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如何理解叔本華?
鄧曉芒
我們中國人評價一個學者,通常離不開他個人的人品,講究「文如其人」、「道德即文章」,言傳身教、表裡如一。一個人在道德上站不住腳而不因人廢言者,兩千年來幾乎找不出一人。當然並不是說中國的學者全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但至少總得「為尊者諱」,或將其缺點視為「小節」,才能大體上馬虎得過去。叫別人「存天理滅人欲」的朱熹老夫子自己卻娶了兩個小老婆,據說只是為了傳宗接代、盡孝心,堪稱天下偽君子的楷模,但他並沒有敗壞儒家後學們的理論胃口。然而,在讀西方哲人的作品時,我們時常會碰到一些尷尬的事情,就是從他們嘴裡說出來的話,往往由於和他們本人的行狀對不上號而打了很大的折扣。這種情況從古代就已經開始了。羅馬帝國時代的斯多亞派哲學家塞內卡就是著名的言行不一,他的財富甚至讓尼祿皇帝都嫉妒,卻大肆宣揚「節制」、「忍讓」。但他的言論的確是金玉良言,被西方人一直傳頌到今天。現代的典型是叔本華,此人一生依靠利息收入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青年時代在歐洲到處旅行,為財產而與他的家庭和管家長期爭鬥,並因打傷鄰居老太婆而吃官司,被稱為「冷酷自私的怪人」(盧卡契語)。這樣一個人的哲學,甚至還是人生哲學,難道是可以信任的嗎?不過,如果我們真有興趣讀一讀《人生的智慧》中有關「幸福」、「財富」、「名聲」等篇章,也許會發現他其實說得非常實在,並沒有什麼矯情之處。叔本華認為,「人性特有的一項弱點是過於在乎他人對自己的看法」,而幸福的根源在於自我,所以不用太在乎別人的評價。但實際上,普羅大眾對來自他人的評價往往非常在意,因為他發現「自己是否是一個有用的人,並不取決於自己的意見,而是取決於別人的看法」,所以他就竭盡全力去討好他人。叔本華對此是嗤之以鼻的。另外,對世人非常看重的「地位」,叔本華也有非常清醒的認識,他認為:「地位有著非常世俗的價值。嚴格來說,這是一個謊言。透過地位來獲得他人的虛假尊重,事實上,這是徹頭徹尾的荒誕鬧劇。」而對於財富能在多大程度上帶來滿足,叔本華的話也是發人深省,「一個人要擁有多少財富才會滿足?這個標準很難界定。在此,一個人所擁有的財富絕對數量並非關鍵,關鍵的是他所擁有的財富數量與他實際期望所擁有的財富數量之間的差距有多大」。
也許我們該說,他唯一的失誤就在於不該把這些看法公開寫出來,因為一寫出來就意味著想要啟發他人和致力於公共事業,至少是要獲得他人的好評和滿足自己的榮譽欲,而這些他本來是認為毫無意義、不屑一顧的。這一矛盾也反映在叔本華對於「自殺」的解釋上:他極力地為自殺辯護,並引用斯多亞派,認為自殺是一種「高尚而英雄的行為」,因為「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無可非議地有權把握自己的生命和肉體」,這是連上帝也並不擁有卻賜福於人的「最好的禮物」;然而他自己卻怡然自得地盡享天年(這一點,就連塞內卡也比他做得磊落,雖然是皇帝賜死,塞內卡畢竟是自己割腕自殺)。他為自己提供的辯護理由很有意思,「這(自殺)是一種愚蠢的嘗試,因為它意味著這樣一種意識的毀滅,即提出上述問題並期待做出答覆的意識的毀滅」,這個問題就是:「死亡將會給一個人的生存及其對事物本性的洞察帶來何種變化?」換言之,他之所以不去死是為了探討死的意義。
我們先不要忙著譴責他的言行不一致,因為他知道他終究還是要死的,他並沒有想要永遠不死,何況他最後真的死了。在他看來(也許在大多數西方人看來也一樣),人不可能也沒必要做到每時每刻都知行合一;死反正是逃不掉的,何必那麼匆忙,何不在死之前先探討一番死亡呢?也就是說,在個人的死之外,還應該有一個「一般的死」,或「死本身」,是可以探討的。個人死了就死了,人人都如此。僅此而已,那是划不來的。人在未死之前還可以去探討一般的死,雖然未必一定有什麼意義,乃至終歸是一死,但卻也未必一定沒有意義,至少這和動物一般地活著並被死亡帶走(對人來說這等於沒有活過)是大不一樣的。這種探討是痛苦的,但這正好證明他在活著。叔本華對痛苦的推崇實際上是對生命的推崇,而生命就在於追求那種一般的、無限的東西,雖然它本身只是個別有限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西方人的言行不一在深層上表明的正是無限與有限的矛盾。每個人都不能不受命運的擺布,因而他是渺小的;但他也是偉大的,在於他能在有限的一生中探討上帝的永恆的真理、邏各斯或「道」。一個個人主義者,哪怕他是自私的(這是一般人難以超脫的),只要他能與自己的有限目的拉開距離,他就有可能成為偉人。正如塞內卡所說的:「有人向我說,我的生活不符合我的學說。在這一點上,當時人們也責備過柏拉圖、伊比鳩魯、芝諾。這些哲學家所談的並不是他自己怎樣生活,而是應當怎樣生活。我是講美德,而不是講我自己;我與惡行做鬥爭,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惡行;只要我能夠,我就要像應當的那樣生活。」
我們由此可以對像海德格這類人物的言與行獲得一種與以往不太一樣的評價角度。他們固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全部責任,但他們身上表現的是人性的弱點,我們這些有幸未置身於他們的境地的人在譴責他們時,應當意識到我們譴責的是人的劣根性,也包括我們自己。也許我們真的需要「上蒼」,以便我們能以包括它在內的人類的名義跪倒在它的面前(如同勃蘭特總理以德意志民族的名義跪倒在猶太人面前),向它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