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以誠信經營為本,並基於國家、人民與經濟社會的賦權,也是整個經濟成長與國家發展的命脈。金融體制的永續健全發展,對整個國家社會穩定影響甚具關鍵性。而穩健的金融體制必須建立在嚴謹、堅實、與時俱進的金融監理之上,以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為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完整性,世界各國政府均設置金融監理機關並依不同管理目的訂定規範,且因應環境變化適時調整。
為建立銀行經營安全性與健全性指標,以及監理行動強度的標準,美國訂有CAMELS與 ROCA評等;在加強資訊安全與防範金融犯罪面向,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訂有「金融服務業網路安全要求規範」(Part 500)、美國國會頒布2021年國防授權法,針對反洗錢制度進行重大變革,其中即包括企業透明法(CTA)及洗錢防制法(AMLA)、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針對虛擬資產及其服務提供者訂有相關國際標準;在個資保護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面向,歐盟(EU)訂有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日本訂有個人情報保護法(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英國則訂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及建立公平待客監管機制、香港訂有公平待客約章、新加坡訂有公平交易指南。
除了加強資訊安全與防範金融犯罪及個資保護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外,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也是全球關注的議題,根據「大氣科學進展」(Advances in Atmospheric Sciences)的研究指出,2022年2月底南極海岸周圍冰層覆蓋面積寫下1978年有衛星探測紀錄以來的最小面積,凸顯全球暖化的嚴重性。為降低氣候變遷之衝擊及建構永續經營韌性,國際組織提出了許多與永續金融相關的倡議,包括赤道原則(EPs)、責任銀行原則(PRB)、美國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報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等。
國際金融監理規範與永續發展議題,隨著外在金融環境變化,持續精進且調整速度越來越快,我國如何接軌國際規範,以擘劃理想的金融監理與永續發展藍圖,關係著整體金融生態的穩定與發展。有鑑於此,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司治理藍圖」、「綠色金融行動方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反漂綠的「ESG基金審查監理原則」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等規範,並適時滾動檢討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配合氣候變遷議題,在2022年2月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並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於2023年2月15日總統公布施行,為我國完備減碳基礎法制作業邁開一大步。
過去企業社會責任(CSR)著重於企業內部控制與治理機制的強化,並極大化對創造經濟價值的重視程度,惟在當前ESG永續經營的趨勢浪潮下,企業不應僅追求經濟利益,其營運對社會與環境造成的影響,可能遠大於其所創造的經濟價值。金融機構更被期待應善用其於金融市場之仲介角色,持續透過投融資等業務,與相關關係人議合,攜手企業及投資人重視ESG議題,齊力投入淨零轉型,促成永續發展之良性循環。
本書共分為五個章節,分別從「接軌國際金融監理」及「建構永續經營韌性」兩個層面,羅列重要的國內外金融監理規範,以及建構永續經營的面向。在「接軌國際金融監理」方面,著眼於介紹國際金融監理重點與趨勢,並融入國內外近年來監理規範。在「建構永續經營韌性」方面,則是從國際與國內相關法規,探討ESG、內控內稽、法令遵循及風險管理等規範,完整勾勒出永續經營的概念與架構,誠盼可以成為現代金融從業人員的參考書籍。然而,筆者學識經驗有限,疏漏不足之處在所難免,尚祈讀者諸君不吝指正,至所企禱。此外,要特別感謝臺灣銀行法遵長陳蕙萍與臺灣金控公司總稽核許素珠帶領之專業團隊同仁協助以及編撰過程中協助處理行政事務的張倫嘉與李婉瑄研究員,謹此一併申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