於要出版這本書的中文版了,我覺得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關...
目錄
前言
導論
I 羞辱的概念
1 羞辱
2 權利
3 榮譽
II 尊重的基礎
4 合理化尊重
5 懷疑論的觀點
6 獸性地對待人
III 有品作為一個社會概念
7 羞辱的悖論
8 排斥
9 公民身分
10 文化
IV 考驗社會組織
11 勢利
12 隱私
13 官僚機構
14 福利社會
15 失業
16 懲罰
結語
前言
導論
I 羞辱的概念
1 羞辱
2 權利
3 榮譽
II 尊重的基礎
4 合理化尊重
5 懷疑論的觀點
6 獸性地對待人
III 有品作為一個社會概念
7 羞辱的悖論
8 排斥
9 公民身分
10 文化
IV 考驗社會組織
11 勢利
12 隱私
13 官僚機構
14 福利社會
15 失業
16 懲罰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