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序
本書的出發點是如何能把中華文明打造成世上的領先文明。要了解這個題目,無可避免要牽涉思考,所以前面的章節就先闡釋思考的操作。思考就是腦力,腦力是使人類出現文明的因素,也是使人類在眾多生命中突圍而出,成為最具維生能力之生命的因素。腦力於是成了文明進展的主要工具。另外,要認識思考的操作,才能掌握定義的重要性。現今世界上很多定義已變得不清楚或者過時了,在思考之前,有必要審查現有事物的定義,更正錯誤之餘,也要把不清楚的部分重新定義。有了清楚定義才能有思考基礎,從而把物與物之間的關係找出來,再進一步說“理”。
世上在定義方面有問題的題目,我認為主要與生命有關。社會之事也主要牽涉生命,所以有必要先去認識生命。現時人們對生命欠缺了解,導致社會出現很多惡劣的情況。認識生命不能不提其演變過程,在發掘演變過程期間,往往會出現新觀點,這便需要用新的角度思考,才能領悟新觀點和新定義當中的意味(implication)。要領悟就必須放下現有的價值觀,打開心扉,拆除固有的思考圍牆,把思想解放出來。任何事情切忌過急下定論。
傳統的智慧(conventional wisdom)認為,太空中有上十億顆星星,一定會有像地球一樣的環境,也會有與地球上同樣的生物(例如外星人)。這看法到底有多少根據?我以下提出一個全新的看法來作比較。如我們能把魚類內的一個基因拿出來加到番茄內,以說明魚類和番茄的基因有共同之處,那由演變論來看,魚類和番茄有可能因出自同一個祖先,所以基因結構一樣。這樣的話,有基因的生物都有可能出自同一個祖先(見Steel, Nike & Penny, David, “Origins of life: Common ancestry put to the test”, Nature, 2010)。那最早的祖先又是誰?這就引申出生物出現可能僅是由一個生命所形成,之後複製出多個同類,再經演變出現了多個種類。這意味着現在世上所有生命都是它(即最早的生命)的子孫。這也同時說明,看待生命不能以某類生命能否生存的角度來看。對生命來說,哪一類生命能生存下來並不重要,重要的反而是只要生命能繼續生存,它的目的就達到了。生命能否生存,是由生命主導而不是由環境而定,人類的生存已證明了這一點。在生命初期,生命在一個很穩定的環境(像海洋的火山口附近)開始活躍。為了能有更強的維生能力,生命開始向外發展,繼而出現了弱肉強食的生物世界(biotic world)行為。外在的環境一直存在,而生物會去認識新環境,再改變自己去克服環境,這是一個學習過程。在未能認識和應對新環境之前,生命會被環境的因素傷害或抹煞。反之,得到經驗後,生命可以再改良應對方案,重新探索。這樣一步一步由海洋的火山口附近去到陸地,再去到太空等地方。
所以生命生存的目的不是去適應(adapt)大自然或環境,也不是任由大自然主導生命的存亡(natural attrition)。大自然與生命存亡兩者固然有關,但它沒有令到生命由火山口去到海洋每一處,甚至令到生命上岸、上太空。達爾文只看到生命演變中的一個小段落,而沒有去思考生命的源頭和頂端,因而得出生命是在對大自然作出反應所以去生存;他也沒有想過如生命欠缺主動力,根本就不可能生存。事實是,生命的演變並不是循.適(環境)者生存的道理,而是能者(在不敵對手,包括環境)有需要去適應時才會暫時屈服。但生命不會善罷甘休,必會想盡一切方法打敗對手。雖說生命的主動性十分重要,但是否能成功擊敗對手,還得有運氣之助。所以說在外太空要能出現與我們對得上話的外星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現在文明面對的一個較具爭議性的題目便是同性戀。大多數人認為同性戀不符合道德觀念,但有沒有想過為甚麼會出現同性戀?現在的價值道德觀又是以甚麼來做基礎的呢?這基礎對嗎?由演變的角度去看,出現同性戀有兩個可能性︰一個是同性戀是演變中的剩餘(residual),還沒脫離某些舊性格;一個是他們是先鋒,他們的行為可能比異性戀在某些環境下更能發揮維生能力。比如對同類認識要多於對異性的認識,因為沒有男人可以徹底了解女人的思維。只要他們有好的精子和卵子,即使在沒有婚姻和雙親養育的價值觀下,生後代也不是問題。以現今一般人認為孩子一定要有父和母才算正確,就衍生了對同性和單親家長的歧視。那是否該由生命的目的和操作為依據才對呢?如同性戀屬於前端演變者,那妨礙他們演變是否也是在妨礙自己演變呢?我不是提倡同性戀,只是希望大家在面對問題時,要多想因由和反思現有的價值觀是否正確,同時了解用生命的角度看事物時,可以產生與現今價值觀多麼不同的觀點。如同性戀是剩餘演變者,那是否該多給他們一些同情心呢?這樣社會不是更能融和嗎?同性戀人士不是註定要滅亡之種(doomed species),也不是罪人,只是現今社會對扶養後代的責任觀,使他們成為了眾矢之的。
要打造優秀的文明,先要認識生命的本質。生命之所以能演變,能在三十億年間維生自有其原因。不過,能變不代表能維生,能“演”變必須依靠主動能力,而主動能力則建基於目的。但要以自己的目的去改良維生情況,除了主動能力,也必須有以下兩種能力,包括︰有學習能力和把經驗記載下來的能力。只有具備這兩種能力,才能借主動能力去克服困難。要注意,生命能由一個細小簡單的生物,演變成今天的人類,是因為生命在不停自我增加維生功能(工具)。我們現在能想像到的身軀、感受和思想功能,在生命初期幾乎都不存在,它們都是為了能更好的服務生命,滿足維生目的而出現的工具。
這些工具本身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由生命創造出來的。當這些工具的本性與生命的原始目的發生衝突時,這些工具的本性就需要讓路予原始本性,因為工具是為了服務原始目的而出現的。這就得出一個結論︰最終目的就是原始目的。所以,認識生命的最好方法,是把自己看作為一個細小生命,審視自己如何面對環境挑戰,通過加強自己的維生能力,演變成為今天的人類,而且中間又生出甚麼能使自己生存到今天的因素。可以說,主導生命演變的不是大自然(nature),而是生命本身。演變當中一個較少人討論的元素是運氣,它在其中起關鍵作用,這點我在附錄二會作出解釋。要想中國好,必須先找出中國之問題。要想中國成為一個領先文明,國家要先建立一個理想的社會,人們也要了解文明背後的問題。而首先要審查的,包括社會的幾個主題︰信念(信仰)、政治、經濟、教育等等。生命有目的,而這些工具都是在帶有目的的情況下創造和產生出來的。要找出問題所在,就先要找出目的,否則便會犯上把工具當成目的的錯誤,進而作出錯誤的追求。這樣不只會忽略主題,同時也會衍生很多反效果。要建立一個好的社會秩序(體制),一定要弄清楚這些問題。
例如,現在不論經濟學家還是政治家都把經濟和政治混在一起,同時又把經濟當社會的主題去處理,出現了“經濟可持續”的想法。其實,經濟的目的是為了創造資源,而政府的稅制在一定程度上是運用政策去分配資源,是一種政治。但稅制也會影響生產的動力,所以便需要了解政治與經濟的關係。只有認識清楚經濟和政治的目的,才能知道政策是為了甚麼目的,並有效運用政策作為管理工具。法律屬於社會管理體制的一部分,但如心向(mind set)的價值觀與法律不一致時,人們便不會好好守法。信念 / 信仰對心向有很大的影響,這衍生出宗教與政治、法律的關係。
一個好的社會必須有正確的普世公認信念,就是對生命認識有普世價值觀,這樣才能有相同的最終目的,從而體現社會正能量。生命是以各個小個體組成一個大個體來維生的,而大個體和小個體需要分工互相配合。各個小個體需要有“頭”去統籌帶領,而非由其他小個體加起來自我作主。這就解釋了為甚麼民主政制不可能成功。不過,在社會層面,因為不可能把每個人的腦袋抽出來,組成一個大腦袋,所以社會的提升能力只能由個人去體現,但這些“個人的能力”可以相互配合。要社會這大個體能有效發揮能力,就要使每個人都能最好的提升自己,而同時又能作最好的配合,最終使個人能發揮更好的維生能力。要實現這個目標,頭(領導)不能只顧着自己(家人)的利益,他的使命是為做好一個“頭”的功能,來為生命服務。這就是我在本書提倡以“能升整利”為目標的理想社會論。中國之所以沒法比西方強,主要是因為在“能升”和“整利”兩方面都輸給西方。在形成社會大個體方面,中國至今還沒有完成組織的工程。不過,西方也不是毫無缺點。西方錯誤的神學觀扭曲了原本宗教的目的,使西方人沒有好好認識生命,成了西方文明進展的障礙,中國人就不可以全盤學習西方了。正正是因為對生命欠認識,西方不少國家把政制和經濟等工具當作追求的目標,給社會帶來諸多問題。
生命在基因(DNA)的主導下,花了三十億年時間慢慢作出功能上的演變。人類擁有強大的腦力後,這種演變的速度更快。不過,在沒有認識生命真正的目的前,人類仍舊處於愚昧和鹵莽(reckless)的生活境地之中。反之,如人類掌握生命目的,便可以用較聰明的方法,以“理”為基礎去維生,並完成文明進展必須依靠腦力主導的演變過程。現今人類的科技能力已去到能以聰明的方法提升維生能力的地步了,因此沒必要出現增加人口所造成的惡性競爭,也不會有不良的社會環境。一個以“理”為本的社會,能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本性的工具,不至過分追求“感”,繼而出現因狂感而造成危害生命之行為,如氣候暖化等不良惡果。所以,要想一個好的社會出現,不單領導人要有正確的心向,人民也得有相同的心向。
當有了這些基礎後,中國(包括香港)才能因着自己面對的處境,思考如何改良自身,一步步成為世上領先的文明。不過,要改良社會牽涉眾多因素,無法在一本書內簡單說明。但考慮到中國現時面臨的處境緊急,機遇稍縱即逝,唯有及時把觀點提出來,讓大家思考,希望能起拋磚引玉之效。如本書出現內容缺口問題,還請各位讀者多多包涵,將來有機會必會多作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