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慾,是人類極寶貴的天性。
我們的祖先很早就開始關心:天有多高?石頭往上扔為什麼還會掉下來?為了回答這些問題,人類就從當時已經明白的道理來推測未知的原因。例如,閃電很可怕,它像一把猛然投擲而來的利器。於是古人推測,必定存在能夠使用這類超級武器的神。這樣,在神話中,閃電就成了雷公的錘,或是眾神之王宙斯的矛。
後來,人類不再滿足於神話的臆想,而是開始思考:也許宇宙就像一臺由固定的 ” 法則 ” 控制的機器,人類則應該努力發現自然界的法則究竟是什麼。這樣做的時候,必須運用合乎邏輯的步驟進行推理。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收集對大自然的觀察資料;其次,把觀察資料整理好,使它們變得有條有理;最後,從這些資料中概括、發掘出客觀規律。
從16世紀開始,除了觀察以外,人類又學會了研究自然規律的一種新方法──實驗。在這方面,貢獻最突出的是意大利科學家伽利略。人們常稱頌他為現代實驗科的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