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從轉型正義的反思到歷史記憶的倫理(摘錄)
許家馨(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一、前言
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所成立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從2018年5月31日開始運作,2022年5月30日因任務完成而結束運作,其業務分歸各相關部會,由「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督導後續運作。然而,民進黨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政治意志與能力繼續推動轉型正義倡議者認為迫切需要進行的工作,比如中正紀念堂轉型,似乎不無疑問(呂昱、黃舒楣、葉虹靈,2023;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全體民間委員,2023)。後促轉會時代,台灣的轉型正義將何去何從,恐怕不只繫於民進黨的政治意志,更牽涉到這個概念背後盤根錯節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國際轉型正義文獻上面的一個共識,就是轉型正義措施沒有既定的模式可循,而是觀照各國政經社會脈絡而定。近來文獻中逐漸提及的整全取徑(holistic approach),嚴格來說也只是一個大方向,沒有公式指引該選擇哪幾種措施、其先後順序如何,以及如何總體實踐。既然如此,在世界各國轉型正義不一而足的實踐經驗參照下,應該如何思考台灣與各國脈絡的同與異,以評估過去並擘劃未來?轉型正義的目標既然是鞏固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應如何理解手段與目標之間的關係?轉型正義是否以及如何可以達到鞏固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目標?如果民主衰退與民主政治內部的衝突與極化(polarization)有密切的關聯,而轉型正義文獻當中時常提及的「和解」乃是化解「衝突」的過程,那麼轉型正義與和解之間的關係又是什麼?
本書旨在反思後促轉會時代,台灣應否及如何繼續面對轉型正義的未竟之業?如果轉型正義應持續開展,其在台灣所面臨的挑戰是什麼?此篇導論說明全書的研究背景與脈絡、貫穿各章的框架研究問題、核心主題文獻回顧,以及各章的內容提要。重要的是,本章宗旨不僅止於「說明研究問題」與「文獻回顧評論」,更進一步透過提出具體主張,作為貫穿全書的理論觀點與問題意識,並由各章開展具體論述。本章所要回答的問題乃是:「歷史記憶的倫理」作為本書的主題,其背後的研究議程如何有別於當前台灣其他轉型正義論述?為什麼「歷史記憶的倫理」比起「轉型正義」這個概念更能夠說明台灣處理過去傷痕所需面對的挑戰?
我們共同的主張是:「歷史記憶的衝突與形塑」是面對台灣轉型正義未來的關鍵,而面對此課題,起碼在牽涉到歷史記憶衝突的轉型正義面向,相較於透過「實證法」強制實施社會尚無共識的措施,「社會對話」乃是更具政治道德正當性的轉型正義路線。進入對話的前提是要知道有什麼樣的議題值得對話,本書的核心宗旨正是指出轉型正義的社會對話所需要考量的諸多道德與政治議題,並針對這些議題提出初步想法。
「社會對話」路線在當前台灣並非沒有爭議。有些轉型正義倡議者認為「正義」不需再討論,只需實踐。關鍵是政治實力的對決,只要取得政權,就可以不用瞻前顧後實現正義;「社會對話」頂多只是實踐轉型正義過程中的手段,可用可不用,端視是否有利於「實踐正義」。對轉型正義的實用主義者來說,「社會對話」則似乎是時機不對的時候,緩兵之計最好的說詞,並沒有實質的意義。另一種立場是把社會對話理解為單方面的教育與溝通─既然威權政府過去一直在蒙蔽打壓欺騙人民,現在只需要教育那些因為被欺騙蒙蔽而對過去無所知的人民。所謂「對話」,其實只是倡導與教育,發動對話的一方不會因「被對話」的一方有所改變。本書在大方向上與此等立場有別,認為「社會對話」不只有工具性的意義,也非緩兵之計的說詞,更不僅是單方面的教育。我們認為,唯有透過針對開放性的議題進行誠懇的對話,才有可能形塑共同的歷史記憶,真正鞏固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此外,本書並沒有在應透過何種機制進行社會對話這個問題上面加以著墨。這是因為,我們認為在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的議題上面,台灣社會並不缺乏對話機制,缺乏的則是「為什麼要對話?」「有什麼議題值得對話?」的眼光與視野。除非對話目標是直接作成權威決定,比如公聽會或公投前的諮詢性公民審議會議,否則社會對話理當可以發生在社會的任何角落。事實上,有權機關本不乏經費去創造對話場合,比如鄭麗君在文化部長任內所舉辦的「中正紀念堂轉型願景工作坊」就是很好的例子。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著名的「公共論域」(Habermas, 1991)概念所彰顯出來的,正是當代社會中透過各種或寬或窄的媒介、場域、組織進行對話、溝通、交流、辯論,進行形塑公眾意見的過程。本書宗旨正是指出值得對話討論的議題,修復台灣社會在此議題上已趨近裂解的公共論域,進而開啟社會對話。
在此核心觀點與問題意識之上,本書各章針對以下議題,提出具體問題以及初步看法:如何面對分裂的歷史記憶?歷史記憶的形塑牽涉到哪些重要且當前台灣學術或公共論述尚未深入探討的政治道德與公共倫理課題,應如何思考、如何探究?一般多人合著專書的導論一章多是在最後介紹各章內容,有別於此,本書各章則是在全書核心主題底下構成完整論述,因此各章內容提要將有機地融入本章論述,不以專節集中介紹,而是在相關處作為重要文獻加以評述。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全書各章構成完整論述並不意味著作者群對於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都採取一樣的立場或觀點。本書作者群的觀點相當多元,然而全書的整體性彰顯在作者群分享核心問題觀點與思考方向,在核心主題框架下開拓新的研究子問題、提出見解,並與當前的台灣轉型正義論述或實務對話。最後要強調,本書各章在針對具體課題提出看法的同時,也意識到自身的局限。與其說我們想要給出答案,不如說是拋磚引玉、刺激對話,開拓新的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對話議程。
二、轉型正義的實證法化及其發展的十字路口
本書立論脈絡乃是蔡英文主政期間的轉型正義措施。要了解轉型正義在台灣所面臨的挑戰,就必須反思這段期間的發展。2016年民進黨在總統選舉勝選以及國會大選取得過半席次之後,台灣不只經歷民主化之後第三次行政權的政黨輪替,國民黨以及其政治陣營也首次失去國會多數席次。此一全新政治局面揭開台灣在轉型正義作為的新頁。1990年代李登輝主政下的國民黨政府在民主化的浪潮推動下,主要採取非個人究責取向的官方歷史重新書寫(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廣建二二八紀念碑、金錢賠償以及權利恢復的方式(《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來面對被壓抑近半個世紀的歷史創傷與記憶。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後,transitional justice在第三波民主化之後方興未艾的比較研究,透過學者翻譯為「轉型正義」,系統性地被引入公共領域。透過比較政治的視野,當時台灣面對威權遺緒的做法被批評為「有受害者無加害者」、「有轉型無正義」。而對於首度執政的民進黨來說,政治民主轉型的未竟之業與轉型正義的交疊之處,主要在於國民黨在黨國體制下累積的龐大黨產,對於選舉民主公平性的扭曲。然而,陳水扁執政後期醜聞纏身的情況下,民進黨在政黨競爭中對於「轉型正義」的運用,在部分公眾的眼中已經蒙上政治鬥爭工具化的陰影。與此陰影抗衡,維持「轉型正義」理想性的,主要是一群學者所組成的「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以及相關學術界,持續進行政府監督與社會倡議,維持其在公民社會中的能量。
台灣「轉型正義」的發展,在第三波民主化的比較視野當中,其特色在於發展較為遲滯,與憲政轉型的過程類似,具備漸進主義(incrementalism)的特色。其原因當然與昔日威權政黨持續主導民主化,且民主轉型開始之後維持國會多數席次達近二十年之久有關。分批給付的「轉型正義」發展,不免會延伸至主要的政治制度轉型完成之後。這意味著,轉型正義措施並非在「民主轉型」期間完成,由於時間拉長,在選舉民主體制逐漸鞏固之後,很難不被捲入逐漸常態化的民主選舉政治當中。再者,由於社會高度政治動員的「憲法時刻」已經逐漸消散,借用Ruti Teitel的概念來說,法律體系「作為變革之法治」(the rule of law as transformative)逐漸恢復「作為既成規範之法治」(the rule of law as settled norms)(Teitel, 2000: 17)。轉型正義措施所會遇到的「法治矛盾」狀況,比如刑事追訴不應溯及既往、追訴時效延長或消滅、信賴利益保護等問題,會處於更為不容易處理的法律與政治道德規範環境當中,而引發更多爭議。
儘管如此,2016年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之後,在2014年太陽花運動所激起的社會漣漪仍未消退之際,台灣轉型正義發展的新階段開啟(Caldwell, 2018: 472)。此階段的重大進展,有學者稱為「轉型正義的實證法化」(陳宛妤,2022,頁9;黃丞儀,2022,頁44),亦即民進黨主導的國會所完成的重要立法,包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簡稱《促轉條例》),乃至於《政治檔案條例》。觀察此階段發展,應注意幾股「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力量間的互動。第一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第二是關切轉型正義的公民社會,包含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及其他民間社團,第三是代表太陽花運動政治能量的時代力量,第四是淪為反對黨的國民黨及其政治陣營。第五,則是在政治社會周圍大多流動不可捉摸的公眾意向,它一般時候透過政治代表與民眾接觸發揮隱微的影響力,或在特定時刻透過「公共領域」或者「法律制度」,以公眾輿論、民意調查、公投或者選舉結果等形式而彰顯。首先,蔡政府時期的轉型正義立法,從政黨競爭的角度來看,乃是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競爭以及相關公民團體訴求的結果(Huang, 2022: 224)。蔡政府以及民進黨立院黨團最看重的,是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處理,也因此2016年7月25日民進黨強力動員率先通過《黨產條例》三讀。相較之下,一開始促轉條例民進黨版的法案僅是「框架立法」,目標僅是針對政治檔案、消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與保存不義遺址,及對不當黨產進行未來規劃。嗣後因為政治情勢的變遷,民進黨將法案擱置,直到2017年底在公民團體的質疑聲中,少數立法委員對草案的修正及黨團運作下,才通過較具有實質功能的促轉條例。然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開始運作後,經歷副主委張天欽內部討論遭錄音外洩的「東廠事件」,促轉會的聲望與中立性受到重創;除了張天欽立即辭職之外,主委黃煌雄也在一個月後辭職。2018年底民進黨在縣市長大選中大敗,蔡政府讓促轉會主委、副主委及兩位委員空缺懸置,直到蔡英文總統第二任開始,才任命楊翠正式擔任主委(中途請辭)。直到2022年5月底,促轉會完成任務終結報告,在平復司法與行政不法、研究還原威權體制真相、調查與推動去除威權象徵、運用《政治檔案條例》持續發掘解讀政治檔案等面相,取得一定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