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李乾朗
由於工作的緣故,我長期接觸臺灣古蹟及歷史建築的審定事務,特別是指定古蹟時,擔任審查委員或文化資產修護工程的指導,最常遇到有人問我「什麼條件才算是古蹟?」如果引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條文,要舉出「歷史」、「藝術」及「科學」等文化價值,像教科書寫的一樣,常令人似懂非懂。後來有個朋友聽了我的說法,他直接了當地說:「有故事的建物就是古蹟。」我馬上同意他簡明、準確而有說服力的定義!
「有故事的建物」就是古蹟或歷史建築,殆無疑義!但建築物自己不會發聲講述故事,還是要有人替它們說故事,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在淡水廟口聽人「說書」的記憶。說書人用抑揚頓挫的語氣與生動的手勢表演,不但有吸引力,並且在重要情節賣關子,讓聽眾心急如焚,心中充滿了期待。
事實上,古蹟本身即是傳統文化的載體。在臺灣古蹟中,特別是寺廟樑柱、牆壁上的石雕或木雕、交趾陶,經由匠師旁徵博引,將《封神演義》、《東周列國誌》、《三國演義》、《西遊記》或《二十四孝》等戲劇情節以藝術的形式表現出來。易言之,古蹟是劇場或舞臺,透過歷史人物在舞臺上鋪陳情節並互相對話,故事就一幕接一幕地開展出來,傳達「忠孝節義」的傳統價值觀念,引人入勝。
本書由文訊雜誌社邀請多位著名作家,運用說故事的技巧引領讀者走進幾座臺灣著名的古蹟,有的透過真實的歷史人物,有的以作者自身的體驗,更有趣的是化身為建築物上的局部構件,賦予它們生命並登場演出。
住宅反映家庭生活的規矩、倫理制度,並規範空間設計。古時特別重視親疏之禮節,所以住宅有所謂「避客」的設計,多用圍牆或屏風遮擋,使陌生的來客不會直接面對婦孺家眷,大戶人家如陳悅記祖宅(老師府)、蘆洲李宅、板橋林本源園邸、李騰芳古宅、馬興陳宅(益源大厝)及霧峰林宅皆可見之。
這本充滿想像力的書,不但故事生動,還附上許多珍貴的圖片,其中有不少插圖極為精美。我們知道有時圖片的說明力會勝過文字,特別是古蹟的屋脊或門窗充滿了「福祿壽喜」、「旗球戟磬(祈求吉慶)」等各種隱喻。
本書有多篇的寫法是依據參觀路線所作的觀察,它有如電影的鏡頭,帶領讀者登堂入室,景象層層推出。而門窗的形式、色彩、雕刻,柱上聯對及樑上匾額的詩句也盡收眼中,讀者有如身歷其境。透過文字的閱讀來欣賞古蹟,相信讀過這些文章的人,心中一定會有想去現場參觀的欲望。
無論如何,古蹟建築確是歷史文化及藝術的載體,透過文字的描述與故事的鋪陳,讓讀者走進時光隧道,感受歷史的洗禮與藝術的饗宴,這是本書最大的貢獻,我大力推薦給喜愛古蹟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