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之寫作內容,原則上在於分析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特殊教育法(共計4章57條)及其相關子法為主要範圍。
特殊教育法之法律規範設計,包含「第一章 總則」(§1~11)、「第二章 特殊教育之施行」(§12~47)、「第三章 特殊教育支持系統」(§48~53)及「第四章 附則」(§54~57),共分4章。基於「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之權利」,作為特殊教育法之核心價值,國家經由法律制度之規劃,讓中央及地方共同努力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得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及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由於,特殊教育法所涉及之學術領域,非常廣泛,至少應整合特殊教育、法律及醫學等相關聯之專業學科;就此,本書之寫作目的,主要期於能成為適用特殊教育法之學生、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提供解法規入門之簡易手冊及參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