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宦官」,憐憫之情,油然而生。絕大多數的宦官,都來自極端貧窮之家,他們是一批受盡人生痛苦的孩子,不准許有人格,不准許有個性,依靠諂媚和機警,苟延殘喘。活一天、算一天,不僅是人下之人,而且是狗下之人,豬下之人。誠如詩人顧況所寫、一個宦官的母親發出的呼喚:「兒啊,我後悔生下你!」眼淚含血,與聲俱下。
然而,忽然有一天,這些卑賤人物,最初只是從皇帝老爺手指縫中竊弄一點權柄,最後,乾坤倒轉,甚至連皇帝老爺都不得不順著他們的臉色,才有口飯吃。他們就創造了一個使全國沸騰的「宦官時代」。那些令人酸鼻的人生遭遇,和委屈成長的心路歷程,使我們沒有理由要他們比當權的主流高級知識份子,表現的更好。
中國傳統文化中,名列前茅的兩大罪惡:一是女人纏腳,二是男人閹割。時至二十世紀,感謝西洋文明的東漸,這兩大罪惡,總算終止。但它們的體殼雖死,因醬缸深不可測之故,陰魂一時難以盡散,如果不建立另一種新的文化──人權文化,陰魂可能重新再現。
中國共有三次宦官時代,通鑑上出現了兩次,第一次發生在二世紀東漢王朝,第二次發生在九世紀唐王朝,第三次發生在十五、十六世紀的明王朝。二十世紀之後,當然再沒有宦官,但是,「宦官型人物」如果聚集的夠多,和所佔領的據點如果夠要害,同樣也足以使我們受到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