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楊照(作家/Courant書系主編)
最近美國 Netflix 上最紅的影集是《怪奇物語》(Strange Things),表面上是科幻恐怖情節主導,然而真正讓許多年輕年少觀眾看得如痴如醉的,竟是影集所設定的背景──八○年代。片中出現了大量八○年代流行文化影像,進一步掀起了美國社會對於八○年代代表性物件的狂熱收集風潮,創造出豐厚的商機。
其實在此之前,就曾經有另一檔火紅的影集──《廣告狂人》(Mad Men),刻意將背景設定在六○年代的紐約,藉由重現那個年代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包括廣告行業最主要的媒體對象報紙和廣播──刺激出許多人的好奇興趣。
這兩檔影集所製造的收視現象最特別之處,並不在於以懷舊的氛圍來吸引真正活過、經歷過那兩個時代的人,無論是《廣告狂人》或《怪奇物語》的主力支持者都是遠遠來不及活過、經歷過六○年代和八○年代的人。
甚至對於真正活過、經歷過這種年代的人,這兩部影集讓他們看得很不自在,他們會不斷發現畫面上有不那麼「正確」的東西,不那麼「自然」的說話方式,也就是再現出來的生活不夠準確、不夠精細,無法誘引他們投入地懷舊回憶。
這兩部影集的成功,顯然訴諸於懷舊以外的另一種普遍人類好奇──對於過去的好奇,對於自己來不及出生、碰觸的時代的好奇,並進一步對於那樣的時代有著浪漫的距離好感。
換句話說,正因為那是逝去了的,所以如此美好。也正因為無法喚回,所以激發出強烈想要召喚拉回的衝動。「古物」或「古董」,就是依憑著這樣的人類好奇本能而得以在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社會中存在。「古物」就是那為人們保留召喚過去幽微希望的管道,同時也是為人們創造出依稀可以碰觸逝去時光滿足的工具。
這是廣義的「古物」的意義與作用。不過在這廣義範圍之中,還有特別屬於西方歷史的狹義「古物」性質。首先,「古物」除了古老之外,還需具備美學上的價值,而且能夠表現出「愈老愈美」,也就是以特殊方式將時間刻蝕顯現在物件上。人們因為美而被「古物」吸引,又在鑑賞「古物」中進入時間,或說得到脫離當下現實時間的機會,而有了和其他物品不同的關係,一種具備時間延續性或超脫感的關係。
其次,「古物」應該是要能被陳列擺設的。有「古物」的空間,就被「古物」改造了,從原本單純、單層的時間,產生了皺褶,彎曲出另外一個並存的時間維度。「古物」指向另一個時間,而且帶來不屬於現實的工藝美感,因而改造了有「古物」擺設的空間,一方面將之「美學化」,另一方面又予以「個性化」。
因而,「古物」有其公共生命,也有其私人生命。「古物」的私人生命和西方近代歷史關係密切,源自於一種新鮮的「生活美學化」的需求,原本單純只提供居住方便功能的房屋,變成了「家」,也就是除了功能之外,要有關於主人自我個性的訊息。「家」要有個性,也就是要具備一些和別人不同的「異質性」,於是很自然地選擇,一種是飄洋過海從遠處東方來的中國青瓷,另一種就是泛著異時代光澤的「古物」。
尤其在浪漫主義時代,不在「日常」、「一般」範圍內的異國情調與異時代情調大受歡迎,甚至產生了「異國」與「異時代」的混淆。歷史被重新定義,變成了如同異國般的存在;然後隨著進步史觀的發達,又將空間上的異國整合成不同文明發展階段的異時代遺留。
於是更進一步有了「壯遊式」的「古物」收藏與陳列。「古物」和現實之物的縱向連結關係被打破或被忽略了,相對地,不同的「古物」代表了不同的異國與異時代,於是我們穿梭在不同的「古物」之間,便如同進行了一段跨越空間和時間的「壯遊」。「古物」不動、「古物」不語,卻能夠有效引領我們離開有限現實,開拓視野與感受。
也就是在這裡聯繫上了「古物」的公共生命。從以前的廣場,到後來的宮殿,再到現代的博物館,西方建立起選擇及展示大量「古物」的習慣及標準。「古物」和人,尤其是和少年、青年,產生了成長關係。藉由「古物」,如同藉由「壯遊」,人才真正認識這個龐大的世界,才擺脫了自我中心,在穿梭古今種種異國、異時代中,成熟為有眼光、有識見的成人。
雖然都陳列在博物館裡,但「古物」不同於「藝術品」。「藝術品」──像是繪畫或雕刻──創造自身的意義,本身是一個小宇宙,可以被獨立觀賞領受。「古物」沒有這樣的獨立性,必須依附於其所誕生的時代,經由為我們彰顯那個時代,帶領我們遊歷那個時代來取得其價值。
但「古物」也不同於「紀念品」或「考古出土物件」。「古物」要有工藝製造上的難度,以及其相應呈現的美。或許可以這樣說,「古物」是透過美來和所屬的時代發生關係,讓我們能感受、體驗那個時代的獨特之美,因而意識、漫遊那個時代。
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比較明瞭西方大型博物館為什麼除了美術作品之外,通常會有廣大的展場展出的不是一般意義的「藝術」,而是沒有明確作者,也不見得具備藝術獨特性、創造性的「工藝」。那容或不是「藝術」,卻是精巧抗拒時間摧毀,為我們保留了時間蹤跡的「古物」。在視野與品味的養成上,「古物」至少和「藝術」同等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話。
回到「觀念」,追索歷史中形成、變動、折射、散發、聚焦的種種「古物」觀念,這本書為我們解答了今古之間似乎無從分辨的糾結問題。什麼是「古物」、什麼不是?「古物」的價值從哪裡來的?如何判斷是或不是「古物」?更要如何理解、判斷「古物」的價值及價格呢?
在一個對於「古物」的普遍興趣僅止於日本「稀世珍寶開運鑑定團」電視節目,市場上充斥各種號稱「古董」物件卻沒有基本歷史架構作為收藏與欣賞基礎,政治上對於「故宮博物院」的定位與意義刻意混淆的社會,《古物新史》這本書老老實實又扎扎實實為大家鋪陳解釋了「古物」這個觀念。這當然不是什麼新潮流新觀念,卻是在臺灣極度需要有更多人來認真關心的重要觀念。
導論
在很多方面,本書代表我和我的研究對象交手超過四十五載的成果。四十五年是從第一次接觸藝術哲學(一九六一年我大一的時候在哥倫比亞大學修了一門叫做「美學史」〔History of Aesthetics〕的課)算到今日(按:本書出版於二○○九年)。本書主要是我發表於《美學與藝術評論期刊》(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的〈古物美學〉(The Aesthetic of the Antique)的延伸作品(按:該文發表於一九八七年)。過去二十五年間,我在從事學術之餘,也實際參與古物貿易:我和太太有自己的古物生意。因此,說到藝術和古物,我的個人經驗已橫跨實務(praxis)和理論(theoria)有一段時間。我期許本書也能在某種程度上,跨越通常不相干的關於古物的知識領域與思考方式:哲學推斷、歷史研究,以及從事古物貿易的日常實踐與經驗。本書並不局限於任一學術科目的高牆內,它是多學科與跨學科的研究。它並未有意識地專注於任何議題──政治、經濟、社會或學術──而且任何受過教育的讀者應該都能看懂。
我的首要目的是提供一個對古物觀念(idea of antiques)的說明,以解釋這個觀念對從使用古物之人口中聽到這個詞的人意味著什麼,抑或對在真實世界遭遇特定物件時想起這觀念的人意味著什麼。這個說明同時具有哲學和歷史的成分。這些成分可以分開處理,但我相信這兩個闡釋與理解的取徑,或稱模式,密不可分地交纏在一起,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而且這個想法可在日常「古物世界」(也就是古物收藏家、古物商人、古物鑑賞家的世界)獲得證實,他們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應用,以此觀念之歷史與意涵為基礎的各種標準,對古物進行鑑定與估價。這不是一本「如何辨識與評估你的古物」的那種工具書──差得可遠了。但如果這觀念的歷史演化證據,以及圍繞古物的相關哲學議題,沒有反映在當代「古物世界」的日常實踐中(乃至被證實),這些問題就只是學術興趣罷了。
由於「古物」這觀念本身有它的歷史,而且獲得了涉及某種特殊美學經驗的歷史,我的說明將包括對古物觀念本身,以及對古物獲得的那種欣賞的歷史解釋。誠如我隨後會解釋的,我稱這是古物收藏與鑑賞的「考古學」。這個主題占了本書的主要篇幅,橫跨第二章的八個小節。
以這個歷史說明為基礎,我在第三章提出用來評估與估價古物的一般標準。我嘗試把它們的共同和普遍特徵,化約為一套古物收藏與鑑賞的十項標準。雖然在第三章提出的主張,是希望透過我在第一、第二章提出的古物觀念歷史與哲學論點來理解,但它們也可以單純從表面理解,看作任何人可能套用在任何物品上,以決定其相對「古物性」(antiqueness)的實用規範。換句話說,這十個標準可以被理解為,一個物品若要被當作「古物」應符合的指標或特徵。
所有哲學家都喜歡透過審慎定義,對事物作說明,陳述使事物成立的前提,拿它們和它們在某些方面可能有相似之處的其他事物進行比較與對照。我主修哲學並以研究哲學維生,因此我打算在第一章提出定義。即便我無法為包含在「古物」分類下的一切,構建一個毫無破綻的定義(意指設下所有這類物品的必要和充分條件),我仍希望在第一章為古物觀念列出主要的資格規範,好讓某些物品能被理所當然地視為「古物」,同時也理所當然地將其他物品排除在此範疇之外。同時,我拿在某種程度上類似古物的其他物品和古物做比較──精美的藝術品和工藝品是一類,收藏品、戰利品、宗教遺物、紀念品和文物是另一類。在進行這些比較時,我必定將談到我認為什麼是「藝術」(art)和什麼是「工藝」(craft),以及關於我們遇到一件古物時的主觀經驗的本質,解釋為什麼我們對古物的反應和對其他物品(在美學和其他方面)的反應不同。喜歡清晰易懂的歷史的讀者,以及不習慣或不情願參與本書第一章哲學性討論的讀者(特別是我在多條冗長注釋內進行的討論,它們幾乎可以算是針對藝術哲學領域幾個重大議題的獨立附錄),或可選擇跳過第一章,直接從第二章開始閱讀。不過,這些讀者大概會喜歡我的「佐證案例」,也就是揭開第一章序幕的「納夫」(nef)故事。
我在最後一章解釋古物在人類文明扮演的角色作為全書總結。本書第四章無疑是建立在推測之上──甚至是沉思。由於我對古物和整體文明的關係的詮釋,很大一部分沒有哲學論點或歷史證據支持,我不期待這章和前幾章一樣有說服力。作為補償,這章篇幅相對較短。我嘗試在這章展示,古物藉由成為保存某個文明之獨特本質與歷史特性的有形中樞(tangible locus),發揮建立文明自我意識的功能。一方面,古物是文明的成果,因為文明會隨著時間自我「古物」化──這不是說文明本身可以成為「一項古物」,而是說文明以物質、感官的形式,持續存在對某個文明具有不間斷意義的文物中,而且不一定是當初製造它們的那個文明。沒有文明的「承載」就沒有古物可言。因此我也在這一章裡主張,相反地,文明可以被視為古物的成果,因為古物「使人開化」:換句話說,古物使一個文明將自己視為共通人性的產物。這是因為文明是一項人類成就──不僅是有形的成就,像是制度和技術等等,也是「意識」(awareness)和「感受性」(sensibility)的成就。文明社會對古物的欣賞與鑑賞,是那個社會確實已真正「開化」的最顯著指標之一。
古物的定義
在深入探討之前,我們有必要提出一個對古物本身的定義。這不會是個正式(formal)定義,而只是個工作用(working)定義。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在此創造一個「無懈可擊」的定義,同時包含一物品若為古物應具備的所有必要與充分條件。我們總是會遇到特定物品在某些面向上只具有「或多或少」的「古物性」;實際可能發生的情況是,即便長遠來看,被我們稱為「古物」的東西之間,僅能找到「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s,按:維根斯坦提出的哲學概念)。但這個古物定義將有助於聚焦後續在第二章的冗長歷史討論。它也將為第三章就古物收藏和鑑賞十大標準所做的詳細與特定分析,提供一個詮釋結構。
「古物」(the antique,作為分類或描述)和「古物們」(antiques,作為體現此特徵的物品)在當代世界受到頗多關注──它既是商業和投資標的物,也是填滿居家裝飾雜誌扉頁的物件。然而,人們不曾在哲學層次上認真地思考,一件古物究竟是什麼樣的物品。這就是我們接下來的第一要務。我們想知道,「一件古物」(an antique)和「古物」(the antique)有什麼不同?為什麼要對古物們做批判性分析?古物的觀念和經常與古物們聯想在一起的其他東西──諸如收藏品、文物、宗教遺物、戰利品(trophies)和紀念品(memorabilia)──有什麼不一樣?該如何理解古物們和類似物品:舉例來說,傳統上自成一個子類別的工藝(craft);此外,古物和其他也會觸動美學神經的物品,像是藝術(art),該如何比較?
別的不說,古物目前廣受歡迎和誘人的程度,使我們認為有必要也有動力更深入暸解它們。幾乎所有人都至少認識一個追逐與收藏古物的人;書市每年出版數百本按照各種古物分類而寫的辨識和價格指南;打開電視能看到以古物為主題的節目,上網能找到拍賣古物的線上管道。話雖如此,這份吸引力的來源,也就是古物具有的功能,多不勝數。立刻閃過我腦海的功能有,作為對抗通膨的經濟投資、社會地位的追求,以及居家環境留白空間的裝飾。但這些功能與它們的美學吸引力本身大致無關。
古物似乎還有一種心理功能:從當下的現實逃離。這功能也一向被認為是美術(fine art)用途的很大一部分──使人能暫時從日復一日的必要事務掙脫,並創造虛構替代現實令人享受的美學經驗。但對很多人而言,當代藝術似乎不再提供這樣的美學功能。因此,很大一部分的當代美學經驗,無疑被理所當然地移交給古物,它在面對當代預製環境之空虛的掙扎中,以及使邂逅當代藝術成為令人享受之美學經驗的奮鬥中,都是大自然唯一的替代品。古物在此成了治療大量製造家具的索然無味與了無生氣,以及當代「失範」(anomic)藝術的靈丹妙藥,受到將「璞玉」(undone)提升至最高標準之嘗試的支持。古物有這樣的心理社會學功能沒錯,但這絕非我們對古物趨之若鶩的唯一理由。它肯定不能作為對此範疇的充分解釋。它也不會是從周遭現實之種種缺陷掙脫的獨一無二手段:畢竟,倘若重點只是要暫時逃離日常的當下,觀賞電視轉播的運動賽事,或閱讀浪漫愛情歷史小說,抑或豪飲幾杯烈酒,也能大抵達到相同的目的。對於來自過去但持續存在直至當下的物品(古物就符合這條件)的慎重偏好,一定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它是需要我們發揮想像力和歷史意識的東西。
對歷史以及歷史物品的迷戀,不是史無前例的新奇現象。文藝復興和各種復興刻意地選擇再造過去,藉由製作仿古的全新物品,或藉由融合特定昔日風格的特徵,或藉由以適當的懷古崇古之情蒐集和分析真正的古老物品。西方文明在過去頗為頻繁且規律地見證這樣的往事──不過每個例子不盡相同。若對各種文化復興進行調查,我們或可得知在何時、何地及何種情況下,對歷史及其古董物品的喜好,會對一個文明的品味產生影響,像是它的藝術偏好、它的歷史意識,還有它的自我理解。但「復興」這概念本身,無法解釋古物為什麼具有特殊吸引力,以及如何施展其特殊吸引力;也無法提供適當標準,幫助辨別與確立古物這個美學範疇,說明古物怎麼、為什麼像(又不像)藝術品或工藝品或收藏品等等。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定義。為了讓這定義能發揮最大意義,我們需要在下一章簡介古物觀念史,因為這是一個逐漸形成並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變化的觀念。且聽我解釋。
一般人認為,一個東西之所以得到特定名諱,是因為它具有的某些特質或特性,或是因為它符合的特定標準或條件。事物的定義通常會嘗試盡可能具體描述越多重要特質越好,或盡可能詳細地陳述釐清世間萬物彼此之區隔與避免混淆所需的必要和充分條件。因此,既然我們理解「貓」這個字,意指某種馴養的小型肉食哺乳類動物,肉墊帶有利爪,便於捕捉牠食用的老鼠,倘若遇到一個擁有貓的外觀和行為的生物,我們便會把牠當作貓;至於四處游來游去,有鱗片、會下蛋,而且偏好吃植物勝過老鼠的生物,幾乎不可能是隻貓。古物也一樣。這些物品肯定符合特定標準,古物之間肯定都具有一定數量的最基本特性,否則我們永遠不會認為有必要用「古物」這個字稱呼它們。但我們能定義古物嗎?人會想規定若要把某個東西視為古物,應符合的一些必要或充分條件。但關於古物的問題似乎特別棘手,因為儘管人們對「貓」和「樹」的理解似乎向來都差不多,可是「一件古物」(一如「人權」或「藝術」本身的觀念)的觀念,似乎在歷史上經歷了長足的發展和變化。本書有意呈現這個觀念形成的所有面向和變遷,呈現這個觀念的成長,及其作為一個觀念的進展。
相當有趣的是,類似情況,亦即藝術本身的可定義性或不可定義性問題,也存在當代「藝術圈」裡,至少對當代藝術圈的理論家是如此。《布瑞洛盒》(Brillo Box)和漫畫和開罐器──「垃圾裝置藝術」乃至「排泄活動」(excremental events)就別提了──目前是希望被人類視為藝術。正是這些例子,使許多人對於提出令人滿意的定義,涵蓋所有自認達到「藝術」地位的當代製品感到絕望,因為似乎沒有任何東西能從當代藝術分類被排除。但即便當這些生產被當作「藝術」呈現(它們可能被用來滿足某些藝術觀念),那也必須是這些藝術品有當代藝術理論作伴,可以為它們提供某些定義(無論多麼扭曲或晦澀),或可以藉由證明它們屬於按照該理論能被正當地稱為「藝術」的事物分類以闡述其觀念──即便如此,也不意味著我們就能適切地回應它們。我在此想要表達的是,單純「知道」它們是藝術(從知識上理解它們),和「從美學上感受它們」是不一樣的。我承認上述主張──若不能誘發任何美學反應就不是藝術──帶有強烈偏見。我認為藝術品如果確實是藝術物件,旨在提供我們不同於理論或概念或文字描述所誘發的反應。(我覺得古物也該如此──舉例來說,誠如我們接下來會見到的,紀念品和考古發掘文物,不是針對美學反應而是認知,因此在分類上不算「古物」)。因此,如果被推定為藝術品的藝術品若旨在誘發(或是僅能夠誘發)純然認知的回應──以證明某些被提出的真理,或把某些理論實體化,或使我們思索某事物的本質──則它們不是(或比較不能算是)藝術品。它們充其量是關於藝術的一套或多套主張的證據(或例子),而非藝術本身。
既然我們在討論與古物有關的藝術,定義和期待之間,當代藝術品和古物之間,還有更多重要連結。或許正是因為當代藝術的這個不足,因為這些作品的預設不是在美學上滿足我們多數人(即便我們能夠在知識上「欣賞」解釋它們為什麼是藝術的藝術理論,而且能夠把它們當作藝術理論的證據或範例「欣賞」),因此我們想要尋找過去人們在與物品有關的藝術品中得到的美學滿足:也就是,古物。接下來我們會看見,他們之間有某些類似的特徵。
而且,雖然我們無法得知多數當代藝術品在未來的命運(他們是否仍會被視為偉大的藝術作品,抑或儘管不是偉大的,但還是藝術作品?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是否也會變成古物?),當代藝術和支持當代藝術的理論,已引起我們對平凡物品的關注。「平凡物品」被認為是指日常生活中會使用與見到的任何物品;它包含「深植」我們務實功能世界(use-world,汽車、鞋子、電腦滑鼠)但不是自然現象(諸如一場暴風雨或一棵橡樹)的一切。當代藝術訓練我們欣賞日常物品,哪怕只是因為它(至少自從杜象〔Marcel Duchamp〕的《噴泉》〔Fountain〕問世後,這件作品在一百年前把一個小便斗當作藝術品)向我們提出和提倡從美學角度欣賞人造萬事萬物的可能性。因此,無論整體而言「美術」的終極結果是什麼,二十世紀的藝術已經無心插柳地促使我們更懂得從美學上欣賞古物。這是因為古物通常被認為就是每天生活會用到的物品──家具、餐具、東方地毯、銅製蠟燭臺──而不是,舉例來說,繪畫。它們是來自過去的生活用品,如今有了歲月的痕跡。二十世紀的藝術因此強化了平凡物品被看作「具有美學價值之物品」的潛力。
同樣令我們獲益良多的,還有二十世紀晚期「美術」和那些被認定「不那麼美術」的藝術(工藝品,或被稱為「裝飾」藝術或「應用」藝術)之間的傳統區隔崩解,這部分我們將在下文中更仔細地檢視。
無論如何,因為古物是有來歷和可察覺特性的物品,並集體地構成了自歷史長河中誕生的「古物觀念」,它們可以被粗略地依據這些特性和來歷定義。這個觀念,這個範疇,如今已大抵確立,因此當我們在生活中遭遇一個具有好幾項這類特性的物品時,我們會稱它是「一件古物」;而我們在面對古物時,有一種獨特的美學經驗。要不是「品味」(taste)一詞已沒有人使用,而且因為被譴責帶有菁英主義而不再流行,我們或可把這種對物品的識別連同我們對它的美學反應一起稱作「對古物的品味」,因為「品味」一方面使人想到鑑賞家在評價物品時的知識和鑑賞力,另一方面意味著以正確「態度」對待特定物品的能力,也就是從美學上去感受它們。
接下來讓我們嘗試為古物構建一個堪用的定義:
一件古物最主要是手工製作的物品,稀有而美麗,透過其相關來歷,以及從風格和物質耐力辨識出的陳年性,能夠為我們產生和保存如今不復存在的世界的風貌。
接下來我們將檢視它的每個要素來闡明這個定義。首先處理古物究竟是怎樣的東西。然後轉而探索古物對我們發揮作用的手段,也就是它如何激起我們的主觀反應。然後,在分析古物是什麼以及它們藉以產生那些效果的手段之際,我們也將同步呈現一詳細描述,說明古物為我們的感受性達成的目的,它們提供的獨特美學滿足,因為古物的這些面向若和其他面向隔離開來,就不可能被充分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