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賦是清朝的“維正之供”,關係國計民生甚钜:它占到國家財政收入的70%以上,也是民眾重要的賦稅負擔。康熙末年的“永不加賦”與雍正年間的“耗羨歸公”,使得田賦收入的規模相對固定。
在高度中央集權的財政管理下,地方政府如何從田賦等收入籌措經費,以應對18世紀中期以降日益增加的開支,這對當日之吏治民生又有何種影響。咸同年間以來,清朝的財政收支結構發生劇變,各省督撫如何在田賦收入中做出相應的調適,始終維持實物形式的漕糧又如何走向貨幣化、市場化。
本研究將依據大量的清代檔案、政書、文集、方志史料,貫通“古代”與“近代”,結合制度描述與定量分析,對以上問題進行堅實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