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英國卡內基文學獎得主艾登.錢伯斯推薦班級讀書會必讀小說
隨時預備在口袋的地鐵代幣,讓十三歲男孩史雷克在危急時刻逃進了紐約地鐵,這一待,就是121天!
他要如何生存下來?列車隧道的一個祕密「房間」成了史雷克的家,而收集二手報紙和零星的廢棄物之外,他竟在地鐵中得到一份工作。陌生人的關懷、免費的午晚餐、洞穴裡的老鼠……當他好不容易找到家的感覺,故事「另一條軌道上」的列車司機馬威力,將和他擦撞出什麼樣意外的結局?挑戰121天地鐵生存遊戲,一部緊張刺激的都會寫實小說!
像菲黎思.侯嫚這樣的詩人,寫起「非詩」作品來,依然給人如詩的印象。她充分運用個人才華,藉由一個面臨困境的男孩,創造出動人的小說。
──Publishers Weekly 出版人週刊
主角的冒險經歷,透過言簡意賅的講述,使這篇作品超越一般的求生故事。它無異對貧窮、恐懼,與希望等主題,做了深具說服力的研究觀察。
──The Horn Book Magazine 號角圖書
直率的描寫,使滲透這篇故事的悲抑消極,受到強化而更加凸顯──特別是作品的開頭。然而,史雷克的救贖恩典也是本書的救贖恩典。掩卷之際,讀者將會為主角由地底深處,攀登梯級,朝地面上行而鼓掌叫好。
──Booklist 評論書刊
這部堅靱強悍的都會小說,同時具備了溫柔及感人。而作者略微走筆的「頓悟」層面,為本書增添力量及影響。
──The Times-Picayune 紐奧良時代破報
最終,讀者不但會發現本書細節全然可信,對於作品向人類不屈不撓的求生意志表露關切與讚揚,也會寄以同感。
──New York Times 紐約時報
本書故事講得十分精采,且運用的材料是大都會讀者所熟悉的。當然,社會工作員或交通部門的官員,對這部作品或許不盡苟同。但像主角那樣,在地鐵的宇宙縮影內為自己創造天地的努力,其實反映了:世人因應個別需求,極欲重建天地的渴望。無疑地,讀者將能夠認同主角的困難處境以及最終勝利。
──Journal of Reading 閱讀雜誌
章節試閱
終於發生的那件事,發生得那麼合乎邏輯,大家實在不必驚訝。畢竟史雷克年紀比較小的時候,只要地面上的生活讓他難受,他就常常往下逃,逃進地鐵。真的。他隨時保留一枚搭乘地鐵的代幣在口袋,以備狀況緊急時可以運用。偏偏,那種緊急狀況層出不窮……因為生活中的不仁不善,接二連三。
話說從頭。
史雷克個兒矮小,所以不管有理還是無理,誰要有意揍他,大抵都不成問題。當然,真逮著史雷克的話,那些人是不會客氣的。只不過史雷克這孩子精瘦結實,而且詭計多端,總是有辦法快跑脫逃。他中途改道,原路折返,再重新改道……末了,總是能在沒人瞧見的情況下,巧妙地潛入地鐵,躲起來。可能的話,他會躲在隱蔽處所,省省車資;萬不得已才搭乘。總之,直捱到諸事平靜,頭頂上方那個世界又變成還熬得下去時,他才返回。
開頭,大致是這樣子。 對任何幫派而言,史雷克都派不上用場。這一點遠在史雷克年幼時 大夥兒就了然於心了。由於視力差,史雷克即使偷竊也是個笨手笨腳的賊;由於對煙味和毒品有嚴重反應,所以不管要他做其他別的什麼事,也都非常冒險。曾有兩次,他受人誘騙吞食了毒品,最後以送醫做結。凡此種種,都使他成了人見人怕的小瘟神,大家要不是根本迴避他,就是把他當成窮追尋樂時的嘲弄對象。 還有嘛,史雷克愛幻想,不切實際。
然而,儘管他老是處於忍飢挨餓的狀態,卻很少對食物東想西想。偶爾,他會夢想自己變得比人強壯、雄偉,夢想他居高臨下,把別人揍垮。不過,他更常夢想的是:「某個別的地方」……任何一個「別的地方」。但,那個地方,究竟是哪兒呢?
由於東夢想、西夢想,害得史雷克不是老撞上燈柱,就是踩進淹到足踝的水窪,不是碰翻什麼而濺溼手肘,就是狗爬式跌下學校樓梯……跌下去之後,還招老師責罵、同學訕笑。見他爬起來站好,同學往往將他再度推倒。
這些情形,又由於史雷克的眼鏡而更加惡化——或者說,是由於他沒有眼鏡,才更加惡化。史雷克戴近視眼鏡,但經常跌破,所以後來索性不戴了。沒了眼鏡之後,這個世界,只要是十英尺距離之外,就變成茫茫迷霧。霧中,人群來來往往,車輛進進出出。腳底下,地面會突然冒出破洞;階梯,陡然下降;燈柱呢,陰森森逼到眼前,然後,人……就撞了上去。所以,史雷克老是這兒腫一包、那兒凸一塊的。
哦,那些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若為了下面這個事件記錄的目的,那麼,最單純、最實際、也最圓滿的,便是相信史雷克是孤兒,個子瘦小、近視、愛幻想、老瘀青,是他所出生的這個城市的異鄉人(也是整個世界的異鄉人),是口袋保存著代幣,信心時斷時續的少年。至於其他方面,他與脖子上掛了家門鑰匙長大的、在垃圾亂扔的幾條街道自生自滅的其他孩子,沒太大不同。
放學後,史雷克拖著腳步,爬上他住宿公寓的樓梯。他一邊聞著異味、聽著嘎響,一邊覺得他不多不少就是老師、同學,以及下榻處(有時也是裹腹處)那些同住人類,公然掛在嘴上的「窩囊廢」。早晨,他這個窩囊廢,被一位大概算是「阿姨」的人摑臉頰喚醒。他這個窩囊廢 ,起床去站在轟隆作響的冰箱前,啃著碰巧拿到手的管他什麼食物,將冷咖啡倒進那個窩囊廢的胃裡。然後,將那窩囊廢的身子帶到學校。在每天要爬的樓梯和幾個過道那兒,與已經到校發愣的其他人類空囊擦身而過。
然後呢,雖然他那幾乎無法看清教室時鐘的眼睛並不能告訴他:午餐時間到了,但那個又冷又空的肚子,自自然然會提醒他。
等校鐘敲響,證實午餐時間真的到來,那麼,形形色色的、各不相屬的、也實在談不上有組織的一餐的零星殘餘雜碎,會讓史雷克從口袋裡掏出來,並稱之為「午餐」。
有時候,睡遲了,連冷咖啡都沒得下肚的情況下,史雷克到校了。最後一個鐘響或許剛敲,或許早已敲過。史雷克在自己的位子上坐好,兩耳的血脈猛跳,老師的責罵也同時傳入耳內。
有一回(史雷克真是運氣呀!),他如此這般地抵達學校,那天,正好輪到他執掌國旗。
「全班起立。執旗生史雷克出列!」
喘氣、咳嗽、腹冷……手腳也冷,史雷克站到全班同學面前,舉起了國旗。他的後膝肌肉在抽筋。
「我立誓盡忠……」全班聲音大體一致——除了史雷克。
老師惱怒了,一隻手顫抖著揚起來。 「史雷克先生,別以為你正在執旗,就有理由不背誦。從頭念。」
「我立誓對國旗……美利堅……合眾……盡忠……。」史雷克的聲音漸弱。「……為……共和……」史雷克併攏的兩膝鬆了,抓著的國旗 不知不覺往下溜。國旗尚未觸地,史雷克先它倒下。
那個可以遠眺高架地鐵,史雷克稱之為他家的地方,廚房裡一張帆布床,就是史雷克睡覺的所在。睡在那兒時,史雷克老做一個夢。這個夢,由於太熟悉了,以至於不管醒時或睡時,都彷彿與醒、與睡,形同一體。情形似乎是這樣子的:剛要醒來之前,史雷克會夢見一隻外頭飛來的小鳥,停在烏漆抹黑的窗臺上。那扇窗子是開著的,但只開到讓史雷克免於窒息而死的程度……。夢中,那隻小鳥棲在窗臺,靠近內側窗椽,危危惶惶,彷彿隨時可能掉進或飛進屋子。史雷克替小鳥擔心,怕那隻天空的小生物一個不小心就誤闖這不善之地。所以,史雷克見到牠時,都張嘴高叫。就在史雷克張嘴高叫時,那隻小鳥的身子便會前傾,緊接著便登陸史雷克的嘴巴。然後,史雷克一口將牠吞下肚子。
史雷克醒來時,感覺骾塞欲嘔,但這感覺馬上會被另一種感覺所取代,變成清清楚楚地覺得,那隻小鳥在啄他的肋骨。
平常醒著時,他常聽見那隻鳥在叫。 難道,不仁不善的這整個世界,就沒半個人跟史雷克作伴嗎?
其實,有時候是有個伴,他名叫喬瑟夫。由於腦袋裡某種狀況的緣故,喬瑟夫恆常掛著一抹微笑,恆常帶著一種空茫的表情。喬瑟夫不識字,甚至也很少講話,但他四周自有一股平靜,所以史雷克尋著了他。他倆會一同默不作聲地,待在某個角落。偶爾,喬瑟夫會在史雷克的背上輕輕拍一拍。
喬瑟夫和史雷克,常相偕沿住處附近的幾條街道,來來回回長時間散步,一路上經過了高牆封閉的大樓、積滿垃圾的廢棄地、還有整片塗鴉的牆面……牆面上不外乎各種姓名、綽號、難以入目的穢字淫詞。他們在人群中穿行,對擦身而過的人視而不見。天氣好的日子,居民和動物們,紛紛由窗戶往外望,觀看窗戶底下的人生。天熱的日子,水栓噴水,眾孩童被噴得渾身溼透,尖聲歡叫。地上的垃圾漂浮起來。救護車和警車呼嘯而過,衣物有氣無力掛在火災逃生梯上。拾荒老人在垃圾堆中翻尋。
距離史雷克住處十個街區外的一條大馬路上,有一些成排相連的老舊房屋,屋前有個小空地。小空地之外,還有個大得幾乎像露臺的緩衝平臺。其中一個平臺上擱了張長椅,史雷克對它十分著迷,常常大老遠地走到那兒去,只為了瞧它一眼。
那張長椅是一塊墓石,底下靠兩塊基石支撐著。
「喬瑟夫,他們那個椅子石塊,是從墳墓偷來的吧?你認為呢?」喬瑟夫沒回答。不過,史雷克的諸多提問一向不等喬瑟夫回答。「或者是住那屋子的傢伙,為自己早早預備好了墓石。」
史雷克喜歡這個版本:在一個陽光普照的下午,房屋裡所有人都走出來,坐在墓石上輕鬆休息。不久之後,便改為躺在它底下……永永遠遠。
與喬瑟夫散步,真是自在。
史雷克納悶,為什麼那些狐群狗黨不會來騷擾喬瑟夫?
回答這問題的那個答案,是史雷克隱約感覺到、但不真正明白的。那就是喬瑟夫的神祕特質:在爭戰中,有和平;悲慘中,有幸福;天雨中,有日照。 暑假裡,一輛卡車撞上了喬瑟夫。
史雷克於是沒有了作伴的人。
如此這般,「毛衣日」那天到來——那也是開場白的結束。
才不過幾天前的事,史雷克在地鐵一個車廂的座位上發現了那件毛衣:藍灰雙色交錯織就的菱形花樣,幾乎是全新的一件毛衣。他穿著去上學,卻被同學從身上拉走。
他們強迫史雷克把手臂舉到頭上,然後用力拉著史雷克團團轉圈,直到扯下毛衣為止。大夥兒一抓到毛衣,首先當空揮舞,再拿它當足球向上高拋,害得史雷克為搶回毛衣東奔西跑。
「在這兒,阿笨!」
「兩把刷子的傢伙!跳呀,加油!」
「呆瓜!在這邊!」
「拿去呀,史雷克老兄!拿去!」對方提供假動作,但史雷克信以為真,迎了上去。
「加油,跳!」毛衣又被拋到頭頂上。
接著,他們大夥齊步向史雷克靠近,但這回,毛衣是高掛在一支掃帚的柄端。接著,一場追逐開鑼了:先是在停車場的計時儀和水果攤周圍環繞,再穿行巷弄及廢物堆積場。
這樣的追逐到了末了,要不,就是又增加好多腫包和瘀青,要不,就是史雷克逃進地鐵。
逃進地鐵。進是進了,但史雷克的夢想——那個想要比人強壯、比人高大,甚至是強壯極了、高大極了的夢想,連同他那件百分之八十加工毛、幾近全新的漂亮毛衣,都在不經意間滑離了自己的掌握。
被追趕到最後,史雷克付了隨身保存的那個代幣,躍上正要駛離的列車。 地鐵匡啷匡啷,搖擺著進入市區。流浪漢有流浪漢的本能。史雷克憑著骨子裡那不輸給其他流浪漢的本能,在七十七街及萊辛頓大道交叉口,逃離了搭乘的列車。
這項行動本身非比尋常。因為,以往史雷克大多只在轉接點下車。此番這樣躲逃著出來,沒錢再付代幣的話,就休想要回家了。而那一點點支付代幣的錢,他偏就沒有。
出了地鐵,步入街道,這是個他從未見過的街坊。往上城方向走了兩個街區,來到奇寬無比的七十九街,他開始西行。
在西行路上,櫛比鱗次只見亮眼的商店、乾淨的高大建築、沒什麼垃圾的人行道,以及街道邊上一棵棵照料得爽爽利利的小樹。不見錫鐵空罐、垃圾,或雜七雜八的廢棄物,樓房前頭很少有梯級和緩衝平臺,也罕見人們在屋子近處或坐、或倚。種種景象,在在吸引著史雷克。
等候穿越「公園大道」時,史雷克瞧見一個年紀不大的送貨員,騎著單車在繁忙的交通中穿梭,宛如駕駛一輛細緻的汽車似的,看得史雷克打心底佩服。 他繼續沿著七十九街走,走到穿越第五大道,便步入中央公園的秋景中。
乍見公園,有件事馬上回到史雷克心頭。那是一段舊夢想的再現,就是:今年,全部葉子會留在所有樹上。雖然,史雷克這輩子記憶中的樹實在沒幾棵,但這想法卻年復一年地再現。此時此刻,他拔腿奔跑起來,就著園內的路徑環行旋繞。雖然頭頂上方依舊有幾片葉子,脆脆弱弱地掛在樹梢,但腳下的地面落葉,已足夠他踢揚起來,製造萬花筒般的變化。
史雷克往南方跑了二十個街區。越跑,越深入公園。他離家越遠了……離家遠了。但那份漸漸頹喪的信心被「希望」再度取代……那是最後一個希望。沒了毛衣、沒了地鐵代幣,他將希望改置於大自然。
「就是今年……」史雷克邊跑邊說:「就是今年,全部葉子會留在所有樹上。」在這塊新領土裡,史雷克內心的熱切盼望以及這信念的瞬間強度,害他忽然覺得頭暈。他匆匆掃視,四下裡只見一個上了年紀的婦人,坐在公園長椅上打盹。她的嘴張著,頭髮像借來的。
史雷克走到一棵長相不怎樣的楓樹下,就地拔了一把較高的枯草,便爬到楓樹的低枝枒間。由於陽光射來,他只得瞇起眼睛,替那些依然掛在樹上的幾片葉子牢牢與樹枝綁好。
那當下,是史雷克整整一輩子,最高大強壯的時刻,但它只持續了一下子。 一名公園管理員揮舞草耙、跑叫著出現。史雷克宏偉的夢想,瞬間被破空而來的吼聲擊碎。
「你,流浪兒,快滾下來!」
史雷克愕然呆視。
「我說了,下來!」管理員拿耙子戳刺楓樹,但史雷克早就爬到他刺不到的地方。
「那就找警察來嘍!」那個男管理員轉身,跑向近處一個電話亭。老婦人被吵醒,開始指指點點。
此刻,大夢盡褪的史雷克,立刻把夢想棄置在枝枒間,急急跳下楓樹,在公園內轉了兩次彎,奔跑數百碼出了公園。急步奔下一段樓梯,又犯了一次罪也就是沒付代幣,從十字轉門底下鑽了過去,跑進「哥倫布圓環站」的地鐵。
史雷克在地鐵內總共待了一百二十一天。
終於發生的那件事,發生得那麼合乎邏輯,大家實在不必驚訝。畢竟史雷克年紀比較小的時候,只要地面上的生活讓他難受,他就常常往下逃,逃進地鐵。真的。他隨時保留一枚搭乘地鐵的代幣在口袋,以備狀況緊急時可以運用。偏偏,那種緊急狀況層出不窮……因為生活中的不仁不善,接二連三。 話說從頭。 史雷克個兒矮小,所以不管有理還是無理,誰要有意揍他,大抵都不成問題。當然,真逮著史雷克的話,那些人是不會客氣的。只不過史雷克這孩子精瘦結實,而且詭計多端,總是有辦法快跑脫逃。他中途改道,原路折返,再重新改道……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