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誌無解決,正義無可能──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台灣史研究者陳儀深
「二二八事件」研究三十年集成之作。
透過史料解讀探究真相,釐清責任歸屬推動轉型正義,
直指蔣介石是「元凶」最全面、最完整的學術觀點。
本書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陳儀深自1991年起投身研究二二八事件的重要論文集錄,全書共分七章,藉由回顧、梳理個人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學術歷程,開展一連串對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追索,對責任歸屬之探討及釐清,以及與不同意見、不同立場的深刻對話。
透過對出土史料的詳盡考證與比對,陳儀深以縝密的史學方法重建二二八事件的時間架構,藉由官方檔案與口述史,描繪二二八的歷史圖景,詳述二二八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與影響,探討「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立場與行動,剖析南京政府的處置,證明蔣介石為最大責任者,並分析二二八事件於不同階段的變化與性質,以及近當代海內外台獨運動與民主化歷程中「紀念二二八」的歷史意義。在眾說紛紜的歷史迷霧中,拾綴二二八事件的記憶碎片,完成責任追究與推動轉型正義的時代任務。
本書特色
1.台灣近代史、二二八研究、口述史專家陳儀深二二八代表作。
2.重建二二八事件理解架構,詳述始末、經過、結果與影響。
3.完整討論、完整究責,追究二二八元凶,轉型正義必讀。
作者簡介:
陳儀深
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台灣口述歷史學會理事長、台灣北社副社長。曾任東吳大學政治系講師、副教授(1984-1988),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兼任副教授(1988迄今),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兼任副教授(2009迄今),台灣教授協會創會執委(1990-1992)、秘書長(1995)、會長(2009、2010)。研究專長領域為:近代中國政治思想史、戰後台灣政治史、二二八事件研究、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研究。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緒論:我的二二八研究小史
一、1991年與史丹佛大學結緣
1988 年8月1日我進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任職,當時所長是張玉法先生,所裡有鼓勵同仁出國進修半年的「政策」,所以我就在1991年的下半年到美國加州的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從7月到12月,做了為期五個多月的進修。本來應該是六個月,但因為那年年底是二屆國代的全面改選,我的朋友許陽明在士林北投參選,加上台灣教授協會成立之後,也把國大代表選舉視為與主權相關的運動,我很關心,所以就提前回來了。
史丹佛有一個東亞圖書館(East-Asian Collection),收藏的中文、日文、韓文書籍非常完整豐富,其中中文資料的累積應該是張富美女士幫很大的忙,她在那邊擔任研究員多年,而我在那段進修期間,除了和灣區的台灣同鄉來往,主要是受到張女士很多的照顧。
當時我租房子在史丹佛校園內的研究生宿舍,那是一棟兩層樓的獨棟透天木造建築,一位伊朗研究生(已婚、有小孩)當二房東,我住在她的樓上,一個月的租金450塊美金。當時我還買了一部Toyota的舊車代步,才花1,500塊美金,五個月後在布告欄貼廣告卻也賣了1,300塊美金,想想自己當時還蠻厲害的!有了那輛車,生活就方便不少。要之,那五個月的生活健康快樂,因為加州的天氣涼爽,夏天也不熱,早上出門把洗好的衣服晾在棚子內,傍晚回來就乾透了,衣服還殘留陽光的味道。
二、撰寫第一篇二二八研究的論文
在史丹佛,我大部分都在East-Asian Collection看資料、印檔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做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我真正動筆寫大概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寫了兩三萬字,後來發表在1991年由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主辦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那是解嚴之後第一次那麼大規模探討二二八的學術研討會,我那篇〈論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原因〉後來還被收錄在《台灣史論文精選》。在史丹佛,除了一般的論著,戰後初期的舊報紙、雜誌在東亞圖書館都看得到,所以很有貼切感,當時我寫那篇論文的感覺,好像親身經歷了二二八一樣。
現在東亞圖書館早已不存在,原有的中、日、韓文圖書資料打散到校內其他圖書館,倒是胡佛研究所的檔案館藏有重要的台灣近代史料,如葛超智(George H. Kerr,1911∼1992)檔案,2005年之後開放閱覽(但不能影印照相)的蔣介石日記,這兩年甚至可以看到王昇日記以及殷海光、雷震的若干史料。多年來我因撰寫二二八以及白色恐怖相關論文,乃至八二三炮戰、聯合國中國代表權、釣魚台爭議等問題,多次造訪胡佛所的檔案館,受益良多。
1991年在史丹佛短期進修期間有個插曲,就是有一次(記不起是民進黨還是)某個台灣人社團發起在美東的中國大使館前抗議,主辦單位也從台灣邀來謝長廷立委,我則從加州專程飛到美東「共襄盛舉」。其實那是張富美女士鼓勵我去的,她說她常坐飛機,有累積免費的里程票,可以讓我免費往返。但我在美東參加活動居然被媒體拍照刊登,讓在台灣的近史所同仁—尤其是張所長看到,我自己「惹了禍」當下並無警覺,是回到國內以後才知道他(們)不高興;這應是導致後來我差一點被「不續聘」的因素之一。
當時中研院制度是四年一聘、但滿三年就要開始行政作業,而我在所內續聘投票沒通過,提起申訴,院方重新審查之後的處置(因為審查報告一半好、一半不好)是查看一年,一年後讓近史所再投票一次,幸好就通過了。可是我心裡頗感不平,因為我進所之後連續三年得到國科會獎助,我認為一起辦續聘的同仁之中不論質量我都不會是最後一名,卻只有我沒通過;況且幾乎同一期間本所有一位資深同仁也拿公家的錢去史丹佛進修,他根本很少在圖書館出現,一天到晚遊山玩水,要不就去超市買菜回住處做菜,結果遊玩幾個月的沒事,我去參加一個兩三天的抗議活動就不可以。
在史丹佛那幾個月,我剛好碰上第一本英文的二二八學術著作問世,如果以中文來說恐怕也是第一本,就是賴澤涵、馬若孟(Ramon H. Myers)的《悲劇性的開端:台灣二二八事變》,我第一時間也在史丹佛大學的書店買來讀了,不久就寫了一篇書評,寄回來給《自由時報》發表。在文中我批評該書對二二八的觀點是copy國民黨的官方觀點,例如認為處委會提出“more and more radical”的要求,所以蔣介石才派兵鎮壓,我說這是謊話,因為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是3月7日才提出「卅二條處理大綱」,可是我們從檔案可以知道蔣介石最慢在3月5日就下令派兵了。而蔣介石在3月10日「總理紀念週」第一次公開談論二二八事件就是這麼定位的:「不料上星期五(七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此種要求『已踰越地方政治之範圍』⋯⋯故中央已派軍隊赴台灣⋯⋯」這就是《悲劇性的開端》所敘述的—把派兵的理由和處委會的要求扣連起來,明顯copy蔣介石的觀點。當時我已認為只要能平心看原始資料,很容易可以對事件的因果、經過把握梗概,雖然未必詳細,但至少梗概有了,重點不會顛倒,研究報告就可以慢慢增加血肉,拼出全貌。總之,在史丹佛的短期進修,就我個人的研究史來說,是二二八研究的開端。
三、隨著九○年代的情勢發展做研究
九○年代開始也就是李登輝總統時代開放二二八的檔案,背景是:由行政院成立「研究228事件小組」,委員有陳重光、葉明勳、張玉法、陳三井等八位,執筆人則包括許雪姬、黃富三、賴澤涵、吳文星、黃秀政等五位學者,在1992年做出《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那批首度公開的史料包括警總檔案和大溪檔案,在研究報告出爐以後,讓中研院近史所出版成為六大冊《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負責編輯的主要是許雪姬教授。對於行政院的這本報告,雖然台派方面給了不少批評,但我覺得還是有值得肯定的地方,至少他們是真的去看了史料、用了檔案、做了口述史,可惜他們那時還無法探究國民黨的責任問題。針對究責問題,還是要等到陳水扁執政、2006年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事實上這個書名是我的「貢獻」,記得當時召集人張炎憲教授主持討論之際發言紛紛,我就說應該要去對應九○年代李登輝、郝柏村當年行政院的研究報告,我們應該也要叫做「研究報告」,只是重點不一樣。大家接受了我的建議。
不過,就我的二二八研究經過而言,相當程度是與九○年代的政治社會情勢發展有關。九○年代是李登輝總統主導的「改革開放」時代,每年二二八的紀念活動中,研討會是一個很重要的紀念方式。例如五十週年時,有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台灣歷史學會與陳水扁執政的台北市政府舉辦「二二八事件五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當中我也有發表〈再探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關於其政治立場與角色功能的評估〉。我記得我對處理委員會的評價是比較中性的,有功有過,我認為他們已經盡量做到最好了;我不贊成用一種教條式的觀點,以為「半山」都是壞人,或是認為處委會進行談判就是「妥協路線」、必須是武裝路線才是「進步的」,我想這些都流於情緒,不是我們學者寫歷史的適當態度。我對處委會的評價是他們已經盡了力,並能站在台灣人的立場,像擔任台灣省參議會副議長的李萬居等等公職們,也許也算是「官方」,可是他們到底是要站在台灣人立場,還是統治階層的立場?依我看,他們是站在台灣人的立場,所以他們才會一起拿「卅二條處理大綱」去給陳儀,陳儀沒看完就生氣地丟到地上;其中像李萬居,要不是有陳儀保他,不然就被別的系統抓走了。當我在說這個的時候,不免相對會批評到蔣渭川。因蔣渭川當時和處理委員會針鋒相對,他還在電台號召群眾,同時攻擊處理委員會,我說如果要講「運動倫理」,這是不好的!糟糕!這就得罪研討會現場蔣渭川的家屬。果然蔣渭川的一位女婿就站起來指責我「怎麼可以講『半山』也有好人」云云,當時我年輕氣盛,就嗆回去了。我說拜託,現在是學術研討會不是紀念會,這裡不是街頭,要講證據、講邏輯,要尊重這個場合。會議休息時間,也有一些台派的學者,聽起來似乎也站在家屬那邊,謂二二八研究本來就不是也不能「純學術」,我當然不以為然;根據學術難道我們就理虧了嗎?這是我比較印象深刻的一次研討會。
後來我參加的二二八學術活動,包括「責任歸屬」報告的撰寫,參與高雄市文獻委員會主辦、許雪姬等人幫忙的「紀念二二八事件60週年學術研討會」,以及在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舉辦的「二二八事件6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族群衝突、官逼民反與報復屠殺──論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定位〉,探討二二八是不是一種鎮壓屠殺?以上,我這些論文湊起來當然是有意義的結構,足以成為一本涵蓋二二八原因、經過、南京政府的處置,以及事件性質定位的專著。事實上,南京政府的處置就是在談蔣介石的責任問題,而「經過」方面主要談論處理委員會,其實就是指民間的因應。到底處委會是放火的還是救火的?我認為要看是哪個處理委員會,整體而言有放火的也有救火的。此外,我在2008年也寫了一篇〈為何考證?如何解讀?—評論黃彰健著《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這是因為黃先生頂著院士光環,極盡為「高雄屠夫」彭孟緝辯護之能事,實在看不下去﹔卻也因為去批評黃彰健的著作,所以後來黃去世之後,被朱浤源假藉黃彰健的「代筆論文」把我污衊,以致和他有一段官司糾紛。
就時間而言,陸續寫的這些文章,一方面是配合時代社會的腳步,一方面由於檔案的不斷開放,才會有進一步的研究出現。例如2013年中研院台史所主辦「新史料與二二八研究」學術研討會,就是因為台史所新收藏了一批保密局的檔案,也就是台灣各地布建的情治人員向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報告的檔案。以前我們看到的大都是林頂立向南京報告的史料。而這批新的檔案之所以出現,大致是因為從某位情治單位的人(去世以後,由家人)手中流落舊書攤,舊書攤再賣給中研院,由台史所和院方共同出資買下,如今檔案存放在台史所。
四、為什麼蔣介石應負最大的責任
九○年代以來,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常以舉辦研討會的方式來紀念二二八,基金會最重要的一件事莫過於出版《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關於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我負責撰寫〈第三章:南京決策階層的責任〉,我的結論是蔣介石應該要負最大的責任。也因為這樣曾被蔣孝嚴控告,說是污衊他的先人,就把基金會董事長陳錦煌、研究報告的總召集人張炎憲與我(撰稿人)共三人告上法庭,而且蔣孝嚴居然要求賠償二十億,我們頓時成為「最有身價的男人」。
我們出庭了幾次,那其實只是一種調查庭,是由檢察官和他的助理先了解狀況,結果他們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之後蔣孝嚴聲請再議,最後才確定不起訴。這位檢察官頭腦算是清楚的,他聽一聽也覺得這不是蓄意毀謗,畢竟我是根據檔案史料合理論述,認為蔣介石應負最大的責任,而毀謗罪的成立要件是「明知非事實而故意傳播」。
我自己寫完這篇文章之後頗有些成就感,因為對蔣介石的究責,以前的人雖然也有講過,但都是片段,沒有系統性地鋪陳。我在撰寫過程中發現,國民黨內部其實有反省的聲音,包括國防最高委員會及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的不少成員。1947年3月5、6日,國防最高委員會就對台灣的行政長官制度及陳儀的作風多所批評,國民黨中執會更於3月22日通過「閩台清查團」劉文島等人的連署提案,決定對陳儀「撤職查辦」。這其實都代表國民黨內部的反省聲音,而且他們也知道台灣的二二八鬧得太大,要有人負責。這些檔案公文歷歷在目,就是蔣介石運用「總裁特權」,批示另案處理,不用「撤職查辦」。當時中執會的決議是撤職查辦,而文官處在擬辦欄簽註的意見是兩案併陳,其中第二項是依照黨章規定的總裁特權,另案處理,結果蔣介石就是批「照第二項辦理」。既然蔣介石要為陳儀扛下責任,結論不是更清楚了嗎?
討論蔣介石的責任問題,除了事件中的角色,當然要包括事後處置。例如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被大家認為是「高雄屠夫」,殺了很多人,專斷妄為,可是犧牲者屍骨未寒、彭孟緝就被蔣介石提拔為台灣全省警備司令。換言之,蔣介石不但沒有追究責任,反而把屠殺者升官,從台灣人的立場而言,這是很可惡的做法。儘管有監察委員丘念台等人提醒,處理二二八要考慮台人觀感,若要記功嘉獎不要在台灣做,可是蔣還是一意孤行。所以我認為這個論證算是嚴謹且公平的,並沒有說國民黨從內到外、從上到下都是昏庸的,黨裡面是有反省的聲音,只是蔣介石獨裁導致無人負責、以致日後整個黨應該承擔罪責。
為此,已故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在世時曾經稱讚我,說我一生學術工作之中光是解決這件(論證蔣介石應為二二八負最大責任)公案,就「值得」了!我記得2012年在台灣國家聯盟舉辦的舊金山和約60週年紀念巡迴座談會上,黃昭堂坐在我旁邊,還替我抱屈說:「到現在還是副研究員,一定是他們虧待你!」這是客氣話,我不會當真,但在研究生涯中,雖有一些委屈、不愉快,卻偶有這一類溫暖的鼓勵,也令人欣慰。
第一章 緒論:我的二二八研究小史
一、1991年與史丹佛大學結緣
1988 年8月1日我進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任職,當時所長是張玉法先生,所裡有鼓勵同仁出國進修半年的「政策」,所以我就在1991年的下半年到美國加州的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從7月到12月,做了為期五個多月的進修。本來應該是六個月,但因為那年年底是二屆國代的全面改選,我的朋友許陽明在士林北投參選,加上台灣教授協會成立之後,也把國大代表選舉視為與主權相關的運動,我很關心,所以就提前回來了。
史丹佛有一個東亞圖書館(East-Asian Collection...
推薦序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自成立以後,除了受難者及家屬的補償╱賠償、撫慰之外,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調查、研究,責任歸屬的探究,以及目前積極展開的真相調查與轉型正義研究,乃至推動「二二八事件轉型正義報告稿」的撰寫,都是基金會的重要工作。畢竟歷史真相的探討、責任的釐清,乃至於更重要的—記取歷史的教訓,避免悲劇再發生,是必須持續展開的工作。
自2017年11月迄今,除了與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繼續合作出版保密局相關檔案《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五)》,及有關二二八相關研討會的《七十年後回顧: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學術論文集》之外,基金會除了原有出版品的再版,也出版了第一本法文、英文對照有關二二八的口訪整理的專書Les témoignages du silence,還有《二二八平反與轉型正義》、《青春二二八:二七部隊的抵抗、挫折與流轉》等等。這本《拼圖二二八》則是2019年開春重要的研究出版品。
本書是基金會陳儀深董事將其從1991年投入二二八研究工作以來,發表的二二八相關研究論文進行回顧、整理的成果。這本論文集總共分為七章,主要內容是以「從二手資料的研究到檔案與口述史為主」的二二八研究歷程,做為主題。除了收錄了六篇他過去發表的二二八事件相關論文之外,在第一章更將其投入二二八的研究歷程做了回顧與類似自我研究史的整理。這對了解台灣二二八事件研究的發展軸線,頗有參考價值。而最後一章則是以「紀念二二八與台灣民族主義」做為全書的代結論,也是陳董事針對二二八事件以後,其遺緒的發展如何影響日本及美國的台獨運動,做為一個歷史發展的檢視。
站在基金會的立場,有關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調查,乃至轉型正義的展開,原本就是必須透過史料的保存、挖掘,並且在此之上進行相關的研究,才有可能達到真相的釐清、責任的探究,乃至記取歷史教訓的目標。只是囿於經費及過去不同階段基金會重點工作的差異,因此有相當的時間,基金會對於成果的出版,在份量上有時無法與台灣史的研究機關相提並論。陳儀深董事願意將他的書提供基金會出版,對基金會而言是美事一樁。而且這也不是陳董事第一次與基金會的合作,在多年以前他就曾經在基金會完成《濁水溪畔二二八》口述歷史的工作及整理後的出版,同時他也是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的作者之一,其中有關蔣介石的責任問題,是他當時負責的重點,這也是二二八責任探究重要的一環。這本《拼圖二二八》,可以說是他二十多年來研究二二八工作的階段性總結。
相較於一般的二二八研究論文,這本書凸顯了陳儀深董事對於二二八的認識與見解。同時他努力地根據資料,和不同的意見對話,也是這本書的特色之一。原本二二八的記憶在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有多元而複雜的面向,檔案記載的內容也是呈現這樣的狀況。正因如此,歷史學者透過考證、比對的功夫,進而試圖在整個歷史結構下,針對二二八真相的調查、研究,甚至做出歷史的判斷,是整個二二八研究,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而在經過嚴謹的審查、修訂之後,本書在二二八事件七十二週年之際出版,更豐富了基金會在真相調查範疇的重要成果。
如前所述,對基金會而言,真相調查或是二二八的轉型正義報告推動,都是責無旁貸的工作,這本書的出版,只是其中的一環,未來如何在此一領域繼續努力,則有待基金會同仁與學者專家共同努力。
薛化元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
2019年2月12日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自成立以後,除了受難者及家屬的補償╱賠償、撫慰之外,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調查、研究,責任歸屬的探究,以及目前積極展開的真相調查與轉型正義研究,乃至推動「二二八事件轉型正義報告稿」的撰寫,都是基金會的重要工作。畢竟歷史真相的探討、責任的釐清,乃至於更重要的—記取歷史的教訓,避免悲劇再發生,是必須持續展開的工作。
自2017年11月迄今,除了與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繼續合作出版保密局相關檔案《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五)》,及有關二二八相關研討會的《七十年後回顧:紀念二二八...
目錄
序 薛化元
自序 陳儀深
第一章 緒論:我的二二八研究小史
一、1991年與史丹佛大學結緣
二、撰寫第一篇二二八研究的論文
三、隨著九○年代的情勢發展做研究
四、為什麼蔣介石應負最大的責任
五、「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及衍生的官司問題
六、個人與朱浤源的官司
七、《濁水溪畔二二八》
八、籌辦「共生音樂節」
九、結語
附表:陳儀深歷年發表二二八相關著作一覽表
第二章 論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原因
一、前言
二、二二八事件的三階段
三、有關「暴動原因」的各種說法分析
四、屠殺原因分析
五、原因與責任的關聯(兼結論)
第三章 再探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關於其政治立場與角色功能的評估
一、前言
二、問題提出與概念界定
三、處委會的台灣人立場與官民立場
四、處委會是放火的,或是滅火的?
五、派系鬥爭對二二八事件的影響有多大?
六、結論
第四章 南京政府對台灣二二八事件的處置
──著重於蔣介石責任的分析
一、前言
二、微弱的監督機制
三、國防部長白崇禧赴台「宣慰」
四、最大責任者: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
五、結論
第五章 秋後算帳
──二二八事件中的「綏靖」與「清鄉」
一、前言
二、「綏靖」、「清鄉」釋義
三、各綏靖區的執行概況
四、幾點綜合分析
五、結論
第六章 族群衝突、官逼民反與報復屠殺
──論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定位
一、前言
二、「起義」、「革命」、「叛亂」不適用的理由
三、族群衝突的面向
四、「官逼民反說」的解釋力及其限制
五、報復性屠殺
六、結論
第七章 代結論:「紀念二二八」與台灣民族主義
──以日本、美國的台獨運動為中心
一、前言
二、廖文毅的台獨志業與「二二八」
三、留日「台灣青年」與二二八
四、美國台獨運動與二二八
五、結論
附錄一 為何考證?如何解讀?
──評論黃彰健著《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
一、前言:黃彰健和他的「史學方法」
二、高雄事件「真相」與彭孟緝的角色
三、對所謂「新資料八種」的解讀
四、對蔣渭川的褒揚、對王添灯的貶抑皆難以成立
五、討論與結語
附錄二 雲嘉二二八再探
──口述史與檔案的對照研究
一、前言
二、「樟湖之戰」
三、關於古坑、梅山交界的國軍伏擊事件
四、嘉義市二二八敘事:「兩個陣營」圖像清晰
五、討論與結語
徵引書目
序 薛化元
自序 陳儀深
第一章 緒論:我的二二八研究小史
一、1991年與史丹佛大學結緣
二、撰寫第一篇二二八研究的論文
三、隨著九○年代的情勢發展做研究
四、為什麼蔣介石應負最大的責任
五、「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及衍生的官司問題
六、個人與朱浤源的官司
七、《濁水溪畔二二八》
八、籌辦「共生音樂節」
九、結語
附表:陳儀深歷年發表二二八相關著作一覽表
第二章 論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原因
一、前言
二、二二八事件的三階段
三、有關「暴動原因」的各種說法分析
四、屠殺原因分析
五、原因與責任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