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籤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葜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籤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籤,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判處絞刑。
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五封判決書依據相同的事實和法律,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這一著名公案是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 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話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他們真的有罪嗎?
請看十卜四位法官的判決韋。這些判決書,實際上反映了20世紀各個流派的法哲學思想,看如一桌法哲學盛宴,讓讀者得以品味精彩動人的深邃思辨,培養適應法治社會的法學素養。
作者簡介:
薩伯(Peter suber,1951- ),影響甚廣的“開放近用運動”(open Access Movement,提倡在科研文獻發表的同時,將電子文本在網上公佈,以便讀者免費取閱)的發起人。 1973年畢業於美國葉爾漢姆學院,1978年獲西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長期擔任葉爾漢姆學院哲學教授,也講授法律、計算機等其他課程。薩伯從事很多領域的社會活動,兼任SPARC(“學者出版與學術資源聯盟”)高級研究員和耶魯大學法學院信息社會項目訪問學者等多項職務,還是兩家網站(openaccessnews和ODenaccessletters)的博客作者。 1991年出版專著《自我修正的悖論》。
章節試閱
第一部分4300年:五位法官,五個觀點富勒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
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
法典的規定眾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剝奪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須被判處死刑。”儘管同情心會促使我們體諒這些人當時所處的悲慘境地,但法律條文不允許有任何例外。
案情回溯:洞穴探險謀殺案
四名被告都是洞穴探險協會的成員,該協會由一些洞穴探險業餘愛好者組織。紀元4299年5月上旬,他們連同當時也是該協會會員的威特莫爾(Roger Whetmore),進入一個位於聯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當他們深入洞裡時,發生山崩。巨大的岩石滑落,擋住了他們所知的唯一洞口。他們發現受困,就在洞口附近坐下來,等待營救人員救他們重見天日。由於五名探險者沒有按時回家,其家屬通知了協會的秘書,而探險者在協會總部也留下了他們打算去探險的洞穴的位置,於是,一支營救隊伍火速趕往出事地點。
營救難度之高遠遠超出預計,需要不斷增加營救人員和機器。然而洞穴地處偏遠,運送營救人員和機器的難度極大。工人、工程師、地質學家和其他專家搭建了一個大型臨時營地。因為山崩仍不斷發生,移開洞口堆積岩石的工作好幾次中斷,其中一次山崩更奪走了十名營救人員的生命。在營救過程中,洞穴探險協會自有資金很快用完,接著八十萬弗里拉(紐卡斯國貨幣)的公眾捐助和法定撥款投入營救工作,這筆錢在受困者獲救前也花得精光。在探險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營救終於成功。
由於探險者只帶了勉強夠吃的食物,洞裡也沒有任何動物或植物能賴以維生,大家很早就擔心探險者很可能在出口被打通之前就餓死了。在被困的第二十天,營救人員才獲知探險者隨身帶了一個袖珍的無線設備,可以收發資訊。營救人員迅速安裝了一個相似的設備,與不幸被困山洞的人聯繫上了。探險者詢問還要多久才能獲救,負責營救的工程師告訴他們,即使不發生新的山崩,至少還需要十天。得知營地有醫療專家後,受困者與醫生通了話,他們詳細描述了洞裡的情況,然後問從醫學上看,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他們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專家告訴他們,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隨後,洞裡的無線設備便沉寂了。八個小時後,通訊恢復,探險者請求與醫生再次通話。威特莫爾代表他本人和其他四名同伴詢問,如果他們吃了其中一個成員的血肉,能否再活十天。儘管很不情願,醫生委員會主席仍給予了肯定答复。威特莫爾又問,通過抽籤決定誰應該被吃掉是否可行,在場的醫療專家沒有人願意回答。威特莫爾接著問,營救組中是否有法官或其他政府官員能給予答复,但這些人也不願意對此提供意見。他又問是否有牧師或神父願意回答他們的問題,還是沒有人願意出聲。之後,洞裡再也沒有傳來任何消息,大家推測(後來證實是錯誤的)是探險者的無線設備的電池用光了。當受困者獲救後,大家才知道,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威特莫爾已經被同伴殺掉吃了。
P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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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4300年:五位法官,五個觀點富勒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
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
法典的規定眾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剝奪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須被判處死刑。”儘管同情心會促使我們體諒這些人當時所處的悲慘境地,但法律條文不允許有任何例外。
案情回溯:洞穴探險謀殺案
四名被告都是洞穴探險協會的成員,該協會由一些洞穴探險業餘愛好者組織。紀元4299年5月上旬,他們連同當時也是該協會會員的威特莫爾(Roger Whetmore),進入一個位於聯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當他們深入洞裡時,發生山崩。巨大的岩石滑落,擋住了...
目錄
推薦(一)期待第十五個觀點 曾志朗
推薦(二)一生必讀的著作 陳文敏
導讀(一)擺脫掩耳盜鈴的法律形式主義廖元豪導讀(二) 思想的能力與司法技藝趙明
序言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薩伯
導言奇案背後的法理思考 薩 伯
第一部分 4300年:五位法官。五個觀點 富勒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
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
觀點二 探究立法精神
福斯特法官陳詞
觀點三 法律與道德的兩難
唐丁法官陳詞
觀點四 維持法治傳統
基恩法官陳詞
觀點五 以常識來判斷
漢迪法官陳詞
最後判決
後記
第二部分4350年:九位法官,九個延伸觀點薩伯
觀點六 撇開已見
首席法官伯納姆陳詞
觀點七 翔案的酌情權
斯普林漢姆法官陳詞
觀點八 一命換多命
塔利法官陳詞
觀點九 動機與選擇
海倫法官陳詞
觀點十 生命的絕對價值
特朗派特法官陳詞
觀點十一 契約與認可
戈德法官陳詞
觀點十二 設身處地
弗蘭克法官陳詞
觀點十三 判決的道德啟示
雷肯法官陳詞
觀點十四 利益衝突?
邦德法官陳詞
尾聲
推薦(一)期待第十五個觀點 曾志朗
推薦(二)一生必讀的著作 陳文敏
導讀(一)擺脫掩耳盜鈴的法律形式主義廖元豪導讀(二) 思想的能力與司法技藝趙明
序言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薩伯
導言奇案背後的法理思考 薩 伯
第一部分 4300年:五位法官。五個觀點 富勒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
首席法官特魯派尼陳詞
觀點二 探究立法精神
福斯特法官陳詞
觀點三 法律與道德的兩難
唐丁法官陳詞
觀點四 維持法治傳統
基恩法官陳詞
觀點五 以常識來判斷
漢迪法官陳詞
最後判決
後記
第二部分4350年:九位法官,九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