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居民當中,原住民占2%,他們從島上唯一主人逐漸轉變為少數民族。然而,整個社會普遍缺乏對他們的理解和關注。
主流社會以驚人的速度不斷衝擊、甚至取代原住民原本的領域與文化,不論在文化上、意識與認知上。每年都有大量族人在遵循傳統慣習時,因違反礦業法、國家公園法、槍砲條例、野保法,以及森林法等相關規定,遭到國家法律訴追而身陷囹圄。
我們所自以為的「文明」,難道非要犧牲原住民對自身的文化認同?主流社會的偏見,如何影響原住民的權益和文化?他們的信仰和文化不應該被尊重?他們的訴求該如何被重視?
本書從發生在部落的六個個案出發,深入探究原住民族在狩獵文化、土地、自然資源管理、居住及民事繼承上所面臨的困境。
族群和文化正如不同色彩,期盼每一種色彩都能被看見,讓世界像彩虹般,呈現繽紛的美麗。
作者簡介:
出版者簡介
法律扶助基金會
為了保障需要專業法律協助,卻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我國在2003年年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並在2004年1月7日由總統公布,2004年7月1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正式成立。
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在全國共有22個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十多年來,在全國四千多位法律專業人士的投入下,法扶持續以提供弱勢民眾需要的法律專業必要性協助作為重要使命。
作者序
出版序
為原住民權益發聲
范光群(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
原住民族是台灣文化當中美麗璀璨的瑰寶,但他們顛沛流離的殖民歷史卻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塊。這些歷史所造成的遺緒,不僅導致原住民族被邊緣化,甚至延續千百年的傳統慣習,遭受現代司法訴追。
每年均有大量族人在遵循其族群傳統慣習而從事相關事務時,因違反礦業法、國家公園法、槍砲條例、野保法,以及森林法…等相關規定,遭到國家法律訴追而身陷囹圄。透過法律扶助,只希望能讓原住民族的傳統慣習在現代國家,不再受到迫害與訴訟之累。
在2013年起,接受原民會委託辦理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案件申請量從委託前的每年400多件,遽增至每年2000多件,可見在原民會的大力協助下,族人對於法律意識以及自身權益的觀念,都有顯著的提昇。近年來,法扶也致力學習從部落觀點出發,放下現代司法評價的有色眼鏡。
基於原住民族處境的特殊性,法扶會於去(2018)年3月12日成立專門辦理此類案件,並朝向將案件類型化以深入探討研究,期作為國家法令制度設計之參考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希望促成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實現。
轉型正義的實現重點在於,公布過去不正義的歷史真相,以及持續到現在的傷害,一起面對走向和解共生,唯有面對過去才有辦法解開現代困境的糾結。
本次專書嘗試從部落個案出發,希望反映出原住民族在狩獵文化、土地、自然資源管理、居住及民事繼承上的多重課題,以及所面臨的困境。
這本專書是對近年來法扶原住民扶助工作的回顧與整理,亦是當代原住民族結構式困境的縮影,從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工作的困難與挑戰,檢視當下政府法令與司法程序,也省思未來法律扶助工作在原住民族權益上扮演的角色與工作,期盼本書的出版能夠喚起社會對於原住民族事務的關心與共識,共同努力建構更健全的社會。
出版序
為原住民權益發聲
范光群(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
原住民族是台灣文化當中美麗璀璨的瑰寶,但他們顛沛流離的殖民歷史卻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塊。這些歷史所造成的遺緒,不僅導致原住民族被邊緣化,甚至延續千百年的傳統慣習,遭受現代司法訴追。
每年均有大量族人在遵循其族群傳統慣習而從事相關事務時,因違反礦業法、國家公園法、槍砲條例、野保法,以及森林法…等相關規定,遭到國家法律訴追而身陷囹圄。透過法律扶助,只希望能讓原住民族的傳統慣習在現代國家,不再受到迫害與訴訟之累。
在2013年起,接受原民會...
目錄
出版序
為原住民權益發聲/范光群
前言
願為原住民實現司法正義/蔡志偉
居住權
快樂山要快樂/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邱榮英
反亞泥
為部落自主及安全而戰/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謝孟羽
狩獵權
獵人們要回家!/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陳采邑
文化權
誰來當老大?/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林長振
自治權
銅門部落的自決之路/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陳采邑
國賠制度
雲豹子民的哀與愁/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林靜文
出版序
為原住民權益發聲/范光群
前言
願為原住民實現司法正義/蔡志偉
居住權
快樂山要快樂/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邱榮英
反亞泥
為部落自主及安全而戰/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謝孟羽
狩獵權
獵人們要回家!/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陳采邑
文化權
誰來當老大?/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林長振
自治權
銅門部落的自決之路/李玲玲Yaway
律師見解/陳采邑
國賠制度
雲豹子民的哀與愁/Suliyape Taljimaraw
律師見解/林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