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念的是法律,研究所深感興趣的是教育,內心不由自己的關懷是人,這就是作者寫這本教育法專論的用心:法與教育的人本心。作者相信,法與教育的目的,都在促進人的自我實現的最大可能性。而同時也相信,這個目的達成的前提,是在台灣營造出:法治國在教育行政的實踐環境。
本書由人的自我實現、教育基本權利與法治國的導論出發(I),從人、教育與文化國的探討,釐清人的自我實現、教育與法秩序的關係(II)。再由法治國的發展、意義與內涵形塑著手,瞭解法治國在台灣教育行政的實踐及其問題(III)。接著,本書從國民教育基本權利的保護法益,建構台灣的學校法制(IV);再由學術自由的保護法益,建構台灣的大學法制(V)。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教育法其他跨領域問題,也另成專章探討(VI)。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提出與檢討台灣的教育法建構及其問題,希冀能為邁入21世紀的台灣教育法制,提供一個基本發展的藍圖(VII)。
作者簡歷:許育典,1969年生,台灣台南人
-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 現職: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主任,國立花蓮師範學院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台南市自治法規審查委員,台南市訴願暨復審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南市獎勵私人興學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