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一九八四年,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裡,手中的代幣上出現的一個女王頭讓我印象深刻,但卻讓我在回台灣的路上搞丟了。因此,代幣上的女王也讓我遺忘了。
二○○六年,法國羅浮宮。因為空氣中突而其來的一句「我終於找到你了」讓我莫名地心悸,緊接著在博物館裡大哭了將近半個小時,幾度讓警衛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揮揮手,因為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麼,又為了什麼哭,只知道等眼淚擦乾了以後,眼前的雕像卻讓我忍不住拿起手中的相機。只不過等相機收起來,我也忘了他。
二○○七年,自從法國回來以後,我就一直很清楚地知道有個埃及靈魂一直跟在身後。我不知道他究竟為什麼一直跟著我,也不知道我能夠給他什麼,但每每只要他靠近的時候,我的心都會莫名地有點難過。從法國回來以後,腦子裡會不時地出現一些自己無法理解的影像,所以我開始告訴自己,沒事少去逛埃及文物館,免得老帶些不乾淨的東西回來,惹得自己心煩。
二○○八年是我最糟最糟的一年。影像出現的次數愈來愈頻繁了。但從這一年開始,不再只是影像而已,而是身體先有反應,可能一兩個月後才看得到影像。我的身體會開始莫名地顫抖,體內的血會開始振動,老覺得有人在我的背後吃我的內臟,老覺得自己好像隨時會消失,老覺得有人在碰我,更不要說我明明看得到是誰碰我,但卻對這個人一無所知。就這樣子過了好幾個月,我甚至建議老公直接送我到精神病院。我覺得自己好像瘋了,活在一個現實與古代不斷在交錯的時空裡。所幸幾個月後,我終於找到隔離所有感官的方法,我的生活再度回到正常的軌道。
二○○九年,一趟無心的慕尼黑的埃及博物館之旅,使得好不容易隔離的影像又全部回來了。我開始覺得自己好像是同時生活在兩個世界的人,每天呈現在眼前的是兩種影像,感受的是兩種感官。我很希望孤狗可以給我一個比較合理的解釋,但我比較相信這樣的話要是說出去,鐵定會馬上讓人當成瘋子。
但是,我真的快瘋了,如果這次不想個方法的話,我怕我真的會列入精神病患的行列當中。所以,不知道為了什麼緣故,我決定執起多年不曾動過的筆,將腦裡子看到,身體體驗到的畫面全都寫成故事。
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我寫完了一整套的書(四本)。書裡面的內容嚇到了我,也嚇到了很多一路陪我走來的朋友。因為裡頭的故事是一段早已經被遺忘,卻又留下無數猜測的歷史。我幾度問自己:這故事是真的嗎?但是裡頭的影像是如此的真實,寫書時的感受是如此地深刻,更甚至是裡頭出現的許多角色都是我從未預期的,如果它不是真的,那麼它又是從哪裡來的?
那法亞媞的故事花了我十天的時間寫完,卻花了四年的時間讓它出版,但是裡頭暗藏的功課,我到現在還沒有做完。沒有人知道這個記憶為什麼選擇三千多年後再度浮上檯面,但對我來說,我的人生體驗已經隨著書裡的角色漸漸地成長。
記憶既然已經被埋藏了三千多年自然不會完整,但卻是裡頭的主角們僅殘留的回憶。而為了故事的完整,一些太不堪的情節,我也自動跳過。
把書寫出來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是誰,而是深刻地認為:或許你們也可以在書裡面找到自己……