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版 修訂序
「基本小六法」出版至今已二十年有餘,能立於如此漫長歲月於不墜,首要衷心感謝廣大讀者長久以來的建議與支持!
為使本書更具便利與實用,期間歷經無數次的討論與改版,本次修訂更是參酌考生、在校生及實務工作者之寶貴建議,並由深具專業與資深經歷之伊藤老師及許睿元老師予以監修,對於二位老師的熱忱付出,於此,聊表謝忱!
本版修訂幅度之大為近年之最,其中主要修訂列舉如下:
一、新增法規
行政院組織法(99.02.03)
立法院組織法(104.06.24)
考試院組織法(83.07.01)
監察院組織法(99.05.19)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76.03.23)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76.01.03)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98.04.22)
提審法(103.01.18)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03.06.04)
二、修訂法規
地方制度法(105.06.2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5.04.13)
法院組織法(105.06.22)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05.06.21)
性別工作平等法(105.05.18)
社會秩序維護法(105.06.01)
所得稅法(105.07.27)
專利法施行細則(105.06.29)
商標法施行細則(105.04.18)
保險法(105.06.08)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5.03.02)
中華民國刑法(105.06.22)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05.06.22)
貪污治罪條例(105.06.2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5.06.22)
刑事訴訟法(105.06.22)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105.06.22)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05.04.13)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05.06.30)
三、刪除法規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103.09.01)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93.11.19)
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88.01.19)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5.02.15)
法庭旁聽規則(105.03.14)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105.03.14)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05.05.23)
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辦理行政罰與刑事罰競合案件業務連繫辦法(101.08.03)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88.09.29)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103.12.27)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04.12.30)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104.06.17)
檔案法(97.07.02)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96.07.1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91.03.20)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97.07.30)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101.02.03)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02.09.26)
工會法施行細則(103.10.06)
離島建設條例(104.06.1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4.11.16)
公證法施行細則(97.07.23)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協商程序案件應行注意事項(93.04.09)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簡易程序案件應行注意事項(98.08.28)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93.08.21)
四、新增「貳、國際法類」(原貳至拾壹類依序順延為参至拾貳類)
將原歸類於「壹、憲法類」之聯合國海洋公約、公海公約、大陸礁層公約、領海及毗連區公約、捕魚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及新增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歸類於新增之「貳、國際法類」。
五、法規歸類位置移列
國籍法由原「貳、行政法類」移列於「壹、憲法類」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後。
司法院組織法移列於原「壹、憲法類」之新增立法院組織法之後。
個人資料保護法由原「貳、行政法類」移列於「參、行政法類」之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後。
地方制度法由原「壹、憲法類」移列於「參、行政法類」之行政法人法之前。
財政收支劃分法由原「壹、憲法類」移列於「參、行政法類」之稅捐稽徵法之前。
2016.08.11保成法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