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賭博即投資,投資即賭博。
因為賭博與投資這兩者其實都是以一筆賭金做為開始,而這些賭金則是由一群人以一系列的比賽項目為基礎而創造的,只不過在這些項目中,只有一部分是自己可以掌控的。還有,在這群人中,有些會透過技巧、自我控制,以及全然的運氣這三者的結合,而獲得遠比其他人更優渥的報酬。
你或許會認為,一匹馬在賽馬中勝出的可能性,與一家公司創造利潤的可能性,實在是八竿子打不著一塊,可是只要詳細考證後即不難發現,在這兩者之間其實是沒有先天上的差異。同樣的,在判定是否要把賭金給押在某一手特定的牌上,和判定某房地產交易是否是好買賣,這兩者間也沒有先天上的不同。
可是,在投資的步調與賭博的步調之間,卻有著天南地北的差異。賭徒在一週之內所面臨到的投資情勢,其實和投資人一生中所面臨到的一樣多。而且其間的規則都是相同的,可是,賭徒所處的局面,卻可以讓他們很快地學會這些規則。
本書對此便提出不少忠告,相信不論你是在賭場還是投資市場都可以從中獲益,而這即是這些年來,我在賭桌上學到的投資技巧──我將其稱為「紅色王牌」規則。
【編按】本書呈現模式係作者站在一般大眾(Common Man,以下簡稱CM)立場,假藉與紅色王牌(Red Joker,以下簡稱RJ)的面對面交談,來陳述作者的數十年賭博經驗中,所發現到賭博與投資之間共通的必勝規則。
前言
「紅色王牌」坐在一張佈滿灰塵的普通木桌邊。
我們對望一眼,當時他正心不在焉地於滿室灰塵中寫著東西,那根握筆的手指又長又蒼白,就像蠟燭一樣。緋紅色參雜著金色的上衣以及帽子看來閃閃發亮,而在帽沿和蓋在雙肩的衣領上有小小的喇叭口,只見它們無聲無息地晃動著。
他的另一隻手則在移動著一堆堆應該是古老金幣,或是朱紅色籌碼之類的東西。
「進來吧!」他對我說道。
但他並沒有起身,只是指了指對面的一張椅子,示意我應該坐在那兒。
「在下是紅色王牌。」他說道。
我順勢坐了下來。
「真是少有的殊榮呀,」我開口了:「通常一般人應該是沒有機會遇見紅色王牌的。」
「其實在你一生的不斷賭博之中,每天都會遇見我的。每一輪牌局、每一次的終點攝影(photo finish,譯註:係指跑馬場終點線前全自動攝影裝置所攝錄的影像),以及每擲一次骰子時,我都會對著你說話。」
「我不是指這個,我的意思是面對面坐著,沒想到,你竟然同意我,和你進行這樣面對面的訪談。」
「沒錯,我可以看得出來,這樣的訪談真是誰都意想不到。」
此時紅色王牌笑了起來。
「但是,如果我沒有做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就不能算是紅色王牌了,不是嗎?」
賭博即投資
CM:先生!首先要謝謝你同意接受這次的訪談。
RJ:這次我決定詳述過去所一再提出的聲明:在投資的過程與賭博的過程之間,其實是沒有性質上的差異,而且從賭博的場合中學習那些共同的原則,在速度上要比從投資的場合還來得快。
CM:那麼我該如何稱呼你呢?
RJ:你可以叫我紅色王牌。雖然在某些賭局中,紅色王牌只是個旁觀者,但有時也會活生生且具破壞性地出現在其他賭局中。而它與賭徒們的長期共處經驗,已把自己置於一種專門提供建言的地位。或者,你也可以把我看成是你和其他人在賭博的這些歲月中,所獲得的潛意識智慧以及它們的若干化身。
不過我倒寧願你把我當成賭博的精神,就是每次遇到機會都會賭上一把的那股精神。向你說話的那些聲音雖然你沒有注意到,但這當中經驗、智慧和情緒的總和,卻可以在賭博的世界中找到。如果戰爭可以造就出戰神以及司愛的維納斯,那為什麼賭博造就不出它的紅色王牌呢──尤其當它的精髓能夠這麼完美無缺地轉移到如今你一直希望進入的投資世界時?
CM:我並不是指這個,我的意思是……,在這次訪談中我應該如何稱呼你?
RJ(似乎有些不高興起來):就叫我「先生」吧!這樣的稱呼很好。
CM:謝謝你,先生。那麼一開始先讓我提出一個問題:如果良好的賭博原則和良好的投資原則是一樣的話,那為什麼我應該關心它們呢?這樣會耗去很多時間的耶。
RJ:看來你應該並不認同盧梭(Rousseau)是位了不起的哲學家,他就曾鼓吹年輕人不妨拿些錢上賭場,因為這可以很快學會人生的教訓。其實我也不太同意盧梭的論點,因為有些人除了賭博之外,是絕不會為他們的餘生做任何事的,這樣無非是讓他們自我毀滅。
不過這項原則卻是對的,賭博即投資。
想想看,一位玩撲克牌的賭徒如果平均獲發二百張的牌,而且每拿一張,就得決定是否繼續玩下去的話,那無異每一次都會把自己的錢置於風險之中,這樣一來,他便已經成了一位投資者。接下去,他還得根據發到手中的其他牌,而決定是要加碼投資,還是就此一筆勾銷?或許還有五、六次是單手就能完成的。
在決定滿滿一屋子的東西是值得投資,抑或要放棄,這兩者之間,其實是沒有差別的。不管那屋子是你手上所握的三張「10」以及兩張「J」這樣的Full House,還是由赫爾辛基州東部一位獨眼退休守夜人所求售的半獨立式小木屋,都是沒有差別的。
你都要權衡各個相關因素,對金錢許下承諾。而由於賭博的步調使然,讓這些核心原則能更快變得明顯起來。
CM:可是,賭徒會虧錢,而投資客卻會賺錢。
RJ:我看你還是重回一九二九年美國經濟大恐慌時代,讓自己的股票都變成廢紙好了,也不要在我這雙銳利的眼睛幫助下,到布魯克林的地下室去玩紙牌。
但是我懂你的意思。
如果是在一個規模日益縮小的錢庫裡賭博,而且錢都被賭場和賭馬業者的利潤率給吃掉的話,那麼和在一個規模逐增加的金庫裡投資,而且進帳正不斷擴大的情形相比,只有程度上的差異。一個略嫌粗糙但卻不失為真實的統計數據,即是就長期而言,投資可以提供每年約百分之十的正報酬,而賭馬的業者則會提供你百分之十或不到百分之十的負報酬。
但是,這並非重點所在。
真正的要點是,良好的博奕原則可以把負報酬幾乎削減至零的程度,當然,若是觀察力不夠敏銳,因而沒注意到類似投資原則的話,那麼正報酬亦幾乎會被削減到零。
CM:好吧,算你有理,我們可不可以繼續討論投資呢?
RJ:投資即是賭博。
投資即賭博
RJ:我們已經確立了一個事實,賭博即是投資的一種形式,只不過賭博會受到誤導,而且註定會以失敗收場。關於賭博是投資的一種形式,你對此還有任何的懷疑嗎?
CM:在賭博的世界裡滿是詭詐和欺騙,而在投資的世界裡……
(一陣子的靜默不語)
賭博是以運氣決定勝負的,而投資則不然。
RJ:這只是程度不同罷了,在勝負機會各半的賽馬中,賠錢的風險為百分之五十,雖然在倫敦金融時報指數(FTSE)或其他投資上賠錢的機會通常較低,但它們仍是存在賠錢的風險。
CM:賭客會面臨到非得拼個你死我活不可的死對頭,但投資客則沒有呀。
RJ :其實只要出現在那裡的每個人都是你的對手,也就是說把某項投資工具賣給你的人,都算是你的敵對者:如果對方是投資經紀人,那就一定會追求他的收費最大化;如果是賣方,就一定會尋求最好的價格;如果是地產開發商的話,那他一定會想盡辦法避免走上破產一途……,這當中唯一的不同處只是步伐的快慢。總之,這些事的本質仍然不變,那就是每一個人都會想盡一切辦法,把賭注中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變成最大。還有其他的問題嗎?
(好長的一陣緘默)
好極了,正如我所說的,它們在強調的重點上是有所不同的,而且,這些也會對我提出那些規則的方式造成若干效應。在那些規則之中,其實有許多都是你已經十分熟悉的,但是我們仍必須探討,它們究竟要如何運用到投資的世界,此外,我們也得檢視許許多多的個案研究,並從中擷取教訓。
我還要把我的這些建議進一步細分為四個概念,它們分別是「連本帶利的加碼」、「陷阱」、「停滯期」和「百分比」。只要是成功的賭徒,不管他是參加哪一種賭局,都會把這四個概念摸得透澈。你會發現到,成功的賭徒很可能都是沉默寡言的,更讓他們得以成功致富的那套規則顯得諱莫如深,即使你能從他們那裡獲得什麼建議,也往往並沒有變得比之前聰明多少。有鑑於此,我會針對這四個部分中的每一個概念,提出一項簡短的數學論述做為導讀,然後再提出相關的規則以及個案研究,這樣你明白嗎?
CM:好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