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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位宣教士周聯華 「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位宣教士。」這不是一個口號,而是理應如此;他不必由差會差派,也毋需教會差派,耶穌早已經差派他去傳福音了。在耶穌的教導中,有兩處經文是與「大使命」有關的,茲分錄如下: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廿八:19-20)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一:8) 在這兩處經文中,接受「大使命」的人都是「你們」。「你們」是誰?基督徒,聖經的讀者,就是「你們」! 馬太福音的大使命緊接著的上文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廿八:18b)這是大使命的「前提」;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也就是說,你們不必懼怕環境險惡,也不要怕「你不會」,一切有耶穌擔當。或者整本馬太福音就是信徒的「前提」。既然耶穌是這樣的一位耶穌,「『所以』你們要去」。無論是近的「前提」或遠一點的「前提」;總之,「你們要去」就是了。「去」的目的是「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這一個「大使命」是跟「時間」有關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反正在基督徒有生之年,是去「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的時候,耶穌必與我們同在。耶穌和信徒同去,他會指導「你們」怎麼做,還有甚麼問題呢?使徒行傳中的大使命最主要也是對「你們」說的;「你們」就是聖經的讀者。「但」表示你們要不顧一切,這件事(作見證)才是最重要的。「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一條「大使命」是有關「空間」的;我們的「耶路撒冷」是台北,「猶太全地」是台灣;然後,也許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附近的國家,甚至到遙遠的國家去。耶穌要我們做的是「作耶穌的見證」,也就是見證耶穌怎樣帶領「你」,恩待「你」,原原本本,不加油、加醬地說出來就是了。不要怕不生動、不感人,真誠就是「美」。見證是否動人是聖靈的事,交給聖靈就是了。 這裏我要為兩位姊妹作一個見證。在某一次「考浸」(編按:申請受浸者在正式浸禮前,接受教會牧者或受浸輔導員的考查,以確定其是否明白信仰、重生得救的意義。)的時候,我問一位姊妹得救的經過。她告訴我,在一次從高雄到台北的「國光號」車上,她與一位王太太同座。那位王太太告訴她信主的好處,希望她能參加教會的禮拜。反正,王太太說得非常有理,使她不得不來禮拜堂就是了。她們又互相約了在教會見面的時間。王太太果然在門口等她,她就這樣決志信主了。我問她是哪一位王太太,她告訴了我她的全名,我還是不認識。我向一起考浸的弟兄姊妹詢問,也沒有一個人認識這位王太太。就在我們試圖了解這位王太太身分的時候,那位考浸的慕道友說:「她還不是你們的教友,她也在外面等你們來考查她的信主見證呢!」換句話說,這位王太太那時候還沒有受浸呢,多美! 真是了不起,自己還沒有受浸,就帶了另一位太太信主。這才是真正的宣教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