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989年英國首先同時推動電業自由化與民營化之後,美國、澳洲、紐西蘭與亞洲國家也陸續開始實施改革,至今已有十餘年,由於各國政經情勢不同,顧及國情乃紛紛採用不盡相同的自由化方式來進行改革。我國電業自由化歷經十餘年籌備,「電業法修正草案」雖然於91年12月26日通過一讀,但之後台灣經濟成長停滯,且其中對於電能基金、再生能源基金與能源配比等諸多議題產生爭議,甚而引發與世界潮流相違的意見,質疑我國應否進行電業自由化。93年電業法修正草案提黨團再協商,但經過6次立法院黨團協商後,仍未達成共識。能源局復於94年10月13日重提電業法修正草案,自由化架構維持原先一讀版本,全面開放發電業、輸電業及配電業競爭,並成立電力調度中心之方式進行改革。鑒於我國電業改革歷程的艱辛與阻力之大,無非是對改革成效及風險產生質疑,信心不足,因此本文以類似我國電業自由化改革模式之美國,對其電業自由化改革進行回顧,並以其改革最成功的賓澤馬電力市場為例,說明其電力市場制度與監管體系,期盼由該成功案例中能擷取值得我國學習參考之處,建立國人對電業自由化改革的信心。
作者簡介
王京明
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二研究所研究員。澳洲西澳大學農業經濟學碩士(1986)、資源經濟學博士(1990);曾任澳洲西澳農業部研究員(1990~1992);主要研究領域為資源與環境經濟、系統模擬、最適控制。著有《澳洲農業決策資源系統》、《莽原管理與復健經濟學》、《臺灣地區住宅與商業部門能源消費調查與研究》、《臺灣地區製造業能源需求之研究》、《再生能源發電效益經濟評估》等專著十種,及國際學術期刊與國際會議發表論文三十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