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昇國內機械、設備之安全,持續降低我國職業災害,勞委會已研擬勞工安全衛生法的修法草案,將原本屬於末端管理的「安全查察制」修改為源頭管制的「安全驗證制」。因此,安全責任將由雇主轉而要求設計、製造者,作業的安全希望藉由機械的安全性能來加以提升。
為因應未來新修訂之勞安法以落實源頭管制之立法精神,協助持續推動之機械驗證制度,本研究由兩大方向提供解決方案:一、參酌歐、日等國之制度及推動歷程,研擬適合我國之型式驗證制度與推動策略。二、擬定機械安全基準,制定指針以及解說等技術資料,提昇製造商安全設計能力。藉由瞭解歐盟的「機械安全指令」與日本的「總括性安全基準之機械相關指針」,分析我國現行之「勞工安全衛生法」對機械安全的法定規範,以釐清目前法定架構下,建立源頭管制「安全驗證制」的執行方法。
本計畫修訂出「總括性機械安全指針」、「機械安全設計指引」的特性和目的與歐盟的指令或日本的指針一樣,都以機械為規範對象,具廣泛適用性質之共通規範,可作為作業流程及應變對策的依循範本,以消除機械設備殘留風險,於未來提供法規執行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