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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文釋并記卷一 信三寶人吳樹虛集說
成唯識論
天親菩薩。於佛滅度後。九百年中。依瑜伽師地論五分中?集其要。成三十頌。藏本唯識三十論是也。此論是三十論之注釋。不云釋論者。本論之外。兼明百法論。又因頌句之文。旁及別法。若四緣三依廣斥外小等妙義。皆非正釋本論故也。三十論亦名破色心論。大乘唯識論序云。言唯識者。明但有內心。無色香等外諸境界。問若爾。應言破色。不應言破心。答然心有二種。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今言破心者。唯破妄識煩惱相應心。不破佛性清淨心故。故得言破心。某以要?義說之。破色是破人我執。破心是破心所執法。若言破一切心。何名唯識。識即心也。此論又名淨唯識論。釋見十卷。今題成唯識論者。十卷文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三分者。一聖教量分。二現量分。三比量分。論中處處表明依教理而說。聖教及二量正理也。」九卷中文云。如是所成唯識相性。又云成立唯識意為有情云云此明標題也。以意度之。此題是護法菩薩所標。何以故。護法有成唯識寶生論故。玄奘師目護法以攝餘師故。唯識二字。原本佛說。詳見論中七卷內。又顯揚論云。立唯識者。乃一往遣境留心究竟為論。遣境者。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故境智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分講「唯識」二字。亦詳見七卷中。「成」字之義。謂上成佛說。次成天親說。而唯識宗旨。於是極成。亦從教理言成也。「論」如常釋。
護法等菩薩造論
護法菩薩。達羅毗茶國大臣子。久修離欲。無心愛染。王妻以女。將成婚。懇祈佛祐脫身。感神王攜至山寺中。因即出家。究通諸部。嫻于著述。先是天親三十頌成後。同時有親勝火辯二師造釋。千一百年後。繼有德慧師。安慧師。難陀師。淨月師。勝友師。陳那師。智月師。造釋。而護法師釋為最後。各造十卷。故有百卷。譯至震旦。各有其本。慈恩基師。以其旨殊見異。稟者難詳。固請奘師。糅成十卷。前九師有未詳宋密之處。護法悉皆甄別補正。故標護法為首。以等九師。菩薩造論四字。義如常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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