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加勒比海人權法院的成立,凸顯了加勒比海地區的法律學者有必要進一步研究開展本區域的法學論述。無疑地,法律專業人士的倫理議題目前在加勒比海地區及世界各地都受到熱切的關注。有愈來愈多申訴律師的案件,也已經有了許多討論。有些議題影響的是概括的司法機關執法,部分則涉及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契約與專業關係。也有部分討論關注的是律師有效率的執業方式此項議題的發展。再者,有論者重新審視這些議題與相關問題背後的哲理基礎。Fred爵士此本著作即涵蓋了對於此等議題與其他許許多議題深入而嚴謹的評析。
近來,整個加勒比海地區有日益重視司法改革的趨勢。為了維持社會安定與促進經濟發展,司法改革被認為是必要手段。不言可喻地,若法律專門職業沒有相對應類似的發展,司法改革也無法成功。而因為法院更重要的目標是透過律師與訴訟當事人的協力而實現正義,更顯得律師執業倫理具有根本上的重要性。這樣的目標對律師業帶來了嶄新而不一樣的擔負。
本書令人玩味的一點在於作者藉由參照精心挑選著名的法學家、哲學家及歷史學者的評論,將其檢討的原則與早期的學術理論加以連結。他為這個主題帶入了學術的基礎,同時呈現這個主題在法律理論與思想上的發展。
這本書也探討了一個需要釐清的主題。本書的出版,將深化目前關於法律倫理的討論。本書分析了這個主題,並將之類型化。本書的分析運用了具體的法律脈絡與哲學家的論述方式,說明了部分重要的議題。它呈現出這這個主題並非純粹是理論性質。它影響了人民的法律權利,就如同在數量龐大的訴訟個案裡所喚起的權利。類型化的議題、援引法條、案例與重要的文章,這些都讓本書成為有價值的研究工具。
在討論司法近用權(access to justice)議題的時候,這個重要的憲法原則提供了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與律師專業團體的政策決定者有用的洞見。關於法律扶助制度與律師收費結構的分析則啟發了相關議題討論,並提供有意義的指導原則。至於律師在何等程度內免於,或應該免於因其執業行為致當事人受損而遭到追究法律責任的議題,隨著當事人法律意識的增加,益發重要。本書將討論連結到有趣的評論與研究報告,以及諸多的司法判決之上。對於律師專業責任的討論則受到普通法的過失、契約、信託法則及其他議題的啟發。這樣的討論奠基於法學理論之上,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
針對律師不當訴訟行為造成多餘訴訟費用支出,法院對律師所為的命令(wasted costs orders)是司法體系對律師施予懲戒與規制律師在訴訟上應盡行為義務的方式之一。關於這種司法實務的正當性與可行性,許多有趣的哲學考量都與這個主題有關。Fred爵士對於此種法院命令正當性基礎的評論對這個重要議題貢獻良多。
然而,有許多重要議題至今尚未獲得足夠的討論。其中之一涉及公眾利益,且與處理申訴律師案件相關的,是保密義務與證據法上的拒絕證言特權。Fred爵士探究了幾個特定案例下的公共政策議題、實定法責任,以及專業拒絕證言特權的規範架構。本書的研究深化了此議題的討論。
利益衝突的議題則牽涉許多社會民眾的福祉。許多法律倫理的理論都是繞著這個議題而發展。然而,也許更重要的是,這也是一個影響法律工作者每日例行執業行為的議題。Fred爵士詳細地檢視了許多影響實務工作者的實際問題,例如在不動產權利移轉的利益衝突、律師的兩個或多個當事人彼此之間發生爭議的利益衝突、以及處理家事事件所衍生的複雜利益衝突。部分律師與客戶之間的贈與與抵押權設定所導致的重大倫理、專業與法律責任議題,已經引起諸多疑慮。作者也沒有遺漏當代金融服務產業底下所產生的新問題與繁雜的議題。
Fred爵士也沒有迴避那些疾呼改善律師懲戒申訴機制者所提出的疑慮。作者在本書檢討了律師業的自我管制以及懲戒程序,提供案例,並援引其他國家立法例來分析可行的選項。循著同一個脈絡,作者也探討了司法官倫理行為守則。他挑選了幾個國家的立法例,做為比較法研究的基礎。作者提供了有用的研究與評析,並處理了這些專業行為守則背後的部分誡命規範。
本書討論刑事程序下的律師倫理那一章相當有趣。文獻通常不太會涵蓋到這個主題。然而,裡面所提到的議題顯現出這些議題相當值得深入的檢視與分析。作者說明了這個議題的數個面向,並提供了相當有用的詳細研究。作者在文中探討了檢察官與刑事辯護人的角色功能、影響辯護人解除委任的因素,以及保密義務的法律效果。在探討倫理學的那一章,作者比較了英國與其他新興國家的制度。文章也討論了幾個概念,包括公平審判、警察權,以及協商式刑事司法,都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作為改善司法效率的機制,在本書裡也有詳盡的介紹,包括目前的思潮,以及對於調解制度未來發展趨勢的評估。
本書的論述標示出相關的國會實定法與判例法。作者強調有關的學術文獻,並指出形成該議題辯證的爭點所在。另一個重要而有用的面向則在於本書時常參照這個領域的法律發展。這個領域改革過程的紀錄對於加勒比海地區的我們與其他國家,都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方針。作者的行文風格清晰而精確。雖然作者是位律師,但我想任何有良好閱讀技巧的讀者都能領略本書的旨趣。
哪些人適合閱讀本書呢?對司法官與律師而言,這是本非常有用的書。尤其對於律師專業團體來說,更提供了指導方針。對法律學者而言,本書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資料。我個人認為本書應該列在法學院學生的必讀書目。它對新入行的律師來說也是非常有用的參考書。簡而言之,在本書所屬的專業領域裡,它是很有用的研究工具,甚至也能當作訴訟中的佐證資料。我相信社會大眾對這本書也會感到興趣。
Fred爵士著作等身,持續創作不輟,毫無停止的跡象。對於Fred爵士完成這本法律倫理領域的重要著作,本人謹此致上最誠摯的恭賀。
Dennis Byron爵士 謹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