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努爾哈赤的首創:滿族系列爵位名
生活在中國東北白山黑水之間的滿族,歷史發展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時期的肅慎,戰國以後則改名為挹婁、勿吉,唐時稱為靺鞨,宋代以後又稱為女真。明代萬曆十一年(一五八三),女真人的傑出領袖努爾哈赤以父祖的十三副遺甲起兵,開啟了女真人一統天下的征程;萬曆十五年(一五八七),努爾哈赤在費阿拉建城稱王,定國政、創滿文、改編牛錄、新建八旗,奠定了後世清代統治制度的基礎;萬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撫順新賓)建立後金政權,正式拉開了後來的清王朝的序幕。
努爾哈赤在女真人崛起統一的過程中,逐漸建立起一種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政治統治體制,即以「貝勒」(也就是漢人常說的親王)為中心的貴族議政制度。清代皇族按照分支的遠近分為「宗室」和「覺羅」兩種,這兩部分皇族以努爾哈赤的父親塔克世為分界,塔克世的直系子孫成為「宗室」,腰間通常束一條「黃帶子」;其叔伯兄弟的後裔則是腰束「紅帶子」的「覺羅」。不管是「宗室」還是「覺羅」,其中最尊貴的人稱為「貝勒」。在努爾哈赤執政時期,貝勒往往具有較大的權力,可以充分參政議政,是具有實權的官職。努爾哈赤和諸位貝勒也就建立了後金統治時期以家族血緣關係為核心的治國方式。
「貝勒」緣起
「貝勒」是滿語beile的音譯,本意為「堅固的、牢固的、結實的」,用於形容人的時候,往往引申為體格、體能方面,意思為「身體強壯的、有力量的人」。
早在女真一族發展初期,出於生存發展的需求,人們崇尚力量,因此,在部落酋長選舉時,大多會推舉身強體壯、有力氣、有膽量,能夠保護族群不受侵害的「勇士」來擔任。「貝勒」也就隨之成為部落酋長的名稱。
隨著時代的發展進步,已經不需要孔武有力的人擔任部落酋長,作為部落酋長稱謂的「貝勒」,自然而然地轉化為地位較高的官職的稱呼。像努爾哈赤在建立後金稱「汗」之前,就曾被叫做「淑勒貝勒」,意思是「聰明睿智的貝勒」。後金建立後,因為家族統治的需要,努爾哈赤的諸位兄弟、子侄紛紛成為大權在握的貝勒,他們或者是普通的貝勒,或者是掌管有一旗(或是二旗)的和碩貝勒。天命元年(一六一六)努爾哈赤的次子代善、侄子阿敏、五子莽古爾泰、八子皇太極,更是直接被任命為高於所有貝勒之上的「四大貝勒」,和努爾哈赤一起共聽國政。
天聰八年(一六三四),皇太極在考察各國制度之後,發現每個國家的各項制度之間並不互相沿襲,反而是各國在建國之後,分別設立與本國實際國情相配套的規矩制度。因此,皇太極認為「事不忘初,是以能垂之久遠,永世弗替也」。而此時,後金的官名全部承襲自漢人,為維持本民族發展特色,皇太極下令廢除明代官爵名號,推行滿語官職名稱,並用國法加以保障。
在這一過程中,清皇室沿襲了太祖努爾哈赤時的舊例,因諸位「貝勒」地位尊貴,遂以此名作為皇室封爵稱謂之一,也就是《清朝文獻通考》中所說的:「太祖肇基,即以國語定爵號,其最尊者曰貝勒。」換句話說,努爾哈赤時期,對家族宗親任命的滿語系列的官職稱號,開創了清代爵位的先河。
至此,原來地位崇高且大權在握的「貝勒」,搖身一變成為皇室爵位封號之一,也就是後世所說的親王。
四大貝勒
明嘉靖三十八年(一五五九),努爾哈赤出生在建州左衛一個小部落酋長的家裡,這個家裡育有五個男孩子和三個女孩子,因為人口眾多,家庭並不算富裕。十歲的時候,努爾哈赤的母親喜塔臘氏去世,其父再娶的妻子對他十分刻薄。剛滿十九歲,努爾哈赤就因繼母的挑唆而不得不與父親分家,由於只得到了少量財產,兄弟幾人只能靠採松子、挖人蔘糊口。
正當努爾哈赤弟兄們到處為生計奔波的時候,他們的祖父、父親突然被明朝士兵所殺,始作俑者圖倫城主尼堪外蘭更是慫恿努爾哈赤的部屬反水,最後連努爾哈赤本族宗親也加入叛逃的行列,甚至「對神立誓,欲殺努爾哈赤以歸之」。面對父祖的慘死、敵人的威脅、族人的背叛、親人的暗算,果敢堅強的努爾哈赤帶領眾多兄弟子侄自強不息,走出了一條自己的「創業」之路。從不為外人所道的小人物,最終成為聲勢顯赫的皇室一族。
萬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努爾哈赤任用費英東、額亦都、何和禮、扈爾漢、安費揚古為五位議政大臣,共同商討軍政事務。可見,在努爾哈赤起兵初期,因為親族的背叛,其所依靠的主要是幾個外姓固楚(夥伴、朋友)共同戰鬥起家。隨著本家兄弟子侄的逐漸長大、發展成熟,努爾哈赤創業的核心力量,逐步轉移到近親族人身上。他團結家族成員,將本家子弟透過參政議政的形式牢固地捆綁在一起,以血緣關係來維持後金政權的穩定。在這方面,最突出的事件就是四大貝勒的出現和八個和碩貝勒共治國政。
後金的宗室貝勒大體可以分為三種,一種是普通貝勒,主要是普通的皇室宗親。努爾哈赤稱汗後,為了提高宗親貴族征戰沙場的積極性,大力提高本族子弟的地位,其子侄大都稱為「貝勒」,領有眾多的牛錄、阿哈(奴才)等,權力相對較大。
在普通「貝勒」之上,又設有和碩貝勒,也就是旗主貝勒,負責本旗內所有事務的管理,是本旗其他貝勒的主人。普通貝勒皆聽從和依附於和碩貝勒。
和碩貝勒之外,又有四大貝勒。天命元年(一六一六),努爾哈赤建國稱汗,遂封次子代善、侄子阿敏、五子莽古爾泰、八子皇太極為和碩貝勒,按照長幼順序,其國人一般稱代善為大貝勒,阿敏為二貝勒,莽古爾泰為三貝勒,皇太極為四貝勒。此四人不僅僅是一般的和碩貝勒,掌管所轄旗下諸事,更可以直接參與朝政的討論和軍國大事的決策,地位要遠高於其他和碩貝勒。
天命四年(一六一九),為慶祝薩爾滸大捷,努爾哈赤設宴慶賀:「五月初五日,辰時,汗登衙門就座。衙門兩側設涼棚八處,八旗諸貝勒、大臣等分坐八處。大貝勒、阿敏貝勒、莽古爾泰貝勒、四貝勒及朝鮮二大員等六人,賜矮桌以坐。具盛筵宴之。此前,諸貝勒進宴不坐桌,皆席地而坐也。」 這裡明確地顯示出四大貝勒與其他和碩貝勒以及普通貝勒的不同:四大貝勒屬後金政治體制的高層人員,位置並坐於汗桌之前;其餘和碩貝勒則分坐於八處涼棚;普通貝勒就只能席地而坐了。可見,此時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既是掌有一旗(或是二旗)的和碩貝勒,又是地位高於其他和碩貝勒的四大貝勒,或者說是執政貝勒。
這四位貝勒跟隨努爾哈赤南征北戰,立下赫赫戰功。到了天命年間,努爾哈赤的其他子侄甚至是孫子,像岳託、濟爾哈朗等都已長成,並且成長為建有諸多戰功的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人的政治地位自然就更高了,成為大汗之下,八和碩貝勒之上的四大貝勒了。如此一來,四大貝勒就是後金汗國中最尊貴的宗室尊稱。
四大貝勒不僅地位尊貴,同時也是後金政治的重要決策者。順治年間和雍正年間纂修、校訂的《清太宗實錄》中即曾記載,天命六年(一六二一),努爾哈赤命四大貝勒按月輪流分值,朝中一切事務,都由值月貝勒處理。至此,四大貝勒完全成為後金統治集團的核心,開啟了後世清王朝親王輔政的先河。努爾哈赤也從依靠外姓大臣執掌部族,到順利將國家權力過渡到自家人手中,完成了後金政治制度的過渡。
大政殿外十王亭
去過瀋陽故宮的人們都知道,瀋陽故宮的大政殿前,呈雁翅形依次排列著十座亭式建築。離大政殿最近的兩座分別是左右翼王亭,其餘八座自北而南排列。東邊為正黃旗亭、正紅旗亭、鑲藍旗亭、鑲白旗亭,西邊為鑲黃旗亭、鑲紅旗亭、正藍旗亭、正白旗亭,俗稱「十王亭」或者「八旗亭」。這裡是努爾哈赤時期,後金大汗和八旗旗主共同辦公的地方,是清王朝入關之前,八旗制度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在建築物上的集中體現。
努爾哈赤時期,在四大貝勒之下,後金的宗親統治體系中還有一個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度。這裡的八和碩貝勒指的是我們前面所說八旗的「旗主貝勒」,簡單點說,也就是「旗主」。
後金政權在不斷壯大的過程中,努爾哈赤沿用女真人的「牛錄製」來管理民眾,並將其推廣。明萬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由於人口的暴增,努爾哈赤下令,每三百丁編為一牛錄,五個牛錄成一個甲喇,五個甲喇組成一個固山(旗),每固山(旗)設一個固山額真、兩個梅勒額真作為管理本旗事務的大臣,在他們之上設有旗主,總領本旗。同時將原有的黃、紅、藍、白四色旗子,分別鑲邊,形成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色旗子,作為區分每個固山的標誌,正式將八旗制度固定下來。皇太極的時候,又在原有的滿洲八旗之外,新增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旗幟不變,統稱為八旗。
此時的努爾哈赤既是後金的大汗,也是八旗的主人,他把牛錄賜給自己的子侄們,成為「貝勒」。隨著轄區的不斷擴大,貝勒們手中掌控的牛錄也越來越多,權力也越來越大。在這些貝勒之上,又有掌管一旗事務、權勢更大的「旗主」,清代文獻中,這些「旗主」又叫「和碩貝勒」(固山貝勒、旗主貝勒、主旗貝勒)。由於自然消亡或者是功過晉降,擔任過和碩貝勒的人數略有變化。天聰九年(一六三五)以前,出任過和碩貝勒的,除了四大貝勒中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外,杜度、濟爾哈朗、德格類、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岳託等人都當過一段時間的和碩貝勒。在八旗制度下,和碩貝勒成為本旗的實際擁有者和最高軍政長官,旗下所有人,不管身份高低,哪怕是占有大量牛錄、在外帶兵征戰的貝勒,也需歸附到各個旗下,聽從本旗和碩貝勒的命令。
天命年間(一六一六年至一六二六年),和碩貝勒阿敏,與其弟齋桑古關係交惡,阿敏懷疑齋桑古行為不端,「對其諸弟之衣食生計,供給便不充裕」。齋桑古多次向大貝勒代善和四貝勒皇太極陳情訴苦,結果,兩人沒有管,也沒有將堂弟的苦楚上奏努爾哈赤,任其遭受堂哥阿敏的欺凌,二人認為「若將弟訴之言,告於父汗,則似誣謗並肩而行之阿敏台吉,將招外人之言,因而不准」。不僅如此,就連齋桑古本人也沒有勇氣將這件事上報給努爾哈赤,只能「生計無著,困苦憂愁」。後來齋桑古與碩託分別前往自己的領地,被眾人誤以為是投降明朝,阿敏直接請求努爾哈赤,將其兄弟之事放在眾人面前,讓大家評評理,如果是自己做錯了,那就懲罰自己;如果是齋桑古做錯了,那就把他交給自己殺掉。幸運的是,努爾哈赤沒有聽從阿敏的意見,最後只是從輕發落,問齋桑古是否願意繼續與哥哥阿敏在一起共同居住,如果不願意,可歸入其他兄弟旗下。
經過這件事情我們不難發現,和碩貝勒作為一旗的主人,對本旗內部是有絕對權威的。任何一個貝勒,都必須依附於父兄的旗下才能生存,不能自己單獨成旗,或者是游離於八旗之外。和碩貝勒是本旗內部人員的主宰,左右著他們的給養,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除努爾哈赤外,任何人不能干預本旗事務。
除了對下的嚴格支配權,旗內人員不論職位高低、功勞大小,都必須尊敬、拱衛和碩貝勒,否則就會受到嚴懲。天命五年(一六二○),努爾哈赤率兵攻打明朝,命令莽古爾泰驅逐瀋陽城外的明朝軍隊,莽古爾泰「親自遠逐,該固山大營之兵主總兵官額亦都率領兵眾,不速貝勒,由後緩緩而行」。返回時,莽古爾泰問額亦都,你為什麼不跟著我追擊明軍呢?額亦都說:「我哪知道需要跑這麼遠,你如此快速追殺,我們的兵跟不上。」努爾哈赤知曉此事之後,非常生氣,因為額亦都沒有及時護衛莽古爾泰,沒有盡到一個臣屬應盡的責任,下令逮捕了十幾個扈從的大臣,額亦都本人也沒能逃脫被審判的後果。經審判,額亦都應被判死刑,努爾哈赤念在其既是自己的妹夫,又勞苦功高的份上,免其死罪,革去功勞,沒收三百諸申。
在這種八旗制度之下,由於各旗的和碩貝勒權力相對較大,各自獨立為政,相互之間不加干涉,加上努爾哈赤晚年一直沒有找尋到合適的繼承人選,天命七年(一六二二),努爾哈赤下達汗諭,正式確立了「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宗親輔政體制。在這種體制之下,八旗的和碩貝勒掌握了後金的所有軍政大權,包括大汗的廢立、軍國大事的決斷、司法訴訟、職務任免、財政大權,等等。這樣一來,和碩貝勒的權力在原有的基礎上又擴大了,成為後金政權的最高統治階層,凝聚了愛新覺羅家族的向心力,為皇太極時期八大鐵帽子王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