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動車的歷史與展望
一般大眾只要想到汽車,通常腦海中所浮現的是上下振動的引擎,並穿插著排氣管洩出的廢氣,最後則是車輛奔馳於道路上所引發的轟轟巨響。若要探討起為什麼大多數人會有這個印象,其實多半與人類歷史對於能源載體轉換的技術極限有關。傳統車輛的運作,來自於化石燃料藉由點火燃燒產生的化學能,這部分能量通常被進一步轉換為機構的動能,從而誘導出車輛的速度。然而,這將必產生兩點不可避免的副作用:
第一、能量轉換效率不佳,大量佚失。受限於現實,任何一種能量形式的轉換效率都有其極限,若以相同原理的火力發電廠來說,化石燃料的燃燒就意味著能量在空氣中的溢散,而根據臺灣電力公司自己的評估,縱使是最新的火力發電機組,其中也有高達約七成的能量轉換成人類無法利用的熱能,從而消逝在空氣中。這還不打緊,能量轉換成機械能之後,機構與機構間的磨擦力即使經過潤滑,也同樣會變成熱能溢散。上述的情況便成為了傳統汽車引擎下發展的一大難處。
第二、廢氣排放嚴重。化石燃料中內含大量的碳氫氧、氮化合物,甚至是具有毒性的硫化物都含納其中,這意味著汽車每一次引擎的燃燒啟動都對環境是一種傷害。在歐洲針對汽車廢氣也有嚴格規範,從1992年開始,歐盟便實行了歐洲一號汽車廢氣標準,並且標準每四年更新一次。儘管這個規格相對於美國和日本的汽車廢氣排放標準來說,其測試要求已經比較寬泛,但歐洲標準已是開發中國家沿用的汽車廢氣排放體系,由此也能顯見一般傳統汽車造成的環境問題。
綜上兩點,傳統汽車儘管給我們帶來了方便,但不效率與傷害也隨著使用者的遽量增加,而給我們造成了強烈的問題,大家開始思考著,更新更環保也更有效率的作法,於是乎,電動車的概念由此興起。以下,本文將介紹電動車的過去、現在及未來,並說明其發展脈絡之流變。
1.1∣早期的電動車(1839~1935)
在19世紀30年代之前,運輸工具只是通過蒸汽動力,因為電磁感應定律,因此,電動機和發電機,尚未被發現。法拉第早在1820年通過電動機的原理證明了一個攜帶電流和磁鐵的線材,但在1831年,他發現了電磁感應定律,這使得電動機和發電機的開發和演示,成為電動運輸必不可少的。電動機動力始於1827年,當時匈牙利神父ÁnyosJedlik建造了第一台粗糙爛製但可行的電動機,配備了定子、轉子和換向器,並在用它為一輛小型汽車提供動力的一年後。幾年後,在1835年,教授Sibrandus Stratingh在荷蘭格羅寧根大學建立了一個小規模的電動車,以及1832和1839年之間,羅伯特‧安德森在蘇格蘭發明了第一個原油電動車,由不可充電的原電池供電。在同一時期,早期的實驗性電動汽車也在軌道上移動。美國鐵匠和發明家托馬斯達文波特於1835年建造了一個由原始電動機驅動的玩具電力機車。1838年,一位名叫羅伯特戴維森的蘇格蘭人製造了一種速度達到每小時4英里(6公里/小時)的電力機車。在英格蘭,1840年授予了使用軌道作為電流導體的專利,並且在1847年向Lilley和Colten頒發了類似的美國專利。1895年,大發明家Thomas Edison托馬斯—愛迪生和他發明的電動車—Edison Baker,這是一輛用一塊電池驅動的四輪敞篷馬車式車輛,最高時速可達20英里/小時(約等於32公里/小時)。愛迪生曾說:「電是一種「魔法」,它不需要連杆、曲軸和吱吱作響的齒輪,不會發出噪音,更沒有難聞的氣味。」
19世紀90年代末和20世紀初,對機動車的興趣大大增加。電動汽車的出租車於19世紀末上市。在倫敦,Walter C. Bersey設計了一隊這樣的出租車,並於1897年將它們引入倫敦街頭。由於他們製造的特殊嗡嗡聲,它們很快被暱稱為「蜂鳥」。同年在紐約市,塞繆爾的電動馬車和旅行車公司開始運行12輛電動駕駛室。該公司運營至1898年,最多有62輛出租車運營,直到其金融家改組為電動車公司。與20世紀初的競爭對手相比,電動汽車具有許多優勢。他們沒有與汽油車相關的振動、氣味和噪音。他們也不需要換檔。(雖然蒸汽動力汽車也沒有變速,但是在寒冷的早晨,它們的啟動時間長達45分鐘。)汽車也是首選,因為他們不需要手動啟動,汽油車也是如此其中有一個手搖曲柄啟動發動機。
20世紀初,第一批大規模生產的電動汽車出現在美國。1902年,「史蒂倍克汽車公司」以電動汽車進入汽車業務,雖然它也在1904年進入汽油車市場。然而,隨著福特廉價裝配線車的出現,電動汽車倒在了路邊。由於當時蓄電池的限性,電動汽車並沒有獲得太大的普及,但電動火車由於其經濟性和可實現的快速速度,而獲得了極大的普及。到了20世紀,電動鐵路運輸變得司空見慣。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通用商業用途減少到專業角色,如平台卡車、叉車、救護車、牽引車和城市運輸車輛,如標誌性的英國Milk float;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英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電動公路車輛用戶。
電動汽車在使用它們作為城市汽車的富裕客戶中受到歡迎,其有限的範圍被證明更不利。由於操作簡便,電動車通常作為女性駕駛員的合適車輛上市銷售;實際上,早期的電動汽車被認為是「女性汽車」的恥辱感受到了侮辱,導致一些公司將散熱器固定在前面,以掩蓋汽車的推進系統。電動汽車的接受最初受到缺乏電力基礎設施的阻礙,但到了1912年,許多家庭都接通電力,使汽車普及率大增。在世紀之交的美國,40%的汽車由蒸汽驅動,38%由電力驅動,22%由汽油提供動力。在美國共登記了33,842輛電動汽車,美國成為電動汽車獲得最多認可的國家。大多數早期的電動汽車都是為上流社會客戶設計的大型華麗車廂,使其受歡迎。它們擁有豪華的內飾,並配有昂貴的材料。電動汽車的銷售在20世紀10年代初達到頂峰。為了克服電動汽車的有限運行範圍,以及缺乏充電基礎設施,早在1896年就首次提出了可更換的電池服務。這一概念最早由哈特福德電燈公司實施。通過GeVeCo電池服務,最初可用於電動卡車。車主在沒有電池的情況下,從General Vehicle Company(GVC,通用電氣公司的子公司)購買車輛,並且通過可更換電池從Hartford Electric購買電力。業主支付每英里可變費用和每月服務費,以支付卡車的維護和儲存。車輛和電池都經過修改,以便快速更換電池。該服務於1910年至1924年間提供,在此期間覆蓋超過600萬英里。從1917年開始,在芝加哥為Milburn Wagon公司的車主提供類似的成功服務,他們也可以在沒有電池的情況下購買車輛。
可惜的是,電動汽車的黃金時代也就停在這時候了。探究其背後的原因,除了自身在降低製造成本和改善使用便利性方面,沒有明顯的進步,燃油汽車的幾波有力反擊,也讓電動汽車失去招架能力。1920年代,隨著遍布全球的石油大發現,汽油的價格暴跌到大眾完全能輕易負擔得起的水平,加上基礎艦上的實施下,公路的快速發展、加油站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使得人們嚮往長途的旅行,1911年,第一屆全美道路會議標誌美國大規模科學築路開始,從此四通八達的公路將整個美國大通,開車旅行成為了現實,這讓內燃車可以跑得更快、更遠的優點吸引了大眾的注意。更進一步來說,美國凱特琳公司發明的火星塞、消音器更讓內燃車駕乘變得更為簡單舒適,缺點從而消失。電動車的全盛時期過去了,又過了十年,從1935年開始,全世界的電動車產業事實上已經完全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