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主耶穌復活之後的第一個五旬節,使徒時代的教會建立起來,一天就有三千人(徒二4),甚至是五千人(徒四4)接受洗禮,進入神的教會,這種發展的速度,真的是令今日的教會羨慕,和帶給我們信心,立定心志在神的幫助之下,要能使神的國更加的拓展。當時教會能如此發展,
我們可以歸納幾個重要的因素:
一、是五旬節時,照著主耶穌所應許門徒的(約十四16),聖靈降臨在迫切禱告的眾門徒身上,吸引當時前來耶路撒冷守節的眾人聚集觀看,使徒們把握這個使眾人感到希奇的時刻,一方面引用舊約許多先知所傳講的預言和教訓(徒二16),一方面詳細講解,主耶穌在世時所做的
一切彰顯神大能的事(徒二22),並如何成就神所應許的救恩,一方面引證他們現在親眼所看見的恩賜,因著聖靈的感動,使在場聽道理的人,心如針扎,接受使徒彼得的勸勉:「你們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38-39),而勇敢悔改接受洗禮,門徒當天就增加了三千人。
二、是使徒們勇敢、積極的見證:他們領受聖靈,正如主耶穌所應許的:「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原本軟弱、消極的他們,在聖靈同在引導、加增力量之下,勇敢、積極宣揚主的救恩,就是面對別人以言語威脅時,能表達:「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的堅定信心(徒四19-20),就是當被抓被關在監獄時,或被人擊打時,或面臨生命之威脅時,他們不是害怕,反而是「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徒五41-42),見證的心志、速度毫無減慢,神也以各種方式(徒四31)加添他們力量,且感動更多聽道的人,把聖靈賜給謙卑祈求的人,使信主的人,天天增加。
三、是神蹟奇事顯明:使徒們因領受聖靈,也領受了主所應許行神蹟奇事的能力(約十四12);雖然有許多反對的人極力阻擋、威脅,但藉著醫病趕鬼明顯的神蹟,如經云:「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徒四16),使這些人也不敢輕忽,更印證了主的福音,「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徒五14)。從使徒行傳的記載中,看主耶穌的應許,從不減少,或藉親身經歷神大能的醫治,使聽道的人能不怕外在的逼迫,勇敢離棄偶像和魔鬼的權下,歸向神愛子的國度;或藉神大能的管束,刑罰那些硬心阻擋真理的人,如希律被蟲咬死時,「神的道日見興旺,越發廣傳」(徒十二24),又如神藉保羅審判敵擋人聽信福音的以呂馬,使他成為瞎子,而使「方伯看見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徒十三12);或因保守信徒,如使從三層樓高
跌到地面的猶推古,安然無恙(徒二十9-12),讓同靈的心大得安慰。在神的幫助下,教會福音的工程不斷推展。四、是信徒們所展現真正相愛的心志,共同真心的奉獻,「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物,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4-45),大家共同享受在基督裡一家人的溫暖、照應、喜樂和造就,甚至連當時一些祭司也被吸引而進入教會(徒六7)。這相愛的精神,並不只局限在同是一個種族(猶太人信徒)之間,也不是只有在教會剛建立之初,信徒或許只是一時的熱誠而已。當使徒時代教會不斷向各地傳揚,也有許多各種不同族群的人信主,他們不分族群、社會階級、貧富、學識,均知在主裡是要成為一家人(加三28),一樣真心相愛。如有一時期,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因地區性的饑荒,生活陷入困境,其他地區不同種族的信徒,均甘心樂意的奉獻,來協助他們度過難關(徒十一27-29),這出於神的愛,成為教會發展
不可或缺的動力。看見使徒時代福音蓬勃發展,各地教會紛紛建立起來,但教會不是一時興旺就好,而是要永續經營、發展。教會人一多,加上當時信仰不是自由的,經常要面對許多的逼
迫、阻擋,而且教會在經營的過程中,必產生許多的問題,如何去面對、解決這些問題,教會牧養的工作是極大的挑戰,看使徒們為建立信徒堅固的信仰,根據主耶穌所賜給他們明白的真理,積極以書信的方式,回應、解答各教會所面對的問題和需求,且加上許多適切的勸勉,這也使我
們今日研讀時,得到很大的造就。而保羅寫給提摩太、提多的書信,其中所教導的真理、屬靈經驗、處理問題的精神,均使我們可以領受整個教會牧養工程建立的方向,因而這三卷書信被稱為「教牧書信」。在此先介紹提摩太前書。
作者:
使徒保羅。他原本是一位極其看重外在成就、和祖宗信仰之人,他自述說:「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一14);因此很激烈地逼迫那些信耶穌的人,深深以為這些人是如此悖離祖先之信仰,是何等可惡。但當他在前往大
馬色要去抓信主耶穌之人的路上,主耶穌親自向他顯現(徒九1-3)揀選了他,這對當時已信主的人而言,是何等不可思議的神的旨意,對保羅自己而言,更是一大衝擊和改變,不但使他完全明白:「這位主耶穌就是祖先所敬拜、事奉的真神。」(參:徒廿四14),更使他深刻體會主的大愛:「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
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因此,終其一生,他不畏各種辛苦、艱難、危險、入監、被逼迫鞭打之阻擋,積極四處傳揚主的福音(林後十一23-27),在各地引領許多人離開錯誤的信仰,歸入主耶穌的名下,建立教會;且他常以嚴謹的態度,自我要求能常存謙卑、誠實、純正的心事奉神,體會、順服神給他的限定(林後十二7),不因工作有很大的果效而產生驕傲與貪念,其精神可與歷代許多神的工人,一同成為後代甘心承接聖工之人的好榜樣。從大約主後35 年,他被選召開始,即參與各教會的事奉,且在約主後48-49 年被差派,第一次到各地宣道。約主後50-52 年進行第二次外出宣教。約主後53 年到57 年第三次外出宣教,於57 年回到耶路撒冷時,因被猶太人誣告被捕,並被關在該撒利亞的監獄兩年,因保羅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他提出上訴,而被送至羅馬,又關了兩年(主後60-62 年)。後被釋放,再到各地造就教會,直到約主後67 年再次被捕,終於約在68 年于羅馬為主耶穌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