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爾·施皮特勒的長篇小說。男主人公維德以「審判者」的身份歸來,來「審判」自己昔日的戀人、已為人妻的伊瑪果。經歷了痛苦掙扎一系列的過程,維德最終選擇了離開,遠走異國他鄉。這是一部充滿自然主義色彩的作品。
卡爾·施皮特勒 Carl Spitteler(1845—1924),生於瑞士里斯塔爾一個高級官吏家庭,1863年就讀於蘇黎世大學法律系,1865年在巴塞爾學習法律,后又轉至蘇黎世和海德爾貝格大學攻讀神學。1871年之后,陸續在俄國、芬蘭和瑞士國內任教。1881年發表處女座《普羅米修斯和埃庇米修斯》,但是反響並不大。
1900年至1905年,施皮特勒集中精力創作了他一生最傑出的代表作《奧林匹亞的春天》,這首氣勢宏大、情緒激昂的敘事史詩使他贏得了歐洲優秀詩人的聲譽。除了創作詩歌之外,施皮特勒還發表一些小說、戲劇作品,在小說《伊瑪果》(1906)中,描寫了理想的愛情和現實的激烈沖突,充滿了幻想與哲學思辨,是不可多得的傑作。1919年,施皮特勒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盡管這看上去有些姍姍來遲,1914年他就曾出現在諾貝爾文學獎的獲獎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