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文人學士反對明末提倡性靈的公安派、竟陵派,認為文章應講求經世致用,宣揚孔孟道統。方苞主張為文應有義法,義,指言之有物(內容),法,指言之有序(形式)。劉大櫆將方苞的理論擴而充之,提出神氣說,認為「義理、書卷、經濟」是文章的材料和內容,「神、氣、音節」是作家之能事,不可偏廢。姚鼐則融會方氏與劉氏的意見,主張義理、考據、辭章三者並重,神、理、氣、味與格、律、聲、色統一,此即桐城派古文的風範,也是姚鼐編《古文辭類纂》的選文標準。姚氏自先秦屈原、宋玉至清代方苞、劉大櫆,精選六十四位作家的作品約七百篇,分為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贊、辭賦、哀祭等十三種文類,書成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嘉慶時康紹庸刊刻初稿本。
光緒年間,王先謙認為古文乃文章正宗,是學術盛衰升降之源,因此依據姚鼐的選文標準,再選乾隆至咸豐年間三十八位作家的四百五十篇文章,使後世學者可以觀覽當時著作。其中既有桐城派作家的作品,也包含了源出於桐城的陽湖、湘鄉二派作家的文章,既兼顧義理、辭章、考據,也符合陰陽剛柔相生相濟的審美情趣。從今日觀之,王氏《續古文辭類纂》不僅保存了乾嘉道咸年間的文章,更是桐城派極盛時期的作家作品總集。楊家駱認為,由本局編輯部加上反切注音與釋義的《王氏續古文辭類纂注》,與《清文匯》相輔相成,前者可供精讀,後者可資博覽。對於清代學術研究者,或是散文(古文)專家,本書都具有豐富的研究與收藏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