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因為製作物品而與他人產生的交流
我在做支持服務的工作時深信,只要產生了興趣,人們就會主動嘗試,就算這個想法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這也是個單向偏頗的觀點。對於作業活動沒有展現一點興趣,感覺總是在放空的園友們,我不自覺就會拿各式各樣不同的事情去鼓動他們,想著不論什麼都可以,只要讓他們能夠對某件事情產生興趣就好。
實際上,即便是菖蒲學園,以前也會對常常不去工作坊的人勸說欺哄,無所不用其極的勸導誘騙,將如何把他們帶去工作坊,視為最優先的考量。無論如何都要把人帶過來,並且讓他們專注於手邊的作業是首要任務。自從我發覺透過製作物品能夠發掘出創作者的人性,讓他們得以發揮每個人本身所擁有的獨特風格,比起以前的作法,確實能夠做到更多的事情。
然而,下意識的「只要按照我所說的,他們一定能夠成就順遂的一生」,我內心有著這樣的想法也說不定,因此對於一面說著「加油喔」,一面強迫著他們努力的這件事,從來沒有懷疑過是否正當,想著只要不停反覆累積,對方也會理解自己的想法,且實際上也曾因這個手法得到回饋。
但是,很遺憾的,那是因為當時的他們,本能上知道,為了生存下去必須要配合職員的要求,現在回想起來,說不定那只不過是對方在配合我。
不管再怎麼順利地把總是不想去工作坊的那些園友們從房間裡帶出來,讓他們埋首於手上的作業,但他們總是以「我現在才不想做這件事」這種態度來無視那些被要求的工作。雖然是間接的,事實上卻已經轉變為強制的行為,我們也無法否認這個事實。
並不是想要對方服從於我們的想法,而是覺得他們本來就應該要配合我們。
我時不時會想起,把木材鑿成木屑的那個園友滿足的表情。那也讓我思考他們不想要參與作業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被分派到的主題和當下的他並不適合,因此我的想法開始產生了可以變化的空間。
「好好努力加油的話,一定會有好處喔」,這句話的裡的「好處」究竟是對誰而言的好處呢?讓別人努力,說穿了不就只是我們的自我滿足而已嗎?那麼,能讓他們感到滿足的事情又是什麼呢?至少不是從被那個分配到的工作中能夠找得到的,「這個人會對什麼事情感興趣呢?」只能夠這樣面對他們不斷摸索,除此一途別無他法。比起讓他們專注在作業上,不如多花時間思考,眼前的他們想要的是什麼更為重要。
多數的園友們並沒有偷懶這個概念,原因在於這些工作原本就不是先取得他們的同意,不是他們自己決定要做的事,因此,不做工作並不是偷懶,而是拒絕。雖然看起來像是在偷懶,實際上是因為不想做,他們正在明確地表現出「這不是我們想要的」。如果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心情的話,和他們交流的方式就會從「努力學會本來不會做的事」,轉變為「找出本來就會做的事」。
如果說到,人對於什麼事會感到興趣,這對從事福祉工作的人而言,和照護的品質有著很深的關係。之於製作物品,一如前述,由雙手製作的物品會反映出製造者的心,「物品的氣度」是不可欠缺的;之於照護的工作,則考驗人和物品之間的氣度交流,參與者的心,即是在面對物品時的觀點,同時也是理解他人時的方式,進而影響照護的本質。就算眼前的人不照著記號縫成直線,這也不是應該要被否定的事,只是反映出了那個人的內心。如果可以發現這點的話,園友們就不用做任何的改變,只要以自己原本的樣貌活著就可以了。
要如何創作好的作品,條件就是,當一個人碰到適當的環境與適當的題材時,並不是出於想要對其他人宣示為目的而創作。適當的環境當然必須要是安全又舒適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要能夠醞釀出「適當的氛圍」這種抽象的東西,還有同樣重要的,身旁的夥伴,也是構成適當環境的一大要件。
因遵循世間的規則,我們的舉動被局限於自身所建立起的人際關係,深信著「這是正確的事」或「若不是那樣的話就不行」,因而要引導患有障礙的人去符合世間的常理的話,除了藉著否定人們的多元化來使其成立之外,別無他法。將這種「若不是這樣的話就不行」的價值觀和想法用在自己身上,旁觀者還無話可說,但絕對不能套用在其他人身上。如果像這樣改變彼此之間的關係,對於支持服務的觀點也會更加廣泛,那麼患有障礙的人也能夠以自己真實的樣貌輕鬆的生活,也就不用再努力去貼近健康的人所設定的「若不是這樣的話就不行」的目標,或是「只要不斷累積努力的話,就能夠做到原本做不到的事」的這種想法了。
我之所以能夠產生這種想法,或許是因為自己本身從沒有接受過如同教科書一般寫有標準答案的福祉教育。
學校或是行政機構這類具有公共性的組織,先不論好壞,都是遵循主流意見所訂定的教學計畫或是規則來判斷事物,這樣得來的常識容易淪為「只局限於從特定的視角所見的觀點才是正確的」這種想法。
雖然福利機構是一種公眾的存在,但是對於「要怎麼去理解那些對於活動並想不積極參與的人」,我們應該要尊重他們既有的需求以及想法,以更加正面的態度來考慮人們潛在的可能性。這即是民營福利機構的潛力,能適時地應對變化,包容玩心的所在。
障礙與自由
我總是對用「障礙者」這個廣義概括的集合名詞來描述他們感到疑問,時常思索關於自由與權利的議題。會經常這麼想的原因,現在回想起來,是受到我在大學時參加了橄欖球隊,以及在美國生活的那段日子的影響。
大學參加社團的橄欖球隊時,比起個人的主張,要以團隊的決定為優先,為了逃離那樣的團體生活,就像前面提到的,我可以說是為了追尋自由而前往了美國,但是卻沒有辦法用語言適切的表達自己,無法傳遞自己真正的想法。雖然身處自由的國度卻沒辦法以自我的意志行為處事,讓我一直感到不自由,處於不穩定且不成熟的精神狀況,但卻擁有高度的行動力,兩者之間產生了不平衡的心理,讓我不停地在自由和不自由之間拉扯。
因為那個時候不安感的記憶,讓我和菖蒲學園的園友以及服務對象之間有了共鳴。他們只是因為患有障礙,就總是被要求「去做那個」、「不能那樣」,在他們的一天之中,究竟多少時間是由自己的意志而行動的呢。就像我在美國時體驗過的那種無法表達自我的孤獨感,說不定他們也會因為無法傳達,而感到煩躁鬱悶。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有時能夠出現可以理解自己需要的人的話,一定會覺得非常開心吧。若是我們這些職員可以變成那樣的存在,就不能還是用以往「讓他們變得正常」的想法行事,那很明顯是行不通的了。
為了要能夠正常的生活,就要專注在追求讓他們和我們有著同樣的思考方式,以及同樣的生活方式,到最後又會反覆思考「正常到底是什麼呢?」這個問題,漸漸的自己原有的想法開始一點一點地崩塌。
舉例來說,有個人吃飯時不是飯和菜搭配著吃,總是將菜一道道依序吃完。以前如果有人是這種吃法,就會教他「飯和菜要好好搭配著吃」,因為我認為這才是普通的做法,因此當他把吃飯的習慣改過來,我就會誇獎他「做得很棒」。教導的人認為當行為漸漸接近正常的話,就是成長和進步的象徵,但是那只是我們自說自話之下所深信的正常,導致他們沒有辦法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用餐。
逐漸地,在反覆教導之下,他們變成會飯菜搭配著一起吃了,說不定他們是將被誇獎、不再被糾正,優先於保有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對於沒有發現到這點的我,感到十分懊悔。
重要的是,要相信他們擁有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的能力,將那些潛在他們身上的可能性激發出來。不論是患有多麼嚴重的障礙,藉著不同的支持援助,願意去相信他們是有能力依照各自的自我判斷做決定的,越是患有重度的障礙,他們的自我決定能力越顯貧乏,所以和他們相處的職員這一方的態度就越顯重要。
更因為如此,提供支持服務的人,必須要依照每一個服務對象的差異,以個別的方式敦促他們,讓他們處於更適合做到自我決定的狀態,或是想方設法讓他們能夠自己去做判斷。
改變以往做法的基準十分單純,只是讓他們「做喜歡做的事,不想做的事就不要去做」,以這樣一貫的態度應對。
政府以及社會福利機構都將服務對象貼上障礙者的標籤,然而,如同我在序裡所介紹的一樣,菖蒲學園的服務對象之中,若問他「你是患有障礙的人嗎?」有些人會回答「不是喔」。
對我們而言,是以讓他們在生活上不會感到缺乏或不方便作為出發點,來從事支持服務的。但是,追根究柢,當事人根本就不認為自己是障礙者,如過是那樣的話,說不定他們並不會感到我們所認為的缺乏或是不安。關於像這樣在認知上所產生的落差,如果從事支持服務的一方不能察覺,甚至還稱讚他們「即使是障礙者也很努力啊」或是討論著「障礙者的權利為何」,這是何等怪異的事情啊。
當遇到智能障礙者對本身患有的障礙沒有自覺的狀況,我們到底應不應該稱他們為障礙者呢?如同我在序裡所述,在他們之中有許多人都認為「自己是普通的」,但是我們卻拿他們和健康的人比較,把他們「做不到」的這件事視為「次等的」,將我們所認為的正確的生活方式、人生規劃當作基準,還想邀請他們進入自己的框架裡。那樣就像單方面的將他們視為障礙者並加以區別,對於當事人來說,是真的有需要接受支持服務的嗎?還是真的感到很困擾嗎?我之前沒有確認過他們的內心是怎麼想的,就以協助的身分和他們相處。
在學習社會福利的支持照顧技術,必須要了解從事支持服務的人的心理,「去理解和同理對方」是很重要的,但是那卻是因為打從一開始存在著「他們是障礙者、他們不是障礙者」這樣認知上的差異,產生很大的隔閡而無法消除。這不就代表著並沒有真正的注視著他們嗎?當我開始意識到那樣的想法之後,不論是建築物也好,人事制度也好,還有支持服務的方案,全部都做了調整,然後我的想法也接二連三地產生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