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偵探,我準備好了
/伍佰
幾年前詹老師曾送過我兩次書,一次是《昆恩的靜默世界》,一次是土屋隆夫的一套《千草檢察官》,都是推理的偵探小說,還跟我說了一堆當時聽不太懂的話,當時看的時候,對於土屋隆夫的節奏感與色調有著深刻的印象,而昆恩就不太了了,那是一種腦筋運動……不過我並沒有繼續follow下去,總覺得有什麼還沒準備好……
這次的《偵探研究》,原來就是那堆”當時聽不太懂的話”的放大版……
我得到了偵探是類似蝙蝠俠與超人而比它高一階的「漫畫」,或者不應叫「漫畫」。因為我在這本書?看到了各個偵探所處的背景、城市、年代與各個大作家之間的對應與虛實,各個偵探的人格、收入、財務、性生活(哈哈!性生活!)及其職業角度的立點,與書外實際生活之間的衝突和印證,在在說明了偵探是超越「漫畫」的另一種高階的「英雄」、「另類偶像」,那是從我們的渴望裡所創造的人物,而它終究是一種「娛樂」。就像日本職業摔角選手給我的「娛樂」一樣,從裡頭我看到了許多超乎「娛樂」本身的「享受與獲得」!!
難怪我在看土屋隆夫的書時,會一直浮現漫畫書裡才有的人們走路的步調與?本龍一的那張1985年”Esperanto”的音樂。
而看到了詹老師「偵探」這些(我此時浮現了他趴在地上用放大鏡一一檢視現場留下的血滴的畫面)偵探的世界、偵探所處的世界、創造偵探的大作家及其所處的世界時,竟發現,詹宏志先生本身就是一個大偵探!!
那才是最大的娛樂!
前面幾篇耳熟能詳發生在台灣我們週遭的案件,經由詹偵探分析導覽之後,竟是這麼絕無僅有、精采迷離、不輸給世界名著的架構,偵探可以是住在隔壁的!!
我想我準備好了……
推薦文
二十三年前,詹宏志就已流露了偵探的本事,但他入手的對象並不是「屍體」,而是劇烈變遷中的台灣社會,當年的《趨勢索隱》是他動手破案的第一本報告書,我們身為讀者,驚駭於他解謎式地勾勒出各類生活中的隱形結構力量(以及其可能引發的傷亡),並想像著他立起風衣領口,於台北街頭捕捉線索、沉思因果的面容。而如今,我們恍然大悟,這位偵探開始執業的生涯彷彿更早些,而已口口聲聲說好退休的偵探也從未退休,而有了那麼多的世間冷暖體驗作基礎,這偵探也終於出了第一本以「偵探」為對象的報告書──任何希望生活能活得「聰明些」的讀者,都不應錯過。
詹偉雄 崇拜地推薦
作者序
暗紅色的真實與幻想
姍姍來遲的大肚腩警察
「家裡遭竊了!」
我接到家人的通知,匆匆趕回家去……。
這是典型的小竊案。我看到臥房窗戶被打開了(那一扇窗因為卡著電視天線的訊號線而無法密閉上鎖,小偷並不需要花費任何力氣來打開它),窗邊地板上一部剛買的全新錄影機被拔除了,留下一個刺眼的空白方印;更觸目驚心的,那塊空白旁邊還有一個大剌剌的完整鞋印。可見當時小偷輕鬆打開窗,探身鑽進室內,一腳在窗台,一腳踏進臥室地板(我家的地板是架高的,既當床也當起居間),他隨手拔除了錄影機就轉身離去,前後也許只花了十秒鐘。
那是十幾年前一次切身的遭竊案,損失的財物只是一部錄影機,並不嚴重,但心理上的效果卻不能小看。
首先,失竊的現場即使不零亂,也是很有心理衝擊的,當我看見那洞開的窗戶彷彿是一張開口嘲笑的大嘴,而那隻毫無遮掩的巨大腳印更是一種公開的威脅(好像在說:「嘿,你看,我隨時可以走入你的家中。」)。其次,竊案發生在大白天下午兩三點的時候,兩旁住屋都還有家人和親人活動,小偷直接走進兩個公寓間的防火巷,打開緊貼防火巷的窗戶闖入,他極有可能撞上住家裡的人,這種可能的遭遇比失竊更令人恐懼。
失竊在台灣現實社會司空見慣,我們好像有點不好意思大驚小怪;但這條長驅直入家中內室的路徑既然已為毛賊所悉,你是怎麼樣也難以安心。
在我從辦公室趕回之前,家人已經報警,但警察此刻才姍姍來遲。
從派出所信步走過來的警察,是一位制服掩蓋不了大肚腩的中年男子,嚼著口香糖(還是檳榔?),空手未帶任何東西,我沒有看到任何紙筆、皮尺、放大鏡、採集腳印的工具,或者其他我想像的可能用到的配備,他連佩槍也沒帶呢。他挺著肚子、領口敞開、警察帽子底下的頭髮滴著汗珠,踩著帆船鞋,好像要去隔壁攤子買一包檳榔似的,大搖大擺地來了,跟著背後的是正要競選連任的里長。
「掉了的東西在哪裡?」他進門開口就問。
我把他引進臥房,指著高架地板上那片空白:「錄影機,全新的,剛買了一個禮拜。」
警察左右張望我的臥房,啐地一聲:「怎麼不裝鐵窗?」
「我們不想裝鐵窗,覺得難看。」我耐著性子解釋,但心裡有個聲音,滿街都裝著鐵門鐵窗,警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你們不裝鐵窗,東西掉了才來找我們麻煩啊?嗄?」他只是訓誡式地打了個官腔,並沒有要我回答的意思,緊接著又問:「還有什麼其他財物損失?」
「目前只知道這部錄影機,其他東西都沒檢查,還沒看到的或想到的……。」我一面據實以告,一面又想激起他辦案的動機,急忙提供其他的線索:「這個人留下一個清楚的腳印,穿的是球鞋,鞋子是八號,身高大概一百七十公分。他沒有任何搜尋,直接開窗拿走東西,可見他是知道房屋的內部結構和東西的位置。最近有進入我們家的,一組是來做院子排水溝工程的工人,大概有四、五位,他們從工作的地方可以看見臥房;另外就是賣錄影機的電器行安裝工人,他根本就進過這個房間……。」
鮪魚肚警察伸手去摸那個腳印,天啊,我幾乎要阻止他「破壞現場」,但他對我的線索毫無興趣:「這個很難,小偷那麼多,偷一點東西是抓不到的。」
說完他就往室外走,好像這件事已經結束。我有點感到驚訝,說:「難道這件事就這樣算了嗎?」
「這種小案子太多了,掉的東西也沒多少錢,找不回來的,真要辦起來也辦不完。」
「但小偷可能隨時會再來?」
「那你們要自己小心,趕快裝個鐵窗。」
警察先生沒有要讓我報案填三聯單的意思,事實上他空手而來,也沒帶報案單在身上;里長伯在一旁一直懇勸氣呼呼的我,告訴我報案沒什麼好處,東西「肯定」找不回來,自己還要接受筆錄等很多麻煩,我雖然心有未甘,最後還是在大家的勸說之下,「配合」警方「吃案」。
這是我第一次因為犯罪事件和警察的接觸,我沒有遇見任何一位「福爾摩斯」式的人物,而這位執法人員對現場的犯罪線索也沒有任何興趣(他沒有拿出任何道具或做任何記錄),就連面對我這種積極提供線索的「福爾摩斯迷」,他也無動於衷。
福爾摩斯的真實世界
真實世界裡,偵探有兩種。一種是「公職偵探」,另一種就是所謂的「私家偵探」。
公職偵探指的是公權力賦予「偵查權」的警察、法醫、調查局調查員、檢察官之類的司法執行人員,另外也許國家公園警察、金檢單位人員、國稅局查稅員,或者監察委員,也都算是某種擁有偵辦案件權力的公職偵探。
私家偵探則指的就是私人委託的調查者,在現實世界裡,有時候不一定有「偵探」之類的高尚名稱,美國人有時候就稱他們為「私人眼睛」(private eye,做他人的耳目,這不會是高尚的稱呼);在台灣,他們在社會上的身份是各種外遇徵信社的調查員,提供竊聽、偷拍服務的器材行,來自保險公司的稽核,或者是某種灰色地帶的商業間諜等。
但我們怎麼會對「偵探」感到興趣?
我猜想這些興趣不是從真實世界來的,不管我們指的是哪一類的偵探。我們對「公職偵探」的警察印象普遍不佳,因為他們常常言行粗魯、操守可議、缺乏人權意識,我對他們的智力和能力更是不敢信任,如果你要我相信我家附近的警察局當中竟然藏身一位像喬治.奚孟農(Georges Simenon, 1903-1989)筆下的馬格雷探長(Inspector Jules Maigret),或者像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 1930- )筆下的莫爾思探長(Inspector Morse),我會覺得不可思議。
事實上,對任何一個法治尚未完全的社會,盡心竭力取得犯罪證據都是不可思議的事,你只聽說警察把嫌犯帶進警局,不久之後,嫌犯就寫了認罪的自白,或者竟然就畏罪自殺。徜若人權沒有保障,警察有刑求之便,要破案就可以「破案」(你還可以「限期破案」呢),辦案人員是不需要有「偵探智慧」的,反正一切都是打一打、灌灌水就可以招出來的呀!
我們對現實社會的「私家偵探」也不容易有好感,我們從沒聽說他們幹過什麼「維持社會正義」的事蹟,大部分是毀人家庭、詐人錢財之徒。也許不是他們工作下流,而是委託人的需求全是一些「下流的勾當」。如果不是逼到牆角、束手無策,誰要去找「營業內容」和「專業倫理」都可疑的徵信社來替我們工作呢?
「真實世界」不是我們對偵探感興趣的起源,真實世界提供的警探大部分都像施施然來到我家那位大肚腩警察那麼「卡通化」,充滿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劇感。事實上,第一位我們認識並且喜愛的偵探也是從「嘲弄真實警探」出發的。
令人難忘的偵探
還記得第一位讓我們一睹難忘的偵探嗎?那當然是眼神銳利的鷹勾鼻神探福爾摩斯了。在他出場的第一部小說《暗紅色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1887)裡,平日看起來無所事事的福爾摩斯接受警方的「私下請託」(警察不會公開承認他們需要「顧問偵探」的幫助),前往犯罪現場查看一件奇異的謀殺案,他在此案大顯身手,展開他歷史地位的第一步。
不,按照小說的說法,即使到此刻,福爾摩斯的聲名其實還不為公眾所熟悉,大眾從報紙上的新聞都以為偵破此案是來自警方的努力與貢獻;只有自始至終與福爾摩斯一起辦案的朋友兼「史官」約翰.華生醫師熟習此事,而我們這些讀了華生醫師的「紀事」的讀者,也「偷偷地」與聞其事,成為熟悉福爾摩斯事蹟的「選民」,「其他人」理論上是不知道的。
辦案警探私下向福爾摩斯請教求助,並不是官式的業務委託。警方既不曾付錢給他(但福爾摩斯可能得自掏腰包,無法向警察機關報帳),也從不曾對外承認福爾摩斯的貢獻。既無名又無利,那為什麼福爾摩斯還願意不惜工本、挺身而出?小說中暗示,除了對特殊案件有一種接受智力挑戰的樂趣之外,福爾摩斯自己也承認,那是因為可以藉此彰顯「公家警探」的方法落伍與思考愚蠢。
是呀,這正是當中的美妙之處。福爾摩斯被創造出來的一個重大樂趣,就是用他來對照真實世界警探的不堪,解救我們被凡輩誤盡的冤屈。其他人知不知道不重要,而你,你是不可能忘記這樣的影像描述:
「在幽暗的?燈燈光底下,我看見他坐在那兒,嘴裡含著一根老石南根煙斗,眼睛茫然地凝視天花板的一角,藍色的煙裊裊上升,燈光照在他沉默、靜止、鷹一般有力的面孔上……。」
但福爾摩斯又是怎麼來的?不來自真實世界,而來自完全的虛構嗎?我們從另一位偵探小說名家約翰.狄克遜.卡爾(John Dickson Carr, 1906-1977)寫的《柯南.道爾的一生》(The Life of Sir Arthur Conan Doyle, 1949)裡,可以看到柯南.道爾如何創造出他筆下的福爾摩斯。他先是讀了法國作家加布里奧(Emile Gaboriou)的《勒滬菊命案》,在筆記本裡說:「這些故事寫得非常好。」但他又加註:「不過,威奇.柯林斯甚至猶有過之。」所以他是讀過加布里奧筆下的勒寇克(Le Coq)警探,又可能也讀過前輩英國作家威奇.柯林斯(Wilkie Collins, 1824-1889)小說《月光石》(The Moonstone, 1868)裡的卡夫警探(Sergeant Cuff)。
卡夫警探和福爾摩斯形象有點相似,瘦削、鷹勾鼻、眼神銳利、問話聲東擊西,但卡夫太矮小了,福爾摩斯則是個高個子,何況卡夫警探在小說中也沒破案(小說家並不知道後來偵探小說要偵探破案的「規則」),所以和福爾摩斯還不是完全相像;而勒寇克則體形、風格都和福爾摩斯絕不相像,畢竟英、法兩國在文化上永遠是「對照組」,不是嗎?我們這些後來的讀者慢慢都已經知道,福爾摩斯的原型(prototype)參考的另有其人,那就是柯南.道爾的愛丁堡大學醫學院老師喬瑟夫.貝爾(Joseph Bell, 1837-1911),人稱「老喬」(Joe),他的瘦削、鷹勾鼻、髮線後退、眼神銳利,連看病人膝蓋一眼就說出他是「左撇子鞋匠」之類的奇技,都和我們後來熟知的福爾摩斯是同一個模子打印出來的。
他創造依據的藍本顯然是形象鮮明的,讀完《暗紅色研究》的大作家、同樣來自愛丁堡的羅勃.路易.史蒂文生(Robert Louis Steveson, 1850-1894)立刻看出端倪,寫信給柯南.道爾說:「恭喜大作成功。但這位仁兄可是我的朋友老喬?」
當然,不管是福爾摩斯或者華生醫師,也都有一部分就是柯南.道爾自己的夫子自道。所以,我們也可以說,想像出來嘲笑真實世界的福爾摩斯,還是借了真實世界的藍本。
推理小說迷的誕生
這個借自真實的幻想本,仍然比真實世界的警察有趣太多。你不可能讀過還可以忘記,如果你沉迷其中,他甚至還有機會把你帶進某一個閱讀世界,也就是那一個我們稱之為「推理小說」的世界。
我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遠在四十多年前,當我還是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學生,在城市裡讀書的大姐帶回來一本文化書局版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小字密排,上下兩欄,線裝一鉅冊,套句胡適先生的話語,我也是「不讀猶可,一讀不可收拾」。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我食不知味,上課也難專心,每一刻都急著想回到那本大書之中。大書裡,不僅神探及其好醫師讓我著迷,就連倫敦茫霧、昏暗街燈都成了我魂縈夢牽的「異鄉情懷」,更不要說小說角色們口裡鏗鏘作聲的「新語言」都讓我心醉神迷,我喃喃學著那些語彙:「蜜斯脫」、「兩先令」、「我親愛的華生呀」……。
這是「偵探小說迷」的起源,也是上古時期「宅男」的故事。這個偵探興趣如同伏流,並不是在人生每一個階段都那麼明顯,它時而隱入地下,時而冒出地表,斷斷續續,卻又源遠流長,直到數十年過去,萬卷小說掩去,「偵探小說」也已改名「推理小說」,年少的偵探迷如今變成兩鬢灰白的「老偵探迷」,福爾摩斯現在當然也只是他熟識的千百神探之一,如今的他交遊廣闊,左右逢源,他是擁書自重的偵探小說迷。
現在他感到自由,讀過的偵探小說已經全部混為一談,成為他人生的一部分,而來自幻想虛構的每一位偵探也都比真實世界的人物更真實。他可以隨意徵調他們,讓他們為同一個題目出現,他開始寫〈偵探和他們的感情生活〉,把歷史上的偵探全部叫在一起,叫他們招供他們的感情私史和內心世界;又可以單獨討論福爾摩斯的收費問題,檢查他的營運模式(business model)是否合理……。
我在這裡提供的是一種板著面孔講笑話的英式幽默傳統,這些看似「學問很大」的洋灑論述,講的其實都是「不重要的事」。這些知識不僅無關國計民生,甚至無關「推理小說的欣賞」。不了解或未注意福爾摩斯的「收費問題」,並不影響你閱讀偵探小說的奇情懸疑;但多了一點對小說「字裡行間」以及「場內場外」的了解,我卻知道,那是可以帶來無窮盡的「娛樂」。
滿紙荒唐言,你不能只看到作者之痴,它反應的其實是一位忠實偵探小說迷對小說世界的回憶與禮敬,並且紀念著偵探小說曾經伴隨他走過的所有艱難歲月。
現在我把它們收在一起,輯為一冊,並且訂名為《偵探研究》。
《偵探研究》(A Study in Detective)一書的書名當然還是從小說家柯南.道爾的第一本福爾摩斯作品《暗紅色研究》轉衍而來,而柯南.道爾的書名又模仿了當時畫家愛以「某種顏色研究」的標題來為畫作命名的風氣時尚,只是這本書研究的暗紅色並不是一般的顏色,它是血液凝結的顏色,它是死亡謀殺的顏色,從福爾摩斯誕生之後,這也將成為偵探們和推理迷共同擁有的「幸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