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本書是筆者自2011年1月以來研究死刑問題之論文的合集。
之所以成書,是想總結和反思個人的研究。不總結,不知厚薄深淺;不反思,不知是非得失。經總結,方知個人在此方面略有積累;經反思,才明個人在此方面還需加倍努力。現在來看,每篇論文並非完美,還有很多缺陷,但也是當時個人如同春蠶吐絲般所作。由此而言,學術研究,如同春蠶吐絲,乃是靜思慎行的活動;而優劣得失,很多時候看個人天分和勤奮。就本人視己,從未有天資聰穎之感,相反,嘗以愚鈍拙笨而慚愧,不得不付出多倍的努力和辛苦,希望能補其一二。所幸很多師長學友,給晚學很多鼓勵鞭策,有時不吝嘉獎誇讚,有時亦予批評建議,於己而言,莫不感激萬分,對後者比對前者更積極接受。這些均是十數年來個人不揣淺陋而厚顏從事學術活動之動力源泉。就未來之面向而言,當誡己以此為根基,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個人在社會中之生存與發展,頗似滴水流蕩於海洋,得師長同仁學友之洪流相助,方得綿薄之力,且延續不絕。回首來路,個人心中充滿感激。本書所論,不僅得前輩同儕之思想與成果的滋養,且有長輩同道的助攜。大陸地區刑法學泰斗高銘暄教授多次對晚輩不吝賜教,並以大陸地區刑法修正案對死刑的修改為題,指導晚輩研究寫作,共同發表;恩師趙秉志教授引領學生進入刑法理論研究之殿堂,蔭庇關照,嘔心培養,惠賜眾多發展機會,推於學界師長同仁之前,使得學生有機會遊歷成長。幸得恩師趙秉志教授照顧,有機會與臺灣地區、港澳特區刑事法學界交流,或者訪問研究,或者座談研討,深化個人對刑事法之見解認識,促動學生對學術活動之組織參與。海峽兩岸、港澳特區諸多師長前輩先進同仁,莫不真誠給予曉亮以學術指導及學識潤澤,使得個人廣得教益,略有長進,得眾肯贊。
此書得以付梓出版,有高雄大學法學院比較刑法研究中心主任吳俊毅教授之襄助。受大陸地區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支援,本人於2017年5~6月至高雄大學法學院進行訪問研究,院長廖義銘教授周到接待,吳俊毅教授慷慨安排至其主持之比較刑法研究中心容身修研。期間,張麗卿教授、鄭瑞侖律師、張永明教授、林嘉瑞先生、吳華英女士提供了很多學術和生活之協助,令亮有歸家之感。後回京,上述師友仍關心備至。2019年初,吳俊毅教授聽聞個人有集結死刑論文為冊想法,經與比較刑法研究中心諸位成員商議,決定資助本人在臺灣地區出版此書,並將本書列入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叢書”中,后又定為“大陸地區刑事法研究系列之一”。而且,吳俊毅教授提議比較刑法研究中心諸位前進學長,審議個人學術成果及能力,終定延聘本人為比較刑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給予最大之學術勉勵和支援。
在當今背景下,海峽兩岸學人深植厚誼,共育學術之樹,毫不鮮見。本人深感時代之厚愛。將研究死刑問題之小作末著,彙集成書,獻於兩岸四地師長先進,本人更期嚴肅之批評、熱情之鼓勵,並以此為接續,不斷進行死刑問題之研究。大陸地區關於死刑制度之改革,在成就和效果上超越過去任何歷史時期,彰顯人權意識在大陸地區已根深蒂固,結出累累碩果。本人之小作,希望能反映時代進步之一二。而就未來展望,死刑問題仍有改進的巨大空間,只不過仍需更好的社會環境,有關研究更需以憲法及其理論為基礎,得到更堅實之支援。大陸地區從憲法角度研究死刑,尚處萌芽時期,未得繁榮;而大陸地區關於憲法之研究,愈來愈重視合憲性問題,成果頻出,為死刑之限制和廢止的合憲性研究,提供更多思路和資料。本人結集出版小作,也有拋磚引玉之意。
本書之完成,得到諸多師友的幫助。亮對此滿懷感激。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2016級刑法專業碩士生張清芳同學對本書每篇論文作了研讀和校對;雲南師範大學哲學與政法學院李濤副教授在北京師範大學進行訪問研究期間,從整體上閱讀和校改本書,提出諸多意見,指出不少令于汗顏之錯訛,使得本人對書中相關問題的修改有的放矢、更為精當;臺灣地區新學林出版社林靜妙小姐付出很大心血,逐字逐句校對修正,使得校改更為細緻,難謂非屬極大之裨益。研究及結集之中,大力相助之學友同道甚眾,雖未能將大名一一載於此處,但晚學之誠心感謝,不減點滴,後報之意,非石非席。
黃曉亮 謹識
2019年6月1日於京師北太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