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面特警隊》首部曲、洛城四部曲之二
機器會知道真相,藥物讓我無法撒謊
明天,明天他們就全知道了
知道我為什麼對一連串同性戀謀殺案這麼在乎了
洛杉磯,一九五○年元旦,
由一樁毀屍剜目過度虐殺案件開啟了紅色獵人墮入夢魘的序幕
赤色逆流:恐共症和一連串兇殘毀屍的殺人案。黑幫密謀和好萊塢的污穢陰暗。三個警察落入一面由野心、錯亂、欺瞞所構成的兇險羅網中。
丹尼‧厄普蕭是洛杉磯郡的郡警,對一連串無人關心的謀殺案窮追不捨;因為這些命案是他成名立功的機會……而且能滿足他最陰暗私密的好奇心。梅爾‧肯西汀是洛杉磯地檢署的調查警官,他登上了「紅色恐怖」的流行浪潮,為求事業更上一層樓,同時也為了取得養子的監護權──他把這個孩子從二次戰後歐洲的恐怖陰影中搶救出來。巴茲‧米克斯是前緝毒科悍將,黑白兩道通吃,還替好萊塢的傳奇飛行大亨霍華‧休斯拉皮條,他則是為了錢而對抗共產主義。
這三個人都買下了一場夢魘的入場門票。
唐諾導讀 冬陽、景翔專文推薦
作者簡介:
詹姆士.艾洛伊 James Ellroy
詹姆士.艾洛伊,1948年生於美國洛杉磯,父親是一位會計師,母親是護士。雙親離異後,六歲的艾洛伊跟隨母親搬遷到艾爾蒙特市。1958年母親遭謀殺致死,艾洛伊搬回與父親同住;同年,父親給了他一本傑克.偉柏所寫的《The Badge: a history of the LAPD》一書閱讀,艾洛伊登時栽入此書著迷不已,此二事件成為艾洛伊日後走上犯罪小說作家之路的重要因素,後者更影響艾洛伊寫下「L.A.四部曲」系列,確立他在美國犯罪文學界不可搖撼的地位。
艾洛伊就讀中學時常做出惹人注意的事,例如寄納粹小冊給喜愛的女孩、批評當時的總統甘迺迪、倡言美國應恢復奴隸制度等,並醉心於影集、電影與犯罪小說的閱讀。惹事生非的艾洛伊最終因在課堂上大肆宣揚納粹主義遭學校開除,不久,他加入美國陸軍的行列,但很快地他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待在部隊,於是裝作有說話結巴的問題,三個月後便結束了軍旅生活。
返回老家沒多久,父親便因病去世,留給艾洛伊的最後一句遺言竟是:「想辦法把到每一個為你服務的女侍。」之後他帶著離開軍隊時一筆微薄的薪餉過活,偷餐館的牛排果腹,一位父親的朋友看不下去,自願擔任艾洛伊的監護人,這樣荒唐的生活才獲得些許改善,此時他還未滿十八歲。
艾洛伊成年後,再度回到街頭,他選擇了酗酒、嗑藥、露宿公園、進入喜愛女孩的屋內偷竊內衣,以及嗜讀犯罪小說的生活,一次因天冷躲入無人公寓取暖時遭警方逮捕,出獄後進入一間成人書店當起負責雜誌上下貨的店員。
此時艾洛伊嗑藥、飲酒的劣習不改,嚴重影響到他的健康,直到他兩次患肺炎重症入院、醫生診斷出他患了將會影響腦部的酒精中毒症狀,他才決定加入戒酒協會改變自己的生活。三十歲那年,詹姆士.艾洛伊交出他第一部小說,從此踏上作家一途。
艾洛伊現住在堪薩斯市。
譯者簡介:
台灣台中人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讚譽
紐約時報 一部視野廣闊的龐然巨著,鋪陳出濃厚磅礡的氣勢。
華爾街日報 艾洛伊讓你覺得自己真正置身於一九五○年的好萊塢。
芝加哥論壇報 將偵探英雄故事、怪物電影、社會史及當代小說融於一爐。」
加州 在美國偵探小說史上,詹姆士‧艾洛伊是繼已故的羅斯‧麥唐諾後,最具原創性的第一人。
底特律新聞報 《絕命之鄉》是一部精彩絕妙的著作……彷彿一張巨幅畫布,詳盡描繪出二次戰後洛杉磯這個罪惡黑洞。一開始的社會紀實陰暗情節,在三名扭曲、憤世的警察主人翁搭上了「紅色恐怖」的浪潮後,轉變為一幅紙上的人間煉獄畫作。
James Grady,《英雄不流淚》原著作者 《絕命之鄉》描繪了美國的權力與腐化,引人入勝且發人深省。紅色恐怖、犯罪、愛情、政治、警察、黑道……這本書全都有。你不是閱讀這本書,而是掉進去,那種引力會拉著你見識到種種未曾碰觸過的事物。
好評 詹姆士‧艾洛伊的《黑色大理花》去年轟動文壇,今年他又推出的新作更加撼動人心,也更吸引人,敘述一個貪婪、陰暗熱情,以及謀殺的故事……詹姆士‧艾洛伊從一九八○年代最令人矚目的犯罪小說作家晉身為二十世紀主流文學的代言人。《絕命之鄉》是一部大師傑作,讀來令人震撼又不安,是一部任何人都不該錯過的小說。
Gerald Petievich,《威猛奇兵》原著作者 《絕命之鄉》是一幅洛杉磯五○年代的驚人全景畫。透過幾個令人難忘的強悍警察的雙眼,我們得以一窺從螽斯俱樂部到日落段的洛杉磯,黑幫老大米奇‧柯漢在夜店裡點酒……和地檢署。這是一部引人入勝的作品。
傑克森新聞日報 《絕命之鄉》的故事鋪陳精彩,達到了新的的里程碑。艾洛伊節奏掌握得極為精準,我無法想像能有比這本更精彩的犯罪小說了……《絕命之鄉》是一部傳奇之作。」
出版者週刊 一部野心十足、極度吸引人的傳奇劇,畫在一幅巨大、陰暗的畫布上……一開場就緊湊而豐富詳盡,這本偵探小說充滿了黑色電影的冷酷無情魅力。
【推薦序】
買下一場夢魘的入場票
冬陽
在談《絕命之鄉》這本書,或說整個「洛城四部曲」之前,容我先帶各位到推理小說發展的時間軸上瞧一瞧。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的國際地位日益升高,國內的社會變遷連帶影響了推理小說的書寫生態。古典推理書寫最美好也最繽紛多元的時期,正好落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二○到四○年代,知名推理小說史家霍華.黑克拉福稱之為黃金時期(Golden Age)聽起來帶著點雋永的、不復返的、怪感傷的惆悵,似乎過了這段時間就退潮散場沒得逗留,偶爾拿出來回味一下就好,但從之後的發展來看,顯然沒那麼快花開凋零,不過是一代新人換舊人,另一批書寫風格截然不同的作家們登場而已。
黃金時期引領風騷的古典推理作家們,現今還能被一般大眾熟悉(可不僅限於狂熱的推理迷), 講實際點去邦諾書店還找得到、上亞馬遜網路書店還有新書可買的,大概就剩阿嘉莎.克莉絲蒂、桃樂絲.榭爾絲等人而已(若以作家全集而非大師經典精選來看),伸出兩隻手十根指頭大概就能數得完。
不過,這改變並非一夕之間,不是大戰結束作家也跟著卸甲歸田不見蹤影,主要因為在浪漫主義式微、寫實主義抬頭的年代裡,讀者們厭倦了架空式的、總需要一位睿智的大偵探(Great Detective) 才能解開的神祕謎題,轉而開始對發生在生活周遭的犯罪事件感到興趣,找個報紙廣告上就可以查到的私家偵探(Private Eye) 來調查真相,這股由達許.漢密特、雷蒙.錢德勒兩位冷硬派大師所帶動的「美國革命」(America Revolution),正式與古典解謎式推理小說分道揚鑣,開啟了犯罪小說(Crime)的時代。
把謀殺交回到有理由犯罪的人手中
錢德勒曾以「把謀殺交回到有理由犯罪的人手中,不僅僅提供一具屍體而已;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隨手可得的物品,而非手工製的決鬥手槍、毒箭和熱帶魚」這段名言描述漢密特的作品風格,一方面為冷硬派發展初期的革命精神下了最佳註腳,另一方面也結結實實地嘲諷了當時仍在醉心創作、評論古典解謎小說的作家們。犯罪方式(Howdunit, 多指涉詭計)不再是作品軸心,讀者們更關注的是犯罪動機(Whydunit),以及因動機而串聯起來的人際網絡等等。於是,我們需要一位願意「抬起屁股去敲門」(語出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的冷硬私探馬修.史卡德),對於可能的線索窮追不捨型的私家偵探,將關係人一個一個找到,不像在古典推理中,嫌犯大抵就是這座孤島、這棟宅邸裡的大大小小成員,或者從調查單位手中拿到不多也不少的嫌疑犯名單云云。
多數私家偵探所展現的硬漢(Tough) 形象,經由文字與影像的展現,一種打落門牙和血吞的硬頸氣魄迅速蔓延開來,在黃金時期的二、三十年間,透過不同的書寫者扒挖出各型各色的犯罪事件,但主要的光環還是在偵探角色上。
然而,「美國革命」時期不只充斥這種「冷硬私探英雄」形式的作品,四○到五○年代,另一股探究犯罪故事的分支開始在詹姆斯.凱因、大衛.古迪斯、吉姆.湯普遜、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等人筆下展開。他們捨棄了偵探角色,直接切入犯罪者(多半是社會邊緣人或弱勢者)的遭遇與心境中書寫,對犯罪動機的描述不是為了偵破案件找出犯人,而是探究促成犯罪的多重因素與永不復返的墮落心理。尤其在描繪金錢、權力與性的故事時,人性黑暗敗壞面赤裸呈現,其尖銳程度在作品發表的當時幾可說是驚世駭俗,強烈衝擊著閱讀者的道德底線。推理史上另一位巨匠康乃爾.伍立奇更將懸疑氣氛巧妙地融入犯罪故事中,因而影響法國名導楚浮、驚悚大師希區考克等人,黑色小說(Noir Fiction)的基本架構便在這幾位作家作品中完成。
五○年代之後,警察程序小說(Police Procedural)崛起,一個以描述警察群體工作為重心的推理小說類型,在約翰.克雷西、艾德.麥可班恩、荷瓦兒與法勒夫婦、約瑟夫.溫鮑等人手中構築成形。與過去以警察為主角的推理故事不同之處,在於作者採寫實的筆法敘述一整個警隊、警局甚至警察組織,從內而外自思考到行動的群體行為,並深入組織人際互動及員警個人生活。
閱讀到此,或許讀者會問,以上這段推理發展史與《絕命之鄉》有何關聯?
別忘了翻翻前頭的作者簡介,詹姆士.艾洛伊的生平概要,生於二次戰後(一九四八年)且嗜讀犯罪小說的他,究竟汲取了哪些前人的心血做為他書寫的養分, 讓他開筆寫下驚人的「洛城四部曲﹂?想必是前述自二○年代以降的各類推理著作。所以我們得以在艾洛伊的作品,特別是「洛城四部曲﹂系列中,讀到古典解謎作品中的嚴謹佈局、冷硬派作品中的硬漢性格、黑色小說蘊藏的黑暗人性、警察程序作品裡的警察群體行為,以及虐殺犯罪的殘酷暴力。
美國:暴力的同義詞
知名作家兼評論者朱利安.西蒙斯曾在《血腥的謀殺》一書中評論艾洛伊的作品:「『美國:暴力的同義詞』(America Means Violence)可能是艾洛伊的座右銘。﹂這種極端暴力展現從《黑色大理花》那具慘遭肢解的屍體;《絕命之鄉》同樣有具遭虐殺的屍體,以及因恐懼共產黨及滿足個人權力慾引發的「紅色恐怖﹂浪潮;《鐵面特警隊》裡死了六名男女的「夜貓子酒店大屠殺﹂等等,毫無遮掩的暴露在讀者面前。加上艾洛伊擅長的「開麥拉眼﹂敘事技巧,以及「人身攝影機﹂的取景方式,加上「電報體﹂簡約文字,更突顯了犯罪現場的冰冷感,彷彿還能聞到鐵銹血腥味。如此赤裸地呈現部分取材於發生在洛杉磯的真實凶殺懸案,以及警、檢、政三界不可告人的黑幕交易,乃源於犯罪小說長期關注的「追索城市犯罪」(Trace the City's Crime) 一事,透過駐市私家偵探與駐地警局的調(觀)查,展現今日犯罪世界的真貌。
若用「又黑又稠的犯罪小說極品」來形容艾洛伊的作品,我想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不僅如此,艾洛伊擅長引領讀者用最熟悉的感覺,墜入一個看似與我無關的陌生世界,一路跟隨到無法預期的終點。其中你可以依附在任何一個登場時間或長或短的角色中,甚至可以隱約從有限的文字敘述裡,勾勒出該人物清晰的輪廓相貌,及其複雜的內心思緒。
艾洛伊刻劃人性自私、貪婪、恐懼、腐化的陰暗面,功力之純熟,叫人不寒而慄,卻又魅力無窮,是讓人願意買下一場夢魘的入場門票、甚至進入地獄一遊的惡魔媚惑即使早知終點將是崩毀無光的黑洞漩渦,依然難以抗拒。
你準備好進場一看了嗎?歡迎來到《絕命之鄉》。
名人推薦:各界讚譽
紐約時報 一部視野廣闊的龐然巨著,鋪陳出濃厚磅礡的氣勢。
華爾街日報 艾洛伊讓你覺得自己真正置身於一九五○年的好萊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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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在美國偵探小說史上,詹姆士‧艾洛伊是繼已故的羅斯‧麥唐諾後,最具原創性的第一人。
底特律新聞報 《絕命之鄉》是一部精彩絕妙的著作……彷彿一張巨幅畫布,詳盡描繪出二次戰後洛杉磯這個罪惡黑洞。一開始的社會紀實陰暗情節,在三名扭曲、憤世的警察主人翁搭上了「紅色恐怖」的浪潮後,轉變為一幅紙上的...
章節試閱
丹尼努力把車速保持在限制以下,駛入市警局轄區的好萊塢,時速表的指針一直在四十哩前後搖擺。幾分鐘前,一個萊辛頓醫院的行政人員打電話到局裡;說他們那裡剛收到一封馬丁‧郭因斯的信,郵戳是四天前的。信是寫給那裡的一個病人,裡面只提到一些有關爵士樂的無趣瑣事,還提到郭因斯已經搬到北羅望子街二三○七號一個車庫樓上的破地方。這可是個滾燙的線索;如果地址是在郡警局所屬轄區,他就會找輛黑白警車一路開警笛、闖紅燈趕去了。
二三○七號在好萊塢大道北邊半哩,位於一個木框都鐸式建築的長街區中段。丹尼把車停在人行道邊,看到這個冷冷的午後讓當地人都待在室內,沒有人出來透氣。他抓了他的採證箱,大步走到那棟屋子的前門,按了電鈴。
十秒鐘,沒人回答。丹尼走到後頭,看到車庫樓上蓋了一個小木屋,於是走上搖晃不穩的樓梯到木屋門前。他拍了門板三下,一片靜默,然後他拿出小刀插入門框與門鎖的接縫處。撬了幾秒鐘,啪答!丹尼四下看看有沒有目擊者,沒看到,於是推開門進去,在身後關上。
第一個撲面而來的就是氣味:金屬的、酸性的氣味。丹尼緩緩將採證箱放在地板上,掏出槍,手指探著牆壁找電燈開關。他還沒完全鎮定下來準備好,大拇指就突然按到了開關。他看到一個簡陋的破爛小套房成了屠宰場。
牆上有血。大片明顯的斑紋,示範著課本上的血跡噴濺痕:兇手含了滿嘴的血,從牙齒濾噴出來,濺在廉價花卉紋壁紙上,形成一個個小型的血跡。四面牆上都有,濺染痕、捲曲形紋樣,還有一個圖樣看起來像是刻意形成W的圖形。血染透了一塊磨舊的地毯,血大灘大灘凝結在地板上鋪的油氈布地毯上,血滲進一張破爛的淺色沙發,血潑濺過餐桌旁的一疊舊報紙,餐桌上放著電爐、有柄燉鍋和一個湯罐頭。血實在太多太多了,不會是只有一個人被凌虐而已。
丹尼呼吸急促;他看到左邊牆壁上有兩個沒門的門洞,把點四五手槍放回槍套裡,雙手插進口袋以防留下指紋,然後去察看離他比較近的那個門洞。
是浴室。
白牆上佈滿了橫的和直的血痕,筆直的,成直角交叉,兇手顯然已經熟練了。浴缸的四壁和底部凝結著一層淡紅褐色的物質,看起來像是血和肥皂泡的混合物。一堆男人的衣服──幾件襯衫、長褲,還有一件人字呢的休閒外套──疊放在馬桶座上。
丹尼用指節轉開洗手台的水龍頭,低下頭,潑水在臉上,又喝了幾口。抬起頭,他在鏡中看到自己的臉;一時間竟認不出自己。他走回外頭的大房間,從採證箱裡取出手套戴上,回到浴室一件件檢查那堆衣服,扔到地上。
三條長褲。三件圓領汗衫。三雙捲起來的襪子。一件針織衫,一件擋風外套,一件休閒外套。
三個被害人。
還有另外一個門洞。
丹尼退出浴室,轉身走入一個小廚房,以為會看到一大片深紅色,沒想到非常整潔:乾淨的水槽上方有個架子,排列著硬毛刷、洗潔劑,還有一塊肥皂;塑膠滴水籃上有幾個乾淨的盤子;牆上釘著一九四九年的月曆,前十一個月都撕掉了,十二月那張沒有任何標記。倚著側牆的一個小桌上放著電話,水槽邊立著一台破舊的冰箱。
沒有血,沒有恐怖之作。丹尼覺得胃不再翻騰,脈搏卻加快了,像電線走火猛跳個不停。另外兩具屍體被棄屍在別處;他這是非法進入民宅,在市警局的轄區──
好萊塢分局,布蘭達爛帳牽連最慘之處,也是最恨郡警局的分局。他違反了狄崔屈隊長的直接命令:不准蠻力對付、不准在市警局轄區頤指氣使。他沒辦法通報自己的發現。兇手帶第四號被害人來這裡的可能性也很渺茫。
丹尼又從水槽猛灌了幾口水,浸溼了臉,戴著手套的雙手和外套袖子都溼透了。他想過要找找看這個公寓裡有沒有酒;他覺得反胃想吐;然後拿起電話撥到局裡。
凱倫‧賀茨雪接了電話。「西好萊塢郡警局。我能效勞嗎?」
丹尼的聲音整個變了。「凱倫,是我。」
「丹尼?你聲音好怪。」
「別多說,只聽就好。我在一個不該來的地方,需要查一些事情,我要你查到後回電到這裡。不能讓別人知道,一個都不行。你明白了嗎?」
「明白。丹尼,拜託別這麼兇嘛。」
「只聽就好。我要你跟我口述過去四十八小時全市和全郡的死屍報告,然後回電到這裡來給我,要快。響兩聲後掛掉再打。聽到沒?」
「聽到了。親愛的,你現在──」
「該死,只聽就好。電話號碼是好萊塢四六一九,我在這裡是不對的,被人知道我就會有大麻煩,所以別告訴任何人。你他媽的明白嗎?」
凱倫輕聲道,「明白了,親愛的。」然後再也沒說話。丹尼掛斷電話,擦掉脖子上的汗,很想喝冰水。他看到冰箱,走過去打開門,一看到裡面的東西,又衝到水槽前去吐。
兩顆沾了透明膠狀物的眼珠放在一個菸灰缸裡。還有一根切斷的手指放在一袋四季豆上面。
丹尼一直吐到胸口發疼,胃整個翻空了;他轉開水,整個人埋在水龍頭底下,直到水滲進橡膠手套裡,然後他猛然想到,這樣的犯罪現場是佛默或馬斯里克求之不得的,他要是搞得一身溼漉漉,可就沒辦法作犯罪鑑識工作了。他把水關掉,身上甩得半乾,雙手撐著水槽邊緣。電話響了一聲,在他聽來有如槍響,他拔出槍對空亂指。
又響了一聲,沉默了一陣子;然後是第三響。丹尼拿起聽筒。「喂,凱倫嗎?」
凱倫用她氣嘟嘟的平板聲調說話。「三件『到達時已死亡』的通報。兩個女性白人,一個男性黑人。女性一個是服藥自殺,另一個是車禍,黑人那個是露宿凍死的酒鬼;還有你對我這麼兇,罰你帶我去一次椰林夜總會。」
眼前有八面牆血跡斑斑,這位想當警察的小姐卻只去想跳舞。丹尼笑著打開冰箱門,好製造更多輕鬆笑料。那隻手指又長又白又瘦,兩顆眼珠則是褐色的,已經開始乾縮。「去哪兒都行,親愛的,你說了算。」
「丹尼,你確定你──」
「凱倫,你認真聽好。我要待在這裡等看誰會出現。你今天晚上會連值兩班嗎?」
「對,到明天早上八點。」
「那幫我做一件事。我要你監聽市警局和郡警局的無線電,看有沒有男性白人屍體的通報。你就坐在總機位置,把市警局和郡警局的無線電盒子聲音關小,留意聽有沒有男性白人被害者的兇殺案通報。如果有,就照剛剛的方法撥來這裡給我。聽懂了沒?」
「聽懂了,丹尼。」
「還有,親愛的,不能讓別人知道。不能告訴狄崔屈,也不能告訴隊上任何人。絕對不行。」
凱倫模仿凱瑟琳‧赫本發出一聲筋疲力竭的長歎。「好,厄普蕭警官,」然後是輕輕一聲喀答。
丹尼掛了電話,開始為這戶公寓做犯罪鑑識。
他從三個房間刮下泥土和灰塵樣本,分別放在不同標示的玻璃紙袋內;他拿出他的祿徠(Rolleiflex
)蒐證相機,為各個血跡鑑識痕拍攝廣角和特寫鏡頭。他把浴缸的血、沙發和椅子上的血、牆上的血、地毯上的血、地板上的血分別刮下、標示、裝入小管內;他從三套衣服分別採了纖維樣本,並記下衣服標籤上的廠牌名。
暮色漸濃。丹尼一直沒開燈,咬著小型手電筒進行。他刷粉以尋找潛在的指紋,試過了各個碰、抓、壓的表面,只找到一組橡皮手套的印記──
最可能是兇手的──
以及另一位無名氏一整套右手和部分左手指紋,不符合郭因斯的指紋圖譜。他知道這裡應該會出現郭因斯留下的指紋,於是一直堅持下去,最終總算有所回報,一枚左手指紋印在廚房水槽架上。他推測兇手曾沖澡洗掉了身上的血,於是檢查了浴室裡的每個碰觸表面,取得一指、兩指、三指和兩個手掌的尺幅,兩手都戴著外科手術的橡膠手套,手的主人是高個子,雙手扶牆進浴缸時,兩手間的距離很大。
午夜十二點。
丹尼把那截斷指從冰箱中取出,滾上油墨,印在紙上。結果跟無名氏的右手其中一指吻合。切開的傷口凹凸不平,就在指根關節上方,傷口還被燒灼過,上面結著燒焦的黑肉。丹尼檢查了客廳裡的電爐。果然不出所料,電爐線圈上黏著燒焦的皮;兇手想把那根指頭保存下來,好嚇嚇發現這場大屠殺的人。
或者,他計畫要帶著另一個被害人回到這裡?
而且他因此一直在監視這戶公寓,才能隨時曉得自己的計畫行不通了?
十二點四十五分。
丹尼為整戶公寓做了最後一次搜查。衣櫃是空的;地板底下也沒有藏東西;他用手電筒再照過牆壁一回,又對還原犯罪經過有了進一步推測:大約有三分之二的血塊質地一樣──
因此幾乎可以確定,第二名和第三名被害人是同時被殺害的。他跪在地上檢查地板,找到了最後一件證據:一團變硬的白色糊狀殘餘物,聞不出什麼味道。他把這殘餘物標示、裝袋,再把馬丁‧郭因斯的兩顆眼珠標示、裝袋,然後坐在沙發沒有血跡的一
角,掏出槍來放在膝上,靜心等待。
筋疲力盡的感覺慢慢湧上來。丹尼閉上眼睛,看到血跡鑑識痕疊印在他眼皮上,紅底白痕,就像照片的底片般顏色顛倒。他的雙手因為戴著橡皮手套工作好幾個小時而發麻,他把房裡的金屬氣味想像成一瓶上好威士忌的香味,開始品嚐,又逼自己停下,開始在腦袋裡面推理,免得自己一直在想酒的滋味。
羅望子街二三○七號開車到日落段頂多只要三十分鐘,兇手最多有兩個小時可以凌虐馬丁‧郭因斯的屍體,佈置這個房間。兇手又在同一個地方殺了另外兩個人,大概是同時,這不但令人毛骨悚然,還大膽到簡直是自找死路的地步。兇手大概就像很多精神病患者顯示出來的那樣,在潛意識中希望自己被逮到;他喜歡出風頭,所以郭因斯謀殺案幾乎沒有引起什麼公開的注意,大概令他很苦惱。另外兩具屍體大概已經丟在某個地方了,這表示第二和第三宗謀殺發生在昨天白天或夜裡。問題是:牆上的血跡痕是刻意設計的,或只是鮮血胡亂噴濺造成的?那個W有什麼意義?三個被害人是從同性戀者或毒蟲裡面隨意亂選的,或是他們本來就認識兇手?
丹尼覺得更累了,腦袋裡的線路因為有太多資訊卻又太少相關性而短路了。他望著手錶上的夜光指針好提神,剛過三點十一分時,他聽見了有人從外頭挑鎖的聲音。
丹尼努力把車速保持在限制以下,駛入市警局轄區的好萊塢,時速表的指針一直在四十哩前後搖擺。幾分鐘前,一個萊辛頓醫院的行政人員打電話到局裡;說他們那裡剛收到一封馬丁‧郭因斯的信,郵戳是四天前的。信是寫給那裡的一個病人,裡面只提到一些有關爵士樂的無趣瑣事,還提到郭因斯已經搬到北羅望子街二三○七號一個車庫樓上的破地方。這可是個滾燙的線索;如果地址是在郡警局所屬轄區,他就會找輛黑白警車一路開警笛、闖紅燈趕去了。
二三○七號在好萊塢大道北邊半哩,位於一個木框都鐸式建築的長街區中段。丹尼把車停在人行道邊,看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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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赤色逆流
第二部 厄普蕭、肯西汀、米克斯
第三部 狼獾
第四部 紅色獵人藍調
第一部 赤色逆流
第二部 厄普蕭、肯西汀、米克斯
第三部 狼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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