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潮流的脈動已沖破了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的藩籬,各種激勵、領導理論亦不斷與時俱進,面對如此變異甚速的情勢,回顧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定伊始,轉眼已過五載,制度之不完備亦逐漸捉襟見肘。欣聞有司研擬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已數年,筆者及鋒而試提出本文,貢獻芻言期能對現制之改進有助益。
本文以探討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之救濟為主,範圍兼顧保障制度之實體與程序,但重點則較側重在程序之探討上。文中除針對相關名詞及概念予以界定和釐清外,對於保障制度之理論基礎、主要內容及保障之救濟制度、行政法之基本原則及各主要國家一般公務人員之保障救濟制度等,均加以探討。除理論、法制層面外,並針對救濟程序作問卷調查分析,以期能找出具體之改革方向和做法。
此外,本文另一個目的在喚醒公務人員認識和維護自己權益之意識,使公務人員為所當為外,亦爭所當爭。並藉由對保障救濟制度的認識與了解,勇於任事,使公務人員與機關問能更融合,進而促進國家文官體制的健全發展。
本文得以順利完成,首應感謝恩仉桂美女士,於公私蜻集之際撥冗指導,師恩浩瀚,永銘五內;其次內人君敏之協助料理家務、照顧幼小,使筆者無後顧之憂;再次,同事黃碧蓮小姐的協助繕打和鼓勵,皆衷心感懷。筆者學植不深,才疏學淺,因陋就簡之作繆誤難免。敬期學者先進能不吝賜教,嚴予斧正,至深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