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衍生資料(data exhaust)及其預測性結論為討論對象。首先通過對隱私權概念的重塑,提出衍生資料本身不是隱私,其預測結論屬於隱私的觀點。其次在分析衍生資料及其預測性結論屬性的過程中,創造性地將衍生資料剝離出衍生素材(類似著作物)和衍生資訊(類似著作),並借鑑著作權原理,提出衍生素材所有權屬於資料主體,衍生資訊財產權屬於資料控制者;又依據民法添附理論創新性地提出預測結論所有權屬於資料控制者。最後,作者以GDPR作為參照,對使用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中數據主體的權利、義務進行了全面和具體的創設性規範。
作者簡介:
黃章令
東吳大學法學院博士(導師潘維大教授),北京大學-金杜律師事務所全球高端法商人才計劃首期學員。擁有中國大陸律師執業證、臺灣個人資料管理師證書。讀博期間,其論文曾在《月旦民商法雜誌》、《成大法學》、《東吳法研論集》等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其先後就職於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廈門律師協會港澳臺專門委員會。現就職於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負責法律產品的研發和培訓。
作者序
推薦序
本書所討論的主要問題是衍生數據(Data Exhaust),這在臺灣而言,仍然是很新穎的話題,還未曾見有人徹底檢討過其法律之性質。而所謂衍生數據指的是根據消費者過去的消費行為,進而預測其未來的傾向、喜好與可能的行動,例如消費者在網路購買書籍,在買書過程中曾經瀏覽過的網站或書籍目錄都會留下數據資料,因此網站系統可透過數據資料庫分析消費者可能的需求;商家將消費者過去的瀏覽紀錄加以分析後,即可精準預測消費者的喜好,進而投放廣告,提供消費者所需,以達到提升銷量之目的。
此種數據的蒐集與使用,是否屬於法律所保護的隱私權,這是頗為新穎的問題。一方面這些數據就個別化而言,可能並無價值,但長久累積的資訊量即可做到精準預測。因此在極具有商業價值的同時,也可能損害了一般人不願意被曝光的喜好,甚至被預測出自己未來的行為。另一方面,未來不僅是資訊社會,更是一個數據社會,各式各樣數據的蒐集、管理與應用已是整個世界向前邁進的動力之一,這正是科技發展之下的社會進步模式。我們不能因噎廢食,為了保護個人隱私,而完全禁止此類型的數據蒐集與使用,但我們亦不能完全不顧個人隱私權的保護。這兩者之間究竟應有何界線,即是本書主要探討之問題。
本書從隱私權的傳統理論出發,剖析隱私權背後之法理精神與哲學概念,進而分析各國對隱私權的規範、及在應用層面之各樣解釋與規定。本書比較歐盟法、美國法、日本法、中國大陸法與臺灣法,並以實例加以解釋各種類型之規範。
本書作者黃章令博士,從大陸遠到東吳求學,雖然兩地語言及文字並無太大差別,但仍然是一個陌生的環境,看著他逐漸適應與成長,並且浸淫其中,其後埋首於學術整整七年時間撰寫此文,這過程有其辛苦付出的汗水與淚水,也有其孜孜不懈的努力與奮鬥,恭賀章令學有所成,也恭祝此書的順利出版。
潘維大
東吳大學校長
謝誌
終於完成了博士論文,但沒有過多的興奮,更多的是平靜,感恩和一些傷感。
回首2013年被東吳錄取時的雀躍,到如今多少無數的過往,有咬牙的跋涉也有醉酒的放縱,七年時光,人生海海,台灣、東吳都在我生命中刻下了深深淺淺的回憶,溫暖也好冰冷也罷,這些日子都在回憶的滾燙中歸去來兮。
這不是我一個人的論文。首先感謝我尊敬的導師東吳大學潘維大校長。儘管校長公務繁忙,但還是每月固定與我面談,關心我的不僅僅是論文,鞭策我的不單單是學術,鼓勵我的不完全是學業,沒有導師如父愛般的溫暖和勉勵,我可能會半途而廢。再次要感謝法律系的徐欣蓉秘書。沒有徐秘書事無巨細地關心和督促,我的懶癌估計就會演變成絕症,論文也終將難產。還要謝謝博士論文輔導委員會的各位教授對我論文的寬容和指正。雖然口試中從形式到內容都漏洞百出,但各位教授仍給予了我意想不到的鼓勵。最後要感謝在台灣求學與生活期間,對我關心、幫助的師長朋友們,沒有你們,我就無法體會到台灣最美的風景。
謝謝這七年的星辰磨練,讓我明白事緩則圓的道理;謝謝這七年的進退取捨,讓我更加握緊做自己的勇氣。
回頭望我在何方,再見我的博士生涯!少年回頭望,笑我還不快跟上!
章令 筆
2020/02/27
推薦序
本書所討論的主要問題是衍生數據(Data Exhaust),這在臺灣而言,仍然是很新穎的話題,還未曾見有人徹底檢討過其法律之性質。而所謂衍生數據指的是根據消費者過去的消費行為,進而預測其未來的傾向、喜好與可能的行動,例如消費者在網路購買書籍,在買書過程中曾經瀏覽過的網站或書籍目錄都會留下數據資料,因此網站系統可透過數據資料庫分析消費者可能的需求;商家將消費者過去的瀏覽紀錄加以分析後,即可精準預測消費者的喜好,進而投放廣告,提供消費者所需,以達到提升銷量之目的。
此種數據的蒐集與使用,是否屬於法律所保...
目錄
推薦序 i
謝 誌 iii
中文摘要 v
英文摘要 vii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7
第三節 研究範圍 7
第四節 研究策略 11
第二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特點 19
第一節 從數據到資訊 19
第二節 從個人數據再到衍生數據 28
第三節 本章觀點 42
第三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隱私權保護 45
第一節 傳統的隱私權概念 45
第二節 檢討傳統研究方法 58
第三節 重塑隱私權的概念 66
第四節 本章觀點 76
第四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屬性 83
第一節 百家齊爭鳴 84
第二節 萬物均有芯 104
第三節 本章觀點 105
第五章 使用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中數據主體的權利 115
第一節 保護數據主體權利的法律模式 116
第二節 知情權 131
第三節 訪問權 136
第四節 更正權 139
第五節 被遺忘權 140
第六節 限制處理權 152
第七節 可攜帶權 154
第八節 反對權 155
第九節 免受自動化決策權 158
第十節 本章小結 160
第六章 數據控制者使用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義務 161
第一節 數據控制者的義務體系 161
第二節 與衍生數據主體權利相對應的控制者義務 165
第三節 數據控制者的其他義務 171
第七章 結 論 189
第一節 重視問題性質的變化 189
第二節 重新劃分數據類型 192
第三節 細分衍生數據的類別 193
第四節 明確預測性結論的所有權 194
第五節 衍生數據主體權利的特殊性 196
第六節 強調隱私設計 201
參考文獻 205
推薦序 i
謝 誌 iii
中文摘要 v
英文摘要 vii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7
第三節 研究範圍 7
第四節 研究策略 11
第二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特點 19
第一節 從數據到資訊 19
第二節 從個人數據再到衍生數據 28
第三節 本章觀點 42
第三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隱私權保護 45
第一節 傳統的隱私權概念 45
第二節 檢討傳統研究方法 58
第三節 重塑隱私權的概念 66
第四節 本章觀點 76
第四章 衍生數據及其預測結論的屬性 83
第一節 百家齊爭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