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判處絞刑。
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五封判決書依據相同的事實和法律,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
這一著名公案是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游戲,假話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他們真的有罪嗎?
請看十卜四位法官的判決韋。這些判決書,實際上反映了20世紀各個流派的法哲學思想,看如一桌法哲學盛宴,讓讀者得以品味精彩動人的深邃思辨,培養適應法治社會的法學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