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自由與勇敢之心——不斷映像化的俠盜羅賓漢
雷路許
二○一○年,以史詩電影《神鬼戰士》轟動全球的名導演雷利史考特及演員羅素克洛再次攜手出擊,這次他們選擇的題材是另一個傳頌數百年,歷久不衰的傳奇故事——「羅賓漢」。事實上,早在雷利史考特和羅素克洛的版本之前,羅賓漢的故事就已經數度搬上過大銀幕,並且都有不錯的成績。究竟,羅賓漢是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能夠吸引眾人的目光,讓無數人為他歌詠傳頌呢?
事實上,根據歷史學家的考據,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並無定論;的確,在獅心王理查與約翰王的時代,英國的森林裡確實有某些「替天行道」的俠盜,但這些俠盜是否就是我們後來所說的「羅賓漢」,也就是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帶著小約翰、塔克神父等一干好漢行俠仗義的那位洛克斯雷先生?這點事實上已經無從判斷了。
雖然在西元一四○○年左右,就已陸續有關於羅賓漢的詩歌以及故事流傳於世,但目前風行的羅賓漢傳說,其實多半是來自於十九世紀作家的浪漫想像;一般來說,我們所熟知的羅賓漢故事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原本「俠盜」的面貌,另一個則是羅賓漢與理查王參與十字軍東征的軼事。前者主要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期美國作家霍華.派爾(Howard Pyle)與英國作家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的潤飾,後者則是來自於英國著名作家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名著《劫後英雄傳》。在這些故事中,羅賓漢不只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舍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在這些追求「生而自由」的人當中,最為自在不羈的當屬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沙耶(頑童湯姆)了;在《湯姆歷險記》的故事當中,湯姆曾經扮演過羅賓漢,雖然湯姆扮演的羅賓漢最後變成了一場鬧劇,不過他從中得到了一個結論:「我寧願在舍伍德森林裡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藉著自由的象徵湯姆,馬克.吐溫賦予了羅賓漢一種「自由精神」的高度。
到了二十世紀,羅賓漢的形象又有所改變;一九二二年,羅賓漢的故事首度被搬上大銀幕,隨後又在一九七三年被迪士尼改編成膾炙人口的動畫版本;在迪士尼的版本中,所有的角色都被動物化,羅賓漢則是以身穿綠衣的優雅狐狸形象問世。接著在一九九一年,由凱文.科斯納所主演的《俠盜王子羅賓漢》出現在世人面前。結合了《劫後英雄傳》的劇情,凱文.科斯納的羅賓漢不是身穿綠衣的好漢,而是一名勇猛善戰的武士;他留著一頭長髮,穿著黑色的衣甲,在驚險的打鬥之中,勇敢擊破邪惡男爵的陰謀,可以說是當代的新英雄。這部作品成為了當年的熱門巨作,而片中由布萊恩.亞當斯主唱的主題曲〈I do it for you〉更是傳唱至今。
另一方面,除了以敘述羅賓漢為主軸的影像作品之外,也有其他人開始嘗試著從不同的角度解讀羅賓漢故事;一九九○年,日本NHK推出了一部為期一年的動畫《羅賓漢大冒險》,在這部故事裡,一反常態地不光是以描述羅賓漢為主,而是對於一向被視為反派角色的諾丁漢男爵在心路歷程上的種種轉折,有著很細膩的摹寫。在眾多羅賓漢作品中,這部動畫可以說是一部極其特別的秀逸之作。
時至今日,羅賓漢的故事已從最早的詩歌、小說,一路擴及到了各種影像媒體方面;「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了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在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裡,當自由行星同盟崩解,男主角楊威利提督必須把自己的旗艦休伯利安號交給老練的梅爾卡茲提督時,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希望,您能夠領導著這座『活動的舍伍德森林』,把同盟軍最精髓的部分保留下來。」今日的舍伍德森林與羅賓漢,不只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嚮往,追尋自由的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隨著影像的一再重現,這樣的形象,將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愈趨鮮明……
(撰文者為通俗文學評論者,涉獵廣及推理文學、奇幻文學、以及影視動漫文化。)
序言
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
MRZ
對於一般讀者而言,對於羅賓漢的故事都會知道一些梗概。畢竟英語文化目前是一個很強勢的文化,就算沒有人真的拜讀過與羅賓漢相關的鄉野傳奇、或文學故事(例如本書)、或者也沒看過改編的卡通、電影、電視劇、甚至可能連英文都看不懂,但還是會有很多人會這樣回答:「羅賓漢嘛……不就是英國古代的俠盜嗎?」甚至可能會加上一句:「聽說很會射箭的樣子,好像是他曾經把他兒子頭上的蘋果給射下來不是?」
——對於後者的答案,筆者是真的聽過,若年輕個廿歲,我鐵定要吐而嘈之,以正視聽。現在的話,就只是默默地用與生俱來的陰陽眼望向牆角,便會看到兩個鬼魂在蹲在那裡劃圈圈了。一個鬼魂自然是羅賓漢;另外一個是誰嘛,就只有請讀者自己去查了。
當然,也許有人會問:英國歷史上是否真的有羅賓漢呢?這個問題基本上只有小○噹才能回答了——如果讀者不知道小○噹是誰的話,那麼應該知道○啦○夢是誰了吧?
基本上來說,相信羅賓漢是史有其人的考據學家,多半會指出最早在公元十三世紀末的英格蘭北部地區的法庭文獻中,就已有記載羅賓漢的事蹟。不過否定派卻認為肯定派的說法不能當作確實的證據,畢竟這些文獻上面並沒有真的寫下「Robin Hood」或「Robinhood」,而是「Robehod」、「Hobbehod」、「Rabunhod」等名字。或許事蹟相似,反正都是打劫行旅的強盜,但更重要的是:記載中的這些人,並不是十三世紀當代人的紀錄,而是當地的司法當局用來作為「通緝犯」的代名詞。
然而對於肯定派來說,否定派的論調並不成立。首先古代英國(以及同時期的歐洲)並沒有統一的拼寫方式,畢竟這個時代沒有統一的語言標準,也沒有系統化的公立教育體系,很多人有閱讀能力卻沒有書寫能力,而有書寫能力的人又不見得會把字拼對。這個現象一直存在到今天,畢竟英語世界南腔北調,並且還有作為世界語言的關係,所以不斷地吸收大量的外來語詞彙,所以這種「書不同文」是很普通的事情。別說紀錄前人如此,自己的簽名也不盡然每次相同。比方說舉世聞名的莎士比亞,他自己的簽名至少留下了八十多種不同的拼寫方式——當然,有些簽名可能是偽造的,但誰沒辦法確定那些是偽造的?但可以確定筆跡出於同一人之手的,卻往往出現不同的拼寫方式。有人認為這可能跟莎士比亞在簽約時的某些原因有關,比如說他這是在製造到時候用來賴帳的理由。總之,回到正題來說,若從原始文獻的名稱不同就要否定的話,那就是太不了解中世紀的英國社會了。
除此之外,站在肯定派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的名字會被當作某事物的同義詞,那就表示這個人的事蹟已經多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許原本這個人的事蹟並沒有如此的顯赫,卻必然是事出有因,總不可能沒有一個實際人物的存在,僅靠幻想就能發明出一個人物的事蹟吧?
理所當然的,否定派並不會接受這種想法,畢竟這樣想的話,他們的學位論文還有什麼可以寫的……不,筆者的意思是說,肯定派的理由其實建立在主觀之上,而一個主觀的理由往往是很難說服另一群主觀之見也頗重的團體。以否定派的說法來看,他們指出「Robin Hood」源出於「robber-hood」,也就是該詞的音轉。這個名詞可以解釋為「強盜團體」,也可以說是「當強盜的行規」。而從後世流傳的羅賓漢故事內容來看,這些行規頗接近於莊子所說的「盜亦有道」加上「劫富濟貧」。換言之,「羅賓漢」在原本的涵義就只是「幫派」的同義詞,然而這個名詞本來就沒有專指任何人的名字,只是後人誤以為這是一個人的名字。換而言之,不管這兩派究竟誰對誰錯,能平息爭議的最好方式就只能期待抽屜裡面哪天能夠跳出一隻小○噹(或○啦○夢)來幫忙平息爭端了。然而,從這些文獻也可以看出,羅賓漢的民間傳說在英國是有多麼淵遠流長。
任何人、事、物的歷史演進過程,不管源出於具體的事實,還是虛構而出現的意像,如同從一粒水分子在空氣中或在土壤裡遇到了其他的水分子,先逐漸聚合成水滴、匯聚成水流、匯集為泉脈、匯合形成河流、最後匯流入海的過程,而今人所看到的通常只有大海,或偶爾注意到河流。真正會對人類產生實質影響的通常只有河跟海,去追究這片大海中究竟哪一滴水是第一滴水,而忽略了河跟海對我們具有哪些影響,這類研究本身雖然十分有趣,卻已經偏離實際了。
況且也就是因為羅賓漢的事蹟如此淵遠流長,所以今日與他有關的種種傳說,不過只是眾多先人與今人不斷建構起來的一個意像而已。這個意像本身可以說是虛無的,然而羅賓漢所造成的影響卻是實際的。前已言之,羅賓漢被後人視為「俠盜」的代表,是抵抗暴政或體制暴力的象徵,尤其是在英語文化圈的各國歷史上,已經有許多人在反抗暴政時,便將自己視為羅賓漢。比如說策劃英國國會爆炸陰謀案的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就是把他自己與共謀者們自稱為「羅賓漢們」。羅賓漢的精神還啟發了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出自於真誠的禮讚,還是明捧暗諷。甚至有人後來還將羅賓漢的傳說與獅心理查的故事相結合,將休伍德森林隱喻為烏托邦社會,並將社會主義運動者(或者是忠君愛國的保皇黨志士)所應有的完美理想形象來建構羅賓漢的傳說形象,作為鼓勵後人的故事。
歷史是不斷演化與變遷的,羅賓漢從單純的強盜,歷經數百年來的不斷建構,到今天已經跟他原本的形象完全無關了。但真實的羅賓漢究竟是有什麼樣子的面貌?這可以留給有興趣的讀者自行去考據與追究。然而本書的羅賓漢則是本書作者眼中的羅賓漢,一個擁有十九世紀末思維與行為的中世紀人物。我們或許不該從本書去了解中世紀歷史,然而可以用來了解作者身為一百年前的英國知識分子,是懷抱著什麼樣的理想情懷,希望能夠去改變他們所面臨的那一個充滿了危機的世界。
(撰文者為國內知名奇幻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