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伯駕與林則徐的疝氣
彼得‧伯駕(Peter Parker)是美國來華的第一個傳教士,在近代中外關係史上也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於1834年10月來到中國澳門和廣州,於1935年11月在廣州創辦了新豆欄醫局,這是外國傳教士在近代中國開設的第一所西醫醫院。由於醫院的經費由英、美商人捐助,伯駕在1839年以前一直免費為中國百姓治病。正因如此,在開設的第一年,新豆欄醫局就診治病人2152人次,贏得了中國百姓的信任。更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清朝的官員也慕名請伯駕看病,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林則徐。
道光十九年(1839年)春,林則徐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到廣州著手禁煙。林則徐本來就有疝氣病,來廣州後勞累過度,舊病復發。這一年的7月,林則徐托人與伯駕取得聯繫,討教了兩件事:其一,西方有無戒鴉片的特效藥;其二,能否治療疝氣病。前者為公,後者為私。伯駕答復,沒有戒鴉片癮的特效藥,但治疝氣病有辦法,不過要病人親自來,因為他要給病人量身定製一個疝氣帶。這時,有趣的事情出現了,林則徐以為,身為欽差大臣,自己的身體不能輕易地給外國人看,如果再把身體的隱私部位暴露給傳教士,那實在是有失「官體」的事。所以,就找了個身材和自己相仿的人作替身,派他去見伯駕。伯駕雖然對林則徐的做法難於理解,但還是給林則徐建了一個編號為6565的病歷,為其診斷了病情,托人帶去了藥物和疝氣帶。經伯駕的治療後,林則徐的病情明顯好轉。為表感謝,林則徐派人給伯駕送去了水果。
如果事情到此結束,人們可能就把它僅僅當成一段歷史趣話了。可是,問題沒這麼簡單。林則徐在治療疝氣時的表現,可以說是當時中國人思想局限性的一個象徵。在鴉片戰爭之前,中國人普遍的觀念是:大清國是「天朝上國」,大清國的軍隊是戰無不勝的,大清國的皇帝是永遠聖明的,而英吉利不過是「蕞爾島夷」!長期的閉關鎖國使得中國人根本不瞭解西方,不瞭解人家西方的工業革命與思想啟蒙,更不瞭解所謂的「西學」和國際則。
林則徐是道光年間最偉大的政治家,是「近代中國睜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他的愛國情懷和實幹精神永遠值得人們敬仰,可是即便如此,他的思想觀念仍有局限性。這種局限性不僅僅體現在看疝氣上,也體現在他嘔心瀝血所領導的禁煙運動中。林則徐和他領導的禁煙運動的歷史功勳是任何人都不能抹殺的,可是,在禁煙運動中,林則徐所採取的一些「嚴切手段」在今天看來卻大有檢討的必要。在《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一書中,著名的歷史學家農先生就指出:「他(林則徐)那懇切至誠的精神,我們至今還應該敬仰佩服。但他對外的思想知識,為時代所拘,因之所採取的手段方法,也不能不錯誤,我們不能為他諱飾。他的注意點,專在鴉片一件毒物上面:第一要消滅已經到了廣東的鴉片,第二要斷絕以後鴉片的來源。凡他認為可以達此目的的一切手段,儘量採用。」也就是說,在禁煙的過程中,林則徐犯了「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錯誤。
為了更好地理解李劍農先生的話,我們不妨簡單地回顧一下歷史。1839年3月18日,剛到廣州八天的林則徐就下了兩道「諭帖」,命令中外所有商人必須將現存所有鴉片一律上繳,不許有絲毫隱匿;同時要出具保證書,聲明「嗣後來船,永不夾帶鴉片,如有夾帶,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第二天,林則徐又下令,在廣州的所有外商,在鴉片未繳清之前一概不許離開廣州。隨即,在外國人的商館周圍佈置衛兵,「稽查出入」,商館與黃埔、澳門之間的一併截斷,不許私通資訊。接著,又將外國人所雇傭的中國僕役從英國商館撤離,於是,所有的英國人均被圍困於商館之內,「形若獄囚」。林則徐以為,把外國商人圍禁在商館之中,他們沒有辦法,就只能將鴉片交出來了。果然,英國商務監督義律迫於形勢,通令英商將所有鴉片交出,共20283箱。這些鴉片後來在虎門銷毀。
如此一來,林則徐的第一個目的──消滅已經到廣東的鴉片──已然達到。只要英商再寫下日後「永不夾帶鴉片」的保證,整個禁煙運動就可大功告成了。可是,義律堅決不讓英商出具這樣的保證書。他認為,查出商人夾帶鴉片,不經過正常的審判程式,就「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是一種非常粗暴的不法行為,與現代的法制觀念萬萬不容,遂命令英國商人退出廣州,移住澳門。然後他在澳門致函林則徐,希望在他沒有接到英國政府的訓令之前,林則徐能夠准許英國的澳門起卸貨物。這一要求也遭到了林則徐的拒絕,中英關係日趨緊張。
隨後發生了林維喜事件,此事成了戰爭的導火線。1839年7月7日,英國水兵多人到香港附近的尖沙咀買酒,因買酒不成,遂對當地百姓施暴,居民林維喜被毆打致死。事情發生後,中英兩國為爭奪裁判權再次發生爭執。中方以犯罪地點在中國領土為由,要求義律將兇犯交給中國,而義律不肯。林則徐遂沿用嘉慶時期的舊例,對英國人「禁絕柴米」,「不准買辦食物」,認為以此可以「壓服」英國人,沒想到卻激起了戰爭。
這就涉及到了中英兩國在思想觀念上的巨大差異。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國,「皇言如綸」,皇帝的命令就是法。相應的,得到皇帝默許的官府的命令也可以成為「新法」,欽差大臣的命令當然就更可以成為「新法」。外國人來到中國的土地上,不聽欽差大臣的命令,「不聽吆喝」,幾乎就等同於違抗聖旨,所以「貨盡沒官,人即正法」實在是天經地義的事。至於「圍禁商館」、「禁絕柴米」等做法,則不過是為了讓你們交出違禁品所採取的措施──「好言相勸你不聽,就只好給你來點厲害的了」。這是中國官府辦案的常規套路,用「連坐」的辦法逼你就範,用追究連帶責任的方式使你屈服。鴉片既是英國人販賣的,英國商館就該負連帶責任,義律尤其應該負「領導責任」,所以「圍禁商館」沒什麼不對;林維喜是英國人打死的,你義律不肯將兇犯交出,你就是庇護罪犯,自然也該負連帶責任,「依嘉慶十三年之先例,禁絕柴米食物」又有什麼不妥呢?用林則徐奏報給道光皇帝的話說,這不過是「喻以理而咀以威」而已。用當時中國人的眼光來看,這一切也實在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中國官員對本國的老百姓一貫施行的不就是這一套嗎?
可是,在英國人看來,在一個文明的國度裏,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命令完全是兩回事,政府隨便的一個命令斷不能立即構成新罪名,你欽差大臣的一個命令怎麼就可以置人於「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的地步?此外,判定他人有罪,要有充分的證據,不能在犯罪事實尚為查明之前就隨意剝奪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權,更不可僅憑懷疑就將懲罰加諸某一特定人群。以此來看,林則徐勒令交出鴉片、「圍禁商館」、「禁絕柴米」等做法皆屬強暴非法之舉,「是可忍,孰不可忍?」英國人很憤怒,後果也很嚴重,1840年春,英國決定對中國出兵,6月英國軍艦抵達廣東沿海,鴉片戰爭就這樣爆發了。
其實,早在鴉片戰爭開始之前,就有人看到了林則徐「不瞭解西方法律和國際慣例」這一缺欠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這個人便是給林則徐治療過疝氣的美國傳教士伯駕。1839年7月,他給林則徐寫了一封信,信中詳細闡述了他對中英局勢的看法。他首先表達了對林則徐的敬意和對禁煙運動的理解:「(我)在來廣州之前,已有許多人稱道閣下的清廉、愛國主義和人道主義。我自第一次獲悉這樣一位大臣即將光臨,心中感到非常高興。慈悲的上帝給予他國家一位拯救者,來消除如此令人憂慮的罪惡。我每天向上帝傾訴最熱忱的祈禱,求上帝引導欽差大臣,能夠勝任這項困難的事業。」接著,他指出了林則徐在禁煙運動中的一些缺憾:「欽差大臣由於不瞭解各國的法律,不曉得他們的強大,無意識地採取了與友好國家慣例相抵觸的措施,已經程度不輕地得罪了英國。」然後提出他自己願意出面調解中英兩國的矛盾:「鄙人願不惜個人生命的安危,採取任何手段幫助大國之間恢復和好。我是一個世界公民,全人類的朋友,只有一個目標使我的生命感到寶貴,那就是竭盡全力做一切善事。」在信的最後,他還說:「我還要進而向閣下建議,最好能預見到戰爭的害處,撇開『強硬的語言』(這就是驕矜與傲慢),採取和平的解決辦法。英國已經準備提出她認為公正的要求,倘若不肯欣然答應的話,隨之而來的將是流血。英國已經在世界各地佔領了許多國家,我擔心英國也希望佔領中國。……我最樂意再次向閣下請願,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儘量為閣下效勞。」種種史料,林則徐當年收到了伯駕的信,可是他沒有答復。避免戰爭爆發的最後機遇就這樣溜走了。到了1840年4月,伯駕給美國的親屬寫信說:「中國和大不列顛的戰爭看來是無法避免了,而且在不遠的日子就會爆發。我已經施加了我一點小小的影響,讓中國能預見和避免這次不幸,但是他們太驕傲,不肯屈從,而且是深深地陷在無知之中,對已經被他們從獸穴中弄醒的獅子(英國)的力量,仍然毫無感覺。」
兩個月後,中英之間的鴉片戰爭爆發了。伯駕不得不關閉他在廣州的新豆欄醫局,離開廣州前往澳門。三個月後,林則徐亦被革職。到1842年8月,鴉片戰爭最後以清朝的割地賠款而告結束。
仁人難期永壽,智者不免斯疾。林則徐雖然是「仁人」,可是,他也會得疝氣病,得了疝氣病也得請洋人治療;林則徐雖然是「智者」,是「近代中國睜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可是由於時代的局限,他對西方的瞭解仍然是十分有限的。由於不瞭解西方的法律和國際慣例,他在禁煙運動中所採取的「嚴切」手段挑戰了西方文明的「禁忌」,激化了中英兩國的矛盾,並最終引起了戰爭。從這個意義上講,鴉片戰爭在成就了林則徐一世英名的同時也跟他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