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院身為經濟智庫,曾於2007年以全院之力完成對2008年新政府之未來四到八年經濟政策建言專書《新時代、新思維、新氣象─對2008年新政府經濟政策的期待》。進入2008年,除了隨著新政府的上任,台灣迎來全新的局面,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兩岸關係與人民的需求同時也在快速地轉變,展望未來一年,台灣將面對全球及台灣低迷經濟環境的挑戰,因此,本院有必要針對新政府就職後一年內,重要經濟施政提供建言。首先,本院先進行民眾關注重要議題民意調查,接著,本院整合各方專家學者與民眾的意見,基於振興內部經濟與促進國際間經濟合作兩大重心,前瞻重要經濟事件發展,並依照施政輕重緩急,擬出五階段的政策目標與重點議題規劃,謹提出以下政策建言:
一、第一階段政策目標:解決物價問題
(一) 新台幣適度升值以增加其購買力,減少物價上漲的壓力。但需考量以外銷為主的台灣製造業廠商所造成的影響。
(二) 擴大開放進口以減緩輸入型通貨膨脹,有助於平抑物價。唯可能擠壓國產品的優勢。
(三) 油電價格適度解凍回歸市場化,開放油品市場自由化,可促進市場競爭。不應以壓制物價為解決問題的方式,而應提高國民所得。
(四) 調整公務人員薪資為可行方案之一,不僅可彌補實質購買力下降之損失,亦有助於提高民眾消費意願。
(五) 休耕地改種玉米等其它作物或可有助於降低畜牧業成本,但需考慮國內生產玉米的成本。同時,應減少以補貼來支援農業生產,轉而輔助品種改良等可增加農業競爭力的方式。
(六) 台灣農、水產品出口因中國大陸的競爭,部份的國際市場佔有率已逐漸下降。政府應適度建立兩岸農產運銷管道,加強技術和品質等,以提升競爭優勢。
(七) 政府赤字問題除應審視稅收制度外,關鍵在於需嚴格反省政府支出,包括全民健保、公營事業等層面。
二、第二階段政策目標:擴大內需及就業
(一) 公共就業方案可提供失業者短期工作以維持生計,但政府需配合永續經營的觀點,輔以培養失業者的長期就業能力。
(二) 新世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涵蓋<產業發展基本法>、<產業創新加值條例>及<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法內容應考量如何利用補助和租稅優惠,吸收外資與獎勵研發,並建設台灣為跨國企業的營運總部基地。
(三) 能源稅及溫室氣體減量法為減緩能源消耗的重要政策工具。但因油價高漲,政府應慎選能源稅的課徵時機,同時應在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規範台灣之前,採能源稅(或碳稅),在國際減量規範台灣之後,採能源稅與總量管制(含排放交易)並行,考慮其對產業及低所得者的影響,並將其融入永續財政改革的架構。
三、第三階段政策目標:透過預算、推動公共建設
(一) 「愛台十二建設」的公共投資確可短期激勵經濟景氣,但不可忽略其所帶來的龐大財政負擔,亦需建立完善的評估機制,避免無效益的資源浪費。
(二) 台灣的貨幣金融政策應採用「穩定中求成長的經濟政策」,避免過度使用寬鬆貨幣政策;充份發揮金融機構的「金融轉換機能」,以利率吸引存款人,並有效地匯集儲蓄做最佳化投資。
四、第四階段政策目標:修改產業、兩岸相關法令
(一) 為促進台灣醫療產業的國際化,應鬆綁相關法規,短期內鎖定中國大陸、東南亞觀光客,並以長期的計畫專業管理。
(二) 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面,政府應加強基礎建設,加強整合與增加預算,善用中國大陸市場潛力,並著重文化及教育的長期投資。
(三) 為提昇兩岸經濟交流層次,需經由三通直航、人民幣匯兌、解除大陸投資上限與吸引陸客來台等措施達成,兩岸關係條例中過於繁瑣的規定亦該斟酌調整。
(四) 兩岸經貿正常化的關鍵在於兩岸直航,應以「客、貨運包機的定期化」為兩岸直航談判的基礎,進一步擴大小三通,並協商新的空中航路。
五、第五階段政策目標:長期問題的討論與解決方案
(一) 目前台灣參與區域整合的障礙,主要來自中國大陸的壓力,故首先必須改善兩岸政經關係;同時加強與東南亞國家的經濟合作,簡化及調整法規以與國際接軌,利用WTO平台參與多邊貿易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