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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政治與法律的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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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史蒂瓦特(Potter Stewart)於一九七四年在耶魯大學法學院提出了「第四權理論」(the forth estate theory),認為憲法所以保障新聞自由的目地,就在保障一個有組織的新聞傳播媒體,使其能成為政府三權之外的一種第四權,以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發揮制度性的功能。
新聞採訪自由的根源是來自於言論自由的延伸,新聞自由的價值也在於言論自由。然而,就言論自由的尺度規範而言,言論及出版的自由乃相對的非絕對的,應是屬於一種不引起傷害別人的言論,若是某一種言論的結果帶有煽動性、破壞性,因而造成危害社會利益,那就必須受到法律的約制。新聞自由應兼顧社會責任的自律觀念,媒體、政治、法律三者的互動關係至為密切,對國家之民主化與現代化及人民基本權利之維護至為重大。但三者若要真正達到福國利民的預期指標,沒有輔以倫理道德規範之實踐,是難以掌握其核心價值與實踐功能的。因為,一個具有良好道德修養的政治人物,其一切施政必能以人民的福祉為前提。一個具有倫理道德的執法者,必能公正的執法,以維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一個具有倫理道德的媒體人,在從事大眾傳播工作時,必能真正秉持公平公正客觀平衡地做報導,不但能善盡滿足讀者知的權利,更能善盡其社會責任,導引社會健康的輿論、淨化人心,型塑良好的社會風氣。甚至我們亦可說,萬事皆須要有正信與正念的倫理道德之發皇,如此我們的國家社會才能達到真善美聖之理想新境界。
黃炎東教授
年齡:1948年9月3日
籍貫:台灣省屏東縣
學歷:屏東師範學校畢業
輔仁大學畢業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奧斯汀德州大學政府系訪問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
教授資格:1992年元月獲教育部頒授正教授〈教字第6693號〉
學術領域專長:法學、政治學、企業管理
經歷:
中央警察大學專任教授兼公關室主任、圖書館館長
世界警察博物館館長、中央警察大學全民拼治安論述文集總編輯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教授
崇右技術學院專任教授兼財法系主任
崇右技術學院講座教授、副校長
考試院司法人員、警察人員、公務人員升等考試典試委員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已改為司法官學院)法學課程講座
衛生福利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國立中山大學行政主管班講座
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校長儲訓班講座
榮譽事蹟:
曾榮獲國際光明社會促進會〈聯合國非政府組織〉1998年世界年會暨〈道德重建與社會和平〉國際學術會議頒發國際社團服務績優獎章。
2002~2004年擔任中央警察大學公關室主任期間,服務績效卓著,曾榮獲傑出新聞人員獎。
教育部於2005年元月首次舉辦對中央警察大學評鑑,榮獲校務組第一名,經上級獎勵在案。
2010年3月17日榮獲內政部頒發一等警察獎章。
2013年3月6日榮獲行政院頒發服務成績優良獎章。
榮登1999年2000年世界年鑑:中華民國名人錄;榮登2004年2009年世界年鑑:台灣名人錄;榮登2014年世界年鑑:台灣名人錄。
歷任: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專任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教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管所航運管理講座、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基隆市政府市政顧問、台東市市政顧問、新竹縣政府縣政顧問、雲林同鄉會顧問、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法律總顧問、國防部總政戰局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長庚醫院林口總院倫理委員會委員、國立體育大學申訴委員會委員、中華武術總會法律總顧問、國立台灣大學國發所友會常務理事、屏東師範學院兼任教授、中央警察大學全民拼治安論述文集總編輯考試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考試院司法人員考試典試委員、考試院公務人員升等考試、關務人員升等考試典試委員兼分組召集人、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法律顧問、衛生福利部法規委員會委員、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102年7月1日已改制為司法官學院〉法學課程講座、崇右技術學院講座教授、崇右技術學院教授兼副校長、國立中山大學行政主管班講座、教育部國家發展研究所校長儲訓班講座。
呂序 呂亞力 |IV
謝序 謝顒丞 |V
潘序 潘維大 |VI
自序 黃炎東 |VII
第一章、傳播媒體的核心價值與實務功能 |1
壹、媒體的政治功能 1
貳、保障新聞的自由 2
參、媒體的鞭策與監督 2
第二章、媒體與社會責任─
提升媒體報導品質以善盡社會責任 |5
壹、第四權理論的提出 5
貳、探討新聞自由尺度 5
參、強化媒體自律責任 6
肆、領導輿論善盡言責 7
第三章、培養優質的民主政治文化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 9
壹、效法歐美迎頭趕上 9
貳、儒家思想以民為本 9
參、確立目標領導群論 11
第四章、強化媒體輿論導引功能─
重建富而好禮,風俗敦厚的健康社會|13
壹、診視時弊 13
貳、媒體導正 15
第五章、組織衝突、危機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策略 |17
壹、前言 17
貳、衝突的定義與因素 17
參、衝突的種類 23
肆、衝突之型態 23
伍、衝突問題的因應與管理 24
陸、危機處理(Crisis Management) 25
柒、議題管理(或事件管理)(Issue Management) 27
捌、校園危機 28
玖、結論 29
第六章、公共關係與企業發展 |31
壹、前言 31
貳、公共關係之意義與功能 32
参、全球化的公共關係與企業管理工作之新思維與新策略 33
第七章、發揮媒體高尚倫理情操─
建立高品質的政治體系 |39
壹、媒體應求得最佳的平衡點 39
貳、媒體應扮演公平的仲裁者 40
参、媒體應作為人權的干城者 40
第八章、從政黨政治的真諦論媒體人的良好風範 |43
壹、媒體在政黨競爭中的角色 43
貳、媒體在政府施政中的角色 44
参、媒體要超越黨派嚴守中立 45
第九章、從梅克爾的媒體公關秀─
論德國政黨政治 |47
壹、媒體公共關係在群居中的重要 47
貳、梅克爾的政治媒體公共關係秀 47
参、媒體公關秀在政黨政治的運用 48
肆、媒體公共關係是一種政治藝術 49
第十章、媒體、政治、司法與食品安全問題 |51
第十一章、媒體、政治、法律與倫理道德之核心
價值與實踐功能 |53
壹、在群體生活中的規範 53
貳、當前的倫理道德規範 53
参、各行業亟需道德規範 54
肆、倫理道德規範之實踐 55
第十二章、自由的詮釋─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之自由論 |57
壹、概說 57
貳、思想及言論的自由 64
參、行為的自由 68
肆、政治自由 82
伍、經濟自由與政府干涉 89
第十三章、我們需要合理的校園言論─從自由主義
大師約翰穆勒的自由論談起 |97
壹、前言 97
貳、約翰穆勒的自由觀 97
參、自由的真諦 99
肆、結論 100
第十四章、言論自由權範圍之探討 |103
壹、前言 103
貳、JohnS. Mill 自由論的觀點 104
參、我國司法實務的檢驗 105
肆、民主先進國家司法實務的檢驗 111
伍、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國法化 112
陸、結語 113
第十五章、為言論自由與名譽維護
尋求一個合理之平衡點 |115
壹、言論自由的真諦 115
貳、言論自由的限制 116
參、言論自由的救濟 117
第十六章、對「言論免責權」的基本認知 |119
壹、民意代表與其言論關係 119
貳、言論免責權的意涵探原 119
參、言論免責權的加強落實 120
第十七章、平議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修正 |123
壹、充實人格權的保護項目 123
貳、新增蒐集者告知義務與當事人書面同意 124
參、舉證責任的移轉與負擔 124
第十八章、從憲法與國際人權公約論言論自由之
保障與限制 |127
壹、就憲法與有關法律之層面而言 127
貳、就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層面而言 139
第十九章、政治現代化與經濟發展之關聯─
開發中國家的政黨角色 |143
壹、前言 143
貳、政治現代化的指標 144
參、政黨與政治現代化之思辨 147
肆、政黨制度之剖析 148
伍、開發中國家政黨的特色 156
陸、政黨在開發中國家政治現代化所扮演的角色 159
柒、政黨政治與經濟發展之關係 165
捌、結論 171
第二十章、選舉制度對政黨制度發展
影響之研究 |173
壹、前言 173
貳、政黨制度的界說 174
參、選舉制度與政黨制度的關係 184
肆、結論 191
第二十一章、憲法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之研究 |195
壹、前言 195
貳、世界各主要國家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剖析 196
參、我國中央與地方權限釐清問題之探討 222
肆、結論 245
第二十二章、論國家根本大法與國家發展 |247
壹、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247
貳、我國憲政體制之制定與轉型 247
參、憲法教育關係國政之推展至為重大 249
肆、結論:強化憲法教育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251
第二十三章、力行國會全面改革,建構優質的
國會文化議事品質 |253
壹、國會與選舉制度 253
貳、立委席次之商榷 255
第二十四章、我國中央政府體制剖析 |259
壹、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屬性 259
貳、各界對中央政府體制的看法與建議 262
第二十五章、在民主的十字路口 |273
壹、總統制、內閣制或雙首長制之抉擇 273
貳、透過憲政改革建立中央政府體制 276
第二十六章、人權保障的落實與展望 |281
壹、《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
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281
貳、我國司法審查中關於人權保障的歷史軌跡 282
參、人權的落實與未來展望 285
肆、新移民人權民權與多元文化公民權 287
伍、結語 294
第二十七章、司法人員不能不食人間煙火,
但要甘於寂寞 |297
第二十八章、平議死刑執行的爭議 |299
壹、前言 299
貳、依法行政原則 299
參、民主公益原則 300
肆、國際人權公約 300
伍、結語 301
第二十九章、司法審判之目的在於正義之實現 |303
壹、以歷史為鑑 303
貳、司法官之職責 304
參、法院是正義殿堂 304
第三十章、建立優質的憲政文化─政黨與選舉 |307
壹、選舉制度與政黨競爭之體系 307
貳、選舉制度之運作與政黨發展 307
參、候選人民主風範是百姓之福 308
肆、形塑優質憲政深化民主根基 309
第三十一章、發揚憲法保障婦女精神,以順應世界
主流普世價值 |311
第三十二章、發揚憲法公平正義的精神,共創人間
淨土 |315
壹、美國憲法之自由平等與包容 315
貳、台灣亦須有自由平等之包容 316
参、大愛無私包容萬物形成淨土 317
第三十三章、拼治安─檢警調與司法應同步 |319
壹、維護治安,三位一體 319
貳、認識犯罪,健全法制 319
参、警勤區域,落實查察 320
第三十四章、建立全球化的一流警政制度,
以確保民眾的幸福生活 |323
壹、警政一元化法制之必要 323
貳、消弭中央與地方之歧異 324
第三十五章、速審法制定與人權保障之研究─
兼述推動法官法之立法 |325
壹、前言 325
貳、正視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 326
參、速審法制定的重要意義 327
肆、我國刑事司法人權保障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匯流 331
伍、速審法與推動法官法立法之關聯性 334
陸、結語—建議與展望 336
第三十六章、警察執法與人權之維護─
以釋字535號解釋為中心 |339
壹、前言 339
貳、警察勤務條例 339
參、警察職權行使法 341
肆、警察執法與品德素質之提升 343
伍、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國法化 345
陸、結語 346
第三十七章、大學財經法學教育的思考─以「應用
科學」與「科技整合」為特色 |347
壹、大環境的發展 347
貳、財經法律的分類 348
參、財經法學教育的思考 349
第三十八章、從管理哲學之觀點論國家政府機關
或企業組織拔擢運用人才之道 |351
壹、管理哲學與管理策略之運用得法關係企業經營之成敗 351
貳、從歷史案例論述管理哲學與管理策略之運作要訣 354
第三十九章、從海角七號到東京大學─
難忘東京學術之旅 |367
參考書目 |373
附錄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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